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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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理论法学与行政法分类模拟30
一、单项选择题
1.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是:______
A.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成立的
B.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轻微不合理问题的
C.不具有原告资格的
D.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的
A
B
C
D
C
[考点]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此,被诉行政行为(不管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合法的,法院应当作出驳回判决。选项A、B、D情形,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而非裁定驳回起诉,均应不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9条第1项,起诉人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是起诉的法定条件。根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3条第1款,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故本题应选C项。
2. 某县人社局责令甲企业支付给刘某1万元经济补偿金。甲企业不服起诉。县法院判决改为支付给刘某8000元。甲企业上诉。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甲企业拒不向刘某支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刘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可上诉
B.县人社局可向县法院申请执行
C.刘某可向县法院申请执行
D.县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
A
B
C
D
D
[考点] 第三人上诉权、行政诉讼执行的申请人、变更判决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减损了刘某的权益,故A项正确。
该法第9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据此,B、C项均正确。
该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本案涉及款额的确定,故法院可以判决变更,D项无权二字错误,应选。
3.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行政判决书的,法院可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或拘留
B.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申请执行,法院认为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被诉行政行为
C.法律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依法受理
D.在行政诉讼中,对不予立案、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的裁定,当事人才可提起上诉
A
B
C
D
A
[考点] 行政诉讼执行措施、先予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范围、可上诉的裁定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6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采取的罚款措施针对的是行政机关负责人,采取的拘留措施针对的是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措施针对的并非直接责任人员。故A项错误。
根据《行诉法解释》第94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故B项正确。
根据《行诉法解释》第87条,法律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故C项正确。根据《行诉法解释》第63条,D项正确。
4. 下列关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行政机关
B.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行政行为确立的权利人
C.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一般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是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
D.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提出非诉案件的执行申请必须经行政机关同意
A
B
C
D
C
[考点]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解析] 《行诉法解释》第90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的规定。据此,一般情形下,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是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被执行人只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在特定情况下,非诉行政案件的申请人也可能是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故C项为本题正确答案。
5. 李某对工商局所作的查封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查封行为存在明显不当问题,应作出下列哪个判决?______
A.维持判决
B.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C.撤销判决
D.确认合法判决
A
B
C
D
C
[考点] 撤销判决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6项,被诉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故本案应选C项。
6. 某县监察局扣押某企业的产品。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某县法院裁定不予立案。该企业不服上诉。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企业的起诉符合立案条件。该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______
A.判决撤销县法院裁定
B.裁定维持县法院裁定
C.指令县法院立案审理
D.指令县法院继续审理
A
B
C
D
C
[考点] 不予立案错误的二审处理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法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只要不与行政诉讼性质相抵触,均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本案是对某县法院的不予立案裁定上诉案件,市中级法院必须以裁定处理,故A项错误。
根据题干信息,市中级法院应当受理,而县法院不予受理,故B项错误。
《行诉法解释》第6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某县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既然案子还没有立案,故当然没法进行继续立案,故排除D项,C项正确。
7. 甲省乙县公安局以马某屡次嫖娼为由收容教育1年。马某被释放后不服向其户籍所在地丙省丁县法院起诉。丁县法院判决维持。马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县公安局认定马某屡次嫖娼的证据不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丙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丙省收容教育决定程序规定》是本案审理的依据之一
B.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某的赔偿请求可以进行调解
C.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某的赔偿请求可以发回重审
D.丁县法院无管辖权
A
B
C
D
B
