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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题8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某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兴建商品房的许可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办理,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意见。某开发公司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在某地块兴建商品房。上述部门对此都提出准予许可的意见。市国土资源局据此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但该商品房附近小区的居民认为该商品房用地属于他们小区的土地,侵犯了他们的土地使用权。若居民们不服起诉的,应当以谁为被告?
A.市人民政府
B.市国土资源局
C.市规划局
D.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
A
B
C
D
B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在本题中,该商品房附近小区的居民认为该商品房用地属于他们小区的土地,侵犯了他们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对附近小区居民而言,对他们实质不利影响的行为是市国土资源局认为该商品房的用地合法的意见。故本题应选B。
2.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李某罚款300元,随后发现李某“毒驾”并对其强制戒毒。范某认为对李某处罚过轻,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B市乙区公安分局可以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
B.李某只能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C.李某只能向B市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以向B市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B
C
D
D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0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题目中违法行为发生在B市甲区,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B市甲区公安分局管辖,B市乙区公安分局无权对李某进行处罚。故A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B市甲区公安分局作为被申请人,李某可以向B市甲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B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故B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8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不服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B市甲区公安分局对李某进行强制戒毒,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因此,李某既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A市法院起诉,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B市甲区人民法院起诉。故C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行诉解释》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③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本案中范某被李某打伤,范某认为对李某罚款300元处罚过轻.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属于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范某具有原告资格,可以向B市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D选项说法正确。
3. 为落实《广告法》,国务院准备制定一部规范广告代言人代言行为的行政法规。关于该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B.起草部门应将法规草案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且不少于30日
C.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D.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A
B
C
D
A
[考点]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解析]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规定:“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广告代言行为的管理不属于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也不涉及经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无须报告党中央。A选项表述错误,当选。《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3条第2款规定:“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B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C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D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
4. 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B.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依据同一法律规范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处罚
C.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罚款
D.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处罚
A
B
C
D
C
[考点] 考查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解析]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对“一事不再罚原则”作了表述: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很明显,只有C项的表述符合该条文的规定。其余的ABD项都与该条规定不符合。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学术上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意义有不同的理解,但我们应该知道司法考试应以法条的规定为准。
5. 以下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A.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发布之时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受它的拘束
B.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才能否定其法律效力
C.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经过争议期限,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
D.被诉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体现
A
B
C
D
D
[考点]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解析] ①A选项,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因存在严重和明显的法律缺陷,而导致丧失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发布之时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受它的拘束。故A项正确,不当选。
②B选项,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因存在违法与不适当的情形,导致其效力可以被撤销的行政行为。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才能否定其法律效力,在被依法撤销之前,其效力依然存续。故B项正确,不当选。
③C选项,确定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再争议、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约束力。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主要是针对行为的内容而言的,即经过争议期限,内容即应得到确定,不得任意予以更改。故C项正确,不当选。
④D选项,被诉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而非确定力的体现。故D项错误,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发布之时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受它的拘束,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受到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行政相对人,一般会请求国家有权机关对其进行认定并宣布其无效,以避免由于自己法律认识上的错误而造成违法的风险。
6. 关于行政诉讼的案件的一般审理期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第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2个月
B.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1个月,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C.第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D.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45日,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A
B
C
D
C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81条、第83条、第88条。
7. 甲、乙两村因土地所有权产生纠纷,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其县政府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的裁决。乙村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______
A.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市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A
B
C
D
C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地域管辖。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0条。
