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21. 资产评估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动之日起20目内,向
。
A。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B.省级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C.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D.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批准
A B C D
A
[解析] 熟悉
[习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资产评估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和终止”的熟悉。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分支机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其作出变更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资产评估协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二、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
三、综合题1. 房地产开发应遵循哪些原则?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房地产开发的原则”的了解。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要求的原则。②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③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④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⑤对房地产开发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的原则。⑥合理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确保重点的原则。房地产开发的重点是为重点项目配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居民住宅。对花园别墅、高档宾馆等市场需求有限的项目要严格控制。
2. 1999年12月,甲汽车贸易公司与乙乡镇企业订立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2000年2月向乙方交付新卡车一辆,价款12万元,并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付20%定金。合同订立10天内,乙方依约向甲方付定金2.4万元,余款提货时付清。2000年2月,乙方付款提货后,在使用中发现该车是旧车翻新,主要部件经常发生故障,便向甲方提出异议,并于当年4月提出退货。甲方拒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乙方向法院起诉,认为甲方有欺诈行为,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并判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经查:该车确是旧车翻新,但经维修尚可使用。
回答下列问题:
(1) 该合同应为无效还是可撤销的合同?为什么?
(2) 乙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当?此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区别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种类和法律后果”的掌握。
(1) 该合同应为可撤销的合同,而不是无效的合同。因为在该合同订立过程中,甲方虽有欺诈行为,但是该合同并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没有损害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是甲方以欺诈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合同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因此应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2) 乙方的诉讼请求不完全得当。由于该合同属可撤销合同,乙方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而不能请求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如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的话,只能请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该合同纠纷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
①乙方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人民法院应予撤销.并依据合同被撤销后财产处理的有关规定,判决双方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同时有过错的甲方应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②乙方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该合同,人民法院应对该合同进行变更,即在保持原合同效力的基础上,对标的物的质量等条款做某些修改和补充。
3. 某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在某一个纳税年度内,共发生了下列收入事项: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清理固定资产盘盈收入为50万元,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 150万元;发生各项支出如下: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不包括工资),产品销售费用 20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300万元,职工1000人,全年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960万元,按标准提取职工福利费134.4万元,工会经费19.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4万元。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月。
问题:
计算该企业的应缴纳所得税额。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掌握。
应纳税收入总额=5000+50+150=52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5200-(3000+200+300+960+134.4+19.2+14.4)
=572(万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572×33%=188.76(万元)。
4. 1994年某校教师李明在教学过程中经过自己独立研究,发明了一种教学仪器“球仪”,并通过了省级教委系统内部鉴定。之后,李明就“球仪”的发明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其后,李明与当地教学仪器厂订立了专利使用许可合同。1997年,专利权人李明发现一中学买进的“球仪”与自己的发明完全相同,但不是上述被许可制造该专利产品的工厂生产的。经调查,该“球仪”的制造者是当地一家校办工厂组织生产的,该厂与教学仪器厂签订了生产许可合同。
问题:
(1) 该案中的违法者是谁?说明理由。
(2) 该校办工厂的行为是不是假冒专利的行为?为什么?
(3) 李明可以通过哪些方法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判断一种行为是否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熟悉。
(1)违法者是教学仪器厂和校办工厂。教学仪器厂只有该项专利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授权他人生产该专利产品。校办工厂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能生产销售该专利产品。
(2)校办工厂的行为不是假冒专利,而是专利侵权行为。其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专利产品,应是侵犯专利权人专有权的侵权行为。
(3)李明可以采取以下方法:①自行解除与教学仪器厂的使用许可合同,要求教学仪器厂和校办工厂赔偿损失;②请求专利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理,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对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③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