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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题10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张某因为打架斗殴被区公安分局作出拘留5天罚款3000元处罚,关于行政拘留,应当送达看守所执行,如果要申请暂缓执行,应当先就拘留处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经公安局审查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通过提供担保人或缴纳2000元保证金的方式,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B.李某殴打孙某,孙某报警,民警出警后认为需要传唤李某接受调查的,必须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且不得强制传唤,警察询问孙某,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辖区内汉莎旅馆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于是派警察前往检查,要求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和区公安局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D.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A
B
C
D
D
[考点] 处罚程序
[解析] ①A.D选项,拘留处罚的执行场所是拘留所,而不是看守所。暂缓执行期间应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张某被决定拘留5天,应交纳1000元保证金,而不是2000元。故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②B选项,原则上使用传唤证传唤;现场办案可以口头传唤,但必须出示工作证件,且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可强制传唤;对被害人和证人可以在单位、住所或公安机关询问。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检查住所,应双证齐全;检查其他的,原则上应双证,但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只出示工作证件就可以当场检查。故C选项错误。
2. 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______
A.张某不服A区行政机关对其民事纠纷作出的行政裁决
B.某村全体村民根据其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提出报告,要求镇政府及时帮助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李某和汪某,但镇政府在收到上述请求报告后60日内未予答复。村民对镇政府的不作为不服
C.刘某对甲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对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不服
D.村民不服乙乡政府要求某村村民缴纳防水治洪费
A
B
C
D
B
[考点] 考查不予受理的案件。
[解析] 依据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3条。
3. 村民谢某被刘某殴打,谢某到派出所求救,派出所干警赵某以自己已经下班为由予以拒绝,致使谢某身体被刘某殴伤多处。谢某对派出所的不作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谢某应该向法院提供哪项证据?
A.赵某对谢某的求救不予理睬的证据
B.医院给谢某开具的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用的单据
C.谢某与刘某发生争执的原因
D.村委会开具的谢某是本村村民的证明信
A
B
C
D
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故B项正确。CD项与被诉行政行为都没有关系,所以错误。
4.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该市规划局申请,对红达公司的某处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后该市规划局的此项处理决定被确认为违法。本题中的赔偿义务机关为:
A.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是其具体执行的,其对相关行政申请有审查的义务
B.市规划局,因为法院是依据其申请而执行的
C.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规划局
D.由红达公司自行选择
A
B
C
D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据以强制执行的根据错误而发生行政赔偿诉讼的,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所以,本题答案为B项。
5. 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合同,以某宗国有土地作抵押贷款。典当期满后,丙公司未按约定回赎,某典当行遂与丁公司签订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丁公司。经丁公司申请,2008年4月17日市国土局办理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丙公司未参与变更土地登记过程。2017年3月3日甲公司查询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得知该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甲公司应当以丙公司的名义起诉
B.因为甲公司于2017年3月3日知道变更土地登记行为,已经超过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的最长保护期,故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C.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
D.如果乙公司得知此行为,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A
B
C
D
D
[考点] 原告的确认
[解析] ①A选项,《行诉解释》第16条第2款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中方外方投资者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土地使用权案件属于不动产案件,不动产案件最长保护期20年,即不得超过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即2008年4月17日起算。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市国土局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行为。故C选项错误。
④D选项,中方外方投资者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故D选项正确。
6. 甲市某制药公司生产了大批某种药品,并销往乙市。乙市卫生局在例行抽样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药品内很多成分不符合卫生标准,乙市卫生局准备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制药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但该制药公司所在的甲市卫生局得知此事后,认为此案应由该局管辖,乙市卫生局无权处理。因此,两地卫生局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就此案管辖权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由乙市卫生局管辖
B.由甲市卫生局管辖
C.由两者共同管辖
D.报请共同上一级卫生管理机关指定管辖
A
B
C
D
D
[考点] 考查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7. 下列哪一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______
A.外国人依《出境入境管理法》对其实施的遣送出境措施
B.有关征收反补贴税的决定
C.某行政机关拒绝公开甲的政府信息申请的决定
D.某行政机关拒绝延续一公司行政许可的行为
A
B
C
D
A
[考点] 考查不予受理的案件。
[解析] 参见《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行政许可规定》第1条。
8. 2018年12月底,某县城管大队、县公安局、县文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根据县政府的决定对本县的春联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陈某在其租书房内超范围经营春联。上述机关对其联合作出处罚决定,没收了其全部春联,并处罚款800元。陈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起诉,法院认为处罚显失公正,判决变更罚款为200元。对此,陈某如提出行政赔偿,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上述具体执法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县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上述具体执法机关是执行县政府的决定,其处理决定经县政府复议维持
C.上述具体执法机关和县政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因为前者是执行后者的决定,并经后者复议维持
D.上述具体执法机关中任何一机关都可单独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A
B
C
D
A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根据第8条的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另外应注意的是,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任一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被请求机关也都有责任给予全额赔偿:请求人在获得全额赔偿后不得再向其他机关请求赔偿。但这并不改变其他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地位。先行赔付的机关有权向其他赔偿义务机关追偿。
9. 下列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警察将醉酒闹事的人强行带离现场的措施可以由行政法规设定
B.划拨存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C.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手续
