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三、简答题(本题型共36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41分。)1. 隆悦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由H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在执行审计程序的过程中,H注册会计师识别出隆悦公司可能存在舞弊,以下是具体情况记录:
(1)为了完成当年的销售任务,在明知乐泰公司财务能力出现危机的情况下,销售部门仍与乐泰公司达成秘密协议,向其发货。H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尽快提请适当层级的管理层对这一事项予以关注。
(2)上述事项中提及的适当层级的管理层是指至少与涉嫌舞弊人员同级的管理层。
(3)财务总监李明构造虚假的交易,为其个人谋取私利。对于此事H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尽早与管理层沟通。
(4)钱乐是仓库部门库管人员,却经常从仓库中偷取少量备用材料。H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偷盗行为不严重,因此不需要向隆悦公司管理人员反映。
要求:
逐项判断上述情况中H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简要说明理由。
(1)恰当。
(2)不恰当。一般情况下,适当层级的管理层至少要比涉嫌舞弊的人员高出一个级别。
(3)不恰当。若是确定或怀疑舞弊涉及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以及其舞弊行为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其他人员,那么注册会计师就应尽早与治理层沟通此类事项。
(4)不恰当。即便舞弊事项可能被认为不重要,注册会计师依然需要尽快提请适当层级的管理层关注这一事项。
X公司为大型设备制造商,需要从多家企业赊购零部件和原材料。A注册会计师在执行X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索取并检查了供应商对账单和相应的应付账款明细账。审计工作底稿记载的部分检查结果摘录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对账单 | 验收单 | 应付账款明细账 | 审计说明 |
日期 | 数量 | 金额 | 日期 | 数量 | 日期 | 数量 | 金额 |
甲公司 | 20161225 | 300台 | 300 | 20170105 | 300台 | 20170105 | 300台 | 300 | (1) |
乙公司 | | | | | | 20161230 | 100件 | 50 | (2) |
丙公司 | 20161130 | 90kg | 450 | 20161201 | 89kg | | | | (3) |
审计说明: (1)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所购部件送达X公司,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经询问验收部门负责人,该批部件于 2016年12月25日验收合格,但验收人员误将验收日期写为2017年1月5日,导致供应商日期与验收日期不一致。 审计结论:无须提出审计处理建议。 (2)经询问乙公司销售经理,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于2017年3月起开始执行。2016年度乙公司尚未向X公司发出商 品。审计结论:建议冲回已入账的应付账款。 (3)X公司验收确认的数量与丙公司销售发票的数量不一致,丙公司同意了X公司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的要求,但尚 未收到重开的发票,因此无法进行账务处理。审计结论:无须提出审计处理建议 |
要求:2. 针对审计说明(1)至(3),依次指出X公司的处理可能导致采购交易何种认定的重大错报风险。
3. 假定A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后证实审计说明(1)至(3)中的情况属实,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指出改进建议。
针对事项(1)的审计结论不恰当,应建议X公司调增2016年末应付账款余额300万元。
针对事项(2)的审计结论恰当。
针对事项(3)的审计结论不恰当,应建议X公司调增2016年末应付账款余额450万元。
4. 指出在审计说明(1)至(3)所述的三个事项中,哪个最可能表明应付账款存在特别风险。
事项(2)最可能导致特别风险。该笔应付账款在没有验收单的情况下入账,可能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5. U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执行下列客户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在承接业务前及执业过程中,分别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
(1)承接A公司审计业务前,U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管理层作了如下情况介绍:本所去年出具了300多份审计报告,从未发表过非无保留意见。
(2)B公司要求重新审计其已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U事务所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要求写明:审计完成后向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意见的副本。
(3)与C公司就审计收费达成如下协议:基本收费为30万元,如出具保留意见,按8折收费;如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按4折收费。
(4)法院同意U事务所对D公司违约金额直接进行计量和提交报告,并按审定违约金额的1%收费。项目合伙人认为不违背职业道德,无须采取防范措施。
(5)E公司财务经理是著名的注册税务师,项目合伙人在重大涉税事项上不得不屈从于对方的判断,但认为没有必要采取其他防范措施。
(6)法院指定U事务所代管F公司被冻结的股票和债券。保管期间,股价大幅下跌,但U会计师事务所以未接到法院要求为由,拒绝代为出售所代管的股票。
要求:逐项针对上述(1)至(6),不考虑其他情况,分别指出U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如认为不符合,请简要说明理由。
(1)不符合。即使陈述的内容不属于欺骗性声明,也有误导的嫌疑,不符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对专业服务营销的要求。
(2)符合。
(3)不符合。事务所根据服务成果收费将导致在客户拥有自身利益。收费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
(4)不符合。即使是法院同意的或有收费也可能影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事务所应当进行评价,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5)不符合。项目合伙人屈从于客户员工判断,可能产生外在压力。事务所应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6)符合。
