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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题59
一、单项选择题
1. 某商业公司有一座7层的办公楼,2009年7月,该商业公司向H银行贷款,并将这座办公楼抵押给H银行作担保。2009年12月,该商业公司因一购销合同与某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纠纷,该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保全。受诉法院裁定将商业公司办公楼查封。在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正确的?______
A.法院所作的裁定是错误的,因该办公楼已事先抵押给了H银行
B.法院可以作出保全裁定,但事先应征得H银行的同意
C.法院可以作出保全裁定,但H银行对该办公楼仍有优先受偿权
D.法院作出裁定是正确的,H银行因此对该办公楼丧失优先受偿权
A
B
C
D
C
[解析] 考查对抵押物的保全。根据《民诉解释》第15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2. 王某与戴某发生民事纠纷,一审判决王某胜诉。戴某不服,提起上诉,上诉后第二天,戴某发现王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此时,戴某可以向何法院申请财产保全?______
A.第一审人民法院
B.第二审人民法院
C.第一审人民法院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批准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情况不紧急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A
B
C
D
A
[解析] 考查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案件之前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根据《民诉解释》第161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3. 仲裁案件当事人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协商,就已经提交仲裁的争议达成了和解协议。随后申请人甲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后甲公司又反悔,此时两公司的纠纷如何解决?______
A.甲公司只能另外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B.甲公司只能与乙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C.甲公司可根据原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D.乙公司可申请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强制执行
A
B
C
D
C
[考点] 仲裁和解反悔的处理
[解析] 《仲裁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据此,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既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也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和解协议设有强制执行力。
4. 户口在甲区的秦力与户口在乙区的张庆于2008年5月结婚后,即随张庆居住在乙区张庆家中,2009年4月,因感情不和,秦力搬回自己在甲区的家中居住。2010年9月,张庆以感情不和为由向秦力婚后的居住地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乙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查发现2009年4月秦力就已搬回甲区,于是以乙区未形成秦力的经常居住地为由将案件移送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接到移送后,经查发现2009年12月因工作关系,秦力的户口已迁至丙区,并开始住进单位宿舍。此时,甲区人民法院应当:______
A.将案件移送给秦某现在户口所在地的丙区人民法院
B.报请自己与乙区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将案件退回乙区人民法院
D.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A
B
C
D
D
[考点] 指定管辖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5. 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情况并不紧急,遂于受理申请后第3日作出保全决定:将乙家中新买的价值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扣押。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受理了该申请但没暂停保全措施。本案中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______
A.以决定的方式作出保全措施
B.扣押乙新买的笔记本电脑
C.在诉讼中,对情况不紧急的保全,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作出裁定
D.暂停保全措施的执行
A
B
C
D
C
[解析] 考查保全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保全应以裁定的方式作出,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故B项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C项正确。
6. 甲和乙因宅基地面积产生纠纷,该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后甲拒绝履行调解协议,乙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该诉讼的被告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应当将甲作为被告
B.应当将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被告
C.应当将甲和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共同被告
D.应当将甲作为被告,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A
B
C
D
A
[解析] 考查被告的确定。《民诉解释》第61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故A项表述正确。
7. 陈亮系陈风之子,拥有多个企业,但因自幼与父亲关系不好,因此不愿向父亲支付赡养费。陈风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儿子陈亮支付赡养费,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亮每月向陈风支付1万元赡养费,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二年后,因经常生病,陈风认为1万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又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对陈风的这一诉讼请求,甲区人民法院从程序上如何处理?______
A.作为新案件,予以受理
B.按申请再审处理
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以受理
D.不予以受理,并告知陈风应与陈亮协商解决
A
B
C
D
A
[解析] 《民诉解释》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本题中的情形就是因新情况而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情形,应当作为新案受理。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8. 张某根据与刘某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审理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刘某拒不履行其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刘某则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法院应当如何处理?______
A.裁定中止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B.终结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C.继续执行,不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D.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然后决定后续执行程序是否进行
A
B
C
D
C
[考点] 不支持不予执行仲裁协议的情形
[解析] 《仲裁法解释》第28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正确答案为C。
9. 关于处分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在诉讼过程中不仅当事人具有处分权利,法院也具有处分权利
B.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事人不可以再处分自己的权利
C.特别程序不适用处分原则
D.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处分自己的一切权利
A
B
C
D
C
[解析] 考查处分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以ABD三项错误,在诉讼中只有当事人具有处分权,而且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进行。
10. 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给哪一级法院?______
A.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A
B
C
D
B
[解析] 《仲裁法》第68条规定:“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所以,B项正确。
11. 甲和乙签订某古董花瓶买卖合同,约定甲在乙付清全部款项后将花瓶交付给乙,乙完成全部货款支付后甲拒绝交付花瓶,为此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依约交付花瓶。在诉讼过程中,丙主张该花瓶实际为其所有,只是一直委托甲保管在其那里。则下列关于丙在该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必要共同诉讼被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被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A
B
C
D
B
[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丙在该案中具有独立请求权,应当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12. 张某向王某借款50万元,赵某是张某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王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张某送达支付令。张某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张某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
B.张某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张某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D.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赵某具有拘束力