D.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A
B
C
D
D
[考点] 考查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 选项A中的措施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选项B中的划拨存款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对限制人身自由之外的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实施的,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负责人报告。选项C的查封即属于此类情形。只有选项D的说法正确。
10. 某市辖区公安局民警刘某在所辖范围值勤时发现甲乙等人在一录像厅内进行赌博,刘某准备将甲乙等人带回派出所时遭到了甲乙等人的反抗,刘某即用随身携带的警棍将甲的头部打伤。事故发生后,区公安局认定刘某殴打他人,情节较轻,于是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刘某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刘某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因为超越了职责范围
B.区公安局对刘某的处罚是合法的
C.刘某的行为是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职务行为,因为其正在执行职务
D.刘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是合法的,区公安局不应当对刘某进行处罚
A
B
C
D
C
[考点]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解析] 本题的关键是对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公务员由于具有双重身份,所以对其行为性质的区分决定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刘某在执行公务期间将甲打伤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但是仍属于公务行为的范畴,其所属的行政机关即区公安局应当对其行为承担责任并追究刘某的行政责任。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实施的处罚,对公务员滥用职权的行为不能适用。区公安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给刘某相应的行政处分。所以,上述选项中只有C项是正确的。
11.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购买一艘货轮从事海上运输,登记为“兴海”货运。一日,某海关缉私人员检查他们的货轮认为他们为丁所运输的货物系走私物品。其后,某海关作出没收货轮和全部货物决定。甲、乙、丙和丁不服海关的决定。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______
A.若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某海关的上一级海关
B.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向某海关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C.甲、乙、丙和丁为共同原告
D.可以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A
B
C
D
C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解析] 海关为中央垂直领导。当事人申请复议,应向海关的上一级申请;对海关处理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案件采用自由选择制度。故ABD的说法正确。甲、乙、丙成立了有字号的合伙企业,应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
12. 下列行为引发的争议哪个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______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场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B.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行为
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所作的降职处分行为
D.王某遭赵某殴打,王某寻求公安局保护,公安局不予答复的行为
A
B
C
D
D
[考点]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
[解析] A项是行政机关以民事主体身份从事的民事行为。B项是不可诉的刑事司法行为,C项是不可诉的内部行为,D项是可诉的行政不作为。
13. 刘某在饭馆喝酒时因不满服务将服务员打伤,刘某被扭送到区公安分局,刘父声称刘某有精神病史。经鉴定,刘某确系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且案发时正处于发病状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是否对刘某予以处罚,区公安分局享有裁量权
B.区公安分局应当对刘某予以处罚,但应减轻处罚
C.区公安分局应当对刘某予以处罚,但应从轻处罚
D.区公安分局应责令刘父对刘某严加看管和治疗
A
B
C
D
D
[考点] 考查行政处罚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
14. S市A区个体运输户秦某拖欠养路费2万元,市交通局(设在B区)作出决定令秦某补交所拖欠的养路费2万元,并处以罚款4万元。秦某逾期既不履行义务,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市交通局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它应向哪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______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A区或B区人民法院皆可
D.市交通局根据便利选择最恰当的法院
A
B
C
D
B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地域管辖。
[解析] 《行诉解释》第157条第1款。
15. 下列有关查封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地方性法规有权对查封期限作出特别规定
B.因查封发生的保管费由当事人承担
C.因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负责保管财物的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查封的财物损失,行政机关应先向当事人赔偿
D.行政机关解除查封后应在30日内退还财物
A
B
C
D
C
[考点] 考查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25条第1款规定,查封的一般期限为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对期限作特别规定。该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因查封发生的保管费由行政机关承担。该法第28条第2款规定,解除查封后,应立即退还财物。
16. 张先生在其与税务局的行政诉讼案开庭结束后,从高中同学处得知了该案主审法官李某的妻子与税务局的代理人韩小姐有表亲关系的情况,于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人民法院应驳回张先生关于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
B.人民法院应批准张先生关于要求李某回避的申请
C.李某在获知其妻子与韩小姐的关系后,应主动申请回避。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李某参与本案的工作
D.张先生在回避申请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A
B
C
D
A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
[解析] 具体参见《行政诉讼法》第55条,《行诉解释》第74条。
注意:只有被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主动申请回避不受此限。
17. 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
A
B
C
D
B
[考点] 合理行政原则
[解析] ①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更为规范的行政合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②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不仅符合法律规定,更要注重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体现立法目的,实现公平、正义、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实质行政法治。故B项正确,当选。
③民事活动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行政行为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故,合法行政原则中的法律保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故A项错误,不选。
④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合理行政原则也不例外。可见,合理行政原则虽然是一项独立的基本原则,但是其来源于合法行政原则,是合法行政原则的延伸和拓展。故C项错误,不选。
⑤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诚实守信原则的要求,而不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故D项错误,不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18. 郑某有一夏利轿车,2004年转手给刘某,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登记车主仍是郑某。2005年7月2日,刘某驾驶该车从济南火车站广场载一乘客至经十路处,收取乘客乘车费15元。因该车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活动,被交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据此,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济南市交通局决定给予郑某5000元的罚款。郑某认为此事与己无关,不应罚自己而是罚刘某,于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受诉人民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A.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B.撤销决定
