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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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学分类模拟32
不定项选择题
1.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______
A.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实现“两个一百年”
C.建成小康社会
D.坚持马克思主义
A
B
C
D
A
[考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选项B说法错误。实现“两个一百年”是我们党总体的奋斗目标,不是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
选项C说法错误。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提出的,在建党100周年的时候要实现的建设目标,不是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
选项D说法错误。马克思主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而不是总目标。
2. 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的是什么______
A.平等
B.自由
C.公正
D.秩序
A
B
C
D
A
[考点] 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选项B说法错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平等而不是自由。
选项C说法错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平等而不是公正。
选项D说法错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平等而不是秩序。
3.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什么______
A.人民群众
B.全国人大
C.党的领导
D.新闻媒体
A
B
C
D
C
[考点] 党的领导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人民群众是重要的参与者,不是最根本的保证。
选项B说法错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国人大是立法机关,不是最根本的保证。
选项C说法正确。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选项D说法错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新闻媒体是参与力量,不是最根本的保证。
4. 我国的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______
A.11月4日
B.12月4日
C.12月6日
D.11月6日
A
B
C
D
B
[考点] 宪法日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而不是11月4日。
选项B说法正确。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选项C说法错误。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而不是12月6日。
选项D说法错误。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而不是11月6日。
5. 巡回法庭由哪一级法院设立______
A.基层法院
B.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
D.最高法院
A
B
C
D
D
[考点] 巡回法庭的设立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基层法院可以设立派出法庭,但不是巡回法庭。
选项B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中级法院无权设立。
选项C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高级法院无权设立。
选项D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6. 下列哪些属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______
A.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B.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C.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D.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A
B
C
D
ABC
[考点] 推进依法行政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属于行政领域的措施,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
选项B说法正确。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属于行政领域的措施,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
选项C说法正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属于行政领域的措施,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
选项D说法错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属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措施,不是行政领域的措施。
7. 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的是下列哪些案件______
A.重大行政案件
B.重大刑事案件
C.重大商事案件
D.重大民事案件
A
B
C
D
ACD
[考点] 巡回法庭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选项B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不在受案范围。
选项C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
事案件。
选项D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8. 下列人员任职,需要向宪法宣誓的是______
A.国家主席
B.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
C.山东省省长
D.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A
B
C
D
ACD
[考点] 宪法宣誓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要公开向宪法宣誓。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需要向宪法宣誓。
选项B说法错误。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要公开向宪法宣誓。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由河北省政府任命,而不是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产生,不需要向宪法宣誓。
选项C说法正确。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要公开向宪法宣誓。山东省省长由山东省人大选举产生,需要向宪法宣誓。
选项D说法正确。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要公开向宪法宣誓。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需要向宪法宣誓。
9.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院将实行什么样的案件受理制度______
A.立案审查制
B.立案登记制
C.立案监督制
D.立案追究制
A
B
C
D
B
[考点] 立案登记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将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立案审查制将被撤销。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将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法院将实行立案登记制来受理案件。
选项C说法错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将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法院将实行立案登记制来受理案件,而不是立案监督制。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将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法院将实行立案登记制来受理案件,而不是立案追究制。
