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1. 法律关系是一种物质关系。
对 错
B
[解析]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人们根据法律规定而结成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历史人物对社会的发展起加速的作用。
对 错
B
[解析] 历史人物对社会发展既能起加速作用,也能起延缓作用。
4. 群众组织要接受党的领导,是因为群众组织不是独立的,是党的下级组织。
对 错
B
[解析] 党的下级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而不是群众组织。
6.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分为“风”、“雅”、“颂”三部分。
对 错
A
[解析]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共收录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的诗歌305首,在内容上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
9. 公务员就是依法行政,除了法律之外,不再受到其他规范的约束。
对 错
B
[解析]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受法律规范的约束,同时也受职业道道和社会公德等约束。
11. 领导者的影响力分为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两种。
对 错
A
[解析] 领导者的权威是通过影响力的方式发生作用的。领导者的影响力由两大系统构成,即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
14. 某省交通厅决定对该省一地级市交通局玩忽职守人员追究责任,这是我国行政机构内部监督行为的体现。( )
对 错
A
[解析] 内部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运用行政监督权力对其自身的行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行为。我国行政内部监督体系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其中一般监督主要包括层级行政监督、主管监督和职能监督;专门监督主要包括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题干的行为是一般监督。
16. 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于2011年1月21日在首都明斯克正式宣誓就职,标志着卢卡申科开始第四个总统任期。
对 错
A
[解析] 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于2011年1月21日在首都明斯克正式宣誓就职,标志着卢卡申科开始第四个总统任期。他是白俄罗斯的首任总统,也是迄今为止白俄罗斯唯一的一位总统。
17. 中国近代早期改良思想家主张“中体西用”。
对 错
B
[解析] 中国近代早期改良思想家批判了“中体西用”,因为这是洋务派的主张。他们主张西方的君主立宪制。
18. 甲与乙有仇。一日,甲将一定量的砒霜放于乙的水杯中,乙喝后中毒死亡,甲的行为构成投毒罪。
对 错
B
[解析] 投毒罪是以投毒这种危险方法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甲的投毒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的,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构成投毒罪。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四、案例分析题1. 周某,东南某大学计算机系毕业,打工两年后,筹集资金35万元,在上海市某区租房2间,几番周折,终于在2006年9月申办成立了以周某为董事长兼总经理、由5人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网络产品开发。由于网络产品开发属高科技产业,依照有关规定,某区税务局依法给予该公司免去企业所得税3年的优惠条件,鼓励其进行高科技开发。2009年11月,3年的免税期到期后,周某仍以“公司经营不善,无纳税之能力”为由拒不交税。
[问题] 私人企业拒不纳税怎么办?
本案涉及行政实体法部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的具体规定。依据该法,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纳税也是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义务,为了鼓励高新科技产业,某区税务局依法免除其公司的3年所得税也是正确的。但是,3年免税期过后,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拒不交纳,否则构成违法行为。
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免税期满后拒不交纳税款,是不是税务机关就毫无办法呢?当然不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即实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组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时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①行政强制机关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当然,没有强制权的机关需要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②行政强制的对象是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然,也并非所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况都适用行政强制,而是要求违反了特定的法律、法规,符合适用行政强制的条件才可适用。③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利益。④行政强制具有可诉性,即对行政强制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本案中税务局完全可以对周某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强制,如冻结账号、强行划拨若干款项充抵税收等。
原告张某与邻居李某共同外出经商,二人因利润分配发生争执。某日李某到原告家索要,与原告发生争执,并发生厮打,后原告将李某打伤。事后,原告所在乡派出所几次找到原告要求其承担李某医药费,原告拒付。据此,原告所在地的市劳动教养工作领导小组,对原告作出劳动教养2年的决定,并将原告送进劳教所劳动教养。原告对此不服,由其妻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未作任何答复,原告妻子以该劳动教养工作领导小组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劳动教养决定,并要求被告赔偿因已经劳动教养4个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2. 原告妻子应以何种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妻子应以原告的诉讼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因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不能亲自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相关内容可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为诉讼。原告的妻子是原告的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的诉讼委托代理人。
3. 原告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应向被告劳动教养工作领导小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由此可知,本题中的原告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材料信息可知,原告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为同一地,因此,原告应向被告劳动教养工作领导小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立案与审理?
人民法院对原告的两个诉讼请求,应分别立案,可以合并审理。原告一方对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撤销的请求,并提出行政赔偿,属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诉讼两个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不同性质的请求进行立案。但由于赔偿诉讼请求的处理与确认劳动教养决定的违法性有直接关系,即只要确定劳动教养决定违法就应当予以赔偿。所以,人民法院可以将两个诉讼请求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