C.变更决定
D.确认无效决定
A
B
C
D
B
[解析] 根据案情,实际上受到处罚的人即原告,并不是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因此,法院不能维持交通局的处罚决定,而应当依法撤销被告市交通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至于刘某的违法事实,应当由交通局进行相应处理。法院不能直接变更原行政行为内容对其进行处罚,故选项C错误。
19. 甲省新闻出版局以某制药厂非法印制出版物为由处其8万元罚款。制药厂不服,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复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罚款减为5万元。制药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______
A.甲市新闻出版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某制药厂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甲市新闻出版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A
B
C
D
C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第18条第1款、第15条第1项。
20. 下列受行政机关行为影响的何人可以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
A.某甲的父亲再婚,某甲要求法院撤销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B.王某认为税务机关没有依法收缴张某税款
C.某乙与某丙(条件与某乙相同)竞争一市政工程时,市政部门将工程给标价高的某丙,某乙起诉
D.自来水公司对小区居民超额用水行为进行处罚,居民起诉自来水公司
A
B
C
D
C
[解析] A项中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的准予结婚决定并不影响其子女的人身权和财产权。B项中税务机关未依法收缴张某的税款的行为并未影响王某的权利,王某不能作为原告起诉。D项中居民可以起诉自来水公司但不是依《行政诉讼法》,而是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为他们之间是民事合同关系而非行政关系。只有C项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2条第(1)项关于相对人的公平竞争权的规定符合起诉条件。
21. 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一并扣押了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关于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应由区公安分局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
B.当场告知孙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C.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不得扣押
D.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检测费用,由孙某承担
A
B
C
D
D
[解析]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2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②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因此.应由区公安分局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5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⑤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和第2款第2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②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因此,当场扣押应当场告知扣押的理由和依据。故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因此,由于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属于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所以不得扣押。故C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条第3款的规定,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此,对扣押物品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区公安分局承担,并非由孙某承担。故D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22.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______
A.行政法规的修改程序,适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
B.拟订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参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C.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由国务院办公厅审定
D.行政法规修改后,应及时公布新的行政法规文本
A
B
C
D
C
[考点] 考查行政法规。
[解析] 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定。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答案为C。
23. 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______
A.公安机关对外国人普朗特实施遣送出境措施,普朗特不服
B.高某因为偷税被某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处罚并采取税务强制措施,高某不服
C.国务院反垄断机构认为甲乙两企业合并具有排除竞争效果,遂禁止其合并,甲乙两企业不服
D.刘某对县国土资源局以其非法占地为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由此可知,普朗特对实施遣送出境措施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故A选项不当选。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2款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高某对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处罚和采取税务强制措施的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故B选项不当选。
根据《反垄断法》第28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同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反垄断法》第28条、第29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甲乙两企业对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禁止集中不服,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C选项当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刘某对县国土资源局以其非法占地为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D选项不当选。
24. 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县文工团的申请,为其颁发了未注明有效期限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因文化部出台规定,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有效期为2年。该局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以许可证到期为由公告注销了县文工团的许可证。1年后,县文工团从省文化厅得知该注销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核查县文工团的申请
B.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应向县文工团收取申请书格式文本的工本费
C.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告注销县文工团许可证的行为合法
D.法院不应受理县文工团的起诉
A
B
C
D
A
[考点]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行政许可注销;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解析] 《行政许可法》(2019版)第34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A选项表述正确。《行政许可法》(2019版)第5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B选项表述错误。对于C选项而言,虽然《行政许可法》(2019版)并未明确规定注销生效行政许可必须遵守何种行政程序,但是,依照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当行政许可机关注销当事人已获得的行政许可时,仍需要通知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以保证当事人享有的程序抗辩权利。本题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并未履行程序义务。C选项表述错误。《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依照上述规定,本题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并未直接向县文工团送达注销决定,该团并不知道行政行为的作出。为此,依法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2款最长5年起诉期限的规定。D选项的表述错误。
25. 以下有关申请撤诉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申请撤诉的主体既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第三人
