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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题6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老李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一案的行政判决已经生效,如该案确实存在错误,下列关于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老李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提出
B.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院长,如发现该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有权决定再审
C.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如发现该案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有权决定再审
D.老李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的,上级法院发现该案判决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决定再审或指令由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A
B
C
D
C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90~92条,《行诉解释》第110条。
2. 行政诉讼中的下列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是:______
A.在甲某诉县政府征收房屋案件中,法院依甲某申请调取的证据没有在法庭上出示质证
B.在乙某诉某高校不颁发学位证书案件中,某高校提供其在其他生效行政判决书中已被认定的证据
C.在丙某诉某市国家安全局行政处罚案件中,某市国家安全局提供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没有在法庭上质证
D.在丁某诉某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中,某区市场监管局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提供的证据
A
B
C
D
B
[解析] 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38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由此可知,法院依申请调取的证据应经过当事人互相质证,否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故A选项不当选。
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70条的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行政诉讼中证据原则上都应当质证,例外情况下无须质证:①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的证据;②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③生效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证据。因此,某高校在行政案件中提供其在其他生效行政判决书中已被认定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故B选项当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行诉证据规定》第37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由此可知,某市国家安全局提供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只是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和公开质证,但应当经当事人质证,否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故C选项不当选。
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36条的规定,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因此,区市场监管局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故D选项不当选。
3. 下列有关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实行违法归责原则
B.实行结果归责原则
C.实行多元归责原则
D.实行单一归责原则
A
B
C
D
C
[考点] 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解析] 考查国家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机关和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条。
4. 环宇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市医院达成协议,共同开发SP制剂。试产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即同时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查,该药在尚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就在市医院投入临床使用。两机关遂对该公司作出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库存药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环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本案行政主体或被告应当是谁?______
A.应当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为处罚涉及其行政职责
B.应当是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第三人
C.应当是上述两机关,因为是共同行为
D.应当是两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
A
B
C
D
C
[考点] 被告的确认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4款规定。
5.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______
A.7
B.10
C.15
D.20
A
B
C
D
D
[考点]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解析] 考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故D项正确,当选。
6. 周某聚众扰乱某高校的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15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同时,周某强行进入正在进行中超联赛的足球场内,又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对这两项治安处罚,该如何执行?______
A.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5日,并处罚款1000元
B.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1000元
C.执行最长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D.由于是两个处罚决定,应当分别执行
A
B
C
D
B
[考点] 考查治安管理处罚。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
7. 下列关于行政告知制度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A.它是指通过合理的途径将应该让当事人了解的事项及有关权利予以明确
B.告知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相关的事实、法律和行为的内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寻求救济的方法
C.告知对行政机关来说是一项义务,对当事人来说是一项权利
D.告知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条件
A
B
C
D
D
[考点] 考查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解析] 告知制度应该从概念、内容、条件等方面来把握。
8. 下列属于终结审理的情形有:______
A.案件的审理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B.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中止诉讼满90天仍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有特殊情况除外
C.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
D.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终止的
A
B
C
D
B
[考点] 考查审理程序的延阻。
[解析] 《行诉解释》第88条。
9.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询问不满下列哪一年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______
A.12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A
B
C
D
C
[考点] 考查治安管理处罚。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4条第3款。
10. 某公司为建筑一栋商品房,向某市规划局、建设局和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申请有关证照。请问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某公司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某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相关部门不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即构成违法
C.相关部门需要对某公司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1名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D.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条件,相关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证照
