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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题模拟140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2007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9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曹某于2009年4月2日或其之后的任何时间起诉,法院均应予受理
B.若曹某于2011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C.若曹某于2011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D.若曹某于2011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效力。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因此,只要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就应当受理并不得在此后的审理过程中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选项A最符合题意,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解题技巧] 诉讼时效经过并不必然导致实体权利丧失,法院也不能必然否定其权利。
2.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A
B
C
D
A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此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因此选项C错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选项D错误。
[解题技巧]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与法人资格是基本相同的含义,个人独资企业也是一个民事主体,有自己的名称。
3. 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有限合伙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无效
B.有限合伙人可以代表合伙企业
C.有限合伙人可以代替合伙企业对外签订合同
D.对于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有限合伙人有权参与决议
A
B
C
D
D
[解析] 有限合作虽没有经营管理权,但可以参与企业的决策,一旦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进行交易的时候,那么这个合伙人无论是否是普通合伙人均应对这笔交易与普通合伙人承担同样的责任。
[解题技巧] 有限合伙人没有经营管理权,但仍享有作为合伙人的一些基本权利。
4.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资企业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相应的储备基金。下列有关外资企业提取储备基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不低于税后利润的5%提取,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B.按不低于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C.按不低于税后利润的5%提取,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投资总额的50%时可不再提取
D.按不低于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投资总额的50%时可不再提取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外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提取比例和投资总额无关,因此选项CD错误;A选项比例错误。
[解题技巧] 提取比例不宜太低,10%是比较适宜的比例。
5. 某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日,董事会就一项资产抵押事项表决时,须经
,方可作出决议。
A.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B.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C.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D.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A
B
C
D
D
[解析] 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解题技巧] 重大事项强调一致通过。
6. 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A.甲的弟弟1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董事长之职
B.乙于3个月前卸任C公司总经理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
C.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7%的自然人股东
A
B
C
D
A
[解析] 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由于甲的弟弟1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董事长之职,因此甲可以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乙于3个月前卸任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总经理之职,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解题技巧] 独立性主要考察现有关系,1年之前的关系可以不予考虑。
7. 上市公司的行为被认定为虚假陈述行为后,某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前卖出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方式为
。
A.持有证券数量×(买入证券平均价格-卖出证券平均价格)
B.持有证券数量×(买入证券平均价格-基准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
C.持有证券数量×(买入证券平均价格-第一次买入证券的日期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
D.持有证券数量×(买入证券平均价格-揭露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核虚假陈述行为中投资差额损失的确定。根据规定,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
[解题技巧] 按照买卖的平均价格计算损失。
8. 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3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债权人甲、乙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债权人会议拟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0位债权人出席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甲、乙未参加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是
。
A.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B.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
C.有5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5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A
B
C
D
D
[解析]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属于债权人会议的一般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8人)过半数通过(≥5人);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00万元)的半数以上(≥450万元)。
[解题技巧] 注意两个半数规则。
9.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项目中,按限额专项委托中央企业办理相关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其中,属于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的是
。
A.资产总额账面值1000万元以上
B.资产总额账面值2000万元以上
C.资产总额账面值5000万元以上
D.资产总额账面值3000万元以上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制。
[解题技巧] 本题主要靠记忆。一般而言,此类题目大多选择数额最高的。
10. 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国家授权投资的乙机构出资10000万元;国有企业丙出资5000万元;民营企业丁出资5000万元。甲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其有公积金600万元,公益金300万元,未分配利润900万元。根据上述数据资料,可以界定甲公司国有资产的数额为
万元。
A.10900
B.15000
C.16350
D.10750
A
B
C
D
C
[解析] (1)国家授权投资的乙机构和国有企业丙的出资(合计15000万元)界定为国有资产;(2)甲公司的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中,国有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即(600+300+900)×75%=1350(万元),界定为国有资产。因此,甲公司国有资产的数额=15000+1350=16350(万元)。
[解题技巧] 出资和所有者权益都属于国有资产。
11.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B.在承包经营期限范围内,承包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可以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C.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D.在承包期内,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补助
A
B
C
D
