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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题模拟133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行为能力是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C.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D.社会组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权利能力是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选项BC表述刚刚相反,因此不正确;社会组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应当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同于自然人,因此选项D表述正确。
2. 张某以个人财产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甲个人独资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乙公司向甲个人独资企业发货后,如果甲个人独资企业的资金不足以支付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足部分不再清偿
B.不足部分应该由投资人张某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清偿
C.不足部分应由投资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
D.不足部分应由投资人张某以其他个人财产或以家庭成员的其他个人财产来清偿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如果甲个人独资企业的资金足够支付货款,那么该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承担民事责任的,否则,甲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须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是
。
A.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
B.不利于节约能源的项目
C.不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
D.运用我国特有技术生产产品的项目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项目,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选项A、B、C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4.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0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0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0年11月30日前。
5. 某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下列条件正确的是
。
A.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B.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C.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D.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选项A错误。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选项B错误。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选项D错误。
6. 关于证券市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流通市场是一级市场,发行市场是二级市场
B.证券发行人是指发行证券的单位,但不包括政府部门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都是证券中介机构
D.证券投资者是指证券的买卖者,分为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核证券市场。发行市场是一级市场,流通市场是二级市场,选项A的表述错误。证券发行人是指发行证券的单位,一般有公司、企业、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等,选项B的表述错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是证券中介机构,证交所是交易场所,选项C的表述错误。
7.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办法,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
A.由清算人决定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
B.决定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原则是保障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C.合同解除的,对方当事人因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以及债务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均作为破产债权
D.因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为破产费用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未履行合同的处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由管理人决定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故A错。合同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作为破产债权,债务人应承担的违约金不属于破产债权,故C错。因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故D错。
8. 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管理的规定,下列资产中,应当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是
。
A.国有企业职工缴纳的工会会费
B.集体企业由国有企业提供担保而未发生担保责任使用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
C.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
D.政党中党员缴纳的党费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核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界定。根据规定,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国有企业以国有资产在非国有单位独资创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投资,以及按照投资份额应取得的资产收益留给集体企业发展生产的资本金及其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9. 某日,A国有独资公司的资本额发生变动。经查:A国有独资公司由B国有控股公司出资设立,至今未办理占有产权登记。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是
。
A.由A国有独资公司先办理变动产权登记,再及时补办占有产权登记
B.由B国有控股公司先办理变动产权登记,再及时补办占有产权登记
C.由A国有独资公司先补办占有产权登记后,再申办变动产权登记
D.由B国有控股公司先补办占有产权登记后,再申办变动产权登记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规定。(1)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当通过所出资企业向产权登记机关申报占有产权登记;(2)未办理占有产权登记的企业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应当补办占有产权登记后,再申办变动产权登记。所以由B国有控股公司先补办占有产权登记后,再申办变动产权登记。
10. 甲坐车时拾得一个钱包,随即交给当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2008年1月1日时发布了招领公告,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下列有关该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1月1日~2008年2月29日
C.200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
D.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不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本题中,发布招领公告之日为2008年1月1日,那么6个月的期间截至2008年6月30日。
11. “良辰美景”小区建成后,业主们决定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业主们关于选举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标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业主认为,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一个专有部分算一个业主,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则按其实际拥有的专有部分计算
B.乙业主认为,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1/2以上的业主同意;一个专有部分算一个业主,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则按一个业主计算
C.丙业主认为,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1/2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超过1/2的业主同意;一个专有部分算一个业主,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则按其实际拥有的专有部分计算
D.丁业主认为,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1/2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超过1/2的业主同意;一个专有部分算一个业主,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则按一个业主计算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核业主委员会决议事项的通过。根据《物权法》规定的业主共同行使权利的大部分事项,如制定和修改业主会议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等事项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可。“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12. 下列表述中,体现了“合同相对性”的是
。
A.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只能要求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B.甲行使代位权,对次债务人丙提起诉讼
C.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丙交付部分货物,丙对此不知情
D.甲和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内出租人甲将房屋出售给丙,乙可以对抗丙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相对性。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选项A体现“主体的相对性”。选项BD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选项C是合同当事人为他人设定义务,不符合“合同相对性”的规定。
13. 由于乙公司仓库已满,于是与甲物流企业签订了仓储合同,约定甲代乙保管一批专用材料,储存期间为6个月,甲保管3个月后,乙公司提取该批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提前提取材料,乙可以要求减少50%仓储费
B.乙不能减交仓储费
C.由于仓储期间未满,乙不得提取仓储物,但可以转让其仓单
D.甲应该减收30%的仓储费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核仓储合同存货人提前提取保管物的规定。根据规定,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14. 关于委托、行纪、居间合同,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
