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古文背诵题将下列文句空缺的部分补充完整。
4. 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______,七十而從心所欲。
5. ______,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
四、简答题1. 解释下列各句中“之”字的词性和意义(或语法功能)。
(1)其祁奚
之謂矣。
之:
(2)國老皆賀子文,子文飲
之酒。
之:
(3)禹
之法猶存,而夏不世王。
之:
(4)博學
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之:
(5)同
之,不可也如是。
之:
(1)之:代词,“祁奚”作“謂”的前置宾语,用代词“之”复指。
(2)之:代词,代指国老,作间接宾语。
(3)之:结构助词,相当于“的”,“禹之法”在句中作主语。
(4)之:代词,指代动作的对象,在句中作宾语。
(5)之:连词,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2. 指出下列汉字的构造方式,并将其分别归入各种类型。
(1)弓 (2)細
(3)陟 (4)寸
(5)隅 (6)女
(7)凶 (8)獸
弓:象形字,象弓之形,有弓背和弓弦。
細:形声字,从系、囟声。
陟:会意字,从二止从阜。
寸:指事字,从又从一。
隅:形声字,从阜、禺声。
女:象形字,象敛手跪着的人形。
凶:指事字,“凵”象地陷形,“乂”表示这里可陷入。
獸:会意字,从犬从嘼。
象形字:弓、女。
指事字:寸、凶。
会意字:陟、獸。
形声字:細、隅。
六、古文标点题用现代标点符号标点下面的文言短文。
1. 夫 梁 之 君 臣 欲 得 九 鼎 謀 之 暉 台 之 下 少 海 之 上 其 日 久 矣 鼎 入 梁 必 不 出 齊 王 曰 寡 人 將 寄 徑 于 楚 封 曰 不 可 楚 之 君 臣 欲 得 九 鼎 謀 之 于 葉 庭 之 中 其 日 久 矣 若 入 楚 鼎 必 不 出 王 曰 寡 人 终 何 途 之 從 而 致 之 齊 顏 率 曰 弊 邑 固 竊 爲 大 王 患 之 夫 鼎 者 非 效 醯 壺 醬 甀 耳 可 懷 甀 挾 挈 以 至 齊 者 非 效 烏 集 烏 飛 兔 興 馬 逝 漓 然 止 于 齊 者 昔 周 之 伐 殷 得 九 鼎 凡 一 鼎 而 九 萬 人 挽 之 九 九 八 十 一 萬 人 士 卒 師 徒 器 械 被 具 所 以 備 者 稱 此 今 大 王 縱 有 其 人 何 途 之 從 而 出 臣 竊 爲 大 王 私 憂 之 齊 王 曰 子 之 數 來 者 猶 無 與 耳 颜 率 曰 不 敢 欺 大 國 疾 定 所 從 出 弊 邑 遷 鼎 以 待 命 齊 王 乃 止
夫梁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暉台之下,少海之上,其日久矣,鼎入梁,必不出。齊王曰;“寡人將寄徑于楚。”對曰:“不可。楚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于葉庭之中,其日久矣。若入楚,鼎必不出。”王曰:“寡人終何途之從而致之齊?”顏率曰:“弊邑固竊爲大王患之。夫鼎者,非效醯壺醬甀耳,可懷甀挾挈以至齊者,非效鳥集烏飛、兔興馬逝,漓然止于齊者。昔周之伐殷,得九鼎,凡一鼎而九萬人挽之,九九八十一萬人,士卒師徒器械被具,所以備者稱此。今大王縱有其人,何途之從而出?臣竊爲大王私憂之。”齊王曰:“子之數來者,猶無與耳。”顏率曰:“不敢欺大國,疾定所從出,弊邑遷鼎以待命。”齊王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