B
[解析] 在承包经营期限范围内,承包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解题技巧] 后续权利不能超过原始权利,这是法律中的基本规律。
12.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C.乙应当向丁要求赔偿损失
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A
B
C
D
A
[解析] 当事人甲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只有合同当事人之间才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丙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乙不能要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解题技巧] 注意合同的相对性。
13.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应当
。
A.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
B.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50%以下的罚款
C.由外汇管理机关监管存于境外,处逃汇金额50%以下的罚款
D.由外汇管理机关予以没收逃汇的款项
A
B
C
D
A
[解析]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
[解题技巧] 既然已经逃汇了,就应当限期调回外汇。
14. 对于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
。
A.3万美元
B.5万美元
C.8万美元
D.10万美元
A
B
C
D
B
[解析] 对于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解题技巧] 本题主要靠准确记忆。
15. 一张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15万元,2012年5月10日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根据支付结算的有关规定,对付款人应处以的罚款数额为
。
A.10500元
B.7500元
C.1050元
D.750元
A
B
C
D
B
[解析]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本题中罚款数额为15万元×5%=7500元。故选项B正确。
[解题技巧] 本题主要靠准确记忆,注意1000元的下限。
16. 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A
B
C
D
A
[解析] 票据伪造行为中,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应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作为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乙公司作为被伪造人由于没有以自己的真实意思在票据上签章,也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丙公司和丁公司的签章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应该承担票据责任。
[解题技巧] 凡是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都要承担票据责任。甲不承担票据责任并不等于不承担责任,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17. 甲公司在2003年10月18日申请注册“天地”商标。2004年5月10日该商标被核准注册。根据商标法规定,该公司第一次申请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
。
A.2013年10月18日
B.2014年4月18日
C.2014年5月10日
D.2014年11月10日
A
B
C
D
D
[解析]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本题中2014年5月10日期满,则期满后6个月为2014年11月10日,因此选项D正确。
[解题技巧] 注意商标到期后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
18. 下列不属于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是
。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哓程度
B.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
C.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
D.该商标的使用企业的经营规模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核驰名商标的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解题技巧] 规模与商标是否驰名没有必然联系。
19. 某市政府明文规定,在本市办理固定电话开通业务的,必须购买甲厂家生产的电话机,但该厂家生产的电话机不仅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而且在消费者使用一段时间后均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关于该情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政府的做法属于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B.该政府的做法属于搭售商品的行为
C.该政府的做法应该予以禁止
D.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没收该厂家的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A
B
C
D
B
[解析] 该政府的做法属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该厂家的行为属于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此时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解题技巧] 搭售是销售第一件商品时附带第二件商品,从事搭售的主体是销售第一件商品的经营者,本题违法者是政府,不构成搭售。
20.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经营者的是
。
A.商场
B.理发店
C.公立学校
D.美容院
A
B
C
D
C
[解析] 《反垄断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选项C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单位。
[解题技巧] 根据常识可以知道,公立学校并非经营者。
二、多项选择题
(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
1. 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不同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诉讼时效适用中断的规定,除斥期间适用中止的规定
B.诉讼时效属可变期间,除斥期间属不变期间
C.诉讼时效属不变期间,除斥期间属可变期间
D.诉讼时效届满引起胜诉权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引起实体权利消灭
A
B
C
D
BD
[解析] 诉讼时效属于可变期间,适用时效中止、时效中断的规定;而除斥期间则属于不变期间,不能延长,不适用时效中止、时效中断的规定。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AC错误。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丧失胜诉权;除斥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则丧失实体权利。所以选项D正确。
[解题技巧] 诉讼时效仅涉及程序权利,而除斥期间则涉及实体权利。
2.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资企业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有
。
A.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B.财产的对外抵押、转让
C.延长经营期限
D.外国投资者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A
B
C
D
ABCD
[解析] 以上四个选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
[解题技巧] 我国对外资企业管得很严,把握一个原则,即重要事项都要经过审批。
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C.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D.持有公司股份3%的股东请求时
A
B
C
D
ABC
[解析]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解题技巧] 临时大会的请求一般需要持股10%以上。
4. 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除应符合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B.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C.采用包销方式发行
D.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A
B
C
D
ABD
[解析] 配股不能采用包销方式发行,所以选项C错误。
[解题技巧] 配股本身不存在销售的问题,因为已经有买家了。
5. 债务人甲企业破产,乙企业依法对甲企业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乙企业未放弃优先受偿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乙企业可以行使表决权的事项有
。
A.通过和解协议
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A
B
C
D
BC
[解析]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解题技巧] 如果某事项不影响担保权人的利益,他就没有表决权。
6. 根据《同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以通过的方式有
。
A.证券交易系统转让
B.协议方式转让
C.无偿划转
D.间接转让
A
B
C
D
ABCD
[解析]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以协议方式转让、无偿转让或间接转让等方式进行。
[解题技巧] 上述方式并无不妥,都可以采取。
