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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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警察专业知识模拟6
单项选择
本测验共有100道题,所有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
1. 国家在刑法中通过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惩罚了犯罪人,同时对社会上的其他人也产生一定的威慑和教育作用,这里体现了法的两方面的作用,这两种作刚的关系是
。
A.法的规范作用是目的
B.法的特别预防作用是目的
C.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D.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A
B
C
D
C
[解析] 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2. 从人们对社会关系的调整的发展过程来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一法律规定所体现的是
。
A.法的个别性调整
B.法的规范性调整
C.法的习惯性调整
D.法的临时性调整
A
B
C
D
B
[解析] 从人们对社会关系的调整的发展过程来看,社会调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即个别性调整和规范性调整。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它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调整。显然题干中所引的法条并不是针对社会中具体某一个体进行的调整,而是针对“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的一类行为主体进行的社会调整。故本题答案为B。
3.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属人主义是指法律只适用于本同公民,非本同公民即使身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
B.属地主义是指该国管辖区域内的所有人,无论是否为本国公民,都受该国法律所保护和约束
C.外同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可能受到中国刑法的制裁,这是法的对人效力中属地主义原则的体现
D.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的,除有特别规定之外,适用中国法律
A
B
C
D
C
[解析] 法的对人效力原则根据各国国情的不同分为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以属地原则为主与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相结合几种。其中属人原则中,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非本国公民即使身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故A项正确。属地原则中,该国管辖区域内的所有人,无论是否为本国公民,都受该国法律所保护和约束,故B项正确。我国采用属地原则,因此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的,除有特别规定之外,适用中国法律,故D项正确。C项中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可能受到中国刑法的制裁,这符合任何人只要损害了一国的利益的,不论损害者的国籍与所在地域,该国法都对其有效的原则,即保护原则,故C项错误。
4.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成立法律关系?
A.甲因赌博欠乙3万元
B.丙因违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工商局罚款
C.丁在自己的离婚案件中委托戊做自己的律师
D.张某因将自己的房屋租与王某而与王某签订租房合同
A
B
C
D
A
[解析] 法律关系有如下特征:合法性;体现特定的意志;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需要法律规范、主体和法律事实等条件。其中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的直接原因,缺一不可。B项是行政法律关系,CD项是民事法律关系,A项缺少合法性这一条件,法律不保护赌博行为,双方不能产生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5. 下列关于立法的特点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活动
B.立法是以一定的客观经济关系为基础的活动,不能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C.立法是产生具有规范性、国家强制性的普遍行为规则的活动
D.立法是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制度性的分配,是对社会资源的第一次分配,反映了社会的利益倾向性:
A
B
C
D
B
[解析] 我国的立法活动有以下特点:(1)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的活动;(2)立法是一项国家职能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有效调控;(3)立法是以一定的客观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人们的主观意志活动,并且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4)立法是产生具有规范性、国家强制性的普遍行为规则的活动;(5)立法是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6)立法是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制度性的分配,是对社会资源的第一次分配,反映了社会的利益倾向性。故B项错误。
6. 关于法的实施说法正确的是
。
A.狭义的执法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证人员
B.“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的执法包括司法机关实施法律的活动
C.守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法人和自然人,其中,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D.我国法律监督体系是以社会法律体系为核心的
A
B
C
D
B
[解析] 狭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A项所指的是广义的执法,不正确。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如人们在讲到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时,就是讲的广义的执法,当然包括司法,故B项正确。守法主体中的公民在守法过程中具有主动性,监督法的实施,故C项错误。我国法律监督体系是以国家监督为核心的,同时社会监督也是重要组成部分,故D项错误。
7. 下列关于人权与法律作用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人权指出了立法和执法应坚持的最低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
B.人权是保证法制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手段
C.人权可以反映现实社会生活中非法侵权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
D.人权有利于实现法律的有效性,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
A
B
C
D
B
[解析] 人权与法的关系不能看作纯粹的权利与法的关系,它反映着更为深层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道德内涵。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讲,人权与法的关系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和国家经济、政治、文化、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其对法的作用体现在:(1)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2)可以诊断现实社会生活中法律侵权的症结,从而提出相应的法律救济的标准和途径;(3)有利于实现法律的有效性,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故ACD项正确。人权的实现要靠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没有法律对人权的确认、宣布和保护,人权只能停留在道德权利的应有状态,所以法律是人权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故B项错误。
8. 下列不是当代中国立法的原则的是
。
A.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
B.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C.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D.民主立法原则
A
B
C
D
C
[解析] 当代中国的立法原则有: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故C项错误。
9.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也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
B.法的价值中的“秩序”必须接受“正义”的规制
C.法的价值中的自由是法的本质中的最高价值目标
D.正义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
A
B
C
D
D
[解析] 法的价值的研究不能以现行的实在法为限,它还必须采用价值分析、价值判断的方法,来追寻什么样的法律才是最符合人的需要这一问题,因此,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也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故A项正确。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其本身必须以合乎人性、符合常理作为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社会所言的“秩序”必须接受“正义”的规制。故B项正确。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只有这样,才能使“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从而达到国家、法律与个人之间的统一。因此,就法的本质来说,它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故C项正确。正义、秩序、自由都是法的基本价值,但是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故D项错误。
10. 下列哪一项为法律实施提供最主要的保证?