10. “人们经常认为在对法律这种机制进行评价时,要想做到完全、彻底,就必须对其进行如实的、不带价值判断的描述与解析。然而现代法理学的发展表明,任何一个理论家都无法对社会事实进行理论上的描述与解析,除非他同时进行价值判断并理解什么对于人们而言是真正的善,什么是实践合理性所真正要求的。对于任何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反思也确证了这一点。”关于以上引文下列理解不正确的是______
A.主张对法律现象进行如实的、不带价值判断的解析与描述是解析法学的观点
B.法律规范中蕴含着人们的价值判断,立法的过程就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
C.引文体现的是非实证主义法学的主张和观点,非实证主义法学即自然法学
D.解析法学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追求和维护“共同善”,违背“共同善”的法即为恶法
A
B
C
D
CD
[考点] 法的概念的争议:自然法学与解析法学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的概念的争议。以对“法律与道德之间有无本质上的必然的联系”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可以把法学分为两大阵营: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实证主义认为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本质的必然联系,该阵营内又有解析实证主义和法律社会学两个流派;非实证主义法学对此一问题持肯定回答,以内容的正确性(符合道德)为必备要素,该阵营内有自然法学和第三条道路(综合法学)两个流派。解析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所谓法律就是出自国家机关的规范,法学研究就是要对这些规范进行如实的不带价值判断的解析与描述,法律无善恶之分,国家机关制定的恶法也是法。故A选项正确。法律规范蕴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实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所以法律规范蕴含着立法者的价值判断。故B项正确。题干的中引文体现的是自然法学的观点,自然法学属于非实证主义法学,但是非实证主义法学除了自然法学外还包含综合法学,故C错误。自然法学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追求和维护“共同善“,共同善就是公共道德。故D错误。
11. 马克思在《离婚法草案》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也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用有意识的实在法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出来。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情的本质,那么人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同样,当私人想违反事物的本质任意妄为时,立法者也有权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是极端任性。”关于以上引文下列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A.立法的本质是反映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本质决定了立法的内容
B.立法者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法律
C.立法者的立法过程是被动的表述客观规律的过程,缺乏主观能动性
D.法的内容最终是由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A
B
C
D
ABD
[考点] 法的本质
[解析] 立法者立法时虽然不能脱离具体的物质生活条件,但是在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下,他仍然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故C项的表述错误。该题选择ABD。
12. 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人在其工作过程中都必须以该国的现行有效的法律,即“国法”作为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前提,关于“国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国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法
B.“国法”不包括习惯法,因为习惯法并非由国家机关制定
C.法院在判决创制的规则也是国法的有效组成部分
D.对古典自然法学派而言,国法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应当遵守的规范
A
B
C
D
CD
[考点] “国法”
[解析] “国法”指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法院创制的判例法、立法机关认可的习惯法和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如教会法。故A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自然法学认为只有符合道德规范才具有法律效力。故CD项正确。
13. 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说:“只是由于我表现自己,只是由于我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调整的对象只能是人的行为,法律不应单纯关注人的思想
B.一种言论或者思想在没有外化为人的行为的时候,法律是不应当干预的
C.任何情况下对于同样的外在行为法律应该同样的对待,这是正义的基本要求
D.人的所有行为都是法律调整的对象
A
B
C
D
CD
[考点] 法的特征
[解析] 平等包括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形式平等要求同样的情况应当同样对待,但实质平等要求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区别对待以实现实质意义的平等。故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为,交互行为又称社会关系、涉他行为。纯粹的涉己行为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有些交互行为也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故D项说法错误。
14. 关于法的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具有特殊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宗教、习惯、道德等社会规范建立在人们内心信仰的基础上
B.法律以权利义务为内容意味着一定条件具备时,人们可以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必须做或者不做某事
C.规范都有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但法律是最具外在强制力的社会规范
D.判断一种规范是否属于法律,可以从可诉性的角度加以考察
A
B
C
D
ABCD
[考点] 法的特征
[解析] A、C两项表述了法的国家强制性特征;B项表述了法律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特征;D项表述了法的可诉性的特征。
15. 关于法的作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王某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在自己的收入达到了纳税标准时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B.现实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对法院实际上会做什么的预测
C.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体现了法律的社会作用
D.加强法律的强制性有助于提高法律的权威
A
B
C
D
ABCD
[考点] 法的作用
[解析] 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是学习法律者本人的行为,王某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体现了对自己行为的指引,故A项正确。在现实主义法学看来,真正的法律是对法院将要做什么的预测,故B项的说法正确。法的社会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维护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故C项的说法正确。法律的强制性是其他作用的重要保障,是保障法律实施的最后力量,故D项的说法正确。
16. “……我们不应当抱有这样的观念:一个规则应当详尽无遗、以使它是否适用于特定案件总是预先已经确定,在实际适用中从不发生在自由选项中做出新选择的问题……我们是人不是神……人类立法者根本不可能有关于未来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况的所有结合方式的知识。这种预测未来的能力的缺乏又引起关于目的的相对模糊性。”关于该段引文的理解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由于立法者对未来情况预测能力的有限性,故法律会有漏洞存在