[考点] 法律适用、二审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处理、管辖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按照行政法理论,被诉行政机关与受诉人民法院不在同一地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地方性法规时,应当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所适用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甲省乙县公安局对马某收容教育。乙县公安局依法应当适用的是甲省地方性法规,而非丙省地方性法规,故负责审理案件的丁县法院在审查收容教育合法性时也应当适用甲省地方性法规,故A项错误。
《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题中,马某二审中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故B项正确,C项“发回重审”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本题中的收容教育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故马某户籍所在地的丁县法院有权管辖本案,D项错误。
8. 稻田公司向某市水利局申请在长江某地点采砂的许可,市水利局经初审上报某省水利厅。省水利厅签署意见后,报送长江水利委员会。后来,长江委员会向稻田公司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稻田公司认为该许可证所定地点范围远小于申请的范围,不服向水利部申请复议。水利部决定维持。稻田公司不服起诉。法院认定长江水利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所依赖的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当事人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水利部为第三人
B.某省水利厅为第三人
C.某市水利局为第三人
D.法院也应对水利部决定作出判决
A
B
C
D
D
[考点] 行政诉讼第三人、审理内容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复议维持的案件,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故本案中长江委员会和水利部为共同被告,A项错误。根据该法第29条第1款,同被诉行政行为或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为第三人。本案中的市水利局、省水利厅,与被诉行政行为无关,也同案件审理结果无关,故B、C项错误。该法第79条规定:“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本案是复议机关和原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故D项正确。
9. 某市环保局向海晶公司颁发向某河流排污的许可证。海晶公司所在地的某村村委会不服起诉。某市环保局不向法院提供证据。海晶公司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获得的排污许可证合法。法院经审理认定海晶公司的证据成立。法院应当作出下列何种判决?______
A.维持
B.撤销
C.确认违法
D.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A
B
C
D
D
[考点] 被告怠于举证案件的判决方式
[解析] 《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8条规定:“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与被诉行政许可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第三人对无法提供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第三人提供或者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能够证明行政许可行为合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被告市环保局未举证,但第三人海晶公司提供证据证明排污许可合法,故D项当选。
10. 下列哪个选项的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______
A.某县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危倒闭的甲企业(国有企业),强令乙企业(私营企业)与甲企业签订订购合同,乙企业不从,县政府将其银行账户冻结
B.某县地税局工作人员钱某与个体户赵某素有嫌隙,以赵某偷税为由,以县地税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的商品
C.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张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刘某相撞,发生争执后,张某将刘某打伤
D.某县拘留所警察梁某的朋友祝某被陆某打伤。梁某指使孙某将陆某打伤。祝某、陆某、孙某均关押于该拘留所
A
B
C
D
C
[考点] 个人行为
[解析] A项,县政府冻结乙企业账户,是违法行使职权给乙企业造成损害,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项,钱某以县地税局名义没收,也是违法行使职权给赵某造成损害,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项,张某将刘某打伤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无关,故应当由张某个人对刘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本题应选C项。D项,梁某指使孙某将陆某打伤,其“指使”行为是与行使职权相关的行为,该指使行为违法且造成陆某伤害,故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 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郑某与个体户王某久有积怨,借执行公务之机,以王某销售伪劣商品为由扣押王某营业执照,将其商品查封,查封期间遇暴雨商品淋湿。王某向某县工商局提出赔偿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郑某滥用职权,王某的损失应由郑某赔偿
B.工商局应当对王某的损失负责赔偿
C.工商局应当归还王某的营业执照,解除对商品的查封,但对自然原因造成的商品损失不负责赔偿
D.郑某行为纯属个人行为,与工商局无关,王某的损失应由郑某负责赔偿
A
B
C
D
B
[考点] 职务行为
[解析] 郑某是借执行公务之机,具有职务行为的外观,故郑某的扣押、查封行为应当认定为行使职权的行为。这些行为显然违法,并造成王某损害。故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排除A、D项。本题应选B项,C项之所以不选,是因为C项表述“但对自然原因造成的商品损失不负责赔偿”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行政机关对查封物具有保管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也有赔偿义务。
12. 王某为某市交警支队警察,李某为该市市民,二人系好友。李某与张某素有过节,便要求王某帮助其报复张某,王某答应。一日,王某执勤中看到了张某驾驶一面包车,便以违章为由要求张某到岗楼中接受处理。王某趁机登上张某的面包车,将车内放着的提货单和介绍信拿走,交给李某。李某将货提走。王某所在的某市交警支队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______
A.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王某的行为是行使职权的合法行为
B.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王某的行为给张某造成了损失
C.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王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他自己的个人行为
D.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王某的行为是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且交警支队是王某的所在单位
A
B
C
D
C
[考点] 个人行为
[解析] 执行职务的行为通常是为了实现法定职责和义务而为的行为,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而非公务人员的个人利益或者他人的私利。“王某趁机登上张某的面包车,将车内放着的提货单和介绍信拿走,交给李某”。王某拿走提货单和介绍信的行为,不是为了履行交通管理的职责,与其交通管理职权无关,故应当认定为个人行为。本题应选C项。
13. 2010年11月25日,某县公安局以某甲殴打某乙为由,给予某甲15日行政拘留,并当天送到拘留所执行。某甲被释放后向某县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某县法院经审理认定,某甲未殴打某乙。对某甲的赔偿请求,应当适用何法处理?______
A.全部适用2010年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
