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某平原地区城市,2000—2020年总体规划拟定为以轻型工业和商贸为主的地区中心城市。城市建设用地向南和向东发展。规划2020年城市人口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 62km
2(包括工业开发区在内,不包括城市发展备用地。工业开发区原定用地范围为16km
2,5年来已建成约1.5km
2,另有约2.5km
2已投入基础设施)。该总体规划方案(图6-1)经评审认为: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路网骨架基本合理。但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市商业中心和城市环境提出了重要修改意见。
你认为上述三个方面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什么?并提出相应的主要调整措施。
1.人均用地指标。人均总指标和工业用地人均指标与工业用地比例。压缩城市工业用地。
2.50万人口的城市,商业中心分布不合理,可适当增加副中心。三类工业与商业中心大近,有影响。可迁出工业。
3.沿河布置三类工业不合理应迁出。城市南部缺乏大面积的绿地。
(二)1. 我国西南地区某地级市,其南部为丘陵,北部为山区,山区经济以农林为主。受地形条件影响,城镇主要集中在南部和中部地带,市域城镇化水平在35%左右,市域内现有大城市1个,县城6个,其他建制镇34个,规划为求市域内城镇均衡发展,在北部地区新设3个镇,市域交通规模基本符合发展要求。其规划示意图如图6-2所示。
试结合现状和规划示意图,指出该市在城镇等级布局和主要交通线路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城镇等级规模:县域城镇体系城镇等级应按4级配置,缺少一般镇。
2.布局:城镇空间布局不合理,中心镇过多;县城B距中心城市(地级市)过近,地域直接受中心城市辐射力度大,B无法发挥地域中心作用,应并入中心城区;县城D、E位置靠近(北部山区,所辖城镇少)应合并形成北部副中心城。
3.对外交通:高速公路横向选线不合理,与产业空间布局矛盾,造成基础设施浪费,建议取消;高速公路出入口距中心城市及县城D、E太远,造成区域中心利用率低;铁路穿越县城E,造成城市分隔;公路穿越中心城市,分隔城市。
(三)1. 某县级市为发展当地经济,拟出让县政府所在镇中心区的一块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镇中心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了规划条件,如图6-3所示。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土地市场公开交易的方式,取得了该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中明确了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和需要同步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等要求,但未对建筑高度作出明确规定。
甲公司在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时,为了突出企业形象和便于建筑布局,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以下要求。
1.将用地内原规划安排在西北角的消防站调整到用地东北角。
2.在维持其他规划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将用地东南角三栋住宅楼的建筑高度由18m增加到30m。
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委托省规划院进行专题论证,认为甲公司提出的要求不违背镇总体规划,也有利于城市景观和城市功能布局优化。
试问:1.甲公司在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是否还可以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规划条件的申请?为什么?
2.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可以依法批准甲公司的以上申请?为什么?依法批准必须履行的程序是什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2.规划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变更规划条件必须履行程序如下。
(1) 组织控规修改论证。
(2)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3) 提出修改控规报告,报原批准机关审核同意。
(4) 修改控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
(5) 报土地主管部门变更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
(四)1. 某市中心区的一个拟改造地段,占地41.1hm
2,现状基本为工业,其中有少量质量完好有历史保留价值的工业厂房,应保护和合理利用。该地段拟按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要求进行了改造,地段北侧为保留的工业用地,现多为机械工业,有噪声干扰,西侧为地方铁路,南侧为已建设成十年的居住区,配套公建明显不足,地段现状如图6-4所示。
已给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规定。
3.容积率与建筑密度指标。
4.小区绿地配置要求。
5.市政公用设施及道路的配置要求。
6.地块内应保留的城市设施。
7.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给定的该地段规划设计条件的基础上,补充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1.规划新建的公共配套设施要满足新建社区的需要,同时对老居住区配套不足部分进行补充。
2.出入口方位和处理好与外部的道路交通。
3.明确地段内需要保留的工业建筑。
4.应在北侧留出一定宽度的绿地以隔离噪声干扰。
5.在西侧地方铁路沿线应按规定设置噪声隔离带。
6.注意新建的建筑形式与环境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应明确90m2以下户型住宅面积应占住宅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
(五)1. 图6-5所示为北方某历史文化名城旧城区的一个居住街坊,占地10.4hm
2,居住人口约4000人,其东侧紧邻历史文化街区,属于建设控制地带。地段内大部分建筑(除标志层数的以外)为单层合院式建筑,合院建筑为其主要特色,建筑质量较好。地段内还有两处文物保护单位。
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改善居民生活质量,需要进行地段整治和适当改造。地段北侧为城市主干路,西侧为城市次干路,东、南侧均为支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地段以保护整治和改善交通、基础设施为主,西南角房屋破败,可以进行更新改造,拟建设多层住宅及为街坊服务的商业网点。为疏解交通,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停车位数量不以一般居住区标准设计。
方案除图6-5中标识出的车行路、步行路和新建多层住宅外,其余地段依照总体规划要求按原有院落边界整治、改造,不打破有城市肌理。
试分析该方案的优点和缺点,并说明理由。
1.历史城区整治优点如下。
(1) 街坊内环境得到改善,增加了绿地。
(2) 街坊肌理与四合院均得到保护。
(3) 街道交通组织合理,人车分流减少了干扰。
(4) 迁走工厂,增加了幼儿园、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2.历史城区整治缺点如下。
(1) 东西向车行路线选线破坏了文物保护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西南角规划建筑与周围环境不协调。
(3) 西面次干路出入口偏多。
(六)1. 某北方城市拟在市中心地段新建一集公寓、办公、宾馆、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用地朝向为南偏东13°,用地情况为:东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m,退红线设10m宽绿带;南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30m,退红线设15m宽绿带;北侧为现状居民住区,全部为6层砖混住宅:西侧为现状某办公楼。
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低层、多层建筑退绿线不少于5m。
2.高层建筑退绿线不少于15m。
3.建筑限高100m。
4.绿地率不小于15%。
5.停车车位:按照规范要求。
6.日照要求:板式建筑间距系数为1.61,塔式建筑间距为遮挡面面宽的1.2倍。
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如图6-6所示。
请按照我国现行相关规定及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指出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1.新建建筑南侧未满足设置15m绿化带的要求。
2.不应该占用绿化带布置机动车停车场。
3.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消防车道。
4.高层办公楼与高层公寓之间的间距不符合消防要求。
5.高层公寓、宾馆裙房距北侧住宅的间距不足。
6.高层建筑下部全部被裙房包围,应该有部分高层外墙直接垂直落地,并应该有直接对外出入口。
7.汽车出入口距城市干路交叉口过近。
8.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设置不当,出入不方便。
(七)1. 某市有一项引资宾馆工程,有关领导部门特别重视该项建设。投资方坚持要占用该市总体规划中心地区的一块规划绿地。有关领导自引资开始至选址、设计方案均迁就投资方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曾提出过不同意见,建议另行选址,但未被采纳,也未坚持。之后,投资方依据设计方案擅自开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予以制止。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此事,立即责令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此违法建设活动。
该工程为什么受到查处?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1.受到查处的原因如下。
(1) 违反城市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经过省政府批准)。
(2) 程序不合法,没有办理建设手续(没有办理“一书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可认定该建设为违法建设。
2.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件事的处理如下。
(1)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尽快立案调查,责令其停工并退回土地。
(2) 将处理结果报告上呈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3) 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处理结果跟进。
(4) 建议投资方补办有关手续或另行选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