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施工招标程序具体如下:
(1)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编制。
(3)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要注意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资格审查。
(5)组织现场踏勘。
(6)组织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的问题进行澄清与修改。
(7)确定受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时设定为开标时间,要注意考察距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是否超过20日,距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是否超过15日的时限要求;
(8)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公开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9)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确定评标时间和定标时间,要注意组建评标委员会的规定。
(10)发出中标通知书。
(11)合同签订,注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限要求。
(12)返还投标保证金,注意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返还的规定。
(13)最后编写招标结果报告,注意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的规定,书面报告的内容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
[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评标过程中特殊情况处理以及施工招标程序处理。考生在复习迎考时,一定要熟练掌握这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