B.全部适用2010年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C.属于2010年11月30日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属于2010年11月1日以后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D.根据某县公安局的选择确定应适用的《国家赔偿法》
A
B
C
D
B
[考点] 新旧国赔法的适用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在本题,某县公安局的拘留“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故B项正确。
14. 某县城建局执法人员要强制拆除张某的违法房屋。张某现场予以阻拦,并扬言如果拆除其房屋,他就自杀。执法人员不予理会并强行拆除,张某当即撞墙身亡。后经查实,被拆除的房屋是证件齐全的合法建筑。张某之子要求某县城建局对张某的死亡承担赔偿义务。张某之子的主张是否应予支持?______
A.支持,因为城建局的拆除行为导致了张某的死亡
B.支持,因为城建局的行为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C.不支持,因为城建局的行为是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D.不支持,因为张某的死亡是自己行为造成的,与行政机关的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A
B
C
D
D
[考点] 国家赔偿中的因果关系
[解析] 只有与损害结果有直接联系的原因,才是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中的原因。当然,直接的原因不一定就是损害的最近的原因,而是损害产生的主要原因和决定性原因。张某死亡是由其自己撞墙导致的,城建局执法人员强拆并非张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和决定性原因,故D项正确。
15. 某县工商局与县物价局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共同扣押甲企业的货物(价值20万元左右),并拍卖获得18万元。甲企业不服起诉,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扣押违法。后,甲企业向县工商局申请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县工商局有权拒绝赔偿,要求甲企业先向县物价局申请赔偿
B.县工商局有权要求县物价局同时赔偿
C.县工商局应当先予赔偿
D.甲企业应当同时向县工商局和物价局要求赔偿
A
B
C
D
C
[考点] 共同赔偿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某县工商局与县物价局共同扣押甲企业财物,故两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据此,C项正确。
16. 某县环保局对友达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决定。该公司逾期末交。某县法院根据某县环保局申请划拨该公司存款30万元。后来,某市环保局撤销了县环保局的罚款。友达公司要求返还存款30万元及利息。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______
A.某县环保局
B.某市环保局
C.某县法院
D.某县法院和某县环保局
A
B
C
D
A
[考点] 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19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由于据以强制执行的根据错误而发生行政赔偿诉讼的,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参照该条规定,应当由申请执行的某县环保局为赔偿义务机关,故A项正确。
17. 曹某从王某处买了3个西瓜,没给钱,却让王某找零。王某气愤不过,与曹某厮打起来。曹某当警察的表兄顾某刚好路过。顾某以王某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给予500元罚款,并当场强行收缴了500元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王某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2年
B.王某只能提起一项赔偿请求
C.王某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D.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赔偿请求
A
B
C
D
D
[考点] 行政赔偿程序
[解析]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即起诉期限,而非国家请求权时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4条,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故A项错误。该法第1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王某对500元钱被收缴,除可以要求返回外,还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故B项错误。根据该法第13条、第14条,须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经其处理后才可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故C项错误。该法第1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据此,D项正确。
18. 退伍军人蔡某多次到省城上访,以求解决本村土地被征收但未获任何补偿的问题。某县公安局认定蔡某冒充军人骗钱骗色,以其构成招摇撞骗为由对其继续盘问达10日。接着又以蔡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将蔡某刑事拘留。在蔡某乡亲多方活动下,某市公安局认定某县公安局违法,责令某县公安局放人。蔡某被拘留25日后终于被释放,向某县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某县公安局拒绝赔偿。于是蔡某请求法院处理。法院如何处理?______
A.按行政赔偿案件立案受理
B.按刑事赔偿案件立案受理
C.为方便蔡某,提高司法效率,可由蔡某任意选择的程序立案受理
D.对继续盘问造成的损害赔偿争议,按行政赔偿案件立案受理;对刑事拘留造成的损害赔偿争议,告知蔡某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A
B
C
D
D
[考点] 赔偿程序确定
[解析]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6条规定:“当事人先后被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因强制措施被确认为违法而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按其行为性质分别适用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立案受理。”某县公安局对蔡某的继续盘问,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其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行政赔偿,故应当适用行政赔偿程序。某县公安局对蔡某的刑事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其造成的损害,应给予刑事赔偿,故应当适用刑事赔偿程序。故不能笼统地适用行政赔偿程序或刑事赔偿程序,A、B项均错误;也不能由请求人任意选择,故C项错误。
根据《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经复议程序后才可向法院赔偿委员会请求作出赔偿决定。故D项“对刑事拘留造成的损害赔偿争议,告知蔡某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的说法也是正确的。本题应选D项。
19. 县食药局局长车某仅仅根据举报,未经过核实即以某公司生产伪劣食品为由吊销其许可证。该公司不服向市食药局申请复议,市食药局经调查并补充证据后决定维持吊销决定。该公司不服起诉。县法院判决撤销吊销决定。有关本案行政赔偿事项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县食药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市食药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赔偿费用从省政府财政列支
D.县食药局局长车某玩忽职守,故赔偿费用由其个人支付给该公司
A
B
C
D
A
[考点]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费用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在本题,复议机关市食药局仍维持,并未加重损害,故赔偿义务机关仍是原机关某县食药局。A项正确,B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既然赔偿义务机关是某县食药局,故赔偿费用要由该县政府财政负担,故C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据此,对受害人负责赔偿的是赔偿义务机关,而非负有责任的公务人员;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才可向负有责任的公务人员追偿,故D项错误。