B.法律的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源于语言的不确定性
C.在实际适用中存在法官自由选择即法官自由裁量的问题
D.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如果法律规则出现空白,则法官可以拒绝裁判案件
A
B
C
D
D
[考点] 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解析] “禁止拒绝裁判原则”的意思是说在裁判民事案件时,法官不能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而拒绝裁判案件。故D项的说法错误。
17. “法律始终是一种一般性的陈述,但也存在着为一般性的陈述所不能包括的情形。……法律所考虑的是多数案件,亦即一般性的和一般的情形,但法律对特殊的情况却无法加以说明;在独特的案件中法律常常不能做到公正……因此,当法律规定的是一般性规则而案件落到了一般模型之外围的时候,这时立法者的语词就显得过于简单以至于不能完全无偏地回应案件了。此时,法官以判决来修正立法者的错误就是正当的。这种修正要宛如立法者本人在场,以及他若知晓这个案件将会制定怎样的法律。”关于此引文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虽然法律具有一般性、概括性,但是法律不能涵盖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
B.当案件落在了一般性规则的外围的时候,法官有进行法律续造的义务,即通过法律解释,寻求立法者的目的来克服法律的僵硬性
C.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其存在的必要,在特殊案件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有助于个案正义的实现
D.在任何地方法官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有创制规则的权力
A
B
C
D
ABC
[考点] 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解析] 只有在英美法系法官才能够通过判例创制规则。故D项的说法错误。
18. 2001年,在德国罗滕堡的一个村庄一名叫布兰迪斯的43岁的软件工程师回应了一则网络广告。该广告由另一名42岁的电脑技术人员迈维斯发布,广告的内容是寻找一些愿意被杀且被吃掉的人。经布兰迪斯的同意,迈维斯杀死了布兰迪斯将其尸体肢解,并把其装进塑料袋保存在冰箱里。直到迈维斯被捕时,他已经吃掉了40磅肉,其中一部分是用橄榄油和大蒜烹饪过后食用的。当时德国并没有禁止吃人的法律。关于该事例,下列解析不正确的是______
A.迈维斯经布兰迪斯的同意杀死了他,在法律上并无不当
B.一个人对自己身体并不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对自己身体行使权利受到了来自伦理道德的限制
C.即使经过了对方的同意,迈维斯的行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伦理上都是不适当的
D.法律禁止伤害他人的行为和公然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是正当的
A
B
C
D
A
[考点] 法的价值:自由
[解析] 经对方同意而杀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应当被禁止。故A项的说法错误。
19. 德国著名法哲学家拉的布鲁赫说:“法是实现正义的,而正义就是:无论是谁,一视同仁。”关于这句话的理解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正义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
B.如果法律故意拒绝正义,那么就是恶法,就缺乏有效性
C.我国法律对妇女的权益给予特殊的保护,这从本质上来说是违背正义原则的
D.正义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存在普遍适用的公平正义标准
A
B
C
D
C
[考点] 法的价值:正义
[解析] 实质正义要求对弱者和特殊群体给予保护,故C项的说法错误。
20. 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张辉、张高平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2013年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据报道该案据以判决的二十多条间接证据疑点重重、相互矛盾,且存在刑讯逼供。关于该案的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本案说明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遵守程序正义的规则有可能导致实体正义的丧失
B.本案说明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应该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
C.只要程序公正,实体必然公正,本案的错误在于没有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
D.“疑罪从无”是程序公正的重要规则和要求
A
B
C
D
C
[考点] 法的价值: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解析] 程序公正是保障实体正义的手段,但是程序公正并不能必然保障实体正义的实现,故C项的说法错误。
21. “仅限985高校、211高校”“年龄不超过25周岁”“只限本地户口”……一到毕业季,关于招聘的新闻就多了,“就业歧视”也成了一个热门话题。为此,教育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并称“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关于此事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根据毕业院校、年龄等做出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其结果是取消或有损于在就业或职业上的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
B.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任何形式的区别对待都构成了对某些主体的歧视
C.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只有考虑了不相关因素的区别对待才构成歧视
D.教育部把高校划分为985高校、211高校,从而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给予倾斜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对非985院校和非211高校的歧视
A
B
C
D
ACD
[考点] 法的价值
[解析] 在法律适用中为了保护弱者或者特殊群体可以区别对待,因而B项的说法错误。
22. 关于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在抗洪抢险中,王某认识到个人服从社会或国家利益,同意救灾队拆除了家里的门板充作救灾物资,体现了价值位阶原则
B.在某一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甲和乙应平均继承财产,但由于继承人甲没有劳动能力,法官判决甲继承了被继承人65%的财产,法官的判决体现了个案平衡的原则
C.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但是应尽可能实现“最小损害”和“最少限制”,体现了比例原则的要求
D.当法的基本价值发生冲突时,自由具有绝对的优先性
A
B
C
D
ABC
[考点] 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
[解析] 解决法的价值冲突有三个原则: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比例原则。只要涉及了两个法益之间的排序就体现了价值位阶原则,A选项中,社会或者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体现了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指的是在处理个案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形,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B选项中,体现了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照顾,体现了个案平衡原则。比例原则是说为了保护较大法益牺牲较小法益时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C选项体现了该原则。一般而言,自由优先于正义、秩序,但是并不是说自由具有绝对的优先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优先。故D项的说法错误。
23. 关于法律部门、法律条文、法律文件、法律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中华人民共和刑法》有452个条文,这意味着刑法有452个规则
B.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表述的规则仅属于一个法律部门
C.所谓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指由规范性法律条文构成的文件
D.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表述
A
B
C
D
D
[考点] 法的要素