B.撤诉申请必须是自愿的、明确的
C.撤诉申请必须在法院宣告判决、裁定前提出
D.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问题,比较简单。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62条。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1.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_
A.对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接纳
B.人民法院经调取未能取得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时,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此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C.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应在法庭上出示,并接受当事人质证
D.证据形成的原因是人民法院审查证据真实性的重要方面
A
B
C
D
ABC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证据。
[解析] ABC的说法分别不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条第2款、第25条第1款、第38条第2款,D则符合第56条的规定。
2. 在行政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遵循哪些原则?______
A.诚实信用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D.本人履行原则
A
B
C
D
ABCD
[考点] 考查行政合同的履行。
[解析] 根据行政合同的一般原理解答本题。
3. 下列哪些属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______
A.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法规
B.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某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C.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由国务院确认为行政法规的
D.国务院发布的决定
A
B
C
D
AC
[考点] 考查行政规则的适用。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包括三类:一是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法规;二是《立法法》施行以前,按照当时有效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三是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由国务院确认的其他行政法规。在《立法法》施行以后,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再属于行政法规。
4. 下列行政案件中哪些可以构成选择管辖?______
A.经过复议,但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案件
B.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起诉的行政案件
C.经过复议,但复议机关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D.公民对不作为不服而起诉的行政案件
A
B
C
D
ABC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解析] 选择管辖的前提是存在共同管辖,所以,构成选择管辖的情况有:(1)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与原告户籍地、住所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3)临界不动产案件,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该题的选项中,ABC项符合该规定。
5.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有权制定规章?______
A.广州市政府
B.教育部
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D.国家信访局
A
B
C
D
ABC
[考点] 考查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80条、第82条的规定,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规章。其中,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以及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不过,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国家信访局属于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不具有部门规章的制定权,因此D项不符合题干要求。
6. 下列哪些类别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应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______
A.供电
B.公共交通
C.供水
D.医疗卫生
A
B
C
D
ABCD
[考点] 考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解析] 参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7条。
7. 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方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______
A.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理
B.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进行公开审理
C.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
D.向被申请人和申请人进行调查
A
B
C
D
ABD
[考点] 考查行政复议的审理。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2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申请人提出要求和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意见。据此。选项AD是正确的。至于选项B是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查的方式,因此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8.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规则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是人际冲突规则的体现
B.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报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是解决同级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
C.不同效力等级的行政法律规范发生冲突实际上是一种违法性冲突,应选择适用效力等级高的行政法律规范
D.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并不一定适用新的法律规范
A
B
C
D
ABCD
[考点] 本题考查法律适用冲突的解决。
[解析] A项是人际冲突,是不同民族、种族的人之间的法律适用不同,所以少数民族应该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项是相同等级的规章之间的冲突,应报共同上级决定。C项是层级冲突,所以适用效力等级高的法律。D项是新法与旧法的冲突,法律不溯及既往,所以如果行政行为发生在新法生效前,则应适用旧法。
9. 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______
A.公务员甲不服所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
B.甲对某市政府就其与乙之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裁决不服
C.甲不服某公安机关认为其有犯罪嫌疑而进行刑事拘留
D.甲不服某海关以走私嫌疑为由将其扣留24小时
A
B
C
D
BD
[考点]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3条,《行诉解释》第1条、第2条。
10. 下列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理解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相对人不得擅自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C.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D.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A
B
C
D
AB
[考点] 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解析] 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并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不得任意改变或者撤销。
11.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遵守程序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违背了这一要求?______
A.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B.某县政府自行决定征收基本农田35公顷
C.某公安局拟给予甲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
D.乙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清楚,某公安派出所当场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A
B
C
D
ABD
[考点] 程序正当原则
[解析] ①本题考查了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难度较大。