20. 某县工商局和质监局以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由共同扣押其产品。该公司不服起诉,并要求解除扣押、返还被扣产品。该公司所列被告仅有工商局。下列关于本案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法院通知该公司追加质监局为共同被告
B.法院通知质监局为第三人
C.该公司拒绝追加质监局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应通知质监局为第三人
D.法院依职权追加质监局为共同被告
A
B
C
D
D
[考点] 共同侵权案件的行政赔偿诉讼被告
[解析] 本题只关注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对本题中的行政诉讼当事人不予关注。《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17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侵权,赔偿请求人对其中一个或者数个侵权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若诉讼请求系可分之诉,被诉的一个或者数个侵权机关为被告:若诉讼请求系不可分之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追加其他侵权机关为共同被告。”所谓“诉讼请求系不可分之诉”,是指行政赔偿请求只针对其中部分侵权机关提出的,不能得到实现。该公司提出的赔偿请求是解除扣押、返还被扣产品,此请求只针对工商局提出不能得到实现,因为扣押是工商局和质监局共同实施的,两局均解除扣押才可返还。故D项正确,其他选项均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 某省政府为修建国道,征收了夏粮村的大片耕地,夏粮村对此不服,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省政府征收耕地的行为违法,但是国道已经修建完毕。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有:______
A.法院应当判决撤销省政府的征地行为,要求其恢复原状
B.法院应当确认省政府的征地行为违法
C.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事情已经无法挽回
D.法院应当判决责令省政府采取补救措施
A
B
C
D
AC
[考点] 确认判决的适用情形及附加裁判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4、76条的规定,被诉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该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讼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撤销省政府的行政行为,将已经征用的耕地恢复原状显然会使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因此A、C项错误,应选。
2. 王某经营一个加油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其销售的汽油进行抽样检查后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于是查封了其加油站。王某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查封决定,并判令其赔偿查封期间造成的损失。县法院认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查封决定合法,予以维持,但是没有对其行政赔偿请求作出判决。王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查封决定违法,判决予以撤销。市中级法院对县法院遗漏的赔偿请求应当如何处理?______
A.若市中级法院认为应当赔偿,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可将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B.若市中级法院认为应当赔偿,可以直接判决赔偿
C.若市中级法院认为不应当赔偿,应当将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D.若市中级法院认为不应当赔偿,应当直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A
B
C
D
AD
[考点] 二审对原审中遗漏行政赔偿 求的处理
[解析] 根据《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2款、第3款规定,原审判遗漏行政赔偿请求,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因此,A、D项为正确答案。
3.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必须作出发回重审裁定?______
A.原审判决遗漏被告的
B.原审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的
C.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
D.原审不予立案裁定确有错误的
A
B
C
D
ABC
[考点] 发回重审裁定的适用范围
[解析] 《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1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据此,A、B、C项应选。该解释第6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据此,二审法院审理不予立案裁定案件,即使认为确有错误,也不需要发回重审,而是直接作出裁定,将案件交由一审法院立案审理(但此不是发回重审)。因此,D项错误。
4. 某公司申请设立幼儿园,区教育局逾期末作任何答复。该公司起诉,并要求法院判令该局颁发《办学许可证》。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确认区教育局不答复违法的判决,但未就颁发《办学许可证》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该公司提起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二审法院应当维持一审判决
C.二审法院可以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应当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A
B
C
D
AD
[考点] 一审遗漏诉讼请求的处理
[解析] 原审遗漏诉讼请求的,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故A项对,B项错,C项“可以”错。发回重审的,不适用简易程序,故D项对。
5. 某甲向县工商局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县工商局不予答复。某甲不服起诉。某县法院判决责令县工商局予以办理。县工商局不服上诉。市中院维持原判。县工商局仍拒不办理。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对县工商局按日处80元罚款
B.对县工商局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拘留
C.向市工商局提出司法建议
D.直接为某甲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A
B
C
D
BC
[考点] 行政诉讼执行措施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6条第2项,罚款的对象是行政机关负责人,而非行政机关,故A项错。根据该条第5项,B项对。根据该条第4项,C项对。法院无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权限,故D项错。
6. 某县环保局向蓝天化工厂发出缴纳30万元排污费的通知。蓝天化工厂认为计算有误,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审理后作出缴纳25万元排污费的决定。蓝天化工厂仍不服起诉。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排污费计算仍有误。法院可以如何判决?______
A.撤销市环保局的决定,责令其重作决定
B.撤销县环保局的通知
C.直接确定排污费的数额
D.驳回化工厂的诉讼请求
A
B
C
D
AC
[考点] 撤销判决、变更判决
[解析] 本案为复议改案件,被告为市环保局,被诉行政行为是市环保局的决定,法院的判决只能针对市环保局,故排除B项。既然市环保局的决定违法,故法院也可判决撤销。根据《行诉法解释》第53条第2款,复议决定改变原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故A项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故C项对。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条件是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且合理,故D项错误。
7. 孙某等50名农民向某县工商局申请设立丰收果蔬专业合作社。某县工商局决定不予登记。孙某等人不服起诉。县法院经审理认定孙某等人的申请确实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无权作出的判决有:______