A.委托合同关系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受托人
B.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C.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不是合同代理人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行纪和居间合同的关系。委托合同关系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该合同直接约束第三人和受托人,故A错。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B错。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故C错。
15. 小张与太升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行途中导游领导引领众游客进入乐天欢乐城游玩,过程中因机器故障导致小张受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小张可以请求欢乐城承担违约责任
B.小张可以请求欢乐城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C.如果旅行社已投保责任险,小张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行社的,旅行社可以请求法院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D.即使旅行社已投保责任险,小张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能起诉旅行社,保险公司不参与诉讼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核旅游合同。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可以选择请求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选项A、B错误。旅游经营者已投保责任险,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因此选项C表述正确,选项D表述错误。
16. 下列属于《外汇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是
。
A.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外汇经营活动
B.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境外外汇收支
C.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D.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核《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根据规定,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外汇管理条例》,境内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境内个人不包括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所以BCD错误。
17.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货物,以一张丙公司为出票人的汇票支付货款。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该汇票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丙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的责任是
。
A.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B.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C.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D.不承担任何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保证。《票据法》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18.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甲向乙背书转让10万元的汇票作为价款。后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如果在乙履行合同前,甲公司与乙公司协议解除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请求乙返还汇票
B.请求丙返还汇票
C.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汇票上的款项
D.请求乙返还10万元价款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的区别。根据规定,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除非持票人是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人。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不影响持票人丙的票据权利,甲支付给丙票据款后,还可以请求乙返还10万元价款。
19. A公司为研究开发某项产品技术,成立了以李某为负责人的研究开发小组,王某负责采购工作,张某负责后勤服务工作,李某攻破技术难题并发明了该技术的产品制造方法。该产品制作的发明人是
。
A.A公司
B.李某
C.王某
D.张某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核专利权的主体。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因此,本题只有选项B是正确的。
20. 根据反垄断法律的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论述中,错误的为
。
A.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B.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C.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
D.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核经营者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故C错。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自然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须具备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人则不用具备
B.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
C.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起止时间与自然人相同
D.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通过自身实现,法人的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实现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关系主体。公民和法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均须具备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选项A表述错误。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始期和终期不一致,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一出生就有了民事权利能力,但一出生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选项C表述错误。
2. 某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入伙。甲入伙前,合伙企业对乙负债10万元。甲入伙后,该合伙企业继续亏损,甲遂要求退伙,获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此期间,该合伙企业欠丙货款20万元。甲退伙后,合伙企业又向丁借款2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上述债务均未清偿。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对于合伙企业对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对于合伙企业对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对于合伙企业对丁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对于合伙企业对乙、丁的债务,甲均不承担责任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的对企业债务的承担。根据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合伙企业欠乙和丙的债务是在甲退伙之前发生的,甲应对这两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甲、乙、丙、丁四位律师共同出资设立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甲因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17万元,乙、丙2人非因故意给事务所造成债务20万元,则以上债务的责任承担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造成的债务甲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丁不承担责任
B.甲造成的债务甲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丁以其在合为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乙、丙2人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丙2人造成的债务由此2人承担全部责任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B.因该事项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C.用于该事项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D.因该事项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将收购的股票奖励给本企业职工的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
5. 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其中部分采用向配售对象配售股份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亿股,在初步询价结束后,下列情形中应当中止发行的有
。
A.提供报价对象为30家,其中有效报价对象为10家
B.提供报价对象为25家,其中有效报价对象为21家
C.提供报价对象为10家,其中有效报价对象为10家
D.提供报价对象为50家,其中有效报价对象为30家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考核向询价对象配售股票的发行方式。根据规定,在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6. 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的下列处理办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听证,听证会期间不计入法定期间
B.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将裁定自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
C.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动机不纯的,人民法院可以拒绝受理该破产案件
D.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或财产状况不清的破产案件时,在对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后,债务人仍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材料的,可以中止该案件的审理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核人民法院破产申请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申请动机不纯和债务人存在逃债行为不是人民法院拒绝受理破产案件的理由,应否受理破产案件的关键是债务人是否发生破产原因,故C错。人民法院在审理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或财产状况不清的破产案件时,在对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后,债务人仍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材料的,人民法院不能中止该案件的审理,而应就现有财产对已知债权进行公平清偿并裁定终结清算程序,然后应当告知债权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有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D错。