7.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地役权效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A.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限制
B.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且可以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限制
C.如果地役权人滥用地役权或者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一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使得地役权消灭
D.如果地役权人滥用地役权或者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使得地役权消灭
A
B
C
D
BC
[解析]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限制;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68条的规定,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1)违反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2)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解题技巧] 后续权利不能优于原始权利,催告一次就尽到义务了,多次催告无益。
8. 黄某到海天家具城购买家具,其选定的一组家具价值1万元。海天家具城与黄某订立了家具买卖合同,在下列的条款中,不正确的条款有
。
A.黄某交纳3000元的定金
B.定金担保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C.因不可抗力致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D.如果黄某违约可同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条款
A
B
C
D
ACD
[解析] 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无效;因不可抗力、意外时间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所以选项C错误;定金与违约金不可并用,二者选择其一,所以选项D不对。
[解题技巧]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必须交付才能生效。
9. 关于银行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外汇管理机关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
B.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根据国际收支状况、银行的结售汇业务量和本外币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以及资产状况等因素,核定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并实行限额管理
C.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的管理区间下限为零、上限为外汇局核定的限额
D.对于临时超过核定限额的,银行应在三个交易日内调整至限额内
A
B
C
D
ABC
[解析] 对于临时超过核定限额的,银行应在下一个交易日结束前调整至限额内。
[解题技巧] 既然是临时超过限额,应当尽快调整至限额内。
10. 甲发现用银行卡在乙商场购买的一台电脑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商场退货。乙商场在办理退货手续时以现金方式退还给甲支付的价款,并将退货单送交收单银行,关于乙商场的下列行为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商场的行为不符合银行卡业务管理的规定
B.乙商场的行为合法
C.乙商场应该经开户银行许可后退还持卡人现金
D.乙商场应使用退货单办理压(刷)卡,并将退货单金额从当日签购单中抵减,退货单随签购单一并送交收单银行
A
B
C
D
AD
[解析] 特约单位不得通过退货方式支付持卡人现金。所以选项BC不对。
[解题技巧] 如果允许这样操作,相当于当事人变相提取现金。
11. 下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作出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有
。
A.某纺织研究所的科研人员乔某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发明了一项新型充电器
B.某汽车研究所研究员施某退休后2年,发明了与其在职时从事工作相关的一项新型汽车点火器
C.某高校化学教师孙某为履行学校领导交办的一项临时性的任务,发明了一种新型电光源
D.某政府官员秦某利用自身物质条件和业余时间,发明了一项新型船用柴油机,但刘某2年前在某船舶动力研究所从事船用柴油机的研发
A
B
C
D
AC
[解析]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也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解题技巧] 自己不想发明创造,只是作为单位的手或者脚,执行单位命令作出的发明创造就是职务发明创造,考虑到发明创造有一定的滞后性,离开单位后1年后作出的也算。
12. 《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
。
A.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B.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C.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
D.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核《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要求“没有正当理由”。
[解题技巧] 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想像力,全面思考一种行为是否应该为法律所禁止,如搭售、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等,如果具有正当理由,作为经营者是完全可以搭售或者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
三、案例分析题
甲、乙、丙拟设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元;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各以5万元现金出资,丙自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甲执行A企业事务,并由A企业每月支付报酬3000元;A企业定期接受审计,由甲和乙共同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A企业的盈利在丙未缴纳5万元出资前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合伙协议可否约定每月支付给甲3000元报酬?简要说明理由。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每月支付甲3000元的报酬。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本题中,甲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甲执行合伙事务并向其支付报酬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 合伙协议有关乙参与承办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约定可否被视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简要说明理由。
不视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本题中,乙参与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 合伙协议可否约定A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简要说明理由。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A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1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A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1年1月,A公司拟与B公司进行400万元的交易。经查,B公司持有A公司6%的股份,该交易未经独立董事认可,即提交了A公司董事会进行讨论表决。
(2)2011年3月1日,A公司董事会解聘了原公司经理王某,并聘任张某为公司经理。A公司于3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A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随即大跌。经查:A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抛售2万股。此外,A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经理变动事项未发表任何意见。
(3)2011年4月1日,持有A公司6%股份的B公司向C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以其所持有的A公司6%的股份设定了质押。B公司于4月2日告知A公司董事会,但A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
(4)2011年5月10日,A公司的国有股东D公司拟以协议方式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E公司。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转让价格拟订为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80%。E公司拟以现金支付,E公司在股份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丁公司支付20%的保证金,其余价款在股份过户后1年内付清。
(5)2011年6月5日,A公司为F公司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经查:F公司借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将达75%,债权人G银行明知该项担保未经A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况下仍与A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银行贷款到期后,债务人F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为600万元。