[解析] 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在成文法国家,法律规范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但二者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一个规则既可以通过一个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多个条文来表述。有多少个条文并不意味着有多少个规则,故A项的说法错误。
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表述的规范可以分属不同的法律部门,比如《森林法》中规制林木所有权的属于民法部门,规制采伐林木许可的规范属于行政法部门,对盗伐林木进行制裁的属于刑法部门。故B错。
规范性法律文件由两类条文构成:规范性法律条文和非规范性法律条文。故C正确。
法律规范既可以用条文的形式表述,也可以用非条文的方式表述,比如习惯法和判例法就不是用条文的形式表述。基于此,C项错误,D项正确。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对于该条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规则属于命令性规则和确定性规则,对人的行为构成了确定性指引
B.该规则是通过陈述语句表述的
C.该条文中规定了“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D.该条文仅为行为人确立了积极义务
A
B
C
D
AC
[考点] 法律规则的分类
[解析] 判断一个条文表述了几个法律规则,应该看该法律条文中含有几个行为模式。题干中的规则有两个行为模式,分别为应为模式(必须)和勿为模式(不许),应为模式确立了积极义务,勿为模式确立了消极义务。该条文含有道义助动词“必须”和“不许”,因而为规范语句。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关于该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条文属于规范性条文
B.该条文规定的内容属于技术规范
C.该条文规定的内容是对法律概念的定义,属于适用法律的技术性规定
D.该条文规定的内容属于义务性规则
A
B
C
D
C
[考点] 法律条文的分类
[解析] 法律条文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是表述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条文。非规范性法律是规定法律规范适用的技术性规定的条文,如法律术语的定义、法律生效的时间等。题干中的条文是对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进行定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条文。技术性规范是指技术规范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利用自然的行为准则,题干中的条文表述的不是技术性规范。
26.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法律规则明确具体,因而法律规则不允许法官进行自由裁量
B.法律原则比较模糊,赋予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关注案件的个别性
C.法律原则比法律规则适用范围广,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中
D.在同一部法律之中不可能存在多个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
A
B
C
D
ACD
[考点] 法律的要素
[解析] 法律规则明确、具体,约束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只能关注行为及案件条件的共性,一个规则只能适用于一类案件,且以“全有或者全无”的方式适用。法律原则笼统模糊,允许法官自由裁量,覆盖面大,不以“全有全无”的方式适用。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存在一部法律文件中。
27. 有关“法的渊源”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组合有______
①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②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都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之一。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④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⑤裁判民事案件时在法源的选取上应遵守“先正式法源,后非正式法源”的准则。⑥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制定法,而大陆法系国家判例法成为主要的法的渊源。
A.①②
B.③⑤
C.④
D.⑥
A
B
C
D
ACD
[考点] 法律渊源
[解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制定主体和效力等级作出的分类。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承认的国际惯例才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政策可以成为民事裁判的依据。裁判民事案件时在法源的选取上应遵守“先正式法源,后非正式法源”的准则。英美法系国家的法源主要为制定法和判例法,大陆法系主要为制定法。
28. 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下列选项中哪些为各自国家法律的非正式渊源______
A.哥伦比亚一黑人社区对正义的主流看法
B.太平洋某岛国的关于人口发展的政策
C.中国农村关于继承的习惯
D.美国的判例法
A
B
C
D
ABC
[考点] 法的非正式渊源
[解析] 判例法为美国的正式法源。
29. 关于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的调整方法
B.乌尔比安最早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现在已经成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普遍接受的分类方法
C.1979年刑法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D.一种社会关系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
A
B
C
D
ABCD
[考点] 法律部门、法律体系
[解析] 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调整对象,即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的主要分类方法。法律体系指的是现行有效的国内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一种社会关系可以被多个法律部门所调整,比如经济关系可以被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所调整。
30. 关于法律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的效力来源于道德
B.法律对人和对事的效力范围先于空间与时间的效力范围
C.已加入甲国国籍的原福建人沈某在乙国国籍印制人民币假钞20万元,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刑法属于法律的空间效力问题
D.法律的普遍性和可预测性要求法律不溯及既往,即在处理法的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原则
A
B
C
D
ABD
[考点] 法律效力
[解析] C项中,沈某已经加入甲国国籍,属于外国人,其在外国侵犯我国国家利益,我国刑法可根据保护原则适用于沈某。保护原则解决的是法律的对人效力问题。
31. “所有的具体法律关系就是通过法律规则而界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这种通过法律规则而进行的界定在于向个人意志指定了一个领域,在此领域之中,个人意志独立于所有其他人的意志而居于支配地位。因此,在每个法律关系中,可以区分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素材,即关系本身,第二部分是对于此素材的界定。我们可以把第一部分称为法律关系的实质要素或法律关系中的单纯事实;而将第二部分称为法律关系的形式要素,即据此将事实关系提升为法形式的要素。”下列关于萨维尼的论断的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A.事实关系即社会关系只有经过法律规范的调整才能成为法律关系
B.法律关系仅仅反映个人的独立意志
C.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D.法律不予调整的生活关系,就不会产生或上升为法律关系
A
B
C
D
ACD
[考点] 法律关系
[解析] 所有的法律关系都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法律规范体现国家意志,因而所有的法律关系都体现国家意志。但是有些法律关系,如民事法律关系,还体现法律关系参与人的意志。故B项说法错误。
32. 甲有一架700万像素的“三星”数码照相机。其同事乙因到西藏旅游,向甲借用了该相机。但因登山中保管不善,相机摔下山遭损毁。归来时,某乙购买一架500万像素“索尼”数码相机作为赔偿,甲不允,遂至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其所借出的相同型号的相机。法院审理后对甲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此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某甲对此“三星”相机享有的权利是一种相对权