A
B
C
D
A
[考点] 考查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解析] 参见《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4条、第42条。
11. 县工商局以李某经营的餐馆售卖的食品违反卫生规定为由,对其作出责令停产停业2个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责令停产停业决定,将罚款改为6万元,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该处罚违法而予以撤销,李某遂要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因为本案属于复议改变,本案的被告和赔偿义务机关为市工商局
B.李某既可以在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之内单独向工商局提出
C.赔偿义务机关在作出赔偿决定时并未告知李某行政赔偿诉讼的权利和起诉期限,则李某应当自知道诉权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但是不得超过知道或应当知道赔偿决定之日起2年
D.李某停产停业期间所有职工的工资和设备折旧费应当获得赔偿
A
B
C
D
B
[考点] 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
[解析] ①A选项,复议加重处罚的,分开赔:原机关赔原行为的,复议机关赔加重的。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诉讼中一并提出,也可以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2年内单独提出。故B选项正确。
③C选项,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3个月,在知一半的情况下,行政赔偿诉讼最长保护期1年。故C选项错误。
④D选项,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或查封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如留守职工工资、必须缴纳的税费、水电费、房屋场地租金、设备租金、设备折旧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这里的职工工资仅指的是留守职工工资,而不是所有的职工工资。故D选项错误。
12. 下列关于合法行政原则的内在含义表述不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B.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活动
C.行政行为必须合理
D.行政机关采取影响相对人权益的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
A
B
C
D
C
[解析] 合法行政原则包括了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法律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内容。所以,选项ABD都是这两方面的内容的表述,正确。C选项中合理性不是合法行政原则的内在含义,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内容。
13. 甲公司为一私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佳。甲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产品的乙公司(国有企业)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将甲与乙两公司合并。对此决定,谁无权提出行政诉讼?______
A.甲公司
B.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乙公司
D.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A
B
C
D
D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16条第3款的规定,甲公司作为非国有企业。企业本身或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而乙公司为国有企业,只有企业本身可以提起诉讼。A项的张某可以依据该条以自己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该解释第16条第2款的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B项也正确。《行诉解释》第16条第3款的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所以C项中的当事人也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第16条第1款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项中的董事会无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14. 某直辖市政府以“摩的”遍地开花影响市容为由发布一项通知,要求凡是从事“摩的”运营的都应当取得市政府的运营许可证。关于此运营许可证,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因通知越权,规定运营许可证违法
B.因市政府发布通知时没有举行听证会,规定运营许可证违法
C.政府有对城市管理的权力,通过对“摩的”进行限制是合法的
D.基于维护市容的要求政府进行管理,通知是合理的
A
B
C
D
A
[考点] 考查行政许可的设定。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7条的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市政府的通知是违法的,故A项说法正确。
15. 国家赔偿不同于国家补偿、民事赔偿等制度,关于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______
A.甲在一起冤假错案中被执行死刑,国家赔偿中,其刚出生的儿子的生活费可协商确定并一次性支付,扶养年限为18年,其65岁的父亲的生活费可按照20年扶养年限一次性支付生活费
B.区法院向乙返还追缴的金钱,不仅应当支付本金,还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利率参照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1年期基准利率确定
C.在刑事赔偿案件中,如果案件在公安局拘留阶段就发现违法的,则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检察院批捕后发现错误的,则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经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发现错误的,则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在所有法院当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中,只有二审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其才是赔偿义务机关,其他情形的,都由作出有罪赔偿的一审法院赔偿
D.王某向赔偿义务机关县法院申请支付赔偿金,县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县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县财政局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
A
B
C
D
A
[考点] 人身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解析] ①A选项,在国家赔偿对人身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中,被扶养人超过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扶养年限减少一年。在本题中,其65岁的父亲的生活费应按照15年扶养年限一次性支付生活费。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利率参照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确定。故B选项正确。
③C选项,确定赔偿义务机关采取后置原则。故C选项正确。
④D选项,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理赔偿请求人支付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国家赔偿费用。故D选项正确。
16. 下列有关行政法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______
A.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B.行政法主要是实体法
C.行政法调整方式与行政政策调整方式有明显区别
D.所规范的行政职权职责具有统一性
A
B
C
D
B
[考点] 考查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解析] 行政法实体法与程序法融为一体,故B错。
17.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下哪项属于政府不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A.因修建高速公路对某地区进行房屋征收的补偿费用的发放情况
B.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C.有关部门对某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
D.某公司对灾区捐助款项的使用情况
A
B
C
D
B
[解析] 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故C项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该条例第21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故A、D项也都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因此,正确答案为B项。
18. 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某省高院经最高院批准可以确定本省的铁路运输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B.甲对区公安局的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同时向其住所地法院和区公安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则应当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