8. 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行政机关在调查中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
B.区工商局在对甲公司作出罚款10万的处罚,应当为其举行听证会
C.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处罚听证会
D.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均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
B
C
D
C
[考点]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解析] ①A选项,调查或检查时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调查中,可以只有1名执法人员。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行政处罚只有依申请听证,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行政处罚听证中,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故C选项正确。
④D选项,原则上,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若违法行为有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故D选项错误。
9. 行政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关于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王大锤起诉区教育局,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认为有管辖权的区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向市中院起诉,中院应当决定自行审理
B.运河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对于市建委将小区绿地许可某房地产公司使用不服,可以业主大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C.某社会服务机构的出资人认为市民政局的处罚行为损害法人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债权人以行政机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损害债权实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均应当告知其就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A
B
C
D
C
[考点] 原告的确认
[解析] ①A选项,《行诉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或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七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决定自行审理;(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业主委员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出资人、设立人认为行政行为损害法人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故C选项正确。
④D选项,债权人以行政机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损害债权实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就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依法应予保护或者应予考虑的除外。故D选项错误。
10.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中,行政机关应将处罚决定书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B.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经上级机关批准,调查执法人员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C.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D.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A
B
C
D
C
[考点]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解析] ①A选项,《行政处罚法》第40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据此可知,当事人在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够当场交付当事人的,应当当场交付。故A项错误,不当选。
②B选项,《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据此可知,对于证据的登记保存仅需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即可,无须上级机关批准。故B项错误,不当选。
③C选项,《行政处罚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故C项正确,当选。
④D选项,《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此可知,一事不再罚原则仅限于不得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罚款,而并非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故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本题需要注意两点:
(1)无论是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能够当场交付当事人的,均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只有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应将处罚决定书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2)另外,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由于可能会导致被处罚人的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因而可能涉及行政相对人的重大权益,因此需要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实施,调查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实施。
11. 当事人在提出行政诉讼的同时,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损害,因而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对此人民法院应当:______
A.合并立案,合并审理
B.合并立案,单独审理
C.分别立案,单独审理
D.分别立案,单独或合并审理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法院对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处理。
[解析]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赔偿规定》)第28条。
12. 关于行政处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其自行规定
B.行政处罚可以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实施,受委托组织必须具有熟悉有关规定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并均应当具有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条件
C.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罚款处罚数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D.行政处罚均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A
B
C
D
C
[考点] 行政处罚的设定
[解析] ①A选项,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额的罚款的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该组织应当有进行相应检查或鉴定的条件,不是“均”应有条件。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罚款,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决定。故C选项正确。
④D选项,原则上,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故D选项错误。
13. 下列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之后不可再争议,不得改变
B.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体现
C.一般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应当被撤销,并由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D.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和废止之前当事人都应当履行,被撤销和废止之后都视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A
B
C
D
B
[考点]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解析] ①A选项,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效力。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执行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将其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转化为现实的法律效力。故B选项正确。
③C选项,有的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已无法撤销,如行政公开;也不是所有撤销具体行政行为,都要对相对人赔偿。故C选项错误。
④D选项,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之前一直有效,当事人应当受其约束。但撤销后溯及既往,自始无效。废止无溯及力,废止之前实现的效力受到法律认可。故D选项错误。
14. 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张某申请停止公开涉及其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开该信息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停止公开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作出哪一处理?______
A.裁定中止案件的审理
B.裁定暂时停止公开
C.判决确认公开行为违法
D.判决暂时停止公开
A
B
C
D
B
[考点] 考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解析] 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11条第2款。值得注意的是,除暂时停止公开这一内容外,法院只能使用判决而非裁定。