B.某甲对该相机的权利所针对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
C.某甲的照相机被某乙损毁,某甲便拥有了向某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某乙则有义务赔偿某甲的损失。这种权利所针对的义务属于“对人义务”
D.根据法院的判决,在某甲和某乙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型法律关系,同时也是一种第二性法律关系
A
B
C
D
BCD
[考点] 权利与义务、法律关系
[解析] 某甲对相机享有的所有权属于对世权(或称绝对权)。因而A项的说法错误。
33. “权利并不因为已被确认为法律而不再是习惯,它不再仅仅是习惯。……习惯成为合理的是因为权利已变成法律,习惯已经成为国家的习惯。……因此,习惯权利作为和法定权利同时存在的一个特殊领域,只有在他和法律同时并存、而习惯是法定权利的前身场合才是合理的。”关于权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权利并不是仅仅来源于法律的设定,也可以来源于习惯
B.习惯权利是一种事实的权利,由约定俗成的生活规则来支持
C.习惯权利可以上升为法律权利,但它们本身是可以不依赖法律而存在的
D.在原始社会,既存在法律权利也存在道德权利
A
B
C
D
D
[考点] 权利与义务
[解析] 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在原始社会不存在法律,因而也不存在法律权利。故D项的表述错误。
34. 灭火器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某商家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灭火器被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对查处的灭火器又进行了专业检测,发现这批灭火器存在质量问题。当工商部门对该商家进行行政处罚时,发现该商家的行为既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质量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又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认证相关的条款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9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67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上位法
B.本案属于法律责任的竞合,应该适用吸收原则,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法律责任进行处罚
C.从本案可以看出违法行为是产生法律责任的唯一原因,且某一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应该由法律规范预先设定
D.本案中行政机关对该企业的处罚属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必然会导致法律制裁
A
B
C
D
AB
[考点] 法律责任
[解析] 法律责任可以基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法律规定而产生,故C项错误。有法律责任时,如果存在免责事由,就不会有法律制裁,故D项的说法错误。
35. 关于法律适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在法律推理过程中,法律人首先应该崇尚的是法律的确定性,在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法律人首先要保证法的安定性
B.法律适用的步骤界限模糊可以相互转化
C.法律适用的过程中仅有法律推理问题而不涉及法律解释问题
D.内部证成处理的问题是法律结论是否从前提中逻辑的推导出来,外部证成的对象是这个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
A
B
C
D
C
[考点] 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
[解析] 法律适用的过程是运用法律规范解决具体案件的过程,其中存在着法律推理(主要是演绎推理),也存在法律解释问题。故C项的说法错误。
36. 培根说:“立法者不可能为每个案件明确立法,有时法官得假设立法者在场,并且询问立法者面对这样的案件,他会怎样立法,然后,法官给出自己的答案,就如正直、理性的立法者将会给出答案一样。”培根在该引文中表达了对法律解释的何种方法______
A.客观目的解释
B.主观目的解释
C.文义解释
D.逻辑解释
A
B
C
D
B
[考点] 法律解释
[解析] 寻求立法者的原意的解释方法属于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又称主观目的解释。
37. 关于法律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格林斯潘诉斯利特”一案过程中,援引了包括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和瑞士等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属于比较解释
B.某地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嫌组织同性卖淫案时,将法律规定的“他人”理解为既指女性,也包括男性,属于文义解释
C.文义解释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初始的优先性,解释方法的位阶是固定的
D.历史解释必须要以一定的立法资料为根据,弄清楚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是何种意义使用某一法律概念
A
B
C
D
CD
[考点] 法律解释
[解析] 解释方法的位阶次序,在有更强理由的情况下可以被打破。以一定的立法资料为根据,弄清楚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是因何种意义使用某一法律概念属于立法者的目的解释。
38. 2013年6月26日,广东高院认为发廊经营者提供手淫服务无罪;6月27日,北京警方认定“打飞机”“胸推”等均属色情服务,发廊经营者要承担刑责。同一件事,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声音。争论核心在于提供手淫服务算不算卖淫。同样的事件在以前也曾出现过:2004年福州福清法院审理的汤某等涉嫌按摩店手淫服务案,被告人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2008年重庆市黔江法院审理的庞某涉嫌会所色情按摩案,协助组织卖淫罪未获认定。但在江门法院2013年认定一宗组织卖淫罪,则认定手淫服务属于卖淫行为。手淫服务是否属于卖淫行为在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对提供手淫服务是否属于卖淫行为,广东高院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
B.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就提供手淫服务是否属于卖淫行为作出司法解释,自公布后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如果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该解释与法律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D.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专门委员会审查后认为同法律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不修改或废止时,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
A
B
C
D
BCD
[考点] 法律解释
[解析] 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主体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专门委员会、省级人大常委会。高级人民法院无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解释要求。
39. 现行《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单备查。”对此,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与《劳动合同法》具有同等的效力
B.该条例的生效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公布后的30日内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如果该条例有关条款违背《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对该条款予以改变或撤销
D.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劳动合同法》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可以作出解释
A
B
C
D
D