6. 大地会计师事务所在2015年年底首次接受明光公司的委托,对其2014年及2015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实施审计。W注册会计师被指派为该项业务的项目合伙人。2014年度明光公司财务报表由兴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下是其他相关资料:
(1)在2015年12月31日明光公司向客户发出一批商品并确认收入,2016年1月10日收到客户的验收合格单。检查销售合同后,注册会计师发现明光公司应在收到客户的验收合格单时取得收款权。因为该笔业务是明光公司2015年度实现扭亏为盈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所以W注册会计师拟发表保留意见。
(2)2014年度明光公司财务报表的营业成本项目存在重大错报,然而前任注册会计师并没有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也不愿意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因此W注册会计师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3)检查货币资金项目后,发现2015年度明光公司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存在串户登记。考虑到货币资金敏感性高、流动性强,性质严重,于是W注册会计师考虑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明光公司应收账款中存在串户登记现象,在进行账龄分析时,W注册会计师发现坏账准备的计提有重大错报,但考虑到串户登记对应收账款总额并不影响,因此并未调整账簿记录和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明光公司即将在2016年4月底对外公布的配股说明书错误地引用了2015年度已审财务报表的数据,造成两者之间产生重大差异,但管理层拒绝修改配股说明书,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管理层将部分错报进行调整后,明光公司财务报表尚有两项重大错报,但无论单独考虑还是汇总后综合考虑,均应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从中选择了性质较严重的一项错报在审计报告的事项段进行了描述。
要求:请单独考虑以上各种情况,逐项指出W注册会计师的决策或做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1)存在不当之处。因为明光公司提前确认了营业收入,导致2015年度其经营成果由亏损变为盈利,对财务报表产生了广泛且重要的影响。应发表否定意见。
(2)存在不当之处。若是上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前任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无保留意见,又不愿意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则可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事项段予以说明,而非强调事项段。
(3)存在不当之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分类错误对货币资金项目既不影响,也不影响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项目,因此对财务报表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不应因此而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4)存在不当之处。尽管明光公司串户登记对应收账款总额不会产生影响,但其对坏账准备的影响导致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项目存在重大错报,应提请明光公司进行调整,不可发表无保留意见。
(5)存在不当之处。导致重大差异的原因是其他信息存在错报,不应对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而是应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事项段予以说明。
(6)存在不当之处。仅选择一项错报在审计报告中进行描述虽然并不会影响审计意见类型,但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能会因不了解另一项重大错报而做出错误的决策。故而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报告中将财务报表存在的全部重大错报进行描述。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审计情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为确定是否存在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A注册会计师拟要求项目组成员在检查包括股东会和治理层会议的纪要时对关联方信息保持警觉。
(2)审计项目组成员拟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向管理层询问被审计单位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3)针对识别出的超出甲公司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A注册会计师要求项目组成员在更细的层面上实施实质性分析,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甲公司某个具有支配性影响的关联方过度干涉甲公司重大会计估计的作出,审计项目组成员据此认为这可能表明甲公司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5)A注册会计师要求项目组成员识别出管理层以前未识别出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重大关联方交易后,立即实施细节测试。
(6)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确信关于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的披露,甲公司拒绝撤销该披露,A注册会计师拟考虑修改进一步审计程序。
要求:7. 针对上述第(1)项,指出项目组成员还应当检查哪些文件和记录。
①实施审计程序时获取的银行和律师的询证函回函;
②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记录和文件。
8. 针对上述第(2)至(6)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提出改进建议。
情况(2)恰当。
情况(3)不恰当。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属于特别风险。仅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不足以获取有关特别风险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须实施实质性程序,包括细节测试。