A.习惯
B.社会舆论
C.人们的内心信念
D.国家强制力
A
B
C
D
D
[解析] 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其他选项也是法律实施的保证,但最重要的还是国家强制力,故D项正确。
11.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A
B
C
D
C
[解析]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12. 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D.文化教育权利不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
A
B
C
D
D
[解析] 除财产权和继承权外,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都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即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国家也应积极予以保障的权利。
13.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实行个人负责制的中央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最高人民法院
A
B
C
D
C
[解析]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14. 王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物品而未向海关申报,海关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其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海关的上述处罚是否正确?
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的处罚
C.是错误的,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D.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A
B
C
D
D
[解析]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同一罚款的行为,但并不禁止针对同一违法行为包含的两种不同责任形式作出的两种性质不同的处罚,本题即属于此种情形,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15.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
的行政主体管辖。
A.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
D.违法行为发生地
A
B
C
D
D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应选D。
16.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某工商局工作人员程某假公济私,将某商场的摊位管理费上调,该市场经营户联名提起诉讼
B.因中国政府批准加入某经济性组织,致使一汽车制造商汽车销售市场份额锐减,该汽车制造商提起诉讼
C.某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的规章中,规定的处罚幅度远大于市人大规定的标准,该市市民吴某提起诉讼
D.某环保局职员张某对该局作出的开除其公职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A
B
C
D
A
[解析] A项中属于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中的中国政府行为是国家行为;C项为抽象行政行为;D项是内部行政行为。BCD项都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7. 甲机关依法委托乙组织行使其职权,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对这一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赔偿责任主体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为甲机关,侵权行为主体是乙组织
B.赔偿责任主体和赔偿义务机关均为甲机关,侵权行为主体是乙组织
C.赔偿责任主体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与侵权行为主体均为甲机关
D.赔偿责任主体、赔偿义务机关与侵权行为主体均为甲机关
A
B
C
D
C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4款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甲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受委托行使职权的组织并没有行政主体资格,其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归于委托机关。故侵权行为的主体仍然是甲机关。国家赔偿就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就违法行为作出赔偿。即甲机关代表国家赔偿,主体仍为国家。本题C项当选。
18. 张某依照法律规定办完了所有法律手续,在马路旁开设了一家美容店,后该县工商部门认为该美容店营业执照的手续办理存在问题,查封了该店,在查封过程中,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将美容店的窗户、仪器损坏。赵某于是向法院起诉,法院撤销了该工商部门的查封决定。张某要求行政赔偿。该县工商部门应该赔偿的损失包括
。
A.假设张某因美容店被停业而生病住院,该县工商部门还需支付张某的医疗费
B.赔偿张某损坏的仪器,并支付美容店重新开张可能产生的装修费用
C.支付该美容店停业期间必要性开支
D.支付张某根据前几个月利润计算出的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
A
B
C
D
C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6项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以选项C项正确。同时,对于财产权的其他损失,应当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所以预期利润及装修可能产生的费用则不在赔偿范围之内,因此BD项错误。而选项A不属于直接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19. 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为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称为
。
A.要约的变更
B.要约的撤回
C.要约的撤销
D.要约的失效
A
B
C
D
C
[解析]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0.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转让过程中,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
A.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时,不必通知债务人
B.当事人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须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
C.债务人转让合同义务时,不必通知债权人
D.合同转让须首先得到上级机关或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同意
A
B
C
D
B
[解析]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该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可知,B项说法正确。
21. 个人独资企业以其
为住所。
A.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营业执照记载的所在地
C.固定的经营场所
D.企业登记时所在地
A
B
C
D
A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本题正确答案为A。
22. 我国《商标法》规定,对企业商标是否申请注册采取的原则是
。
A.强制注册
B.自愿注册
C.自愿为主,强制为辅
D.强制为主,自愿为辅
A
B
C
D
C
[解析] 《商标法》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该法第6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据此可知,我国《商标法》对企业商标是否申请注册采取的原则是自愿为主,强制为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3.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称为
。
A.合同的主体
B.合同的标的
C.合同的条款
D.合同的内容
A
B
C
D
B
[解析]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地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24. 胡某花了1.5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对胡某与刘某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
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
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
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A
B
C
D
D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合法关系,而算命属于封建迷信行为,不为我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因此胡某和刘某之间不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本题答案为D。
25.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条件是
。
A.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
B.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C.征得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D.征得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同意
A
B
C
D
B
[解析] 《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26. 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劳动安全。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5000余元。此损害应当
。
A.由甲、丙共同承担
B.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C.由甲全部承担
D.由乙自行承担
A
B
C
D
