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1. 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所以权利与义务也对等。
对 错
B
[解析]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因此,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是不一样的。
2. 单位和个人出租动产,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为出租货物的使用地;单位和个人出租不动产,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
对 错
B
[解析] 单位和个人出租动产,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3. 酒类产品应按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缴纳消费税。
对 错
B
[解析]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应按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缴纳消费税。
5.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对 错
B
[解析] 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6. 金银镶嵌宝石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时,应扣除外购宝石、钻石已支付和消费税。
对 错
B
[解析] 金银镶嵌宝石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时,不应扣除外购宝石、钻石已支付的消费税;其税率为5%。
7.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不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也不得扣除。
对 错
B
[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9.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一律不缴纳增值税。
对 错
B
[解析] 这是今年新增内容: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10.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对于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订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免征印花税。
对 错
B
[解析]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订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应当缴纳印花税。
12.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方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纳税人应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对 错
B
[解析]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方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纳税人不应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14.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不超过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 错
B
[解析]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不超过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5.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和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对 错
B
[解析] 税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四、计算题(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某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该厂发生了下列经济业务:
(1) 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入价为50 77元,发票已经过认证。货已验收入库,但款项未付;
(2) 销售给某汽车修理厂汽车轮胎一批,开出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1.7万元;
(3) 销售农用拖拉机专用轮胎一批,开出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23.4 77元;
(4) 该厂在本地设立统一核算的门市部,当月以成本价200元/个(不含税)转给
门市部汽车轮胎2 000个,门市部当月对外销售1 500个,每个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50元;
(5) 期初留抵的进项税额余额为0。
要求:计算该轮胎厂本月应该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 10%)。
消费税:
汽车轮胎:11.7÷(1+17%)×10%=1(万元)
农用拖拉机轮胎免消费税。
销售给门市部的汽车轮胎:1 500×250×10%=37 500(元)
合计应该缴纳消费税:47 500元
(2) 增值税进项税额=50×17%=8.5(万元)
销项税额=(11.7+23.4)÷(1+17%)×17%+250×1 500×17%÷10 000
=11.48(万元)
应该缴纳的增值税=11.48-8.5=2.98(万元)
2. 某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烟厂提供烟叶,价值10万元,烟丝加工厂收取加工费2万元,另收取辅助材料款1万元。烟丝加工厂已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消费税。烟厂收回烟丝后,将其中的3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万元,60%继续进行加工,用于生产卷烟。本月该烟厂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万元,该牌号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为每标准箱 13 000元。该烟厂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烟丝为0。
要求:计算该卷烟厂应该缴纳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烟丝代扣代缴消费税=(10+2+1)/(1-30%)×30%=5.5714(万元)
销售烟丝应该缴纳消费税=6×30%=1.8(万元)
卷烟的实际销售价格=500 000/40=12 500元<13000元
所以,应按调拨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销售卷烟应该缴纳消费税=40×150+40×13 000×45%=240 000(元)
烟厂本月应该缴纳消费税=240 000+18 000-55 714×60%=224 571.6(元)
3. 某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委托某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烟厂提供烟叶,价值10万元,烟丝加工厂收取加工费2万元,另收取辅助材料款1万元。烟丝加工厂已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消费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烟厂收回烟丝后,将其中的3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万元,60%继续进行加工,用于生产卷烟。本月该烟厂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万元,该牌号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为每标准箱13 000元。该烟厂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烟丝为0。
要求:计算该卷烟厂应该缴纳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烟丝代扣代缴消费税=(10+2+1)/(1-30%)×30%=5.5714(万元)
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不再征收消费税。
卷烟的实际销售价格=500 000/40=12 500元<13 000元
所以,应按调拨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销售卷烟应该缴纳消费税=40×150+40×13 000×45%=240 000(元)
烟厂本月应该缴纳消费税=240 000-55 714×60%=206 571.6(元)
4. 某市一个工业企业建造商品房一幢,有关支出和收入如下:
(1)支付地价款500万元;
(2)支付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00万元;
(3)支付前期工程费150万元;
(4)基础设施建设费用200万元;
(5)建筑安装工程费2000万元;
(6)公共配套设施费200万元;