A.维持不予登记的决定
B.撤销不予登记的决定
C.责令县工商局重新作出决定
D.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A
B
C
D
ABC
[考点] 驳回判决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此本案应当作出驳回判决,故A、B、C项应选。
8. 某镇人民政府公布关于本镇有关集体企业的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的信息。多良公司起诉,诉称镇政府公布的信息披露了其商业秘密,未经其允许,且不存在公共利益等法定事由。诉讼过程中,该公司未提出赔偿请求。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公司主张成立。法院可以如何判决?______
A.确认镇政府公开行为违法
B.责令镇政府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C.责令镇政府承担赔偿责任
D.责令镇政府不得公开
A
B
C
D
AB
[考点] 侵私密案件的判决方式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第1款规定:“被告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原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且不存在公共利益等法定事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并可以责令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根据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政府信息尚未公开的,应当判决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根据题干信息“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公司主张成立”,故A、B项应选。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必须基于原告请求,题干中交代“诉讼过程中,该公司未提出赔偿请求”,故排除C项。本题中,镇政府已实际公开相关信息,故排除D项。
9. 下列哪些情形受诉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______
A.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受诉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刘某符合颁发个体户营业执照条件
B.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受诉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刘某不符合颁发个体户营业执照条件
C.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在一审期间县工商局决定对刘某颁发执照,但刘某仍不撤诉,受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符合颁发个体户营业执照条件
D.刘某对县工商局决定不予颁发其个体户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起诉,受诉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发现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A
B
C
D
ACD
[考点]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解析] 选项A,刘某起诉县工商局不作为,而法院审理认为县工商局不作为违法,且实际履行还有实际意义,故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2条作出履行判决。选项B,刘某起诉县工商局不作为,而法院审理认为县工商局不作为合法,属于“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情形,故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选项C,尽管县工商局原先的不作为违法,但因已经履行,故不能再作出履行判决,而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4条第2款第3项,作出确认违法判决。选项D的情形,根据《行诉法解释》第44条第1款第6项,受诉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0. 广州市某酒楼在接受某区疾控中心检查时,被发现灶房使用的餐具没有消毒,冰箱内食品生熟不分,受到停业整顿1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酒楼经理后来才得知此事,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调查后得知,该区疾控中心在检查、处罚时没有现场记录,没有在场证人签字,处罚的唯一证据是值班员在处罚通知书上的签字。法院向当时在场的服务员、厨师调查时,他们都否认疾控中心认定的事实。法院因此判决疾控中心败诉。下列有关此案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酒楼的服务员、厨师可以作为证人
B.处罚时的现场记录、证人签字不是法定处罚程序,不能作为判决的根据
C.疾控中心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原告应以疾控中心所属的卫生局为被告起诉
D.人民法院可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疾控中心处罚决定
A
B
C
D
AD
[考点] 证人、现场笔录、被告、撤销判决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3条,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除当事人外,知道事实真相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本题中疾控中心未制作现场记录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B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疾控中心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直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故C项错误。在本案,酒楼经理后来才知此事,说明处罚机关在处罚前未履行告知以及听取陈述、申辩的义务,故处罚违反法定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故D项正确。
11. 甲、乙公司签订了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5辆“三星”牌汽车的合同。乙公司按约定将汽车运至甲公司所在地火车站。某市工商局接举报扣押了汽车,并最终认定乙公司提供的五辆“三星”牌汽车某国外某一品牌汽车,乙公司将其冒充国产车进行非法销售,遂决定没收该批汽车。乙公司不服向省工商局申请复议。省工商局补充了省商检局对其中一辆车的鉴定意见后维持了没收决定。乙公司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法院应当对没收和维持的复议决定一并作出裁判
B.法院判决撤销没收决定的,维持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C.没收决定合法、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原告针对没收决定的诉讼请求
D.法院判决撤销没收决定和维持的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省工商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A
B
C
D
AC
[考点] 经复议维持后起诉案件的裁判
[解析] 根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6条,复议机关是改变还是维持原行政行为,以复议机关是否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为判断标准。在本题,复议机关省工商局尽管补充了证据,但仍维持没收的处理结果,故属于“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故本案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是共同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9条,复议机关与原行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故A项对。B项“维持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说法错误,法院对该复议决定也应一并作出裁判。注意:《行诉法解释》第53条第1款规定作废。