C.原告向A法院起诉,A法院受理之后发现该案不属于本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B法院,B法院如果认为自己也没有管辖权,有权拒绝移送
D.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区公安分局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
A
B
C
D
A
[考点] 共同管辖
[解析] ①A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故A选项正确。
②B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B法院不能拒绝移送,有问题,找上级。故C选项错误。
④D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故D选项错误。
19. 甲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工商局处以罚款10万元,甲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甲死亡。下列可以以甲的名义继续进行行政复议的是:______
A.一直由甲抚养的继子
B.甲的外甥女
C.甲的舅舅
D.甲自幼被他人收养的女儿
A
B
C
D
A
[考点] 考查行政复议申请人。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参照《行诉解释》的规定,近亲属应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本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A项是符合要求的。
20. 下列哪一事项不属于县级政府及其部门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______
A.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B.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C.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D.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A
B
C
D
C
[考点] 考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解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1条的规定,C项所涉及事项属于乡(镇)人民政府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而不属于县级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信息。
21. 某市甲区某医药销售公司为了达到承揽业务的目的,雇用杨某(户籍为乙区)在街道上散发、粘贴高价回收药品的广告。后被当地行政机关查获。甲区市政管理机关对杨某予以警告后要求其在丙区集中学习3天,其间不准回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该省地方性法规决定对该医药销售公司罚款、暂扣企业营业执照。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政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B.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地方性法规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是违法的
C.对于工商局暂扣营业执照的行为,该公司可以申请听证
D.杨某对市政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甲区、乙区和丙区基层人民法院
A
B
C
D
D
[解析]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是指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不得以同一理由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同一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2)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处罚。本案中,市政管理机关是对杨某散发、粘贴广告影响市容的行为进行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对医药公司的推销行为进行处罚,处罚的主体和依据都不同,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故选项A说法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可知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是合法的。故选项B说法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可知暂扣营业执照不属于可以申请听证的范围,故选项C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甲区为被告所在地,乙区为原告户籍所在地,丙区为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甲、乙、丙区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故选项D正确,应选。
22.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A
B
C
D
A
[考点] 证据的审核认定
[解析] ①证人证言,是指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人民法院作出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陈述。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但是,不能正确表述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证据的审核认定,是指法官在听取当事人对证据的说明、对质和辨认后,对证据所作出的采信与否的认定。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不能因李某与甲工厂有利害关系而对其证言不予采信,关键要看该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故A项正确,当选。
②依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可知,人民法院在出具证据收据时,应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未要求加盖法院印章。故B项错误,不选。
③依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本题中,张某是某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属于有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其证言的证明效力不如其他没有密切关系的证人谢某的证言。故C项错误,不选。
④依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可知,甲工厂在庭审过程中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而不是不予准许。故D项错误,不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23. A公司与B公司素有业务往来,因看好某地土特产的市场前景便一同投资进行联合购销,由A公司组织货源,B公司负责市场营销。后因其中一笔货物存在掺假情况,被工商局查处,货物也被没收了。B公司不服,单独提起了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A公司不愿起诉,只有征得该单位的同意,人民法院才能将其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由于A公司不愿起诉,人民法院可以视案件审理需要依职权通知A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既然A公司不是原告,而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所以A公司在诉讼中无权主张撤销工商局的没收决定
D.如果人民法院通知A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一审判决维持了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即使B公司不上诉。A公司也可以自行提起上诉
A
B
C
D
D
[解析]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0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与行政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义务或者减损其权益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在审。
24. 关于行政诉讼的参加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甲公司是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外资方,甲公司认为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市工商局侵犯,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B.ABC共同殴打D,区公安分局对A拘留10天,B拘留5天,对C未作出处罚,D认为该处罚决定太轻不服而起诉,则ABC都是本案的第三人,法院经审理作出变更判决,即A拘留7天,B拘留15天,AB对该判决都不服,则二人皆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C.某15个合伙人组成的个人合伙组织认为县工商局的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起诉,则合伙人为共同原告,推选出1至5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有权接受对方的诉讼请求
D.丙在行政诉讼中委托其弟弟作为诉讼代理人,则该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密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A
B
C
D
A
[考点] 原告的确认
[解析] ①A选项,根据《行诉解释》规定,联营企业、中方或者外方都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故A选项正确。
②B选项,加重处罚的第三人可以上诉,A的处罚经审理减轻,所以A不能上诉。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诉讼代表人仅享有程序性权利,接受诉讼请求需要被代表人同意。故C选项错误。
