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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模拟题模拟141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2009年7月10日,甲因过失致乙人身伤害,造成乙损失8000元。因甲生活困难,一直未予赔偿,乙也未请求甲赔偿,2011年元月10日,甲出外打工回家过年,赚了一些钱,主动向乙支付了8000元作为赔偿金。春节期间,村里一位大学生向村民进行普法教育,甲才明白该笔赔偿已过诉讼时效,此时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8000元的赔偿金
B.乙接收8000元属于不当得利
C.乙有权接收该8000元,甲无权请求返还
D.乙无权接收,该8000元应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A
B
C
D
C
[解析]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甲向乙支付时,确实过了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所以选项C为正确答案。
[解题技巧] 诉讼时效经过并不必然导致实体权利丧失,当事人自愿履行后不能反悔。
2. 王某、刘某、赵某于2011年12月12日向登记机关申请普通合伙企业登记,当日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于2011年12月31日签发了营业执照,那么合伙人可以自
开始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A.2011年12月12日
B.2011年12月31日
C.2011年12月27日
D.2012年1月1日
A
B
C
D
B
[解析]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解题技巧] 本题实际考察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身份合法之日,即领证之日就是成立日期。
3. 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合伙人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各自的财产份额,无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也不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
B.合伙人不得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以外的人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在任何情况下,合伙人均不得以其财产份额出质
A
B
C
D
C
[解析]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题技巧] 说法过于绝对的往往都有问题,要谨慎。合伙人既然是朋友,做事情要有些礼貌,转让份额应当通知。
4.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是
。
A.运用我国特有丁艺生产产品的项目
B.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项目
C.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
D.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A
B
C
D
C
[解析] 外商投资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1)技术水平落后的;(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题技巧] 应注意区分限制类与禁止类项目。如果你是立法者,本题四个选项中,由于选项C属于危害最小的,可以列为限制类,其余只能禁止。
5. 同外甲、乙两位投资人拟存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外资企业,投资总额为300万美元,其中甲持股60%,合同约定分期出资。根据法律规定,甲投资人的第一期出资至少是
。
A.18.9万美元
B.27万美元
C.36万美元
D.45万美元
A
B
C
D
A
[解析] 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含3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300×7/10×60%×15%=18.9(万美元)。
[解题技巧] 注意关于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关系的规定。此类题目需要准确记忆。
6. 下列关于公司特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企业法人
B.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经济组织
C.公司是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的财团法人
D.公司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资格
A
B
C
D
C
[解析] 公司是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的社团法人,而非财团法人,因此,选项C错误。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主要区别是社团法人的成员中有人,而财团法人是特定财产的集合,其中没有人。
[解题技巧] 注意关键术语的表述,一字之差往往就会从正确变成错误,本题关键是区别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如果考生觉得财团法人比较陌生,选项C就比较可疑,如果能确信其余三个选项都是正确的,答案就可以确定为C。
7.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那么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应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
A.3000万元
B.1500万元
C.5000万元
D.2500万元
A
B
C
D
A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那么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应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解题技巧] 此类题目主要靠准确记忆。
8.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
A.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B.管理人管理财产所支出的仓储费
C.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发生的费用
D.管理人非执行职务时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A
B
C
D
A
[解析] 选项BC属于破产费用;选项D: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才属于共益债务。
[解题技巧] 破产费用是所有破产都会发生的,共益债务不一定发生。
9.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B.国有独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政府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直接任命
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D.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A
B
C
D
C
[解析] 选项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即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国有资本具有控股地位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的非公司制企业。
[解题技巧] 我国还存在一些非公司制的企业。
10.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职工代表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都应当有职工代表
B.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都必须有职工代表
C.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可以没有职工代表
D.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A
B
C
D
B
[解析] 选项B: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解题技巧] 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不需要有职工代表。
11. 甲、乙按30%和70%的份额共有一艘货船,二人将该货船出租给丙。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购买权优先于丙的购买权
B.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丙的购买权优先于乙的购买权
C.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D.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A