根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10条第4款,复议维持后起诉的案件,原行政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原告针对原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故C项对。根据该条第2款,复议维持后起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原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故D项“可以判决省工商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说法错误,表述成“可以判决市工商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才对。
12. 根据《国家赔偿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责任
B.对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按照《国家赔偿法》承担赔偿责任
C.国家赔偿采单一违法归责原则
D.国家赔偿包括公有公共设施的损害赔偿
A
B
C
D
AB
[考点] 国家赔偿责任
[解析] 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虽然侵权行为是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或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但是,承担责任的主体不是这些机关或工作人员,而是国家。国家对受害人给予的赔偿来自国库。故A项正确。
对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造成的损害,应按《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处理,故B项正确。
国家赔偿采用多元归责原则,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违法,或虽未违法但存在过错或者从结果上看已经造成损害的,国家就须承担赔偿责任。据此,C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不调整公有公共设施的致害赔偿。国家赔偿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最大区别是:前者是行使国家权力引起的国家责任,后者是非权力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按《侵权责任法》处理。故D项错误。
13.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及其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我国国家赔偿法在界定“执行职务行为”和“非执行职务行为”时采用了类似“外表形式理论”的“与行使职权有关论”
B.导致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执行职务行为,包括行使权力的行为和非权力行为,也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C.导致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执行职务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也包括抽象执行职务的行为和具体执行职务的行为
D.一个人能否成为损害赔偿的对象,关键在于行政机关所负的职责是否为了直接保护他的利益
A
B
C
D
AD
[考点] 国家赔偿的行为要件、损害要件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第1项,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故A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条“行使职权”字眼表明:导致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执行职务行为,仅是行使权力的行为,不包括非权力行为,故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从这个条文可以得出,对抽象行政行为这样的抽象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属于导致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故C项称“包括抽象执行职务的行为”说法错误。
国家能否赔偿某种损害,首先应确定受害人的利益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国家对受害人是否承担特定的义务。因为遭受损害的对象是法律特定保护的,所以国家必须对这种损害负责。一个人能否成为损害赔偿的对象,关键在于行政机关所负的职责是否为了直接保护他的利益。故D项正确。
14. 关于国家赔偿中的因果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只要国家机关违背了对个人或单位所承担的特定义务并因此导致其损害,且该个人或单位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受偿的,就应认定存在国家赔偿责任中的因果关系
B.国家赔偿中的因果关系,实质上是国家机关与受害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C.国家赔偿中的因果关系认定,可以完全借用民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
D.只有与损害结果有直接联系的原因,才是国家赔偿中的因果关系中的原因。而直接的原因就是损害的最近的原因
A
B
C
D
AB
[考点] 国家赔偿中的因果关系
[解析] 确认国家赔偿责任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因果之间具有逻辑联系,此案符合逻辑联系的条件;二是因果之间有直接相关性,即依正常人的经验和理解,行为和结果之间有牵连。国家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是有一定区别的。它具有非法性、滥用或超越裁量权性、强制性等特点,凡违背对特定人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即视为侵权行为。因此国家赔偿中的因果关系,实质上是国家机关与受害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国家机关违背了对权利人所承担的特定义务并因此导致其损害,且权利人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受偿的,就认为存在国家赔偿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故A、B项正确。
国家赔偿中的因果关系,在某些方面要比民事赔偿严格得多,另外一些方面又要宽松得多。完全用民法上的因果理论分析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很难获得满意结果。故C项错误。
国家赔偿中的因果关系应当是客观、恰当、符合理性的,而不是机械、随意的。作为原因的现象,不仅在时间顺序上应出现于成为结果的现象之前,而且还须起着引起和决定结果发生的作用。只有与损害结果有直接联系的原因,才是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中的原因。当然,直接的原因不一定就是损害的最近的原因,而是损害产生的主要原因和决定性原因。故D项错误。
15.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及其理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受害人的行为促使损害的发生成为不可避免或加重的,国家完全不负赔偿责任或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天灾等引起的损害,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C.损害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和第三人行为共同造成的,应当根据国家机关违法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作用等因素确定国家赔偿责任
D.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仅有《国家赔偿法》
A
B
C
D
ABC
[考点] 缺乏因果关系的事由、国家赔偿的法律要件
[解析] 受害人的行为促使损害的发生成为不可避免的或加重损害结果的,受害人自己也有过错。这种过错行为与损害也有因果关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国家赔偿责任。如果损害完全是由于受害人过错引起的,那么国家不负赔偿责任。故A项正确。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属于当事人意志之外的力量,因此造成的损害与国家机关的行为无任何因果关系,国家对此不承担责任。故B项正确。
损害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驶职权行为和第三人行为共同造成的,第三人也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除《国家赔偿法》外,还包括其他也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法规、规章,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117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D项错误。