A
B
C
D
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故AB项说法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38条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故支付令异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无效,C项说法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36条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故D项说法错误,该支付令对担保人赵某不具有拘束力。
本题答案为C。
13.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______
A.甲起诉请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乙下落不明
B.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裁定发回重审,案情简单
C.原告方为3人的共同诉讼案件
D.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款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因原审中存在严重程序问题申请再审,法院裁定再审
A
B
C
D
C
[解析] 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第1条的规定,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发回重审的、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14.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和乙通过电子邮件达成仲裁协议,法院认为电子邮件达成的仲裁协议非正式书面协议而裁定仲裁协议无效
B.丙丁承揽合同中关于条文解释的争议不属于合同事项纠纷,即使丙丁之间就该合同达成了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对此也不享有管辖权
C.戊己的仲裁协议约定因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法院就此认定仲裁协议无效
D.债权人庚将部分债权转让给辛,若无特殊约定仲裁协议对辛有效
A
B
C
D
D
[解析]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仲裁法第16条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因此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因此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D项正确。
15. 下列关于诉的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有:______
A.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B.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确认之诉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确认之诉
D.甲起诉乙,要求乙不得继续散播损害自己名誉的不实言论。这是给付之诉
A
B
C
D
B
[解析] 考查诉的类型。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A选项中是要求改变婚姻关系,所以正确;关于B项因为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给付之诉的请求既可以是要求被告进行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要求被告消极的不作为。C、D选项正是给付之诉。根据题干要求,B项当选。
16.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清。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查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赵确实向杨借款1万元,他当时在场。赵却声称此款已还,还款后杨当面把借条撕了,所以未向杨要收条。法院判决杨败诉,杨也没有上诉。半年后,杨在女儿的储钱罐里找到了借条,于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原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______
A.应通知杨另行起诉
B.应受理杨的再审申请,并且免收案件受理费
C.应受理杨的再审申请,并要求杨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D.因杨提交的证据在原审时就客观存在,只是由于其不妥善保管导致其庭审时不能提供。该证据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所以应不予受理杨的再审申请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和情形。杨作为原审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因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而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具备的条件,人民法院应该受理杨的再审申请;又由于杨在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依法不属于免交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所以答案C是正确的。
17. 甲起诉乙要求支付装修款。一审判决后,乙提起上诉,并提出甲在装修过程中偷工减料,房屋墙面装修效果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要求甲赔偿损失。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处理本案方式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B.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发回重审
D.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另行起诉
A
B
C
D
D
[考点] 二审中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处理
[解析] 《民诉解释》第32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故选D。
18. 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______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
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A
B
C
D
D
[考点] 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的确定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同时,由于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股东起诉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正确答案是D。
19. 甲诉乙违约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裁判作出后,甲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中存在违法缺席判决的情形,遂裁定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甲依旧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一审法院在重审时依旧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对此二审法院的正确处理是:______
A.依法作出裁判
B.再次发回重审
C.告知当事人申请再审
D.驳回上诉
A
B
C
D
A
[解析] 考查二审发回重审的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20.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______
A.人身关系案件
B.涉外民事案件
C.海事案件
D.发回重审的案件
A
B
C
D
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75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2)涉外民事纠纷;(3)知识产权纠纷;(4)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5)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故ABD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73条规定,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由此可知,简单的海事案件仍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故C项说法错误。
21. 下列哪种仲裁协议无效?______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B.甲、乙双方约定,将汽车购买合同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C.甲、乙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同时约定仲裁规则
D.甲、乙双方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在发生纠纷后达成补充协议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内容。由于仲裁协议的缔结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年版)》(以下简称《贸仲规则》)第4条,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仲裁规则,但当事人约定违反仲裁法强行规定的除外。B项正确。没有约定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协议无效,但经补充后仲裁协议有效。
22. 甲诉乙合同违约,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需要确定由丙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无须经过丙的同意
B.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征询丙的意见,也可以不征询丙的意见
C.法院进行调解需要经丙同意
D.丙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法院应当继续调解
A
B
C
D
C
[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调解制度。根据《民诉解释》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
23. 个体户赵某去世后,未留有遗嘱并留下两女、一男。大女儿3岁时由大伯父领养;二女儿结婚,嫁在外省。赵某去世后,大女儿、二女儿都主张继承权;张某自称是赵某的非婚生子女,以我国承认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为由,也要求继承遗产。而赵某的妻子和儿子认为只有自己才享有继承权。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书面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关于本案的表述错误的有:______