7. 王某向张某借款,王某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李某以为电脑归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根据规定,动产质权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因此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有权行使质权。
8. 下列关于物权法律制度的相关情形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甲的房屋年久失修,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危房并给予其补偿要求其拆迁,该房屋于2008年3月1日被拆除,相关的房屋权属证书于2008年3月10日被注销,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消灭的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
B.甲将其所有的一本小说书卖给乙,双方约定,乙先向甲支付购书款,甲在7日内将此书阅读完毕后再交付给乙,阅读期间为甲借阅乙所有的书,这种情况下,乙自甲阅读完成后实际交付该书时取得所有权
C.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D.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甲的房屋在3月1日被拆除,此事实行为的发生时间为甲不动产物权的消灭时间;选项A错误。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选项B中,乙自约定生效时就取得了该书的所有权。
9. 李某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2008年5月6日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下列情形中,李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有
。
A.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3个月内仍未履行
B.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5%
C.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2%
D.因开发商的证照不齐全,导致李某在2009年5月6日仍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核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规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0. 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合同当事人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
B.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合同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
C.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
D.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没有约束力,业主可以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抗辩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考核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1. 下列有关票据法律制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票据还是有效的
B.当事人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其中,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仅为本票专用章即可
C.票据权利时效都适用民法上有关时效中断的规定,当票据权利时效发生中断时,对所有的票据当事人都有效
D.挂失止付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考核有关票据法律制度中有关签章和挂失止付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票据权利时效发生中断的,只对发生时效中断事由的当事人有效,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12.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规定的奖励方式和数额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B.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
C.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D.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考核专利权的行使。根据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规定的奖励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三、案例分析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8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9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2009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10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25000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09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10年3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
(2)监事李某于2009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09年9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3)2009年5月12日,公司发布年度报告。为该公司年报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同年5月20日购买该公司股票1万股。
(4)公司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8日通过决议,由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900万股,即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同年6月,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上述股票,并将其中的600万股转让给公司职工,剩余的300万股拟在2010年10月转让给即将被吸收合并于该公司的另一企业的职工。
(5)2010年7月,公司决定拟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双方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第一,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外国战略投资者首次投资取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第二,外国战略投资者本次定向认购的股份在2年内不得转让。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赵某、钱某和孙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①赵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本题中,公司2008年6月上市,董事赵某于2009年5月转让股份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
②钱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题中,董事钱某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因此符合规定。
③孙某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中,孙某2009年7月离职,因此2010年3月转让其持有股份的行为是符合规定的。
2. 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本题中,监事李某2009年4月9日买入股票,2009年9月10日卖出股票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
3. 周某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周某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本题中,2009年5月12日公司发布了年度报告,周某在同年5月20日买入股票的行为是合法的。
4. 公司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预留300万股股票拟在2010年10月转让其他职工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①公司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中,收购数量为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未超过5%。
②公司从资本公积金中出资收购用于奖励职工的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③公司预留300万股股票拟在2010年10月转让其他职工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本题中,转让的期限超过了1年,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
5. 公司与外国战略投资者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公司与外国战略投资者签订的意向协议约定的内容有以下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①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本题中,外国战略投资者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为8%,低于10%的法定要求。
②战略投资者转让股份的时间限制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外国战略投资者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本题中,双方约定为2年,低于3年的法定要求。
甲公司自2008年开始出现亏损,经营每况愈下。2010年7月8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经审查,于7月12日受理此案,为了有效防止损失扩大,维护债权人利益,人民法院当日决定先成立管理人接管甲公司。2010年8月10日,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甲公司破产。此时甲公司的全部资产为9687.5万元,全部债务为27134.6万元(不含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300万元,应交税金410.5万元。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50万元。
该公司最大的债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分行,其在甲公司的债权总额(贷款额及利息)共计4896.2万元,以该公司的一座办公楼和一处库房作抵押,两处房产实际拍卖价值为3500万元。
甲公司破产案件终结后3个月内,有债权人向法院提供材料证明:
①甲公司总经理李某于2010年1月12日向乙公司王经理支付了一笔本应于5月12日到期的货款,数额为85万元;
②甲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向丙公司支付货款96万元,这批货款的到期日为2010年5月10日;
③甲公司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2010年3月18日判决生效,要求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50万元,甲公司在丁公司未自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主动放弃对其的债权。
要求:根据上面所述事实并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6. 法院决定成立管理人接管甲公司的决定是否正确?