④D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故D选项错误。
25. 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新组建的部。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
B.主管国务院某项专门业务,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C.部内可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D.司级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只能是一正二副
A
B
C
D
B
[考点]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
[解析]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第8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对照上述规定可知,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根据该规定可知,国务院组成部门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B选项说的是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职能。B选项错误,当选。《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C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国务院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确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参照国务院组织法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领导职数的规定确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根据工作需要为一正二副或者一正一副。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根据上述规定可知,D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1. 某市惠达房产公司经过投标获得了珍珠广场的一块地皮,准备建造一现代化小区。后市政府根据城市发展的战略需要,欲将此块地皮收回,并将该部分建设为城市中心公共绿地。对市政府的上述行为,看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市政府有权收回此块地皮并不给予任何补偿,因为其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
B.市政府有权收回此块地皮,但对于给惠达公司所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补偿
C.市政府无权收回此块地皮
D.市政府如果收回此块地皮,则应当重新给惠达公司一块地皮
A
B
C
D
ACD
[考点] 考查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8条。
2. 何某未经批准开设了民办学校,县教育局以其非法办学为由,查封了其开办的学校,并处以罚款。何某不服,向市教育局提起行政复议,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市教育局不能受理复议申请,因为何某同时提起了行政诉讼
B.人民法院不能受理起诉,因为何某同时提起了行政复议
C.市教育局能受理复议申请,即使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诉
D.人民法院能受理起诉,即使市教育局已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A
B
C
D
ABCD
[考点] 考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6条,《行诉解释》第57条。
3. 以下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但不需要执行该行政拘留处罚的有哪些?______
A.张某(女)正在哺乳自己6个月大的女儿
B.陈某年届80岁,但身体仍很健康
C.李某刚过18岁生日,但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D.孙某15周岁
A
B
C
D
ABD
[考点] 考查治安管理处罚。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
4. 2011年3月2日,13岁的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都因政审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进行监控达17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张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是一种不影响其权利义务的非强制行为
B.对于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予赔偿
C.对于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公安局不承担金钱赔偿责任
D.对于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2000元交通费损失,国家应予赔偿
A
B
C
D
BD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的国家赔偿的范围“只限于对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而且只赔直接损失,不赔间接损失,同时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以及其精神损失中,精神损失是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而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2000元交通费损失属于财产损失和直接损失,国家应予赔偿。故BD两项的说法都正确。
5.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A.某个体旅馆老板李某多次容留妇女卖淫遭到群众书面举报,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将李某带到公安局进行讯问,李某不服起诉到法院,但公安机关在整理卷宗时不慎将该举报信销毁,则公安机关可以自行补充相关证据
B.个体户李某因拖延纳税被税务机关予以2000元罚款,李某不服,起诉到法院,并找出从前未出示过的纳税收据,经法院批准税务机关于是自行补充相关证据
C.个体户李某在卖肉时因争抢顾客与另一个体户陈某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公安局对李某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民警段某找到陈某,让他作证李某确实打架斗殴并给陈某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陈某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遭遇后,法庭依据证人证言判决维持原行政行为
D.某农产品贸易公司的进口水果被海关扣押,以其毒素过多会导致人体病变而予以销毁,该公司向法院提出:这批水果是经过严格检测才进口的,海关已经检验过了也存了档,但是我们的货物被销毁时海关并没有出示检验结果,现在海关不肯把检验结果给我们看。法院于是派人到海关自行调取证据
A
B
C
D
BD
[解析] A项中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应当经过人民法院批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6条第2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0条的规定,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C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3条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下列证据……D项正确。
6. 林某与郑某合伙从事海鲜品生意,欠了朱某13万元。朱某在追讨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向公安局报案,称林某与郑某诈骗贷款。公安局立案,并对林某刑事拘留,同年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看守所林某归还贷款后,公安局对林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来检察院撤销了批捕决定。林某对公安局的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试问,法院应否受理?______
A.公安局对林某的刑事拘留和逮捕措施属于刑事侦查行为,不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列,法院不应受理
B.公安局的行为是以刑事侦查为名规避法律审查的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法院应该受理
C.公安局在林某还款后就变更强制措施,说明其目的不是查明犯罪事实,而是捞好处或徇私为一方当事人讨债,其行为不是刑事侦查行为,法院应该受理
D.公安局的行为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不应受理
A
B
C
D
BC
[考点]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
[解析] 本案关键是要清楚行政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不能根据行为的表面性质来判断,要从行政权与刑事侦查权的区别、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程序以及它们的依据和法定目的上来区分。
7. 甲乙殴打丙,区公安分局由此作出对甲拘留15天、对乙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甲乙不服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中的证据,下列哪些说法正确:______
A.被告区公安分局可以提交甲乙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但该证据需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B.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目击者丁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行政处罚合法,但是被告作出处罚时未收集,则法院可以依职权调取