A.当地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仲裁权
B.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无效
C.继承诉讼中涉及遗产分割的部分不属于仲裁机构受理的范围
D.仲裁机构无权审理本案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类型。
24.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下列哪一项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______
A.人民法院
B.当事人
C.仲裁庭
D.涉外仲裁委员会
A
B
C
D
B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B项正确。
25. 杨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与王某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两人感情基础尚好,因而判决不予离婚,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王某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又起诉,由于无新情况、新理由,因此人民法院未予受理
B.杨某以有新情况、新理由为由,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C.杨某尽管有新情况、新理由,但由于是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起诉的,因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杨某无新情况、新理由,而且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
B
C
D
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可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只有B项是正确的。
26.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______
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
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
A
B
C
D
D
[解析] 这道题要求考生不但准确把握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特点,而且要能够区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一,关于简易程序中送达地址的明确。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8、9条,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2)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被告到庭后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后果;经人民法院告知后被告仍然拒不提供的,按下列方式处理:(1)被告是自然人的,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2)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告知的内容记入笔录。尽管《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对上述规定作出如下调整: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仍然可以看出,《简易程序规定》对于原告与被告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是有要求的。A项不应选不是因为其表述错误,而是因为它不是《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的。其二,关于先行调解。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14条第1款,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下列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先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注意,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不同的,B项表述不正确,同时也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直接规定,因此,B项不应选。其三,关于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确定,根据《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2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的限制,可以少于30日。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但上述内容不是来源于《民事诉讼法》的直接规定,故不应选。其四,关于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因此,D项正确且符合题目要求,是应选项。
27.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证据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B.原告偷录的其与被告在电话中的谈话,但经过剪辑,该录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C.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其于2010年9月20日向被告发出了撤销要约的传真,该传真现在被告手中,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可以推定原告已在合理期间提出异议的主张成立
D.在诉讼中,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时作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在其后的诉讼中可以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A
B
C
D
C
[考点] 证据认定
[解析] 《民诉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故A、B错误。《民诉证据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故C正确。《民诉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所以D错误。
28. 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议
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
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A
B
C
D
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虽然检察建议是同级提出,但是这里的同级依然受到地域的限制。因此A项不正确。
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的阶段限于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并不包括仲裁。因此B项错误。
D项的错误在于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不适用审判监督,自然也就不能抗诉。
检察建议作为一种灵活的监督方式,既可能产生再审的法律效果,也可能产生其他法律后果或功能,如追究法官的不法行为——刑事追诉,为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当事人提供相应救济等。因此C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
29.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其生产的电子元件若干,后又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配过程中,丙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遂暂时停止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而甲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自己生产,而且在包装运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损坏,质量问题应当由乙公司负责。因此甲公司拒绝了丙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货款。鉴于此,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丙公司支付货款。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进行哪些与诉讼相关的行为:______
A.认为受理丙公司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提出管辖权异议
B.认为甲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
C.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认为判决有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
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履行法院判决
A
B
C
D
D
[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乙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因此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因此D项正确。
30. 甲与乙就合同纠纷签订管辖协议,约定由甲住所地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甲住所由A地迁往B地,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说法中正确是:______
A.A地法院
B.B地法院
C.A地法院和B地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D.本案管辖协议无效,A地法院和B地法院都不具有管辖权
A
B
C
D
A
[解析] 考查管辖协议。《民诉解释》第32条规定:“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 2008年8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2009年1月31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2009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4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09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10年1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
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较通常的起诉减半收取
D.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A
B
C
D
AC
[考点] 反诉
