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述题1. 试述第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方法。
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有权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上诉的案件可以调解,也可以判决。如果当事人就案件的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后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针对不同的案情,作出以下不同的裁判:
(1)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审查后,如果认为原判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上诉请求不成立的,应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依法改判。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应对适用法律部分依法改判;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在查清事实后可以依法改判。
(3)裁定发回重审。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除少数情况下,由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外,一般情况下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六、案例分析题1. 王某因为欠款纠纷状告赵某,某省甲市A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诉讼中原告王某提交了欠据,被告赵某虽然声称已经还款,但没有提供相应证据,最后A区人民法院判决赵某败诉。被告赵某没有上诉,但在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找到了已经还款的证明——收条。
问:
(1)赵某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少?
(2)赵某申请再审后,如果由甲市A区人民法院审理,应适用何种程序?对该院再审的判决可否上诉?为什么?
(3)赵某申请再审后,如果是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适用何种程序?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两年内提出。所以,赵某应当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定、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本案中,A区人民法院应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当事人可以申请上诉。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定、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以,甲市中院应适用二审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