情况(4)恰当。
情况(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立即将相关信息向项目组其他成员通报。
情况(6)不恰当。在所述情况下,A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对审计报告的影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意味着修改进一步审计程序是无效的]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A和B于2013年2月1日到达甲公司。在审计应收账款时,注册会计师取得了甲公司2012年年末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及相关资料。
(1)甲公司2012年年末的应收账款明细表(部分)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企业名称 | 期初余额(已审定)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A公司 | 2000 | 1000 | 2000 | 1000 |
B公司 | 1000 | 5000 | 6000 | 0 |
C公司 | 1800 | 0 | 0 | 1800 |
D公司 | 2500 | 0 | 2500 | 0 |
E公司 | 0 | 1500 | 0 | 1500 |
合计 | 7300 | 7500 | 10500 | 4300 |
(2)注册会计师A和B了解到以下与应收账款明细账有关的情况:甲公司2011年的财务报表已经由P会计师事务所审定;A公司持有甲公司15%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注册会计师A和B审计工作于2013年2月20日结束。 (3)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对A公司函证的“企业询证函”如下: 企业询证函
A公司: 编号: 本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甲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甲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数据出自甲公司的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盖章。 由于我们正在甲公司进行审计,回函请直接寄至甲公司。 回函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1.甲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截止日期 | 贵公司欠 | 欠贵公司 | 备注 |
2012年12月31日 | 1000 | 0 | 销售产品款 |
2.其他事项
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可以不必回函。
ABC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2013年2月18日
结论:
①信息证明无误。
(公司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②信息不符。
(公司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要求:9. 根据甲公司2012年年末的应收账款明细表(部分),注册会计师最应当函证哪两家客户,并请说明理由。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甲公司与A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函证,因为A公司持有甲公司15%的股份(超过5%);对B公司而言,虽然期末余额为零,但当年发生额较大,所以也应进行函证。
10. 如果对某一重要客户采用了积极式函证却没有得到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如何处理?
注册会计师应考虑与被询证者联系,要求对方作出回应或再次寄发询证函,如果仍得不到答复,则应考虑采用必要的替代程序,如:检查与销售有关的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购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凭证及期后收款的回款单据等),以验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11. 如果函证结果表明,应收账款存在差异,请分析产生差异可能的原因及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影响。
可能导致函证结果出现差异的原因主要有:购销双方对往来款项的确认金额或登记入账的时间不同、一方或双方记账有错误、甲公司可能有舞弊行为。如果函证结果表明存在非正常的差异,注册会计师应重新考虑对内部控制的原有评价结果是否适当;控制测试的结果是否适当;分析程序的结果是否适当;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是否适当;实施的实质性程序是否充分等。同时应当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可能出现的累计差错是多少,估算未被选中进行函证的应收账款的累计差错是多少。为取得应收账款累计差错更加准确的估计,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
12. 注册会计师发给A公司的“企业询证函”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指出不当之处。
注册会计师的询证函有以下不当之处:
①询证函的主体应该是甲公司,而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因此,“本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甲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应改为:“本公司聘请的ABC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同时,询证函中的“甲公司”相应修改为“本公司”;
②如信息不符,除应在“信息不符”处盖章外,还应列明不符的详细金额;
③回函应直接寄至ABC会计师事务所,不应直接寄至甲公司,因此,询证函中的地址应当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联系人;
④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而不是“可以不必回函”;
⑤询证函应由被审计单位甲公司盖章,而不是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⑥询证函的发出时间2013年2月18日不妥。为了尽可能做到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结束前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询证函,注册会计师应在到达被审计单位后及时发出询证函,而不是在临近结束外勤工作时才函证;
⑦结论中“信息不符”处还要写明“请列明不符的详细情况”等提示性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