②关于A选项,依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可知,为了防止案件前期调查人员先入为主,影响听证会的结果,行政机关应当另行指定其他工作人员主持听证会。本题A选项中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明显违反了这一程序性规定。当选。
③关于B选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1款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可见,征收包括基本农田在内的集体土地,在程序上,由市、县人民政府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征收基本农田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本题中某县政府自行决定征收35公顷基本农田,而不是依法逐级报国务院批准,当然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该选项当选。
有观点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基本农田的权限属于国务院,县政府自行决定征收35公顷是无权限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合法行政原则的要求。这种观点具有一定道理,因为从法定权限的角度看,批准征收基本农田的权限确实属于国务院而不属于县政府。县政府违法行使法律没有授予自己的行政管理职权,当然违反了合法行政原则的要求。但是,对一个案例,不仅应从实体权限的角度,还应当从程序角度进行分析。不能以实体角度分析出来的结论来代替和否定程序角度的分析。根据上引的法条可知,在程序上,县级政府应当逐级上报,经国务院批准,才可以征收基本农田。B选项中的县政府没有依法履行法定程序,而是擅自决定征收基本农田,当然违反了法律法规关于征收基本农田的程序规定,违反了程序正当基本原则的要求。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④关于C选项,《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有的考生由此认为行政机关只有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罚款时,才通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并由此得出结论,本案中某公安局拟给予甲拘留处罚,不属于上述三种法定情形,故C选项程序违法。其实,这种观点混淆了“应当”告知和“可以”告知之间的区别。上述三种情形是法定的“应当”告知,即行政机关在作出这三种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必须告知对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果不告知,即构成程序违法。但是,该规定并不排除行政机关在作出其他种类行政处罚时,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可以”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可见,本案中,如果公安局认为案件重大复杂,在作出行政拘留之前,当然可以告知甲有权申请听证。故C选项不违反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不当选。
⑤关于D选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据此可见,本案中乙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清楚,某公安派出所有权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但是不得当场作出。故D选项程序违法,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12.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案件可以适用调解:______
A.行政赔偿案件
B.行政补偿案件
C.行政处罚案件
D.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
A
B
C
D
ABD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60条。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已经履行法定告知或者说明理由义务的,以下关于人民法院判决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______
A.原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起诉被告逾期不予答复,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被告拒绝公开的做法合法
C.要求被告更正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不能合理说明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系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被告据此不予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A
B
C
D
ACD
[考点] 行政诉讼判决
[解析] 《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已经履行法定告知或者说明理由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依法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或者依法不属于被告公开的;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经向公众公开,被告已经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的;
(三)起诉被告逾期不予答复,理由不成立的;
(四)以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为由反对公开,理由不成立的;
(五)要求被告更正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理由不成立的;
(六)不能合理说明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系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被告据此不予提供的;
(七)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且被告已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的;
(八)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据此可知,ACD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在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中,“驳回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类型得到了广泛运用,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被告一般是合法的不作为,难以适用维持判决,因而“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类型可谓最为适宜。
14. 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______
A.起诉人无法提供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行政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B.法院认为应当追加被告,但原告不同意追加的
C.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行为,未有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行为的
D.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法院告诉其变更被告后,原告不同意变更的
A
B
C
D
CD
[考点] 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63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能证明行政行为存在并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立案。因此。对于A项法院不可以驳回起诉。对于B项,如果原告不同意追加,法院应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不可以驳回起诉。C项属于法律规定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形,应驳回起诉。根据《行诉解释》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所以,CD两种情形下,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15. 下列哪些规范可以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______
A.行政法规
B.国务院决定
C.规章
D.省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主管机关发布的文件
A
B
C
D
ABC
[考点] 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解析]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16.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教育部有权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商务部有权设定行政许可
C.上海市市政府的规章有权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D.国务院决定对纺织品进出口实行配额限制
A
B
C
D
ACD
[考点] 考查行政许可的设定。
[解析] A项部门规章和较大的市的政府规章都有权在上位法的许可范围内对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项国务院各部门的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C项上海市市政府是省级政府,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有权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D项国务院既可以采用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也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D项对纺织品进出口实行配额限制。这属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事项,也属于《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1款所列的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因此,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7. 关于行政强制法,下列哪些说法正确:______