16. 下列哪些情形中国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______
A.民警李某下班回家时见到其父与邻居争吵,怒从心起,开枪将其邻居打成重伤
B.某公司从某县规划局获得规划许可后兴建厂房。该县规划局以城乡规划依法调整为由撤回颁发给该公司的规划许可
C.部队在一次军事演习中因操作失误将一农户的房屋炸毁
D.某县政府违法征收某村40亩土地以建设县政府招待所
A
B
C
D
ABC
[考点] 不予赔偿情形
[解析] A项,李某开枪将其邻居打成重伤,与行使职权无关,属于个人行为,应由李某本人承担赔偿责任。B项,该县规划局撤回颁发给该公司的规划许可,给该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而非给予国家赔偿。C项,部队因操作失误将一农户的房屋炸毁,应依法给予补偿,而非给予国家赔偿。D项,违法征收是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应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华灿房地产评估公司向某市建委申请核定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某市建委初审后即上报某省住建厅。某省住建厅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华灿公司不服起诉。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公司申请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可对某市建委的初审期限作出特别规定
B.某市建委应当将初审意见和华灿公司的全部申请材料上报给菜省住建厅
C.法院应当判决撤销省住建厅的决定,并责令省住建厅重新作出决定
D.法院可以在判决理由中写明原告请求核定为一级资质的理由成立
A
B
C
D
BCD
[考点] “下级初审、上级决定的行政许可”中初审,不予许可决定违法的判决方式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43条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对下级初审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只能由法律、法规进行,规章无权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属于规章,故A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35条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故B项正确。
《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案件,认为原告请求准予许可的理由成立,且被告没有裁量余地的,可以在判决理由中写明,并判决撤销不予许可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既然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公司申请符合法定条件,那么C、D项正确。
2. 春晖旅行社导游华某胁迫旅游者李某等10人购物。某县旅游局以此为由决定对华某罚款5000元,但对春晖旅行社未作处罚。李某等人起诉主张加重对华某的处罚,并处罚春晖旅行社。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等人的起诉理由成立。法院可以如何判决?______
A.变更对华某的处罚
B.撤销对华某的处罚,并责令县旅游局对华某重作处罚
C.责令县旅游局对春晖旅行社依法作出处罚
D.直接对春晖旅行社依法给予处罚
A
B
C
D
ABC
[考点] 行政处罚案件的判决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6项,被诉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该法第77条第1款,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综合言之,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也可以判决变更。李某等人起诉主张加重对华某的处罚,且法院认定李某等人的起诉理由成立。故A、B项均正确。
该法第7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但A项并不违反该款规定,因为起诉人是受害人李某等人。
李某等人起诉主张处罚春晖旅行社,实质是起诉被告不作为。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等人的起诉理由成立,即意味着被告确实不履行法定职责。该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故C项应选。
《行诉法解释》第55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某县旅游局对春晖旅行社未作处罚,故排除D项。
3. 某县规划局以某企业未获规划许可即兴建厂房为由作出责令拆除的决定。该企业逾期末拆,也未对县规划局的决定申请复议和起诉。之后,县政府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该企业以县政府为被告起诉其强拆决定。终审法院以未听取该企业意见为由作出撤销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本案的一审法院是中级法院
B.诉讼中,县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拆
C.县政府还可以再次作出强制拆除决定
D.对县政府再次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该企业可以起诉
A
B
C
D
ABCD
[考点] 管辖、起诉不停止执行、重作决定
[解析] 本案被告是县政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1项,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
《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6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综上,在县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情形下,即使该决定被诉,该决定也不停止执行,故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行诉法解释》第5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即新法第71条)规定的限制。”本题中,法院是以未听取该企业意见为由,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故县政府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强拆决定基本相同的强拆决定。据此,C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D项正确。
4. 韩某向小屯街道办事处申办生育证。该街道办逾期末作答复。韩某向某区法院起诉。某区法院判决责令被告答复,被告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判决维持。被告仍不答复,韩某申请法院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小屯街道办事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是本案被告
B.法院在判决书中应当指定被告给予答复的期限
C.韩某应当向市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D.负责执行的法院可以向区监察局提出司法建议
A
B
C
D
BD
[考点] 街道办的地位、指定履行期限、生效判决的执行法院、执行措施
[解析]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故A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60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应当指定履行的期限,因情况特殊难于确定期限的除外。”故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96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根据该条中“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字眼,C项错误。对小屯街道办事处具有监察职责的是县监察局,故根据该条第4项规定,D项正确。
5. 冯某因涉嫌醉酒驾车被取保候审,蔡某为保证人。某县公安局以蔡某发现冯某去外县未及时报告为由对蔡某罚款3000元,蔡某不服向某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某县法院作出维持判决。蔡某不服上诉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______
A.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C.撤销一审判决,迳行驳回起诉
D.判决变更罚款的数额
A
B
C
D
BC
[考点] 二审裁判