(7)期间费用7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400万元(其中含罚息5万元),利息能按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有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8)该企业将商品房卖出,取得收入8000万元,并按规定缴纳了相关税金。
要求: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商品房应缴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
(2)计算该商品房应缴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
(3)计算该商品房应缴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相关税金;
(4)计算该商品房应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总金额;
(5)计算该项业务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1)商品房开发成本=200+150+200+2000+200=2750(万元)
(2)房地产开发费用=(400-5)+(500+2750)×5%=557.5(万元)
(3)应缴纳的相关税金=8000×5%×(1+7%+3%)+8000×0.05%
=444(万元)
(4)扣除项目总金额=500+2750+557.5+444=4251.5(万元)
(5)土地增值额=8000-4251.5=3748.5(万元)
土地增值额与扣除项目比率=
×100%=88.17%
应缴土地增值税=3748.5×40%-4251.5×5%=1286.82(万元)
5. 2009年度中国公民赵某有如下所得:
(1)每月工资3000元,已按照所在省规定的办法和比例扣除了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720元,12月份取得除当月工资外的年度绩效工资30000元。
(2)2008年5月赵某出售自有住房,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并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万元,该住房于 2006年购入。2009年4月赵某以80万元的价格购买另一处住房。
(3)1月份购入甲种债券20000份,每份买入价 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000元。6月份卖出债券10000份,每份卖出价7元,支付税费共计 700元。
(4)利用业余时间兼职,1~12月份每月从兼职单位取得报酬3000元并从中拿出5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给希望工程。
(5)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字画拍卖,取得收入500000元,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王某收藏该字画发生的费用为100000元,拍卖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0元。
(6)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40000元,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8000元;从B国取得股息折合人民币10000元,在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请计算:
(1)赵某12月份工资和年终奖所得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赵某转让住房应纳的营业税;
(3)赵某因转让住房应退回的纳税保证金;
(4)赵某转让债券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赵某2009年全年兼职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赵某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7)赵某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年度绩效工资30000元,30000/12=2500,适用15%的税率、125的速算扣除数
2008年12月份赵某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0)×10%-25+30000×15%-125=4450(元)。
(2)赵某购买房屋不足5年出售的,应按转让收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100×5%=5(万元)。
(3)因1年内重新购置住房,赵某可获得退还的纳税保证金4万元。
(4)赵某转让债券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7-5)-1000/20000×10000-700]×20%=(20000-500-700)×20%=3760(元)。
(5)捐赠限额=(3000-800)×30%=660 (元)
实际捐赠支出500元,未超出扣除标准。
赵某兼职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500)×20%×12=4080(元)
(6)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0-50000)×20%=70000(元)。
(7)A国扣除限额=40000×(1-20%)×20%=6400(元),实纳税额8000元大于扣除限额,故来自A囤的所得不用补税
B国扣除限额=10000×20%=2000(元),来自
B国的所得应补税2000-1000=1000(元)。
五、综合题(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某城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发生以下业务:
(1)开发普通标准住宅对外出售,按转让产权转移书据上列明的金额共取得收入4 000万元;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800万元;开发成本为1 500万元。
(2)上述开发项目向银行借款2 000万元,一年期,利率为4%,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800万元,支付利息60万元,均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管理费用为200万元,销售费用为100万元,除利息外允许扣除比例为税法规定的最高标准。
(3)转让10年前建成的旧生产车间,取得收入1 200万元,该车间的原值为1 000万元,已提取折旧400万元。该车间经有权机构评估,成新度为30%,目前建造同样的生产车间需要 1 500万元;转让旧生产车间时向政府补缴出让金80万元,发生其他相关费用20万元(印花税忽略)。
(4)转让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560万元。年初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金额420万元,转让时发生相关费用6万元(印花税忽略)。
要求:
(1)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该公司销售普通标准住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计算该公司转让生产车间和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5)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应缴纳营业税=4 000万元×5%+1 200万元×5%+(560-420)万元×5%=(200+60+7)万元=267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67万元×(7%+3%)=26.7万元
(2)应缴纳印花税=4 000万元×0.5‰=2万元
(3)该公司销售普通标准住宅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1)扣除项目金额=[800+1 500+(2 000+800)×4%+(800+1 500)×5%+(2004+14+ 6)+(800+1 500)×20%]万元=3 207万元
2)增值额=(4 000-3 207)万元=793万元
3)增值率=793÷3 207×100%≈25%
4)应缴纳土地增值税=793万元×30%=237.9万元
(4)计算该公司转让生产车间和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转让旧生产车间的土地增值额=[1 200-1 500×30%-80-20-1 200×5%×(1+7%+ 3%)]万元=(1 200-450-80-20-66)万元=584万元
增值率=584÷616×100%=94.81%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84万元×40%-616万元×5% =(233.6-30.8)万元=202.8万元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增值额=[560-420-6-(560-420)×5%×(1+7%+3%)]万元=(560-433.7)万元=126.3万元
增值率=126.3÷433.7×100%=29.12%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26.3万元×30%=37.89万元
合计应纳土地增值税=202.8万元+37.89万元=240.69万元
(5)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 000-800-1 500-(2 000+800)×4%-200-100-(200+ 14+6+237.9)]万元×33%+[(1 200-600-80-20-60×(1+7%+3%)-202.8)]万元× 33%+[560-420-6-7×(1+7%+3%)-37.89]万元×33%=(273.93+76.3+29.18)万元=379.41万元
2. 某县城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度委托建筑公司承建住宅楼10栋,其中:80%的建筑面积直接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7648万元;其余部分暂时对外出租,本年度内取得租金收入63万元。与该住宅楼开发相关的成本、费用有:
(1)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1400万元。
(2)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契税42万元。
(3)前期拆迁补偿费90万元,直接建筑成本 2100万元,环卫绿化工程费用6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450万元、销售费用280万元、利息费用370万元(利息费用虽未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准确按项目计算分摊)。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利息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的扣除比例为9%。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1)该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的营业税;
(2)该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3)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金额;
(4)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
(5)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
(6)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税金;
(7)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
(8)2009年度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合计数;
(9)2009年度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0)2009年度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单位:万元)
(1)该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的营业税
营业税=7648×5%+63×5%=385.55(万元)
(2)该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县城的城建税税率是5%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385.55×(5%+3%)×30.84(万元)
(3)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金额
取得土地所有权支付金额=(1400+42)×80%=1153.6(万元)
(4)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90+2100+60)×80%=1800(万元)
注意按照已售的比例分摊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金额和开发成本。
(5)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
开发费用=(1153.6+1800)×9%=265.82(万元)
注意使用题目给定的9%的扣除率。
(6)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税金
税金=7648×5%×(1+5%+3%)=412.99(万元)
(7)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
加计扣除=(1153.6+1800)×20%=590.72(万元)
允许扣除项目合计=1153.6+1800+265.82+412.99+590.72=4223.13(万元)
(8)2009年度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合计数
增值额=7648-4223.13=3424.87(万元)
增值率=3424.87÷4223.13=81.10%
使用40%的税率和5%的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额=3424.87×40%-4223.13×5%=1158.79(万元)
(9)2009年度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7648+63-1153.6-1800-416.39-1158.79-450-280-370=2082.22(万元)
(10)2009年度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2082.22×25%=520.56(万元)。
3. A公司是设在深圳市的内资家电企业,注册资本为10 000万元。2008年,该公司的有关会计核算资料显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为7 600万元,利润总额为1 000万元。按利润总额计算确定的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250万元。税务稽查人员对A公司
2008年的账册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可能影响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的事项如下:
(1) 年初向工商银行贷款10 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期限2年,年利率为 7.2%。向其他企业借款5 000万元,年利率为10%,期限2年。上述利息支出均已计入财务费用;
(2) 销售(营业)收入中包括技术转让收入800万元;
(3) 成本费用中包括发放的全年工资总额500万元,并支付了12万元工会经费、80万元职工福利费和15万元教育经费,已取得工会缴款收据;
(4) 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40万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5) 全年发生广告费支出80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400万元,计入销售费用;
(6) 采取备抵法提取坏账准备,本年计提的坏账费用为2万元;
(7) 融资租赁设备1台,当年支付租赁费24万元,计提价旧4万元,均计入管理费用;
(8) 当年取得金融债券和国债利息收入26万元和4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9) 2008年12月31日,将2006年对C公司作价160万元投资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并转让,取得款项20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10) 公司有闲置未用的产成品仓库一幢和未使用的设备1台,当年分别计提折旧6万元和3万元,均计入管理费用;
(11) 从西安市联营企业分回利润240万元(已经在该企业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计入投资收益。
要求: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分析说明A公司的上述事项是否影响200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有错误,请分步指出纳税时调整之处,并计算A公司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和企业所得税。
(1) 利息扣除错误,向其他企业借款超过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 000×(10%-7.2%)=140(万元)
(2) 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50万元。
(3) 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500×2%=2(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500×14%=10(万元)
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500×2.5%=2.5(万元)
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0+2.5=14.5(万元)
(4) 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24=16(万元)
7 600×0.005=38万元>40×0.6=24(万元)
(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400-7 600×0.15=60(万元)
(6) 不允许列支的坏账费用为2万元
(7) 融资租赁设备的租赁费不得扣除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
(8) 国债利息收入不征税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9) 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应该增加其他应付款
①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纳营业税、城市维护教育费和教育费附加
=200×5%×(1+7%+3%)=11(万元)
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60-11=29(万元)
(10) 未使用的设备不得计提折旧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
(11) 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A公司200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1 000+140-650+14.5+16+60+2+24-40+29+3-20=578.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578.5×25%=144.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