B
C
D
D
[解析]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乙有优先购买权;对于丙没有优先购买权,是因为对租赁来说,只有房屋出租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解题技巧] 共有人、合伙人、股东、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12.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微波炉的要约,乙企业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A
B
C
D
B
[解析] 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不管其总经理是否知悉。
[解题技巧] 注意理解到达的含义,只要进入要约人的控制下即可。
13.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另有规定范围的是
。
A.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B.保税监管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2年的外国人
D.国外民间组织驻华业务机构
A
B
C
D
B
[解析] 根据《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保税监管区内与境内保税监管区域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
[解题技巧] 保税监管区域相当于境内关外,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允许以外币计价结算。
14. 下列关于境内个人外汇管理的说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个人外汇收入应当向银行结汇
B.个人结汇、购汇的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C.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
D.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A
B
C
D
A
[解析] 个人外汇收入可自己保存,也可以向银行结汇。
[解题技巧] 对于个人外汇收入已经不要求强制结汇。我国外汇储备已经非常大,国家希望一部分外汇存放在个人手中。
15.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关于托收承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万元
B.新华书店系统每笔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为5000元
C.托收承付的逾期付款赔偿金实行定期扣付,每季度计算1次
D.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A
B
C
D
D
[解析]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金额起点为1万元,选项A错误;新华书店系统每笔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是1000元,选项B错误;托收承付的逾期付款赔偿金应为每月计算1次,选项C错误;只有选项D是正确的: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解题技巧] 包含数字的选项要慎选,代寄赊销款项可以拒绝付款。
16.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A
B
C
D
C
[解析] 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甲和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丙和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
[解题技巧] 签章的人应该就其签章时所看到的数额承担责任。
17. 甲公司2011年5月14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是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进口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A
B
C
D
A
[解析]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行为。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
[解题技巧] 使用本身并不会盈利,而且,使用者大多数是消费者,不能把广大使用侵权产品的消费者作为违法者。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自觉不自觉使用了侵权产品。
18.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及专利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与产品结合
B.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
C.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以被强制许可
D.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
A
B
C
D
C
[解析] 外观设计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因此选项A表述正确,不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都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选项B表述正确,不选。外观设计保护期是10年,自申请日起算,因此选项D表述正确,不选。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被强制许可,外观设计不能被强制许可,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当选。
[解题技巧] 外观设计不是很重要,没有必要一定要用人家的外观设计,对社会也不一定有多大利益,因此,外观设计没有强制许可制度。
19. 甲酒厂生产的天地牌高粱酒,其注册商标为知名商标。乙酒厂推出地天高粱酒,其包装与天地牌高粱酒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故乙厂的行为属于正当竞争
B.天地牌高粱酒仅属省内知名,其标签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C.两种商品包装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牛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D.两种商品包装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天地牌高粱酒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
A
B
C
D
C
[解析]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是仿冒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情形之一。
[解题技巧] 乙酒厂的行为显然不当,因此,基本上可以锁定选项C。
20.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协议约定共同投入到市场上商品的总量,以保持供不应求的局面。这种协义属于
。
A.限定转售数量的纵向垄断协议
B.分割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
C.同定向第三人转售价格和数量的纵向垄断协议
D.限制销售数量的横向垄断协议
A
B
C
D
D
[解析] 本题的情况属于限制销售数量的横向垄断协议。
[解题技巧] 甲企业与乙企业是相同类型的企业,它们之间的协议属于横向的。
二、多项选择题
(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
1.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B.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如果损害国家利益,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D.如果行为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导致意思表示与内在意志不一致的,则行为人一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A
B
C
D
ABC
[解析] 行为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导致意思表示与内在意志不一致的,只有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
[解题技巧] 只有重大误解才允许变更或撤销,一般误解的损失只能由本人承担。
2. 甲是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是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下列关于两者异同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甲乙均不需要设立股东会
B.甲乙的权力机关均为董事会
C.二者的注册资本均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中外投资各方实缴的出资额之和