15. 村民陈某申请建房。村委会经研究批给他一处6间房的宅基地。但陈某在该处建房6间后,以住房紧张为由在附近打了建2间房的地基,并动工建房。村委会以陈某未经审批和建房过多为由出面制止,陈某不听劝阻。村委会报告乡政府并经其同意,限陈某1个月内拆除2间新房,陈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关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村委会为被告
B.乡政府为被告
C.村委会和乡政府是共同被告
D.县政府为被告
A
B
C
D
B
[考点] 考查行政组织法、行政诉讼被告。
[解析] 村委会本身并非行政机关,在拆除未经批准建房的事项方面也未获得法律、法规授权。限陈某在1个月内拆除房屋的决定实际由乡政府作出,应以乡政府为被告。
16. 关于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说法,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B.可以规定常设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C.对于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应当严格控制
D.其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A
B
C
D
B
[解析]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条第7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故A项正确,不当选。B项错误,当选。《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设立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故C项正确,不当选。《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故D项正确,不当选。
17. 下列哪项行政行为是最终裁决?______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有关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裁决
B.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有关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裁决
C.国务院部门所作的行政复议决定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调整行政区划决定,作出的有关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
A
B
C
D
D
[考点] 考查行政复议范围。
[解析] 依据为《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2款。
18. 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行政强制措施?______
A.责令停产停业
B.划拨存款、汇款
C.强制隔离治疗
D.代履行
A
B
C
D
C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④责令停产停业;……因此,责令停产停业是对当事人的惩罚,而行政强制措施不具有惩罚性,所以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故A选项不当选。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2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以下方式:……②划拨存款、汇款;……⑤代履行;……因此,行政强制执行是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执行,划拨存款、汇款和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故BD选项不当选。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同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自由或者财产的暂时性限制或者控制,强制隔离治疗行为属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故C选项当选。
19. 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尔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B.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
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
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
A
B
C
D
C
[考点] 行政诉讼判决
[解析] ①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题中以县政府为被告,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不选。
②B项中,某银行与某公司的借贷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法院生效判决已经对该民事关系予以确认,具有司法终局性,除法定情形外,任何力量都不得动摇或推翻司法裁判。因此,县政府作为行政机关不能对其重新进行确定。故B项正确,不选。
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可知,本案中某银行起诉某县政府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法院应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故C项错误,当选;D项正确,不选。另外,本案的性质为履行之诉,县政府的复函不是本案的审理和裁判对象,法院对复函的合法性作出裁判显然是错误的。从这一点也能认定C项错误。
20. 某规划局针对一公司提出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举行听证会,并制作了听证笔录。关于听证笔录的效力,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规划局可以抛开听证笔录作出是否许可决定
B.听证笔录可以作为规划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
C.规划局可以根据听证笔录以外的事实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D.规划局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A
B
C
D
D
[考点] 考查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
[解析] 为了防止听证流于形武,《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2款就听证笔录对行政决定的约束力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故选D项。
21. 某市万达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于2001年5月14日依法成立,其资格等级为三级,经营范围系房地产评估、经纪服务。2002年4月1日,万达事务所接受购房户黄某的委托,为其办理房地产价格评估和产权过户手续。某市房地产管理局以只受理某市天恒评估事务所(该房管局的下属单位,资格等级为二级)的评估报告为由,拒绝为其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万达事务所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一直没有答复。两个月后,万达事务所欲提起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房管局拒绝为万达事务所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的行为侵犯了其公平竞争权,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万达事务所也可以针对市政府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C.对于万达事务所请求判令市房管局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
D.万达事务所以市房管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市人民政府为被告
A
B
C
D
D
[解析] 本案中,市房管局利用自己的职权,只受理经其下属单位天恒评估事务所评估的房地产交易者的申请,并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实际上是通过行政手段把房地产评估业务给其下属单位天恒事务所独家经营,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平竞争权。A项表述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对原行政不作为和复议不作为行为均可起诉,故B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2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故C项正确。如果万达事务所以市房管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市房管局。市政府怠于履行职责,没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是另一个行为,与市房管局怠于行使职权的行为无关,人民法院不应追加被告。D项错误。
22. 根据《公务员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B.定期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C.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公务员任职回避的,只能由国务院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规定
D.公务员担任省级、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A
B
C
D
B
[解析] 《公务员法》第34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因此,选项A错误。《公务员法》第39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因此,选项B正确。《公务员法》第74条第3款规定:“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因此,选项C错误。《公务员法》第75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因此,选项D错误。
23. 下列哪一项信息是县级人民政府不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______
A.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B.社会公益事项建设情况
C.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D.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A
B
C
D
D
[考点]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可知答案为D。
24. 下列哪一种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______
A.甲村民认为市政府征收该村土地补偿数额过低而申请复议
B.乙认为民政局只公开其申请的部分政府信息违法而申请复议
C.丙对税务局确定的纳税数额不服而申请复议
D.丁企业对工商机关违法扣押其财物的决定不服而申请复议
A
B
C
D
A
[考点] 行政复议的审理(调解)
[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选项中的争议属于行政补偿纠纷,依法可以进行调解。B、C、D选项中的纠纷,或者是政府信息公开争议,或者是纳税争议,或者是扣押争议,依法均不适用调解程序。综上所述,A选项为正确选项。