A.县公安局对张某罚款5万元,张某应当15日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经催告逾期不交的,县公安局可以强制执行
B.县工商局对A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10万元处罚,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县工商局向其送达催告书,催告书中载明了履行义务的期限、金额、方式,但是未告知公司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C.县工商局对A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10万元处罚,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县工商局向其送达催告书,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该公司有转移财物迹象的,县工商局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D.区税务局对B公司责令补缴税款100万、罚款50万,并予以强制执行,B公司不服罚款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撤销被告区税务局的罚款决定的判决,则区税务局应当向B公司返还罚款50万元及银行的同期存款利息
A
B
C
D
ACD
[考点] 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权限
[解析] ①A选项,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县公安局具有强制执行权。故A选项正确。
②B选项,催告的内容应包括:a指出催告所依据的行政决定;b说明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理由;c重申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并规定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d提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后果;e告知陈述权、申辩权。所以县工商局催告书中应告知公司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7条第3款规定:“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故C选项正确。
④D选项,执行回转,是指行政机关已经采取强制手段,部分或全部实现当事人的义务后,所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行为本身存在错误,为了纠正错误,行政机关重新采取措施,尽可能恢复到执行前的状态。对于财物的执行可以执行回转,故D选项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1. 下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说法不正确的有:______
A.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原则上公开审理
B.政府信息由某一行政机关的档案机构保管的,应适用《档案法》
C.政府信息移交某县档案馆的,应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D.被告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且不存在公共利益法定事由,法院应判决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A
B
C
D
ABCD
[考点] 考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解析] 选项A与《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6条规定不符;B和C与第7条第2款规定不相符:D与第11条规定不相符。
2. 某环保局对一企业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该企业逾期不缴纳,某环保局按日加处罚款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加处罚款属于执行罚
B.环保局无权加处罚款
C.环保局应告知该企业加处罚款的标准
D.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过2万元
A
B
C
D
AC
[考点] 考查行政强制的界定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解析] 《行政处罚法》授予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加以罚款的权力,选项B的说法错误。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选项D的说法错误。
3. 市工商局根据省政府已经修改的《企业经营管理办法》,撤回了已经颁发给大成公司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但一直没有作出补偿决定。大成公司对工商局一直未作补偿决定不服,欲寻求救济。下列关于大成公司寻求救济途径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既可以申请市工商局作出补偿,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应当先向某市政府或省工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既可以向某市政府或省工商局申请复议,又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应当先向市工商局申请补偿,对补偿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B
C
D
D
[考点] 行政许可中的赔偿和补偿及诉讼问题
[解析] 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的补偿问题由于涉及知识的专业分工而显得较为特殊。这里需要明确行政相对人的救济目标究竟是只关心补偿问题,还是对整个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如果只是寻求对于补偿的救济,由于行政机关最熟悉补偿问题,因此应当首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若对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则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然,如果既对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不服,又主张行政补偿的,或者只是针对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不服的,则无疑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9〕20号)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主张行政补偿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故ABC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4. 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同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立即查封了厂房和设备,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超范围生产的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同源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对于同源公司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C.通知银行将同源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A
B
C
D
ABD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本题中的技术监督局为执行处罚决定,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查封的财务拍卖抵缴罚款和划拨存款抵缴罚款需要法律的特别授权,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强制执行权,据此选项AD正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2)项的“根据法律规定”的用语,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选项BC的措施,仍必须获得其他法律的授权。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该款也要求,划拨存款以抵缴罚款,必须得到法律授权。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8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故本题中,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查封违法嫌疑人同源公司的厂房和设备。
《行政强制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故某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拍卖被查封的厂房和设备,以抵缴罚款。故B选项应选。《产品质量法》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生产伪劣产品权,并没有同时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划拨存款以抵缴罚款”的直接强制执行权,故C选项错误,不选。
一、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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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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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三、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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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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