D.甲企业投资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乙企业各方按照合同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A
B
C
D
AD
[解析]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不设立董事会,所以选项B错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均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中外投资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所以选项C错误。
[解题技巧] 实缴与认缴是常考的制度,外资企业实行授权资本制,企业成立时不需要一次缴清全部资本。
3. 甲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为乙股份有限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并获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B.甲公司在变更为乙公司时,不得增加注册资本
C.甲公司在变更为乙公司时,折合的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D.乙公司必须承担甲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A
B
C
D
C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选项A错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因此选项C正确。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因此选项B错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因此选项D正确。
[解题技巧]《公司法》不可能要求股东一致同意,否则公司大事将掌握在个别人手中,因此,选项A明显错误。公司可以随时增加注册资本,变更时也可以,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本题是多选题,答案就是CD。
4.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有
。
A.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40%
B.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C.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D.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A
B
C
D
BC
[解析]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因此选项A错误;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因此选项D错误。
[解题技巧] 债券发行数额与净资产有关,而不是总资产,因为偿还债务的基础是净资产。
5. 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10日受理债务人甲企业的破产申请,甲企业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甲企业于2011年3月1日对应于2011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甲企业于2011年2月1日向乙企业无偿转让10万元的机器设备
C.甲企业于2010年9月1日与其债务人丙企业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甲企业于2011年2月10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给丁企业
A
B
C
D
ABD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的行为才可以撤销。
[解题技巧] 注意一年期限,时间太长不利于交易秩序的稳定。
6. 在企业清产核资过程中,对企业的要求主要有
。
A.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当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
B.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C.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
D.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以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清产核资的要求。
[解题技巧] 凡是合理的都应当作为要求。
7.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B.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C.共有财产分割以后,共有关系继续存在
D.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A
B
C
D
ABD
[解析] 共有财产分割以后,共有关系消灭。
[解题技巧] 共有关系以财产为基础,既然财产都已经分割了,共有关系自然就不存在了。
8. 赵某为钱某打印一本书稿,钱某借给赵某一本工具书。赵某完成打印任务后,钱某一直没有给赵某支付报酬。钱某借给赵某的书,赵某也没有还给钱某。于是,钱某想用工具书抵偿应付给赵某的报酬。请问下列解释中正确的有
。
A.如果赵某同意,赵某与钱某的债务可以抵销
B.即使赵某同意,二人的债务因种类不同也不能抵销
C.无论赵某是否同意,因为该债务都已到期,如果数量相当也可以抵销
D.如果赵某不同意,赵某与钱某的债务不可以抵销
A
B
C
D
AD
[解析]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其条件有:(1)当事人互负债务;(2)经双方协商一致。
[解题技巧] 意定抵销是私法行为,当事人只要同意就可以。
9. 下列行为中属于非法套汇行为的有
。
A.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
B.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
C.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
D.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
A
B
C
D
BC
[解析] 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属于非法套汇行为。选项AD属于逃汇行为。
[解题技巧] 逃汇的目的是逃避监管而转移至境外,套汇是骗取外汇。
10. 下列有关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和票据结算业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某国有计算机公司委托国有贸易公司代销计算机,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该收取的款项可以办理托收承付进行结算
B.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并经审查无误之后,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如果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没有通知银行付款,表示付款人拒绝付款
C.电子支付指令与纸质支付凭证可以相互转换,但纸质支付凭证的效力优于电子支付指令
D.银行对伪造的票据虽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但未能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仍应负付款责任
A
B
C
D
ABCD
[解析]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选项A错误;委托收款业务中,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选项B错误;电子支付指令与纸质支付凭证,具有同等效力,选项C错误;银行在支付结算中是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选项D错误。
[解题技巧] 沉默视为同意;各类支付凭证的效力是相同的;不能对银行过于苛求。
11. 下列不视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有
。
A.在实验室里为科研目的使用专利
B.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出售的产品
C.在商品外包装上印上他人的专利号
D.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专利产品
A
B
C
D
AD
[解析] 选项A属于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选项D属于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解题技巧] 作为立法者,觉得可以允许利用的合理行为就不视为侵权。
12. 下列各项中,属于经营者集中的情形有
。
A.甲经营者与乙经营者合并
B.外国投资者甲通过股权并购的方式取得境内乙公司的控制权
C.甲经营者与乙经营者联合经营,由甲企业对经营决策进行控制
D.甲经营者与乙经营者签订为期5年的技术服务合同
A
B
C
D
ABC
[解析] 选项A属于“合并”;选项B属于“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选项C属于“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解题技巧] 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是普通的市场交易行为,与集中相差太远,可以排除。