25. 甲、乙两村分别处于不同的两县,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属于乙村的裁决。甲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改变了市人民政府的裁定,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裁决给甲村。对此,乙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A.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争议的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A
B
C
D
B
[解析] 本题实质上是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裁决,属于对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所以本题选择B。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1.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哪些?______
A.公安机关对于违法经营地下赌博的旅馆进行查封并扣押了赌博设备
B.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法院通知银行冻结存款、汇款
C.卫生行政部门对于“非典”疑似患者进行紧急隔离
D.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拒不缴纳违章停车罚款的行政相对人加处罚款
A
B
C
D
ABC
[考点]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设定
[解析] ①A选项,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损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手段,依法强迫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公安机关对于违法经营地下赌博的旅馆进行查封并扣押了赌博设备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等情形,而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故A项正确,当选。
②B选项,工商管理部门通知银行冻结存款、汇款也属于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损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B项正确,当选。
③C选项,卫生行政部门对于“非典”疑似患者进行紧急隔离属于为了避免损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C项正确,当选。
④D选项,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拒不缴纳违章停车罚款的行政相对人加处罚款属于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依法强迫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因而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故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本题需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
(1)关于如何区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问题。该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重要考点,因此应当予以熟练掌握;
(2)关于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定性问题。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虽然看起来像是一种行政处罚,但主要目的却在于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而非主要在于惩戒与制裁,因此实质上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2. 某市林业局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认为下列哪些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可依法转送有权的国家机关进行处理?______
A.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单行条例
C.深圳经济特区的规章
D.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A
B
C
D
ABD
[考点] 考查行政复议的决定。
[解析] 参见《行政复议法》第27条。
3. 某县工商局与该县一家具厂签订了购买办公桌椅的合同,家具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工商局所购买的桌椅送上门。但县工商局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家具厂降价,家具厂不同意。而后县工商局以家具厂从事非法经营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家具厂不服,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______
A.因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民事合同,双方的所有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B.因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行政合同,对工商局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C.家具厂对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D.因县工商局为行政机关,其与公民、组织发生的争议均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A
B
C
D
ABD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解析] 县工商局作为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对其行为不服的救济方式应视其身份而定。县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此行为不服家具厂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县工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购买桌椅合同,是民事合同而非行政合同。在该合同中,县工商局以普通的民事主体身份实施了购买桌椅的民事行为,这种行为不是行政管理行为。
4. 张某系A县外出到C县经商人员,除春节回家探亲之外基本上长年住在C县。一日张某从B县购进一批假烟在C县出售,对张某的行为应当由:______
A.A县享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B.B县享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C.C县享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D.ABC县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管辖
A
B
C
D
BC
[考点] 考查行政处罚的管辖。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本案中,张某是在B县违法购买假烟,在C县违法销售,所以应当由B县、C县享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5. 下列可以合并审理的情形有:______
A.甲在路边摆摊卖煎饼,卫生局以其无卫生许可证对甲进行处罚,交通管理局以其在路边摆摊妨碍交通也对甲进行处罚,甲不服。分别向两个法院起诉
B.甲和乙共同殴伤丙,公安机关对甲作出拘留15天的处理决定,对乙作出罚款的处理决定,对此甲和乙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
C.甲因打人而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公安机关发现甲在此之前还有盗窃行为,又针对此对其实施200元的罚款,对此甲也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
D.甲因盗窃行为而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公安机关改变了对甲的行政处罚,改为罚款200元。甲既不申请撤诉,同时又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B
C
D
BCD
[考点] 考查合并审理。
[解析] 《行诉解释》第73条。
6. 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A.市房产管理局为市民颁发房屋产权证的行为
B.市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C.公安机关为市民换发新版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D.公路局批准某公司进行郊区客运的线路
A
B
C
D
AC
[解析] A项属于房产管理部门对民事产权的登记确认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故错误;B项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有限资源开发利用”的事项,故正确;C项属于行政机关对公民个人身份的一种证明,属于行政确认行为,故错误;D项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公共资源配置”事项,故正确。
7. 关于行政处罚的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正确:______
A.市税务局对A公司罚款100万元,A公司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其申请和市税务局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B.区文化局对张某作出罚款2000元处罚,没有使用罚款单据,张某拒绝接受处罚并向市文化局予以检举,市文化局可以对区局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C.王大锤和王二锤因为日常琐事互殴,情节较轻,县公安局可以调解处理
D.王大锤有5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均应当被行政拘留15天的,公安机关经过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对其执行行政拘留不得超过48天
A
B
C
D
ABC
[考点]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解析] ①A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故A选项正确。
②B选项,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依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故B选项正确。
③C选项,对于打架斗殴、毁损他人财物等平等主体之间引起的民间纠纷,其中情节较轻者,公安机关可以作为第三方居中调解。故C选项正确。
④D选项,行政机关作出拘留的处罚决定的,有多个行为违法均被拘留的,合并执行不得超过20日。故D选项错误。
8. 某县计生委根据省计生委发布的《关于收取计划外生育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村民杨某收取超生费10000元,杨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省计生委的通知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则县政府应该如何处理?