C.甲乙无证明区公安局行为违法的举证责任,但是如果其请求获得行政赔偿,则应当对行政拘留对其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D.本案中被告区公安分局应当在接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供证据,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无证据
A
B
C
D
ACD
[考点]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解析] ①A选项,《行政诉讼法》第33条第2款规定:“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故A选项正确。
②B选项,法院不能依职权证明被告行为合法。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故C选项正确。
④D选项,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故D选项正确。
8. 行政复议期间发生下列哪些情形时,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A.申请人王某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B.申请人李某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C.申请人吕某因失踪依法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D.该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A
B
C
D
ABCD
[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故ABCD选项正确,当选。
9. 某市甲厂与某外资公司组建成中外合资公司,后市工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甲厂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外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中外合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甲厂有权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A
B
C
D
ABC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解析] 参见《行诉解释》第16条第2款。
10. 以下关于代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______
A.代履行不适用于人身性的行政义务
B.代履行可以由行政机关委托的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实施
C.在实施代履行前,行政机关均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D.代履行的费用按照市场价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
B
C
D
AB
[考点]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设定
[解析] ①A.B选项,《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据此可知,代履行只适用于可替代性的行政义务,不适用于人身性的行政义务。故AB项正确,当选。
②C选项,《行政强制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行政强制法》第52条规定:“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据此可知,并非所有的代履行均应当事先催告。故C项错误,不当选。
③D选项,《行政强制法》第51条第2款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规定了严格的法律保留。因此,法规无权对此另行规定。另外,代履行的费用之所以应按照成本而非市场价合理确定,就是为了防止行政机关借此谋利。
11. 下列有关人民法院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援引WTO规则起诉
B.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规章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D.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举证据仅限于记入被告案卷的证据
A
B
C
D
BD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解析] AC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6条规定,BD则符合第4条、第7条规定。
12.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必须作出发回重审裁定?______
A.原审判决遗漏被告的
B.原审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的
C.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
D.原审不予受理裁定确有错误的
A
B
C
D
ABC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裁判。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89条第1款第4项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第二审法院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选项AB中的被告、第三人都属当事人,因而AB项都选。按照《行诉解释》第109条第3款,C项也应当选。D项涉及的条文是《行诉解释》第109条第1款,对于原审不予立案裁定确有错误的,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应撤销此裁定,指定原审法院立案受理。此时不适用发回重审。
13. 以下哪些是可以适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的:______
A.郑某对于依法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B.因涉嫌违法经营,工商局对某个体工商户金某罚款二千元,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C.肖某申请农业局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农业局拒绝公开,肖某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D.工商局吊销飞龙公司营业执照,飞龙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原被告双方均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A
B
C
D
ABCD
[考点] 简易程序
[解析] ①为了提髙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实现繁简分流,修正案专门设计了简易程序,并对其适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据此可知,该款规定的三类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需要明确的前提条件,即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并且属于一审案件。ABC项正确,当选。
②《行政诉讼法》第82条第2款规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即便不属于前三类案件,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D项正确,当选。
关于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问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并不是法条列举的几类案件均可以无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而是存在前提条件,不应忽略;
(2)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即使不属于法律明确列举的几类案件,也同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注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排除范围: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4. 下列有关行政与行政法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的界定一般指形式行政,实质行政作补充
B.宪法是建立和发展行政法的根据和基础
C.有关行政组织的职能、组织、编制的法律制度是行政行为法的内容
D.行政法与刑法是两个无关联的独立法律部门
A
B
C
D
AB
[考点] 考查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解析] 有关行政组织的职能、组织、编制及公务员录用和管理的法律制度,属于行政组织法,而非行政行为法。C的说法错误。行政法与刑法虽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二者存在关联。故D的说法错误。
15.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说法哪些不正确?______
A.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可以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B.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可以公布,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C.行政许可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D.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已经修改,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A
B
C
D
ABCD
[考点] 考查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和设定。
[解析] 参见《行政许可法》第5条第2款、第3款,第8条第2款,第19条。
16.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费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费用应由本级财政保障
B.法律、行政法规若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可以收取费用的,依照其规定