[解析] 提起反诉的条件主要有:(1)反诉是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提起的。(2)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3)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不能一个适用普通程序一个适用简易程序,一个适用一审程序一个适用二审程序。原审被告在二审程序中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则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4)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两诉必须存在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事实上的联系是指基于同一事实关系,法律上的联系是指两诉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源于相关联的法律关系。(5)反诉应当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并且反诉不属其他法院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法院受理反诉后,应当在同一程序中合并审理本诉和反诉,审理终结时,对于本诉和反诉应当分别做出裁判。此外,被告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 姜某发现奶粉厂产品广告上印有其子照片,便同奶粉厂交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奶粉厂拒绝,称产品广告是广告公司制作,与其无关,而广告公司称照片是本公司工作人员业余摄影爱好者关某提供。经法院查明,广告上使用的照片是关某经幼儿园老师同意后拍摄的。本案中被告应为:______
A.关某
B.广告公司
C.奶粉厂
D.幼儿园老师
A
B
C
D
BC
[考点] 被告的确定
[解析] 本案中关某是广告公司工作人员,广告公司应为其职务行为承担责任,而奶粉厂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对非法使用他人肖像有过错,与广告公司为共同侵权人,所以应以广告公司和奶粉厂为被告。
3.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协议并经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院制作判决书时可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适当简化
C.法院可以口头方式传唤当事人出庭
D.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法院可不开庭径行判决
A
B
C
D
ABC
[解析]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第1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此,A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70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2)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3)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4)当事人双方同意简化的。B项属于第4种可以简化的情形,因此,B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61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因此,C项正确。
在一审程序中,必须开庭审理,只有二审中才有径行裁判,其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69条,其内容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据此,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C。
4. 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延期审理
B.按原告撤诉处理
C.缺席判决
D.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庭审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可能出现的不同法律后果。对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因此,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B、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因此,D项也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
5.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
B.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
C.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D.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的,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员到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派员协助执行
A
B
C
D
ABD
[解析] 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81条的规定,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2)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3)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4)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5条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79条的规定,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的,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员到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派员协助执行。
6. 张某与吴某为夫妻,结婚2年后吴某因为张某一直工作繁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法院在送达本案判决书时两次到吴某家,吴某均拒绝接收。本案下列中错误的有:______
A.法院应当将该判决书交给吴某所在地民政部门转交送达
B.法院应当将该判决书交给吴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C.法院应当将该判决书交给吴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D.法院应当将该判决书留置在吴某的住所
A
B
C
D
ABC
[解析] 考查留置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此时应当留置送达。
7. 张甲和王乙发生纠纷,张甲将王乙诉至法院,一审胜诉。王乙不服上诉,在二审过程中,二审法院发现刘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那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发回重审
B.二审法院应当将其追加为本案当事人,并依法作出裁判
C.不能将其追加为本案的当事人,应当直接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D.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27条的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8. 阳光商贸中心与宇明旅行社买卖合同争议由仲裁机构进行了仲裁,仲裁裁决由某区人民法院执行。阳光商贸中心派人围攻法院执行人员,造成执行人员一人轻伤一人重伤。对阳光商贸中心的行为可以进行何种处理?______
A.人民法院有权对阳光商贸中心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
B.由仲裁机构裁决阳光商贸中心进行赔偿
C.依法追究阳光商贸中心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D.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对阳光商贸中心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拘留
A
B
C
D
A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殴打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选项A、D是正确的。由于造成执法人员重伤一人,已经构成犯罪,故选项C也是正确的。仲裁机构裁决的范围只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故选项B是错的。
9. 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
B.身份关系诉讼中一律不适用自认
C.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
D.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自认
A
B
C
D
BD
[解析] 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因涉及人身权利,而不能由当事人自己任意处分,但不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如举证期限等,可予以自认,B项错误。一般授权委托代理人可构成自认,只是如果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因此D项不正确。
A项说法正确,参见《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4款和第74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C项正确。
10. 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出的事实、证据后,认为债权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予以驳回。该情况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______
A.针对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的裁定,申请人不得上诉
B.针对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的裁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再审
C.针对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的裁定,申请人可就同一事实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D.针对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的裁定,在上诉期限内申请人可以提起上诉,而且可就同一事实通过通常的诉讼程序提起诉讼
A
B
C
D
AC
[解析] 考查申请支付令被驳回后的法律效果。驳回支付令申请的裁定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的可以上诉的裁定范围,因此,驳回支付令申请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故A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80条的规定,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故B项错误。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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