A.县政府应该对省计生委的通知不予理睬,直接根据有关行政法规作出复议决定
B.县政府应该中止对收取超生费行为的审查,并在30日内对省计生委的通知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C.县政府应该中止对收取超生费行为的审查,并在7日内转送省政府对省计生委的通知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D.县政府应该中止对收取超生费行为的审查,并在7日内转送省计生委对其发布的通知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
A
B
C
D
CD
[解析] 省计生委的通知与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表明该通知存在违法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该对此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故A项错误,但县政府无权审查省计生委的通知,故B项错误;而省政府和省计生委则都有权对该通知进行审查、解释并作出处理,故CD项正确。
9. 市工商局对台商企业阿里山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阿里山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市工商局担心败诉,将原行为改为罚款5000元,则下列哪些说法正确:______
A.如果原告对罚款5000元仍然不服提起诉讼,同时对原处罚行为不撤诉,则法院对两个行为都必须审理
B.如果原告不撤诉,法院审理认为罚款5万元合法,则应当作出维持判决
C.如果原告不撤诉,法院审理认为罚款5万元违法,则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判决
D.工商局改变原行为,应当书面告知法院,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发现工商局不能即时履行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案件
A
B
C
D
ACD
[考点] 行政诉讼判决
[解析] ①A选项,被告在审判期间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审判内容完全取决于原告的选择:a原告同意新行为,并申请撤诉,经法院准许,诉讼结束;b原告不撤诉的,法院继续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c原告或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的,法院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d对前后两个决定都不服,既不撤诉,又起诉新行为,合并审理。A选项属于d情形,法院必须审理。故A选项正确。
②B选项,原行为合法,法院应当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原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原行为已被行政机关改变,所以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违法判决,故C选项正确。
④D选项,被告不能即时或者一次性履行的,法院可以裁定准许撤诉,也可以裁定中止审理。理由在于,被告还没有完成对行为的改变,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该案件将终结,如果被告此时不再改变原行为,那么法院将因为案件已经不复存在而无能为力。基于此,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案件的审理,然后根据被告对原行为的改变情形,决定是准许原告撤诉,还是恢复对案件的审理。故D选项正确。
10. 某平房原为吴某所有。2015年7月4日,某市人民政府依据赵某持有的其与吴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吴某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等,将房屋转移登记在赵某名下。吴某得知情况后,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赵某向法院请求一并确认《房屋买卖契约》有效,并确认争议房屋归其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如无无正当理由,赵某须在一审开庭前提出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有效等诉求
B.法院不准许一并审理的,赵某可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C.法院一并审理赵某诉求的,不再另行立案
D.法院受理赵某提出的诉求,应另行收取诉讼费用
A
B
C
D
AD
[考点]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1款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据此,我国正式建立了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为落实该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对该类案件如何受理和审理作出了进一步解释,由此成为解答本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3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A选项的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3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准许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其他渠道主张权利……对不予准许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B选项的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4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本题中,赵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第一种情况,应当单独立案。C选项的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44条规定:“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应当按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的标准分别收取诉讼费用。”据此,对于赵某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应当按照民事案件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用。D选项的说法正确。
11.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有:______
A.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为行政主体,而民事合同当事人则不要求有行政主体
B.行政合同的签订目的是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国家行政管理目标;而民事合同的订立是为了当事人本身利益
C.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完全平等,而民事合同当事人地位完全平等
D.行政合同纠纷通过行政法律救济程序解决,而民事合同纠纷通过民事法律的救济途径解决
A
B
C
D
ABCD
[考点] 考查行政合同的概念。
[解析] 本题从主体、目的、权利义务、纠纷解决四个方面比较了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
12. 有关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B.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C.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D.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A
B
C
D
BCD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中对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解析]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确定和保护的制度。所以CD正确。根据证据规则,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直接交法定鉴定部门鉴定,不须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故A项错误,B项正确。
13. 下列关于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的制作主体很广泛,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制作
B.制作程序不同。现场笔录是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的自身感受,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勘验笔录的制作程序较为复杂
C.制作内容不同。勘验笔录所反映的多是静态的客观情况,而现场笔录所反映的多是动态的事实,而且具有即时性
D.证据效力不同。勘验笔录都是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只有间接关系,而现场笔录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A
B
C
D