人民法院决定成立管理人接管甲公司的决定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债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7. 债权人建设银行在破产裁定时实际可以获得的清偿额是多少?
债权人建设银行在破产裁定时实际获得的债权额为:
①首先确定甲公司可用于分配的财产数额。甲公司的财产总额为9687.5万元,其中一座办公楼和一处库房已作抵押,价值为3500万元,甲公司可以用于分配的财产为9687.5-3500=6187.5(万元)。
②确定债权人建设银行的普通债权。由于已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建设银行的普通债权中应当减去已担保的部分,实际为4896.2-3500=1396.2(万元)。
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建设银行的破产债权实际获得318.35万元,即[6187.5万元-250万元(破产费用)-300万元(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410.5万元(应交税金)]÷[27134.6万元(负债总额)-3500万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00万元(应付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410.5万元(应交税金)]×1396.2万元(建设银行的破产债权)=318.35万元。
8. 对破产裁定之后,债权人举报甲公司负责人的各项行为应分别如何认定,怎样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本案中破产企业甲公司对乙公司和丙公司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以及放弃丁公司的债权的行为均为可以由管理人撤销的行为。上述违法行为,法律规定,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被查出的,由法院追回财产,依法对破产债权人追加分配。追回的财产共计331万元,即85万元+96万元+150万元=331万元。
2010年4月1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A企业在2010年5月31日前向B企业提供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2010年5月25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5月26日A企业得到确切证据证明B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货款。A企业通知B企业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B企业提供担保。B企业承诺,可以请求C企业和D企业提供担保。
2010年6月10日,A企业与C企业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物为C企业的厂房。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厂房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并办理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A企业又与D企业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
2010年6月15日,A企业向B企业交付了全部货物。B企业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无力支付货款。
A企业要求C企业履行担保责任,A企业发现C企业用于抵押的厂房已经被政府有关部门征用,C企业由此获得一笔补偿金。A企业要求C企业以其获得的补偿金支付货款,C企业表示拒绝。
A企业要求D企业履行保证责任,D企业表示拒绝,理由是:第一,自己享有先诉抗辩权;第二,自己的提供的保证与C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应先执行物的担保。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9. A企业是否可以中止履行合同?说明理由。
A企业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10. 抵押合同中约定,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厂房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是否合法?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首先,抵押合同中,“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厂房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的条款不合法。根据规定,当事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即“流质条款无效”。
其次,抵押合同有效。根据规定,流质条款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11. D企业的保证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说明理由。
D企业的保证期间从2010年6月25日开始计算。根据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12. D企业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两个理由是否正确?分别说明理由。
①D企业的第一个理由正确。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②D企业的第二个理由不正确。根据规定,在同一债权上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3. A企业是否有权要求以补偿金支付货款?说明理由。
A企业有权要求以补偿金支付货款。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14. A企业应在什么期间内对D企业提起诉讼?说明理由。
A企业应在对B企业提起诉讼的判决生效之日起2年内对D企业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在一般保证中,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
2010年1月,A国有企业集团(以下简称A集团)拟将其全资拥有的B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整体改制设立C股份有限公司。A集团制定了相应的方案,该方案有关要点如下:
(1)B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5000万元。A集团拟联合D公司、赵某和钱某共同发起设立C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拟定为9000万元(每1股面值为1元。下同)其中:A集团拟将B公司的全部净资产按照100%的折股比例折算为股本,D公司、赵某和钱某分别以现金2000万元、1000万元和专利技术1000万元出资。
(2)该公司于2011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额为5000万元,3月,该公司董事会拟增加董事,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有关董事会中董事选举的问题,7名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以及拟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张某,拟任董事,海外研究生毕业,现欠招商银行一笔数额较大的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贷款到期尚未清偿。
王某,拟任董事,本科学历,现担任C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李某,拟任董事,大专学历,现担任D公司总经理。