[解析] 《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据此,刑事司法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本题中,某县公安局对蔡某的罚款,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故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可诉,某县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其受理并作出实体判决,是违法的。
《行诉法解释》第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迳行驳回起诉……”据此,B、C项正确,A、D项错误。
6. 某县政府与甲开发公司签定《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对某地区旧城改造范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加以约定,并约定县政府给予财政补贴2亿元。在协议履行中,县政府决定减少由甲公司改造的范围,并相应减少财政补贴金额。甲公司认为县政府的减少决定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县政府继续履行协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本案由中级法院管辖
B.对甲公司的起诉,参照民事法律规范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C.法院审理本案只能适用行政法律规范
D.若县政府减少决定违法的,法院应当判决县政府继续履行协议
A
B
C
D
A
[考点] 行政协议案件的管辖、起诉期限、法律适用、判决方式
[解析] 根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13条,对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案件,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即行政协议案件不适用协议管辖制度,应适用法定管辖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1项,县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故A项对。根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12条,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本案属于起诉单方变更行政协议案件,故应当适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B项错。
根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14条,法院审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或者单方变更、解除协议是否合法,在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同时,可以适用不违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据此,C项“只能”说法错误。
根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15条,被告单方变更协议违法,理由成立的,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协议有效、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被告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的,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据此,此类案件,法院能够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需要考虑被告能否继续履行以及继续履行是否仍有实际意义。县政府减少的范围能否仍由甲公司改造,题干中未交代清楚,故D项说法存在瑕疵,不选。
7. 某银行向某区规划局申请办公楼的规划许可证,该局以拟建办公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过小而影响采光为由拒绝向其颁发许可证。银行不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规划局向其颁发规划许可证,并向法院提交证明办公楼与住宅楼间距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影响采光的证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张某等人为本案第三人
B.银行提交证据是其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C.若银行提交的证据不成立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D.若银行提交的证据成立的,法院可以判决规划局向银行颁发规划许可证
A
B
C
D
AD
[考点] 行政诉讼第三人、原告举证权、不作为案件的判决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同被诉行政行为或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张某等人与被诉的不颁发许可证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故A项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故办公楼与住宅楼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影响采光,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银行提供这方面的证据仅是其行使举证权利的表现。故B项错。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故银行提交的证据不成立的,规划局的拒发证行为未必合法,法院未必判决驳回。C项错。
若银行提交的证据成立的,则意味着规划局的拒发证的理由被银行的证据推翻。根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22条,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理由成立,被告违法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履行原告请求的法定职责;尚需被告调查或者裁量的,应当判决被告针对原告的请求重新作出处理。本题不属于“尚需被告调查或者裁量”情形,故D项对。
8. 吴某向县人社局申领失业保险金。县人社局收到申请后一直不予答复。吴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逾期末作决定。吴某以县人社局为被告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某符合申领条件,且县人社局负有支付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本案属于法院先予执行的范围
B.法院应当告知吴某追加县政府为共同被告
C.县政府为本案第三人
D.法院可以判决县民政局在一定期限内向吴某支付失业保险金
A
B
C
D
D
[考点] 先予执行、复议消极不作为案件的被告、第三人、给付判决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7条适用先予执行的案件限于原告起诉被告未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本题不属于上述案件,故A项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3款,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即复议消极不作为案件,应选择原机关或复议机关的一个为被告起诉,不需要追加共同被告。故B项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同被诉行政行为或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县政府与被诉的县人社局的行为无利害关系,与案件处理结果也无利害关系,故C项错。
根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23条,原告申请被告依法履行给付义务的理由成立,负有给付义务而拒绝或者拖延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既然“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某符合申领条件,且县人社局负有支付的义务”,那么D项对。
一、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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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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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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