B
[解析] 《民法通则》第34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故对于乙的损害,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27. 某医院与危重病人家属签订医疗协议。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其中有一条款:“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发生任何伤亡情况,医院概不负责。”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协议的效力为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A
B
C
D
D
[解析] 《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题中,该医院与病人家属签订的医疗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故该协议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28. 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转移”
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大厦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
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一台电脑”
A
B
C
D
D
[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满足以下要件:(1)条件应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应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当事人不能肯定。如果是将来必定发生的,则应作为期限而非条件。期限是以将来客观必然到来的事实为内容,而条件则是以将来不定的事实为内容。这是期限与条件的根本区别所在。(3)条件是由行为人约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应是当事人所协商确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如果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行为性质所决定的事实,则不能作为所附的条件。A选项和B选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条件;C选项中所附条件是必然发生的,其实际上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D选项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要求,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29. 下列不是承包经营权标的的是
。
A.矿
B.水面
C.森林
D.草原
A
B
C
D
A
[解析] 矿山不能用于承包,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
30. 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适逢其董事长不在公司,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A.5月1日 4月11日
B.5月8日 4月11 H
C.5月9 日 4月14日
D.5月10日 4月14日
A
B
C
D
B
[解析] 《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的时间即为生效的时间。因此5月8目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送达到相对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因此,该承诺应于5月8日生效。《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因此,承诺期限应从4月11日开始。
31. 下列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的是
。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议
A
B
C
D
A
[解析]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B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及人身关系,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32. 甲欠乙10万元,甲请丙作保证人并支付丙1万元报酬,丙遂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为
。
A.无偿、单务合同
B.有偿、单务合同
C.无偿、双务合同
D.有偿、双务合同
A
B
C
D
A
[解析]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其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
(1)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在保证合同中,只有保证人承担债务,债权人不负对等给付义务。
(2)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此无需提供相应代价。
(3)保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保证合同只需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即可成立,不另交付标的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①保证合同以保证人明确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为条件。②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但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③主合同中虽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4)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5)保证合同为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也无效,但保证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主合同无效。
33. 甲于5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后反悔欲撤回,遂于5月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5月5日至乙处,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阅。撤回通知则于5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则此要约效力如何?
A.无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
B.有效,因为撤回要约通知晚于要约到达
C.无效,因为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
D.有效,因为要约不可任意撤回
A
B
C
D
B
[解析] 《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根据《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乙的时间应为5月5日,并不因乙外出而有所推迟。而撤回要约的通知于5月6日才到达,晚于要约到达的时间,撤回要约不发生效力,故该要约有效。
34. 下列有关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
A.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
B.法人一旦被申请宣告破产,民事行为能力即终止
C.不同类型的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不同
D.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起止时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起止时间不同
A
B
C
D
C
[解析] 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区别。又因为民事主体只能在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内活动,即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受民事权利能力范围的限制,因此,各类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也不一致。C项说法正确。《民法通则》第36条第2款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且范围保持一致,AD项错误。法人申请宣告破产后,其行为能力虽受到限制但尚未完全丧失,B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35. 下列情形中,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
A.代理人经委托人同意,转托他人代理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作为代理人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更换
D.被代理人死亡
A
B
C
D
B
[解析] 《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
36. 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A
B
C
D
C
[解析] 本题中虽然甲投放的安眠药是乙致死的主要原因,但是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杀人的故意,也已经着手实施杀人的行为,故甲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37. 一天甲带刀要去杀乙,走到半路又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实际上这天乙出差到外地去了,即使他去了也杀不成。但甲并不知道乙不在家,而是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应该认为是
。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预备犯罪
A
B
C
D
B
[解析] 犯罪中止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中止了犯罪。题中甲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38. 下列行为构成正当防卫的是
。
A.甲为了防止有人到自家瓜园偷瓜,便在瓜园四周拉上电网,并挂公告牌说:“小心有电”。一日晚,某孩童欲入团玩耍,结果被电死
B.甲、乙、丙同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扭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丙将两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甲重伤