[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解析]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故A项错误。行政法规的生效无需批准,按照《立法法》的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法规需要批准后才能生效,故B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销而不能改变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故C项说法错误。
40. 李某因患“异性癖”做了变性手术。某晨报记者郝某经李某同意对其做了采访,并为李某拍了照片。后来郝某将采访后的文章以李某的真实姓名发表在该晨报上,并配发了为李某拍摄的照片。文章见报后,郝某又将此文投到某杂志发表。此文在李某工作所在地引起轰动,李某承受不了来自各方面的舆论压力,被迫离开了该地。李某向法院起诉,称郝某文章的两次发表是对其个人隐私的大曝光,使其无法正常工作,侵犯了他的名誉权。郝某答辩称:文章所涉及的事实和情节都是真实的,谈不上侵犯名誉权。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的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认定郝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关于该事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郝某在答辩时进行了演绎推理,其隐含的大前提是:凡宣扬他人真实情况的行为都不构成名誉侵权
B.郝某的答辩时的推理过程形式上虽然符合逻辑规则,但是因为他依据的大前提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故其得出的结论是不正确的
C.法院在判决过程中进行了演绎推理
D.法院在进行推理的过程中仅进行了内部证成,而未进行外部证成
A
B
C
D
D
[考点] 法律推理
[解析] 在推理的过程既存在对结论的证成,即内部证成,也存在着对前提的证成,即外部证成。故D项说法错误。
41. 下列哪一项属于钦定宪法______
A.明治宪法
B.法国1830年宪法
C.英国《自由大宪章》
D.日本1946年宪法
A
B
C
D
A
[考点] 宪法的分类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宪法以制定机关为标准,可以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1889年日本明治宪法属于钦定宪法。
选项B说法错误。宪法以制定机关为标准,可以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法国1830年宪法属于协定宪法,而不是钦定宪法。
选项C说法错误。宪法以制定机关为标准,可以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英国《自由大宪章》属于协定宪法,而不是钦定宪法。
选项D说法错误。宪法以制定机关为标准,可以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日本1946年宪法属于民定宪法,而不是钦定宪法。
42. 下列修正案,哪一项是1999年通过的______
A.县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
B.将“三个代表”写入宪法
C.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D.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A
B
C
D
D
[考点] 宪法修正案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县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是1993年通过的修正案。
选项B说法错误。将“三个代表”写入宪法是2004年通过的修正案。
选项C说法错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通过的修正案。
选项D说法正确。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1999年通过的修正案。
43. 下列哪一项属于政治权利______
A.选举权
B.言论自由权利
C.出版自由权利
D.集会自由权利
A
B
C
D
A
[考点] 宪法权利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34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政治权利是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项BCD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35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4. 下列哪种资源只有国家所有______
A.森林
B.荒地
C.草原
D.城市土地
A
B
C
D
D
[考点] 国家基本的经济制度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森林一部分归国家所有,一部分归集体所有。
选项B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荒地一部分归国家所有,一部分归集体所有。
选项C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9条第1款的规定,草原一部分归国家所有,一部分归集体所有。
选项D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10条第1款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土地只有国家拥有所有权。
45. 山东省青岛市将黄岛区与胶州市合并,设置新的黄岛区,应由哪个机关批准______
A.全国人大
B.国务院
C.山东省政府
D.青岛市政府
A
B
C
D
B
[考点] 行政区划的变更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选项BCD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设置新的黄岛区应由国务院批准。
46.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要设置一个新的乡镇,应由哪个机关决定______
A.河北省人大
B.河北省政府
C.石家庄政府
D.正定县政府
A
B
C
D
B
[考点] 行政区划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107条第3款的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河北省内新乡镇的设置由河北省政府决定,而不是河北省人大决定。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107条第3款的规定,该新乡镇的设置由河北省政府决定。
选项C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107条第3款的规定,该新乡镇的设置由河北
省政府决定,而不是石家庄市政府决定。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107条第3款的规定,该新乡镇的设置由河北省政府决定,而不是正定县政府决定。
47.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由哪个机关批准______
A.乡镇政府
B.县级政府
C.省级政府
D.国务院
A
B
C
D
B
[考点] 村民委员会的设置
[解析]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的设立,由县级政府批准。
48. 民族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过哪个机关的批准,可以组织公安部队______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中央军事委员会
A
B
C
D
C
[考点]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解析] 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4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民族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可以组织公安部队。
49. 我国宪法的渊源有哪些______
A.宪法性法律
B.宪法惯例
C.宪法判例
D.宪法典
A
B
C
D
ABD
[考点] 宪法渊源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我国宪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国际条约,宪法性法律属于我国宪法渊源。
选项B说法正确。我国宪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国际条约,宪法惯例属于我国宪法渊源。
选项C说法错误。我国宪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国际条约。我国没有宪法判例,宪法判例不属于我国宪法渊源。
选项D说法正确。我国宪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国际条约,宪法典属于我国宪法渊源。
50. 下列哪些属于刚性宪法______
A.英国宪法
B.美国宪法
C.中国宪法
D.俄罗斯宪法
A
B
C
D
BCD
[考点] 宪法分类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刚性宪法是指宪法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英国宪法的制定、修改与一般法律相同,不属于刚性宪法。