赵某,拟任董事,大专学历,C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在C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没有认购发行的股份。2005年3月起任一家企业总经理。2006年9月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赵某对该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钱某,拟任独立董事,工学博士学历,C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在C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没有认购发行的股份。
孙某,拟任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学历,现担任D公司副经理。
黄某,拟任独立董事,教授,现在某大学法学院任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以及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5. 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拟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折股比例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①发起人数额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应当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本题中,发起人人数为4名,符合法定人数。
②折股比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本题中,折股比例并没有超过100%,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16. 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分别说明张某、王某、李某、赵某、钱某、孙某、黄某是否符合拟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或相关职务的任职资格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①张某不符合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某所欠招商银行到期贷款数额较大,因此不能担任C公司的董事。
②王某不符合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资格。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王某是C公司的监事,因此不能再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③李某符合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资格。李某在D公司担任总经理不影响其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④赵某符合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资格。根据规定,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董事。本题中,赵某自其担任的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已经超过了3年。
⑤钱某不符合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根据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本题中,钱某是持有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的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5000万元公众股份之后,钱某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达到7.14%,另外,钱某也是C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因此不能担任C公司的独立董事。
⑥孙某不符合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本题中,孙某在本公司的股东D公司处担任副经理,D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了5%,并且D公司属于前5名的股东,因此孙某不能担任C公司的独立董事。
⑦黄某符合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贾博士(以下简称“贾某”)为甲研究所科研人员,其工作为研究制造一种“甲状腺疾病诊断治疗仪”。2001年1月14日,贾某调至乙单位工作后,自己继续研究尚未完成的项目,至2002年6月17日,终获成功。
2002年9月7日,在一次规定的学术会议上,贾某首次发表了该成果,广获与会专家的好评。2003年2月16日,贾某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该项成果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甲研究所得知此事后,即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该成果应由本研究所申请专利,理由是该成果是贾某为执行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完成的,因此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单位。专利行政部门没有采纳研究所的意见,于2004年8月16日,公布了贾某的申请。丙公司看到申请公布后,于2004年11月生产了该治疗仪,但未向贾某支付使用费。贾某于2005年1月13日得知了丙公司的行为后,遂向丙公司要求支付适当的使用费,但被丙公司以贾某尚未取得专利权为由而拒绝。2006年3月2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贾某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2006年6月,贾某发现未经自己许可,A企业为生产经营目的在制造该治疗仪,B高校在医学教学实验中使用了该治疗仪。贾某认为他们的行为均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遂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年2月21日,贾某又将丙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丙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但丙公司却认为贾某已过了诉讼时效。2008年5月,丁公司以合理的条件请求贾某许可实施其专利,而贾某却拒绝了丁公司的请求,2009年3月4日,丁公司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强制许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后作出了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原因是,贾某始终未充分实施自己的专利,也未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
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7. 贾某发明作为治疗疾病用的治疗仪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并说明理由。
贾某发明作为治疗疾病用的治疗仪属于可予以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于用于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或者器械等,如果具备专利条件,可以被授予专利权。本题中,贾某发明的是治疗疾病的仪器,而非仅仅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因此是可以授予专利的。
18. 在该治疗仪已在学术会议上作了发表的情况下再去申请专利,为何仍具有新颖性?