C.某日,甲忽见乙持刀追逐其邻居年仅7岁的儿子,为使孩子免遭不测,甲随手操起一根铁棍,把乙打倒。经查,乙头部受伤
D.甲行走不慎撞着行人乙,乙上前对甲拳打脚踢,致甲鼻、口出血,然后扬长而去
A
B
C
D
C
[解析] A项中瓜园所在地属于公共地带,防卫并非针对特定的不法侵害,况且夜间公告牌无法看清楚,所以A项中不属于正当防卫。B项中双方的打斗已经结束,乙突然刺向甲构成故意伤害罪。C项中甲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发生而把乙打倒,属于正当防卫。D项中甲构成故意伤害。
39. 甲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乙的钱包,得手后向车门处离去。乙发现自己的钱包被甲所盗,随即追上一把抓住甲,甲一拳击中乙的脸部,欲挣脱逃走,乙即随手拿起车上的摇把向甲砸去,正好砸中甲的头部,致甲死亡。乙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D.事后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
A
B
C
D
A
[解析]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由于甲的行为已从盗窃转化为抢劫,而针对抢劫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刑法规定了无过当防卫。故A项为正确答案。
40. 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
A.甲乘坐外国轮船从中国港口出发,当行至公海时实施犯罪
B.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同,在公海上失手致中国公民落水身亡
C.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尉,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进入中国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D.丁在其本国境内打猎,致正在该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死亡
A
B
C
D
C
[解析] 《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AB项中的犯罪都发生在公海上的外国轮船内,不属于我国领域;D项行为发生在外国,也不是在我国境内的犯罪。C项犯罪的结果发生地在中国,符合题意。因此本题答案为C。
41. 《刑法》第13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是”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
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于刑罚处罚
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
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
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
A
B
C
D
D
[解析]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前面的内容讲的都是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然后以“但是”进行转折,指出轻微的违法行为不是犯罪,其目的是避免犯罪扩大化,避免非罪定罪。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42.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
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和物
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
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
A
B
C
D
B
[解析] 犯罪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我国刑法分则就是根据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分则体系。A项正确。直接客体是某一具体犯罪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和物属于犯罪对象,故B项错误,C项正确。直接客体可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复杂客体是指一种犯罪侵犯了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43. 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
A.甲过失致陈某重伤后拒不送医,致其死亡
B.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抚养,致其冻饿身亡
C.丙对自己负责维修的锅炉拒不维修,致锅炉爆炸
D.丁过失引起火灾后,不予扑灭,酿成火灾
A
B
C
D
B
[解析] 纯正不作为犯又叫真正不作为犯,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相对的,即行为人只能以不作为的行为形式构成的犯罪,例如丢失枪支不报罪就只能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所以是纯正不作为犯。而故意杀人罪、爆炸罪、放火罪既可以以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以不作为形式构成,所以它们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B项中的乙实际上构成的是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此可知遗弃罪只能以不作为形式实施,故乙的行为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ACD项中的罪行既可以以作为又可以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所以不属于纯正不作为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44.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李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李某抓住汽车把手不放,甲为摆脱李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李某摔倒,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李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A
B
C
D
B
[解析]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心理态度。在本案中,甲显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疾驶后突然急刹车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李某死亡,却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因而是间接故意。
45. 赵某系甲国公民,他劫持了A国飞机后试图飞往B国,但在飞行中因油料耗尽而被迫降落于我国,如果依据我国刑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则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下列哪项原则?
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原则
A
B
C
D
B
[解析] 所谓属地原则,即主张凡是发生在一国领土内的一切犯罪,都受该国法律管辖。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于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本案中,赵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依据我国法律对其追诉,即属于属地原则的体现。
属人原则是指某国刑法对本国公民在外国实施的本国刑法认为犯罪的行为均要全部地或部分地加以追诉。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时,原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保护原则是指对在一国外犯有危害该国主权和安全或危害该国公民罪行的外国人,也部分地予以追诉的原则。
《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凡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不论犯罪分子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其罪行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还是我国领域外,只要犯罪分子在我国境内被发现,我国就应当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这样就对这类罪行确立了普遍管辖权原则。
46.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
。
A.只能独立适用
B.只能附加适用
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D.只能并科适用
A
B
C
D
C
[解析] 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我国《刑法》第34条规定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第35条规定了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附加刑。由此可知,罚金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本题答案应选C。
47. 华风公司是一家非国有公司,其工作人员甲与某国有公司委派到该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侵占该非国有公司的财产时,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可将甲视为无身份者,将乙视为有身份者,按真正身份犯的共同犯罪定性
B.可将乙视为无身份者,将甲视为有身份者,按真正身份犯的共同犯罪定性
C.不是共同犯罪,按各自的犯罪构成进行定罪量刑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A
[解析] 不具有构成身份的人与具有构成身份的人共同实施真正身份犯时,构成共同犯罪。例如,一般公民不可能单独犯脱逃罪,但可以教唆、帮助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因而构成该罪的共犯。具有不同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时,可以将具有低位身份的人视为无构成身份者,将具有高位身份的人视为有构成身份者,按照上述法理确定共同犯罪的性质。所以本题应选A。
48. 甲因犯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甲的下列哪种行为构成累犯?