选项B说法正确。刚性宪法是指宪法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法律。美国宪法的制定、修改要比一般法律更严格,属于刚性宪法。
选项C说法正确。刚性宪法是指宪法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法律。中国宪法的制定、修改要比一般法律更严格,属于刚性宪法。
选项D说法正确。刚性宪法是指宪法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法律。俄罗斯宪法的制定、修改要比一般法律更严格,属于刚性宪法。
51. 下列哪些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______
A.青岛市市北区的人大代表
B.大连市的人大代表
C.广东省的人大代表
D.海淀区四季青镇的人大代表
A
B
C
D
AD
[考点] 人大代表的选举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选举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市北区属于市辖区,其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选项B说法错误。根据《选举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大连市的人大代表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选项C说法错误。根据《选举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广东省的人大代表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选项D说法正确。根据《选举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四季青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52. 下列哪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______
A.决定特赦
B.决定全国总动员
C.决定全国局部动员
D.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A
B
C
D
ABCD
[考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七)决定特赦。特赦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总动员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局部总动员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选项D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53. 下列哪些领导职务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______
A.国家主席
B.国家副主席
C.人大委员长
D.人大副委员长
A
B
C
D
ABCD
[考点] 领导职务的任期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9条第3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主席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9条第3款的规定,国家副主席的任期不得超
过两届。
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6条第2款的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全国人大委员长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选项D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6条第2款的规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54. 国务院常务会议由哪些人员组成______
A.秘书长
B.国务委员
C.税务总局局长
D.科技部部长
A
B
C
D
AB
[考点] 国务院常务会议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4条的规定,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秘书长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4条的规定,国务委员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
选项C说法错误。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4条的规定,税务总局局长不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4条的规定,科技部部长不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
55.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哪些人员组成______
A.军委主席
B.军委副主席
C.军委委员
D.军委秘书长
A
B
C
D
ABC
[考点] 中央军委的组成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军委主席是中央军委的组成人员。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军委副主席是中央军委的组成人员。
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军委委员是中央军委的组成人员。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中央军委不设秘书长。
56. 下列哪些主体可以提出宪法修正案______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1/5的人大代表
D.2/3的人大代表
A
B
C
D
BCD
[考点] 宪法修正案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国务院无权提出宪法修正案。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
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1/5的人大代表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
选项D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2/3的人大代表远远超过了1/5人大代表的法定人数,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
57. 对县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多少人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______
A.30
B.40
C.50
D.60
A
B
C
D
C
[考点] 人大代表的罢免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选举法》第4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对县级人大代表,需要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而不是30名。
选项B说法错误。根据《选举法》第4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对县级人大代表,需要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而不是40名。
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选举法》第49条第1款的规定,对县级人大代表,需要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选举法》第49条第1款的规定,对县级人大代表,需要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而不是60名。
58. 下列哪些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______
A.村委会
B.居委会
C.街道办
D.区公所
A
B
C
D
AB
[考点]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111条第1款的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村委会属于群众自治组织。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111条第1款的规定,居委会属于群众自治组织。
选项C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111条第1款的规定,街道办属于派出机关,而不属于群众自治组织。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111条第1款的规定,区公所属于派出机关,而不属于群众自治组织。
59. 北京市海淀区要设立一个街道办,需要经过哪个机关的批准______
A.北京市政府
B.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海淀区人大常委会
A
B
C
D
A
[考点] 街道办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BCD说法错误。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北京市海淀区要设立一个街道办,需要经过北京市政府的批准。