(6)2011年7月,A公司因重大重组拟向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某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拟订为定价基准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均价的92%;张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经查:A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李某曾于2010年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A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4. 根据本题要点(1)提示的内容,指出A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A公司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提交董事会讨论。在本题中,A公司拟与关联人B公司进行的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提交董事会讨论。
5. 根据本题要点(2)提示的内容,指出A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的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A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抛售A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说明理由。如果陈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则陈某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独立董事对A公司经理变动事项未发表任何意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说明理由。
①A公司提交临时报告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自董事会就该项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2011年3月1日),在2个交易日内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
②陈某于3月3日抛售A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在本题中,陈某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自该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011年3月1日),至其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③陈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④独立董事对A公司经理变动事项未发表任何意见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应当向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6. 根据本题要点(3)提示的内容,指出A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A公司的哪些人员应当对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C银行的质权何时设立?
①A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一个股东所持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提交临时报告。
②A公司董事长、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③C银行的质押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7. 根据本题要点(4)提示的内容,指出D公司与E公司达成的股份转让协议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①股份转让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拟受让方以现金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国有股东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收取不低于转让收入30%的保证金,其余价款应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
8. 根据本题要点(5)提示的内容,指出A公司为F公司提供的担保未经A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对于债务人F公司不能清偿的600万元债务,债权人G银行可以要求A公司清偿的数额不应超过多少万元?说明理由。
①A公司为F公司提供的担保未经股东大会审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由股东大会审批。
②债权人G银行可以要求A公司清偿的数额不应超过300万元。根据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9. 根据本题要点(6)提示的内容,指出A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张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说明理由。A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李某曾于2010年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是否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障碍?说明理由。A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会汁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否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障碍?说明理由。
①发行价格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②张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③A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李某曾于2010年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本题中,李某于2010年3月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距离本次发行已经超过了12个月。
④A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构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质性障碍。根据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1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但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解析] 重要关联交易应当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临时报告是重要知识点,应当重点掌握其提交的时间、报告事项的范围;交易价格最多打九折,保证金至少为30%;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责任最多为二分之一;公开谴责需要忏悔12个月,审计报告瑕疵也需要忏悔12个月。
2011年3月5日,A果品厂(以下简称“A厂”)与B经销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向A厂供应50吨一级绵糖,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后20日内,由A厂先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预付人民币40万元货款,另外支付25万元的定金;B公司在同年8月上旬一次向A厂交货;A厂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向B公司付清余款;同时约定违约金为30万元。2011年4月1日,A厂为履行先期预付货款的义务,向B公司开出一张人民币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于同月8日向承兑行提示承兑,承兑行对该汇票审查之后,即于当日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签署了承兑日期和签章,同时记载付款期限为同年9月28日。B公司为支付D运输公司(以下称“D公司”)的运输费,于同月15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2011年8月上旬,B公司依照上述买卖合同的规定向A厂一次交付货物,并经A厂验收。同年9月上旬,A厂向B公司提出: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要求退货。B公司声称其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并要求A厂严格履行买卖合同,按时向B公司支付货款。随后,A厂以B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质量要求为由,要求承兑行停止支付由其开出的人民币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D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请求承兑行付款时,该行拒绝付款,同时A厂拒绝向B公司支付货款。经调查证实:B公司交付A厂的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0. A厂和B公司签汀买卖合同中约定的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A厂和B厂签订买卖合同中约定的25万元定金是合法的。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总价款为130万元,定金数额25万元并没有超过总价款的20%,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11. A厂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属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还是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A厂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属于见票后定日付款的汇票。
12. 承兑行可否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什么?