A.刑满4年时伙同他人绑架刘某并勒索财物
B.刑满2年半时过失致人死亡
C.刑满1年时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应判处拘役
D.刑满6年后走私毒品
A
B
C
D
A
[解析] 《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据此,A正确。
49. 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
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拐卖儿童
B.强奸、抢劫、抢夺、放火、爆炸
C.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D.抢劫、绑架、放火、爆炸
A
B
C
D
C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选项A中的“拐卖儿童”、选项B中的“抢夺”和选项D中的“绑架”,不负刑事责任。本题应选C。
50. 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不作为行为方式的是
。
A.甲因高兴将3岁儿子抛接但因失手致其死亡
B.乙分娩婴儿后为掩盖未婚先孕真相将婴儿扔出窗外致婴儿死亡
C.丙分娩女婴后不愿抚养,遂以2万元价格将其卖给他人
D.丁分娩婴儿后将婴儿弃置于火车站致其冻成重伤
A
B
C
D
D
[解析] 所谓不作为犯罪就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一种消极行为,是刑法中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本题中,A项属于作为的过失犯罪;B项属于作为的故意杀人行为;C项属于作为的拐卖儿童的行为;D项丁具有抚养婴儿的义务却不履行,致使婴儿重伤,是不作为犯罪。故本题答案为D。
51. 消防队员甲在执行灭火任务中,担心被大火毁容,逃离火灾现场。甲的行为
。
A.属于紧急避险
B.属于紧急避险过当
C.不成立紧急避险
D.属于假想避险
A
B
C
D
C
[解析] 《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本题中,执行灭火任务的消防队员甲属于“职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因此不能成立紧急避险,本题答案为C。
52. 梁某与邻居刘某关系一直不好,一日梁某趁刘某家无人,将一包农药撒人刘某家水缸中,刘某全家饮用后均中毒,经抢救3人死亡2人脱险。梁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故意杀人罪
B.故意伤害罪
C.投放危险物质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A
B
C
D
A
[解析] 如果投毒是针对特定的人,危害的是特定人的生命,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投毒危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或财产利益,则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投放危险物质罪论处。本案中刘某一家五口人是特定的人,缺乏公共性,故不宜将梁某的行为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53. 丁某虐待其10岁的继女达3年之久。某日丁某又因琐事痛打该女,并用铁条将其右眼扎瞎。丁某的行为构成
。
A.虐待罪
B.虐待致人重伤罪
C.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D.故意伤害罪
A
B
C
D
D
[解析]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本条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被害人因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严重损害或导致死亡的,或被害人因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的,如系施害人主动实施暴力行为,故意致使被虐待人重伤、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因此丁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54. 甲以开办个体旅馆作掩护,组织大批妇女进行卖淫,以牟取暴利。某日,公安机关欲搜查该旅馆,公安人员乙立即向甲通报这一情况,致使不少卖淫女在搜查前已纷纷逃离,但公安机关仍抓获几名卖淫女和嫖客。乙的行为构成
。
A.协助组织卖淫罪
B.组织卖淫罪(共犯)
C.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D.包庇罪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417条的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本题中乙的行为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所以应当选C。
55. 王某系某银行工作人员,一日其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窃取了该银行客户许某的信用卡信息资料,对于王某的该行为应当认定为
。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C.构成职务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
A
B
C
D
B
[解析] 根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构成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56. 甲酒后驾车将行人丙撞成重伤。其让同车的乙下车察看丙的情况,乙说估计没救了,头都凹进去一大块。为了逃避责任,乙和甲将丙抬上车,拉到山后,将丙藏在草丛中。后经法医查明丙是在12小时后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关于此案应如何认定?