ABCD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
[解析] 这两种笔录的区别是历年考试的重点,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和现场,就地进行分析、检验、测量、勘察后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殊的证据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现场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对两者概念的把握就能很好地进行区分。
14. 对于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______
A.案件款额2000以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第一审案件
B.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二审案件
C.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第二审案件
D.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第一审案件
A
B
C
D
AD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82条第1款、第2款。规定为: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5. 某市人民政府为了达到全国卫生城市的标准,成立了市容管理办公室这一临时机构。某日,该办公室在日常卫生检查中发现某商城将大量的货物堆放在旁边,当即指令该商城搬走并清除垃圾,该商城置之不理。次日上午,该办公室派人将该商城的货物搬至市政府大院内封存起来。该商城以市容管理办公室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市容管理办公室的行政强制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市容管理办公室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因此不能做被告,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
B.人民法院在认为市容管理办公室不适格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将被告变更为市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应该通知某商城市容管理办公室不是适格被告,应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应驳回起诉
D.本案的适格被告应该是市人民政府
A
B
C
D
ACD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
[解析] 依照《行诉解释》第20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本题中组建市容管理办公室的是市政府,所以,市政府是被告,而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依照《行诉解释》第26条第1款的规定,法院应该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所以,B项错误,法院没有依职权改变被告的权力。
16.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______
A.降级
B.免职
C.撤职
D.责令辞职
A
B
C
D
AC
[考点] 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解析] 依据《公务员法》第62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知A.C项正确。B.D项属于公务员的人事处理,而不是处分种类,故B.D项不当选。
17. 徐某因寻衅滋事被派出所抓获,派出所同时查明徐某3个月前曾因殴打他人被处以500元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派出所对徐某无权处罚
B.对徐某应从重处罚
C.对徐某应加重处罚
D.若徐某3个月前殴打他人的行为未处罚的,对徐某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的行为应分别作出处罚决定,合并执行
A
B
C
D
ABD
[考点] 考查治安管理处罚。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故A的说法正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第20条的规定,BD说法正确,而C说法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1. 下列可以适用确认无效判决的情形有:______
A.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B.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
C.行政行为没有依据的
D.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A
B
C
D
B
[考点] 行政诉讼判决
[解析] 只有选项B完全符合适用确认无效判决的条件,参见《行政诉讼法》第75条。
2. 下列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______
A.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行政纠纷所作的决定
B.某环保局对某企业因污染与村民发生的损害赔偿进行的调解
C.国务院针对部委的行政复议决定作出的裁决
D.某公安分局对乙作出的强制戒毒决定
A
B
C
D
BC
[考点]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3条,《行诉解释》第1条,《行政复议法》第14条。
3. 某市公安局为追查犯罪嫌疑人甲,在未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将甲的表兄乙的拖拉机扣押,并告诉乙必须找到甲并且送交市公安局后才能将拖拉机返还。乙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认定该强制措施违法并予以撤销,返还被扣车辆。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市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B.不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扣车行为属刑事侦查措施
C.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扣车行为侵犯了乙的财产权
D.不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应由检察机关进行法纪监督上的处理
A
B
C
D
AC
[考点]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
[解析] 市公安局的扣押行为应认定为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刑事侦查中的扣押措施有其特殊性,只能针对犯罪嫌疑人且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物品。本案中,车主并非犯罪嫌疑人,该车也与犯罪行为无关。因此,该扣押行为属于违法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事项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
4. 下列关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行政规章制定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该规章不得增加本机关的权力或者减少本机关的法定职责
B.该政府规章应当由市长或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C.该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应当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D.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A
B
C
D
C
[考点] 地方政府规章
[解析] ①A选项,《立法法》第82条第6款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故A项错误,不当选。
②B选项,《立法法》第85条第2款规定:“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由此可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无权签署。故B项错误,不当选。
③C选项,《立法法》第86条第2款规定:“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故C项正确,当选。
④D选项,《立法法》第86条第3款规定:“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故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本题需要注意两点:
(1)与对部门规章的限制不同的是,立法法修正案没有对地方政府规章不得增加权力以及减少法定职责作出规定;
(2)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立法法要求无论是行政法规还是行政规章,都需要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2
3
4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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