60. 下列哪个机关不属于司法机关______
A.刑部
B.都察院
C.大理寺
D.布政使司
A
B
C
D
D
[考点] 古代司法机关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是明清时期的司法机关,被称为“三法司”,刑部是主管审判的司法机关。
选项B说法错误。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是明清时期的司法机关,被称为“三法司”,都察院是主管监察的司法机关。
选项C说法错误。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是明清时期的司法机关,被称为“三法司”,大理寺是主管复核的司法机关。
选项D说法正确。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是明清时期的司法机关,被称为“三法司”,布政使司是明朝地方的行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
61. 哪一项是周朝时期的法制思想______
A.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B.礼律合一
C.德主刑辅
D.明刑弼教
A
B
C
D
A
[考点] 西周法制思想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法制思想。
选项B说法错误。礼律合一是唐朝时期的法制思想。
选项C说法错误。德主刑辅是两汉时期的法制思想。
选项D说法错误。明刑弼教是明朝的法制思想。
62. 廷尉的职能是什么______
A.审判案件
B.监察百官
C.掌管全国军事
D.处理政务
A
B
C
D
A
[考点] 廷尉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廷尉是秦汉时期的司法机关,主管审理案件。
选项B说法错误。监察百官的机关在秦汉是御史台,在明清时期是都察院。
选项C说法错误。掌管全国军事的机关在秦汉时期是太尉。
选项D说法错误。处理政务的机关是丞相。
63. 清末变法修律之后,主管审判的是哪个机关______
A.法部
B.刑部
C.大理院
D.大理寺
A
B
C
D
C
[考点] 清末变法
[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在清末变法修律中,改刑部为法部,主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
选项B说法错误。在清末变法修律中,刑部被废除。
选项C说法正确。在清末变法修律中,改大理寺为大理部,是最高审判机关。
选项D说法错误。在清末变法修律中,大理寺被废除。
64. 下列哪一项是对普通法系的称谓______
A.判例法系
B.民法法系
C.罗马法系
D.大陆法系
A
B
C
D
A
[考点] 两大法系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是世界并存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又叫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
选项B说法错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是世界并存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又叫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大陆法系又叫民法法系、罗马法系。
选项C说法错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是世界并存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又叫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大陆法系又叫民法法系、罗马法系。
选项D说法错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是世界并存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又叫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大陆法系又叫民法法系、罗马法系。
65. 下列哪些是周朝缔结婚姻的“六礼”______
A.纳采
B.问吉
C.纳吉
D.纳征
A
B
C
D
ABCD
[考点] 六礼
[解析] 周朝的“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66. 下列哪些是英国法的渊源______
A.普通法
B.衡平法
C.议会立法
D.欧盟法
A
B
C
D
ABCD
[考点] 英国法的渊源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英国法的渊源包括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普通法属于英国法的渊源。
选项B说法正确。英国法的渊源包括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衡平法属于英国法的渊源。
选项C说法正确。英国法的渊源包括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制定法属于英国法的渊源,议会立法属于制定法。
选项D说法正确。英国法的渊源包括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制定法属于英国法的渊源,欧盟法属于制定法。
67. 死刑复奏制度在哪位皇帝时确立______
A.北魂太武帝
B.西汉汉武帝
C.东汉光武帝
D.唐朝文皇帝
A
B
C
D
A
[考点] 死刑复奏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死刑复奏制度在北魏太武帝时确立。
68. 下列哪些属于检察院的职权______
A.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权
B.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
C.对刑罚执行进行法律监督
D.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
A
B
C
D
ABC
[考点] 检察机关的职权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贪污贿赂案件属于检察院自侦的案件,检察院拥有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权。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有权进行审查监督。
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检察院是法定监督机关,有权对刑罚执行进行法律监督。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法院组织法》第1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检察院无此权力。
69.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______
A.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
B.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2年
C.通过司法考试
D.年满30周岁
A
B
C
D
AC
[考点] 律师执业条件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律师法》第5条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四)品行良好。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是必备条件。
选项B说法错误。根据《律师法》第5条的规定,需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而不是2年。
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律师法》第5条的规定,通过司法考试是必备条件。
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律师法》第5条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没有专门的年龄条件。
70. 下列哪些可以申请公证______
A.收养关系
B.婚姻财产
C.赠与
D.遗嘱
A
B
C
D
ABCD
[考点] 公证范围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公证法》第11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收养关系属于公证范围。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公证法》第11条的规定,婚姻财产属于公证范围。
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公证法》第11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赠与关系属于公证范围。
选项D说法正确。根据《公证法》第11条的规定,遗嘱属于公证范围。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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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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