A.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B.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
C.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D.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本题即属于这种情况。对于前行为即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行为人是出于过失,构成交通肇事罪。后行为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前后两行为主观方面不同,满足不同的构成要件,应数罪并罚。
57. 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谁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张某和李某
A
B
C
D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仅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题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的只有王某和李某,因此B为正确答案。
58. 有关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检察院能够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B.人民检察院能够对逮捕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批准、决定和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
C.人民检察院能够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如发现审判活动程序违法,有权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D.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如发现执行活动有违法情况,有权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A
B
C
D
B
[解析] B项中执行逮捕权由公安机关行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该法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该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59. 被告人郑某在法庭审判期间死亡,同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能够确认郑某无罪。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A.以判决宣告无罪
B.以裁定终止审理
C.以决定终止审理
D.撤销案件
A
B
C
D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6条第9款规定:“审判期间,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据此A当选。
60. 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
C.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同,含义相同
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关系
A
B
C
D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此,自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是一个概念,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以ACD的说法错误,不能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
61. 在审理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甲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如何处理?
A.依法拘传自诉人
B.开庭审理,缺席判决
C.延期审理
D.按自诉人撤回起诉处理
A
B
C
D
D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自诉人经过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故选D。
62. 中国公民甲在我国驻某国大使馆办理护照延期时与办理护照的官员发生争执,甲将该官员打成重伤。此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A.甲出生地的法院
B.甲离开中国前最后所在地的法院
C.甲回国后最先停留地的法院
D.甲原户籍所在地的法院
A
B
C
D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1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选D。
63.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部门,并建议侦查部门重新侦查
B.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C.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部门处理
D.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补充侦查
A
B
C
D
B
[解析]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37条第1款规定:“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和不是犯罪的;(三)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故选B。
64. 张某是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在该案的侦查阶段,张某申请某侦查人员回避,但被驳回,对此,张某可以
。
A.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B.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一次
C.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D.向人民法院申诉
A
B
C
D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0条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所以选择A。
65. 某人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部门接到群众的举报,对某单位领导在一起责任事故中的失职行为立案侦查,经侦查认为该领导虽然有过失,但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该检察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A.免予起诉
B.撤销案件
C.不起诉
D.终止侦查
A
B
C
D
B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15条确立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具体说来,若处于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故选B。
66. 下列情形中,哪种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
A.美籍华人大卫·李涉嫌在上海、杭州等地诈骗多起,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没有委托辩护人
B.王某涉嫌盗窃,开庭审理时刚过完17周岁生日,没有委托辩护人
C.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人经济极为困难,家属又不愿为其委托辩护人
D.被告人陈某、萧某和李某均为聋哑人,涉嫌共同盗窃,都没有委托辩护人
A
B
C
D
A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6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盲、聋、哑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所以A项不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67. 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按下列哪一个程序处理是正确的?
A.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B.向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C.报请市人民检察院,由市人民检察院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D.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A
B
C
D
C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系统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主要包括两方面:(1)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2)来自作出生效判决和裁定的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时,无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它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68. 公安机关在一盗窃案现场收集到犯罪嫌疑人张某书写的一张字条,收缴了被盗电视剧录像带、DVD光盘、书籍等,被盗超市提供了被盗物品清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字条是书证
B.电视剧录像带和DVD光盘是物证
C.收缴的被盗书籍是书证
D.被盗物品清单属于证人证言
A
B
C
D
B
[解析] 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其他物质材料。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本题中,关于字条,因为没有明确说明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因此不能笼统的认为是书证,如果是以字条上的笔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话,则字条本身就是物证,而不是书证。因此,A项说法错误。被盗的电视剧录像带、DVD光盘、书籍是以其外在特征来证明盗窃事实的,是物证。因此,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被盗的物品清单是以其记载的内容(盗窃了多少东西)来证明盗窃事实的,所以是书证,而不是证人证言。因此,D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是B项。
69. 刘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刘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B.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A
B
C
D
C
[解析] 对于依授权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核准死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改判;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因此,本题中ABD项符合上面列举的三种结果,而对于C项高级法院是不可以直接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
70. 在李英故意伤害其母刘洁案中,证人赵三(13岁,初中三年级学生)系刘洁的儿子,目睹了被告人李英伤害刘洁的过程。他在法庭作证时,辩护人提出,他不能作证。那么,辩护人的观点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他是13岁的幼年人,年幼的人不能作证人
B.正确,因为他是被害人的儿子,证言不可靠
C.错误,他是中学生,有正义感
D.错误,他虽然年幼,但是没有证据表明他没有作证能力
A
B
C
D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所以,本题中赵三应当认定具有证人的资格。所以选D。
71.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告人还有诈骗的犯罪事实没有起诉。对此,该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A.直接就盗窃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B.将盗窃案和诈骗案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C.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
