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题。)
三、案例分析题 某大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合同,总承包商将该大厦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装饰装修工程公司。该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与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了该大厦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该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基坑开挖后用重型动力触探法检查,发现基坑下面存在古墓。
事件二:基坑验槽时,总承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建设、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检验,经检验基坑符合要求。
事件三:为了使水泥浆更具黏结力,旋喷桩在旋喷前3小时对水泥浆进行搅拌。
事件四:基坑回填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只检查了排水措施和回填土的含水量,并对其进行了控制。
问 题1. 该大厦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的分包过程有何不妥之处?并改正。
该大厦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的分包过程的不妥之处:装饰装修工程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正确做法:该装饰装修施工分包合同应由装饰装修工程公司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哪几部分组成?该文本的三个附件分别是什么?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2)该文本的三个附件分别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工程质量保证书”。
3. 判断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是否妥当?如不妥当,请改正。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的妥当与否的判定及正确做法:
(1)事件一不妥。
正确做法:基坑开挖后用钎探法或轻型动力触探法等检查基坑是否存在轻弱土下卧层及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地下埋设物等及相应的位置、深度、形状。
(2)事件二不妥。
正确做法:基坑(槽)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的项目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共赴现场,按设计、规范和施工方案等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基坑验槽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
(3)事件三不妥。
正确做法:水泥浆的搅拌宜在旋喷前1小时内搅拌。
(4)事件四不妥。
正确做法:基坑回填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回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和压实程序等满足规定的要求。
4. 基坑验槽时,应重点观察哪些部位?
基坑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
5. 基坑回填土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哪些项目,并使其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基坑回填土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回填土料、标高、边坡坡度、表面平整度、压实程度等,并使其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6. 旋喷地基质量可采用哪些方法进行检验?
旋喷地基质量可采用取芯、标准贯入试验、载荷实验及开挖检查等方法进行检验。
案例四
背景:
某施工企业承建的某综合楼建筑与装饰工程位于某城市商业的中心地段,17层,框架结构,筏板基础,建筑面积56000m2,施工现场设有一大型材料堆场。运输道路沿着仓库和堆场进行布置,双车道宽度为6m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高度、幅度及起重量都满足要求,可使材料和机件达到建筑物的任何使用地点。工地地面均做了硬化处理。临时水池、水塔设在用水中心和地势较高处,过冬的临时水管均埋在冰冻线以下,排水沟沿道路布置。
问题:7. 施工地是否要设消防车道?设置消防车道有什么具体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本工程为20层办公楼,属高层建筑。因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建筑主体已建成。故本工程的消防安全应按照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进水平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防进水竖管直径不小于65mm。每隔一层设一处消火栓口。
8. 简述施工总平面图设计的步骤。排水沟的纵坡应为多少?
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步骤应是:引入场外交通道路→布置仓库→布置加工场和混凝土搅拌站→布置内部运输道路→布置临时房屋→布置临时水电管线网和其他动力设施→绘制正式的施工总平面图。
排水沟的纵坡不小于0.2%,过路处须设涵管。
9. 电、气焊切割作业前,需办理什么证件?现场须做哪些消防准备工作?
电、气焊切割作业前,需办理现场施工动用明火的审批手续、操作证和用火证。电、气焊切割作业前,现场需作消防准备工作,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①动用明火前,要清理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②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③必须在顶棚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布置防火措施后,方可工。
10. 施工过程中如何处理噪声扰民问题?
施工前公布连续施工时间,向工程周围居民、单位作好解释工作;及时和建设单位主管工程的部门联系协商,取得业主主管部门的支持;及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地派出所、环保部门、街道办事处、城管等单位协商,取得这些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增加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尽量降低施工噪音;凡强噪音施工,避开正常的休息时间;施工噪音超过标准值时,环保部门按要求测定噪音值,确定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程度、范围,并出具测定报告书;建设单位对确定为施工噪声扰民范围内的居民,根据受噪声污染的程度,按有关要求跟业主协商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11. 对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材料有哪些要求?