承兑行不能拒绝支付D公司提示的银行承兑汇票。因为,票据属无因证券,票据关系一经成立,即独立于票据的基础关系,承兑行不得以基础关系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13. 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D公司在其提示的汇票遭拒绝付款之后,可以向B公司、承兑行、A厂之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行使追索权。
14. B公司违约,A厂可否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A厂怎样要求赔偿更有利?
A厂不可以同时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根据规定,在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A厂应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则B公司在返还25万元定金的同时,支付30万逆约赔偿金,如果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则B公司在返还25万元定金的同时,适用定金法则,需再支付25万元。所以A厂应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对A厂更有利。
[解析] 定金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定金不能成为赌博的工具,因此,数额有限制。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允许同时行使,否则,守约一方将会获得额外的收益,定金和违约金的目的是弥补损失,虽然有适当惩罚违约方的含义,但不是主要的。因此,不能同时主张。票据的无因性要求不能以基础关系作为抗辩理由。行使追索权的主体包括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即自己的一切前手。
2010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其中:欠款800万元,违约利息2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A的债权应当只计本金800万元,不计违约罚息200万元;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设定抵押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
10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仅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2011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流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5.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中报债权的期限不合法。根据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公告之日为1月21日,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月21日。
16.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A、B、C和D申报债权的异议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①对A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权人A可以就违约罚息申报债权。
②对B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首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再以来受清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
③对C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C有权申报债权。
④对D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在本题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必须申报。
17. 甲公司能否拒绝D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说明理由。
甲公司可以拒绝D的要求。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应暂停行使。
18. 在重整期间,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甲公司的做法合法。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19. 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有异议的情况下,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批准重整计划。在本题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只是获得了本金的全额清偿,但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未得到公平补偿,因此,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20. 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说明理由。
甲公司不能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清偿的款项。根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人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解析] 各类债权都应当申报,职工工资债权例外;重整是给企业起死回生的机会,应当尽量维持其财产状况,抵押权应当暂停行使;企业重整期间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设定担保;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前提是持否定意见的债权人利益不受影响。
2011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并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1. 2011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因此,属于要约。
22. 2011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23. 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本题中,乙公司7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中国证监会在对高鑫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高鑫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高鑫公司于2007年5月6日由甲企业、乙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其中甲企业以其拥有的机床生产线折股认购5700万股,其他5家发起人以现金认购2500万股。2010年8月9日,高鑫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高鑫公司的股本总额达到13200万股。
(2)2011年10月6日,高鑫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拟定向非关联关系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方案(该担保额为公司资产总额的35%),于同年11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在如期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提供担保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随交给董事会予以执行。
(3)为高鑫公司出具2010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陈某,在2011年3月10日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于同年3月20日购买了高鑫公司2万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8日抛售,获利3万余元;A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李某认为高鑫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涨潜力,于2010年3月15日购买了高鑫公司股票1万股。
(4)高鑫公司将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具体做法为:高鑫公司与丙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丁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丁企业”)订立协议,受让丁企业持有的丙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后,丁企业必须在10日内将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高鑫公司应当在30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为了减少高鑫公司控制丙公司的成本,高鑫公司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将所持丙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B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4. 高鑫公司上市后,其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高鑫公司上市后,其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符合《证券法》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需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高鑫公司的股本总额132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占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7.88%(5000/13200),故高鑫公司股本结构中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25. 高鑫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担保决议的通过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高鑫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担保决议的通过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且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审议出售公司重大资产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未达到2/3的标准,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
26. 陈某、李某买卖高鑫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陈某买卖高鑫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陈某是在审计报告公布5日后买卖高鑫公司股票的,故符合法律规定。李某买卖高鑫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用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李某为A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故买卖高鑫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27. 高鑫公司收购丙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当之处?说明理由。
高鑫公司收购丙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当之处:①由丁企业履行报告义务和报告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签订之后,应由收购人,即高鑫公司履行报告义务,而非丁企业。此外,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②收购行为完成后,高鑫公司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而非30日。
③高鑫公司拟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转让所持丙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收购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解析] 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是常考知识点,应当准确记忆。重大事项应当经过2/3多数同意。特定主体买卖股票期限的限制也是重要知识点。收购上市公司通知义务的期限很重要,应准确记忆。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三、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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