D.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A
B
C
D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8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6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所以本题中是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而不是退回补充侦查。
72. 张某为美国人,长期以来在中国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某市国家安全机关对张某进行侦查之后,认为应该对张某进行逮捕,于是报请该市检察院批准。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该市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
B.该市人民检察院上报省检察院,该省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的决定
C.该市人民检察院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决定
D.该市人民检察院上报省检察院,该省人民检察院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作出批准决定
A
B
C
D
D
[解析]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4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本题应选D。
73. 某被告人又聋又哑,受审判前要求其懂哑语的胞妹当辩护人或翻译人,法院应当
。
A.允许当辩护人
B.允许当翻译人
C.既允许当辩护人又允许当翻译人
D.都不允许
A
B
C
D
A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的规定,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应当回避,而且不能充当当事人的翻译人员。根据该法第3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监护人、亲友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故正确答案为A。
74. 边防警察实行
,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
A.聘任兵役制
B.义务兵役制
C.职业兵役制
D.志愿兵役制
A
B
C
D
B
[解析] 边防警察实行义务兵役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
75. 在我国,公安工作是由人民警察以
名义按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社会行政管理,执行国家意志,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活动。
A.国家
B.人民群众
C.中国共产党
D.中国政府
A
B
C
D
A
[解析] 公安工作是由人民警察以国家名义按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社会行政管理,执行国家意志,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活动。
76. 下列不属于刑事警察主要职责的是
。
A.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手段,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
B.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依靠人民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
C.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D.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A
B
C
D
C
[解析] 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77. 公安工作具有
,需要党的领导去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
A.广泛的社会性
B.鲜明的阶级性
C.复杂性
D.危险性
A
B
C
D
A
[解析] 公安工作包括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和安全保卫等方面,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党的领导去广泛地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
78. 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特殊使命是
,它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A.公安法制工作
B.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C.执行刑罚工作
D.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A
B
C
D
D
[解析] 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即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侦查和防范工作。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是公安机关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群众,结合秘密的侦察手段和公开的斗争形式,防范、发现和打击一切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各种阴谋破坏活动,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保障国家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特殊使命,具有高度的隐蔽性、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79. 对下列犯罪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A.李某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机密档案的管理工作,其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根据《刑法》规定应对其按叛逃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B.保险受益人王某将被保险人杀害后,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不应数罪并罚,而应按保险诈骗罪从重处罚
C.张某组织了某黑社会性质的暴力团伙,实施了抢劫、杀人、绑架等多起恶性暴力案件,对于其犯罪行为应当按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量刑,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该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D.周某从境外走私一批货物到我国境内,被我国海关检查人员发现,在对该批货物扣押过程中,周某打伤两名扣押人员,并对扣押人员进行威胁。对周某的行为不能数罪并罚,应按牵连犯的规定,按走私罪从重处罚
A
B
C
D
A
[解析] 《刑法》第109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所以A正确。
在B项中,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的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B项错误,应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在C项中,根据《刑法》第294条的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C项错误。
在D项中,根据《刑法》第157条的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151条第1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D项错误。
80. 下列证据中,既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
A.被告人认罪的陈述
B.证人听到被害人哭声的证言
C.赃物的复制品
D.鉴定结论的抄件
A
B
C
D
B
[解析]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凡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属于直接证据。凡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属于间接证据。根据证据来源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直接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叫做“原始证据”。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称为“传来证据”。本题中B项“证人听到被害人哭声的证言”,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故属于间接证据;因其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故属于原始证据。故B项为本题正确答案。A项属于直接证据,CD项属于传来证据。
81. 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
时,公安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
A.公安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行政决定
B.检察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决定
C.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判决
D.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裁定
A
B
C
D
A
[解析] 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公安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行政决定时,公安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主要包括:强制拘留,强制传唤,遣送出境;强制划拔,强制扣除;强制拆除;代履行,强制金等。
8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全面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式,是公安工作党委领导的根本原则和
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A.群众路线
B.社区警务战略
C.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D.政府行政领导
A
B
C
D
A
[解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全面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式,是公安工作党委领导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8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
的职能作用。
A.各级公安机关
B.各种群众组织
C.社会各机关、团体
D.公安司法机关
A
B
C
D
D
[解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
84. 孙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孙某在劳动时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对孙某应当如何处理?
A.其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B.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C.其所犯之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年期满后执行死刑
D.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A
B
C
D
B
[解析] 《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孙某行为构成过失犯罪,并不属于故意犯罪,因此2年期满后应减为无期徒刑。答案为B。
85.