油漆、涂料、稀料必须集中存放,并远离施工现场,设专人管理,远离火源、配电箱、开关箱柜。油漆涂料施工现场不得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同时应增加施工现场空气对流及有害有毒气体的排放。
[解析] 本案例考核的是现场管理中的相关知识点。
12.
[背景材料] 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得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了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1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
开标后发现:
(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 000万元,为最低投标价,经评审后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2)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3)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F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经过标书评审,A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A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3%。
[问题] 1.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㈩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分析A、B、C、D、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4.该项目施工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合同价格应是多少?
1.正确与否判定。
(1)“业主提出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不正确。
理由: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2)“业主要求采用邀请招标”不正确。
理由:因该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相关法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应由有关部门批准。
(3)“业主提出的仅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中查”不正确。
理由:资格审查的内容还应包括:信誉、技术、拟投入人员、拟投入机械、财务状况等。
2.投标文件有效的判定:
(1)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
(2)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原投标文件)有效。但补充说明无效,因开标后投标人不能变更(或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d(或28d) (或在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 d(或28 d)内继续有效)。
(4)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
(5)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
3.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
4.合同的签订和合同价格。
(1)该项目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d内按招标文件和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合同价格应为8 000万元。
13. 某建设单位准备建一座图书馆,建筑面积5000m
2,预算投资4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招标申请书,得到了批准。
建设单位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该工程在设计上比较复杂,根据当地建设局的建议,对参加投标单位的主体要求是最低不得低于二级资质。
拟参加此次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D单位为二级资质,C单位为三级资质,E单位为一级资质,而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建设单位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建设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预审时出现了分歧,正在犹豫不决时,C单位提出准备组成联合体投标,经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私下活动,建设单位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的中标将授予B单位。A为了获得该项工程,同意了与C联合承包该工程,并同意将停车楼交给C单位施工。于是A和 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A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
问题 1.简述施工招标的公开招标程序。
2.在上述招标过程中,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其行为是否合法?原因何在?
3.从上述背景材料来看,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是否有效?为什么?
4.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1.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一般为:
(1)由建设单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2)由建设单位组建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班子;
(3)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9)接收投标文件;
(10)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2.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其行为不合法。
理由: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了照顾某些个人关系,指使A和C强行联合,并最终排斥了B、 D、E三单位可能中标的机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反了《招标投标法》中关于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强制性规定。
3.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无效。
原因: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案例中,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不符合对投标单位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所以是无效的。
4.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表现为: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小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某建设单位准备建一座图书馆,建筑面积5000m2,预算投资4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招标申请书,得到了批准。
建设单位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由于该工程在设计上比较复杂,根据当地建设局的建议,对参加投标单位的主要要求是最低不得低于二级资质。
拟参加此次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D单位为二级资质,C单位为三级资质,E单位为一级资质,而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建设单位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建设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预审时出现了分歧,正在犹豫不决时,C单位提出准备组成联合体投标,经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私下活动,建设单位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的中标将授予B单位。A为了获得该项工程,同意了与C联合承包该工程,并同意将停车楼交给C单位施工。于是A和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A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
问题14. 简述施工招标的公开招标程序。
施工公开招标的程序:
(1)由建设单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
(2)由建设单位组建符合招标要求的招标班子。
(3)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样、技术资料等。
(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9)接收投标文件。
(10)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发包合同。
15. 在上述招标过程中,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其行为是否合法?原因何在?
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其行为不合法。
理由: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了照顾某些个人关系,指使A和C强行联合,并最终排斥了B、D、E三家单位可能中标的机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关于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强制性规定。
16. 从上述背景资料来看,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是否有效?为什么?
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无效。
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案例中,A和C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不符合对投标单位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所以是无效的。
17. 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表现: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