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 三、简答题(共40分)(一)
甲企业2020年度发生部分经营业务如下:
(1)1月份取得国有土地4000平方米,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的出让金额为4000万元;委托施工企业建造仓库,工程4月份竣工,5月份交付并使用,6月份办妥了验收手续,7月份支付了工程款9500万元。
(2)3月份该企业因为生产规模扩大,购置了乙企业的地下仓库,产权转移书据上注明的交易价格为1200万元,在企业“固定资产”科目上记载的原值为1250万元,取得了房屋权属证书。
(注:契税税率为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20元/平方米,不考虑印花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 甲企业委托施工企业建造的仓库,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何时?简述政策规定。
从2020年5月份开始征收房产税。根据规定,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但对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 计算甲企业委托施工企业建造的仓库的房产税时,计税依据包括哪些?
计算房产税时,计税依据中包括土地出让金4000万元,缴纳的契税160万元(4000×4%),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9500万元。
3. 甲企业从乙企业购置的地下仓库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简述政策规定。
需要缴纳房产税。根据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4.
(二)
甲公司拟聘请税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员工做一次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培训。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假如此次培训由你负责,请你从政策的适用范围及适用时间,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以及不同情况下抵减前应纳税额对应加计抵减额确定等方面分别阐述。
适用范围及适用时间。
①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②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计算公式。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3)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①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②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③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三)
王某为某企业员工,2020年发生如下经济行为:
(1)单位依照国家标准为王某办理了企业年金,每月企业缴费800元,个人缴费200元。
(2)年初取得该企业年金计划分配的上年投资收益2000元,王某将该部分收益存入年金个人账户。
(3)王某因出国定居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2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5. 单位为王某每月缴纳的企业年金800元是否应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简述政策规定。
暂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6. 王某每月自己负担的企业年金200元,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7. 王某取得上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时是否应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简述政策规定。
暂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8. 王某因出国定居一次性领取的年金,是否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四)
设立在中国境内的某外国企业的常驻代表机构,由于账簿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税务机关对其采取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度该常驻代表机构发生如下支出:
(1)支付境内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100万元。
(2)2020年6月份购置办公设备一台,支付不含增值税价款200万元。
(3)实际发生交际应酬费30万元。
(4)通过境内某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我国贫困地区捐款55万元。
(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2万元。
(6)总机构人员来华访问聘用临时翻译支付费用1万元。
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为1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代表机构自行计算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30+55+2)÷(1-15%)×15%×25%=8.25(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9. 按照所给资料顺序,指出该代表机构存在的纳税问题。
存在的纳税问题。
①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
②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③总机构人员来华访问聘用翻译的费用,应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
10. 计算该代表机构202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该代表机构经费支出额=100+200+30+1=331(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31÷(1-15%)×15%×25%≈14.60(万元)。
(五)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8年开发的温馨家园项目于2020年8月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现就以下问题咨询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1. 公司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政策规定是什么?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还有哪几种情形?
①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②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的情形还有:
A.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B.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12. 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扣除项目有哪些?具体规定如何?
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扣除项目有: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A.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
B.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如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
A.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B.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不包括印花税。
⑤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