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A.政法委
B.人大法工委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A
B
C
D
D
[解析] 根据《宪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法律实施的情况负有检察监督之责。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主要是在诉讼活动中通过法定的程序实现的。
86. 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
的为上级。
A.警衔高
B.工作年限长
C.担任现职时问长
D.职务高
A
B
C
D
D
[解析] 《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5条明确规定,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87. 各级公安机关要按以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的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基本思路,坚持
,抓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A.依法治警
B.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C.从严治警
D.建立长效机制
A
B
C
D
C
88. 加强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首先要规范
,健全各警种执法执勤的工作规范,严格规范民警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勤用语、动作、处理案(事)件的方式方法,加强养成教育,培养广大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
A.执法执勤
B.行为举止
C.规范外在标识
D.办案程序
A
B
C
D
A
[解析] 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强调三个方面:一是规范执法执勤,健全各警种执法执勤的工作规范,严格规范民警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勤用语、动作、处理案(事)件的方式方法,加强养成教育,培养广大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二是规范行为举止,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观念,大力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融洽警民关系;三是规范外在标识。
89. 下列关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叙述错误的是
。
A.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是指导治安管理处罚的一项基本政策
B.处罚是治安管理的必要手段,当罚不罚难以制止治安违法行为的发生
C.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本人和他人,维护治安秩序
D.处罚是治安管理的基本手段,教育是处罚的辅助手段
A
B
C
D
D
[解析]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是指导治安管理处罚的一项基本政策;处罚是治安管理的必要手段,当罚不罚难以制止治安违法行为的发生;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本人和他人,维护治安秩序。教育是治安管理的基本手段,处罚是教育的辅助手段。
90. 下列关于警衔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警察的警衔等级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和条件下,经考核合格方能逐级晋升
B.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并可以佩带
C.人民警察违犯警纪的,可以给予警衔降级的处分
D.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A
B
C
D
B
[解析] (1)警衔的晋升。从人民警察成长的规律看,一名人民警察担任某一职务,从熟悉情况到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一般都需要有一个实践过程。因此,人民警察的警衔等级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和条件下,经考核合格方能逐级晋升。
(2)警衔的保留。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带。
(3)警衔的降级。人民警察违犯警纪的,可以给予警衔降级的处分。
(4)警衔的取消。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人民警察犯罪(包括离休、退休的人民警察),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91.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A.拘传
B.取保候审
C.监视居住
D.驱逐出境
A
B
C
D
D
[解析]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强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法定强制方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故选D项。
92.
可以发布通缉令。
A.县级以上检察机关
B.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2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93.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有违纪行为的公安民警的惩罚。行政处分的种类有
。
A.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
B.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开除
C.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D.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
A
B
C
D
C
[解析]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94. 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
,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必须无条件地置于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削弱、抵制、损害或者摆脱党的领导。
A.无条件性
B.绝对性
C.统一性
D.全面性
A
B
C
D
A
[解析] 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无条件性,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必须无条件地置于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削弱、抵制、损害或者摆脱党的领导。
95. 以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并且情节特别恶劣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中,可以适用死刑的是
。
A.颠覆国家政权罪
B.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C.分裂国家罪
D.叛逃罪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113条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为中,除第103条第2款、第105条、第107条、第109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ABD三项分别为《刑法》第105条第1款、第107条、第109条规定的犯罪,所以不可以适用死刑。C项是《刑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可以适用死刑。所以选C。
96.
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A.防范
B.教育
C.打击
D.建设
A
B
C
D
C
[解析] 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通过打击,可以发挥震慑的威力,狠煞严重犯罪分子的气焰。有力地遏制严重刑事犯罪。
97. 对劳动教养案件,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在调查完毕后,应当制作《劳动教养呈批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
审核。
A.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
B.上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
C.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
D.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A
B
C
D
A
[解析] 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调查完毕后,应当制作《劳动教养呈批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法制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核完毕,认为违法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报送地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审核。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调查完毕后,也应按相同的程序报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审核。地级以上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提请本级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审议决定;对符合聆询条件的,应提请本级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负责人审批组织聆询,之后提出处理意见,提请本级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审议决定。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应当在收到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提请审议的劳动教养案件之日起2日内,以同级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名义作出是否劳动教养的决定。
98.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
发布通缉令。
A.应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机关
B.应报请同级党委
C.可以直接
D.应报请同级政府
A
B
C
D
C
[解析]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99. 加强公安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要明确今后凡是公安执法岗位的人员,必须由
来解决。
A.公安专项编制
B.公安和其他编制混岗
C.国家编制
D.公务员编制
A
B
C
D
A
[解析] 编制管理必须坚持统一管理、严格审批、服务实践、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公安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要切实加强公安专项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明确今后凡是公安执法岗位的人员,必须由公安专项编制来解决,不允许用其他编制混岗的现象存在。
100.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
以内进行讯问。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A
B
C
D
C
[解析]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单项选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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