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本案例中,贾某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属于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19.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没有采纳甲研究所的意见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没有采纳甲研究所的意见是正确的。根据规定,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本题中,贾某是在2001年1月14日调至乙单位工作,于2002年6月17日作出发明创造,此时已经超过了1年时间,因此该发明创造并非是职务发明创造。
20. 该治疗仪专利保护期限可到何时为止?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贾某对该发明创造的申请日是2003年2月16日,因此,贾某的治疗仪专利保护期限可以到2023年2月16日。
21.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丁公司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是否正确?丁公司获得许可后是否需要向贾某支付使用费?分别说明理由。
①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丁公司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是正确的。根据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本案例中,2006年3月2日为专利授予之日,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2003年2月16日,丁公司提起专利强制许可的时间是2009年3月4日,分别超过了3年和4年,而且贾某始终未充分实施自己的专利,也未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符合上述实施发明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形。②丁公司获得许可后需要向贾某支付使用费。根据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22. A企业和B高校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贾某的专利权?分别说明理由。
①A企业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根据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本题中,A企业未经贾某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在制造该治疗仪,构成侵权。②B高校不构成侵犯贾某的专利权,根据规定,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本题中,B高校仅仅是为了教学实验所使用贾某的专利,非用于生产经营目的,因此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3. 贾某起诉丙公司是否已过了诉讼时效?并说明理由。
贾某起诉丙公司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根据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本题中,贾某在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已经得知了丙公司使用其发明未支付使用费的事实,因此诉讼时效应从专利权授予之日开始计算,2006年3月2日为专利授予之日,贾某起诉的时间是2007年2月21日,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A装饰公司(以下称A公司)承接甲开发商所建造楼盘的全部室内装饰工程,2009年7月5日,A装饰公司为此与B建材公司(以下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供应一批卫生间装饰用瓷砖,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3日内,由A公司先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30万元货款;B公司在同年8月5日前一次向A公司交货;A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向B公司付清余款;本买卖合同发生履行纠纷,提交酒店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与此同时,为了保证该买卖合同的履行,B公司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A公司提出由双方都有业务往来的C贸易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提供担保,C公司与B公司达成口头约定如果A厂不履行付款义务,C公司保证履行。
2009年7月8日,A公司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30万元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同月10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9月10日。B公司为支付D建筑公司(以下称D公司)的工程款,于7月2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
2009年8月1日,B公司依照上述合同的规定向A公司一次交付货物,并经A公司验收。同年8月上旬,A公司向B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瓷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公司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随后,A公司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A公司亦拒绝向B公司支付剩余货款。B公司认为A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于是到A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A公司的违约责任。
经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A公司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A公司之所以要求退货,主要是因其承接的甲开发商的室内装饰工程发生变化,甲开发商将一部分室内装饰工程转包给了其他公司。
甲开发商在楼盘尚未竣工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前,即开始向社会公众进行预售。
张某有一学龄前孙子,因受甲售楼广告的影响,对正在预售的楼盘的儿童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非常感兴趣,看中了一套面积为140平方米的商品房。虽然该商品房的价格明显高于周围楼盘,但张某认为该小区的设施对其孙子成长十分有利,故欣然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购买了该商品房。
该商品房交房时,张某发现该小区并没有售楼广告所宣传的儿童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随即与甲交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甲认为广告只是要约邀请,难免有夸张和虚幻之处,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此后不久,张又发现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面积只有135平方米,当即要求退房,也遭甲拒绝。张即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查,在张某向法院起诉前,甲已取得该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
2010年4月,张某将上述房子出租给李某,并与之签订了为期2年的租赁合同。2010年8月,张某又将该房子出卖给陈某。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4. A公司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为什么?
A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因为,B公司依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向A公司交付了货物,并且所交付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A公司不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属于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当然属于违约行为。
25. B公司可否依据保证约定,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B公司不能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为要式合同。口头的保证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26. 承兑行可否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什么?
承兑行不能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属无因证券,票据关系一经成立,即独立于基础法律关系,承兑行不得以基础法律关系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27. 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为什么?
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之后,可以向B公司、承兑行、A公司之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全体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追索权的行使对象为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28. B公司到A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B公司到A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选择诉讼解决纠纷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当事人没有事先或事后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本案中A、B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有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约定,所以不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29. 张某与甲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张某与甲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因为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
30. 张某因小区没有售楼广告所宣传的儿童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有没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张某因小区没有售楼广告所宣传的儿童乐园、游泳池、篮球场等公共设施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有法律依据。因为法律规定,有关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对出卖人无合同上的约束力。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上述内容即使未订入合同,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违反这些内容的,承担违约责任。
31. 张某因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面积只有135平方米而要求退房,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为什么?
张某因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面积只有135平方米而要求退房,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法律规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方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32. 如甲还有其他行为构成了售房欺诈,受害者最多可以要求甲承担多少赔偿金?
如甲还有其他行为构成了售房欺诈,受害者最多可以要求甲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因为法律规定,由于出卖人行为构成了欺诈,因此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33. 如张某与甲的售楼合同解除了,则贷款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如张某与甲的售楼合同解除了,则贷款合同也相应解除,甲应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担保权人和张某。因为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则贷款合同也应相应解除,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34. 张某将上述房子出卖给陈某时,其与李某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张某将上述房子出卖给陈某时,其与李某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因为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35. 张某出售上述房子时,作为承租人的李某享有什么权利?
张某出售上述房子时,作为承租人的李某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一、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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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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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三、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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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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