C.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
D.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只能作为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
A
B
C
D
AB
[考点] 考查行政许可的费用。
[解析] 参见《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59条。
17. 下列叙述中的当事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是:______
A.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张某的采光权
B.甲企业是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资方,政府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该合作企业的权益
C.某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非法注销的
D.某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A
B
C
D
ABC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12条第1项的规定,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1. 2005年1月23日,山东省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以济南市诚通公司存在6项违法问题为由,注销了诚通公司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诚通公司对此不服,认为注销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法定规定种类,省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的注销行为属于规避法律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对于该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省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注销诚通公司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属于其正常的行政管理行为
B.省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注销诚通公司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事实上达到了吊销诚通公司营业执照的效果,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C.省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注销诚通公司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D.省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的注销行为违法
A
B
C
D
BD
[解析] 交通管理办公室是交管局的内设机构,对外不能直接作出注销相关许可的行为,故A项错误。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可致权益损害性的三大特征。交通管理办公室的注销行为。改变了济南市诚通公司与行政机关之间许可的行政关系,故C项错误。本案中的“注销”实质上是在认定经营者有违反相关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剥夺一个公司的经营资格的措施,这种措施具有明显的惩罚和制裁的性质,与《行政处罚法》里规定的“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惩罚行为没有任何区别,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处罚,理应适用《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因此B项正确。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6类。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因此D项正确。
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下列有关诉讼请求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判决确认某一行政行为无效,属于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B.请求一并解决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特别的给付义务,属于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C.请求审查和撤销一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属于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D.起诉人未能正确表达诉讼请求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A
B
C
D
AB
[考点]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起诉条件。
[解析] 《行诉解释》第68条。
3. 王某与赵某因相互斗殴被某区公安分局调查。后王某和赵某分别被罚款3000元和1000元。王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通知赵某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王某申请复议期限为90日
B.复议机关为某区政府
C.如赵某被通知后不参加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
D.复议机关应撤销对王某的处罚
A
B
C
D
C
[考点] 考查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第三人、行政复议的决定。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2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第3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
4. 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A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规定,下辖各区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所有使用城市供水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均须缴纳污水处理费。A市B县人民政府依据吴某的自来水使用情况,征收污水处理费1000元。吴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B县人民政府退还已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并依法对《实施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下列选项错误的是______。
A.本案由B县人民法院管辖
B.法院应当听取A市人民政府的意见
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实施方案》违法
D.法院应当在裁判生效后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A
B
C
D
ACD
[考点] 级别管辖;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一并请求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的,由行政行为案件管辖法院一并审查。”《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题中,作出污水处理费征收行为的是B县政府,管辖法院应当是A市中级人民法院。A选项的表述错误,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47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的,应当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制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行政机关未陈述意见或者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阻止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本题中,A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明显超出了上位法规定的征收对象范围,属于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47条的规定,审理法院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的,应当听取A市人民政府的意见。B选项的表述正确,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4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的,应当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人民法院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机关。”据此,本题中,法院经审查认定《实施方案》违法的,应当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不将规范性文件作为认定B县政府收费行为合法的依据,但无权直接判决确认该文件违法。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应当在裁判生效后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备案。涉及国务院部门、省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建议还应当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备案。”据此,因该《实施方案》为A市人民政府制定,所以,法院认定《实施方案》违法的裁判生效后,只需报送上一级法院备案。D选项的表述错误,当选。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2
3
4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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