三、案例分析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伙成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汽车修理。合伙协议约定:
(1)甲、乙以现金出资,丙以房屋使用权作价出资,丁以劳务作价入伙;
(2)甲、乙、丙对企业债务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在企业成立后第一年,全部利润由甲、乙、丙三人分配,丁不参加利润分配,自第二年起,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盈余或平均承担债务;
(4)合伙企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项:①为便于联系业务,乙决定将一辆自有的汽车作价卖给合伙企业。对此,甲认为乙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属于不合法行为。②乙得知丙另外还拥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也经营汽车修理。乙认为丙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属于不合法行为。③丙发现甲一直没有按合伙协议的约定缴纳全部出资,丙认为甲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④甲在一次外出途中,因车祸受伤,经鉴定,甲已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丁认为甲的情形属于当然退伙。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 丁以劳务作价入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丁以劳务作价入伙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属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允许以劳务作价入伙。
2. 合伙协议约定企业成立后第一年,丁不参加利润分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合伙协议约定企业成立后第一年,丁不参加利润分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合伙协议约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合伙协议约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4. 就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的事项,甲、乙、丙、丁四人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①甲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乙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丙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④丁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解析] 正确回答上述问题需要紧密结合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的身份特点。有限合伙人实际上是财产的化身,因此,不能使用虚无缥缈的劳务出资,不能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其可以将其出资出质、可以经营同类业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时,不需要退伙。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拟发起设立北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初步拟订的公司章程包括以下内容: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赵某、钱某共以货币600万元出资;孙某以实物作价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800万元;李某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600万元。因为资金问题,各股东都在成立之时首次出资只缴纳30%,其他部分在5年内缴足。②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赵某任执行董事;钱某担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由钱某兼任公司的监事。③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经理应当负责召集和主持。北方公司成立后经营顺利,迅速发展,于2011年6月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2010年一季度发生下列事项:(1)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①根据经理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董事钱某准备有关发行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③增选周某为公司董事,1年前周某曾因挪用公司财产被判刑6个月。(2)该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亏损,已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8000万元,公司决定2010年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5. 股东的出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股东的出资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本题中,股东约定在5年内缴足是不符合规定的。
6. 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而且公司的经理不能兼任公司的监事。所以本公司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赵某任执行董事,钱某担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由钱某兼任公司的监事是不符合规定的。
7. 股东大会会议救济制度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股东大会会议救济制度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8. 北方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三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①北方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行使的职权之一是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②董事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③增选周某为公司董事不符合规定。首先,选举董事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其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本题中周某不具有任职资格。
9. 北方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北方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宏远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经达到8000万,超过了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
[解析] 投资公司可以5年缴足注册资本,一般公司只能2年;监事主要起监督作用,因此,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监事;重要事项应当由最高权力机关决定;董事不能有瑕疵,否则5年内不能担任董事;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就可以不提取。
A公司准备向B公司订购一批原材料,授权本单位员工吴某携带一张记载有本单位签章、出票日为2011年5月9日、票面金额为18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使用)前往采购。5月10日,吴某代表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价值18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合同签订当日以支票方式一次付款;B公司应当在6月10前向A公司交付所购全部原材料。吴某在向B公司交付支票时,声明该支票未记载收款人,由B公司自己填写。B公司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而是直接在该栏目将收款人填写为C公司,于5月12日将该支票交给C公司,由C公司存入其开立账户的工商银行,以便利用C公司的银行账户提取现金。为此,C公司将按照支票金额的5%提取管理费。5月15日,工商银行通知C公司,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上记载有在A公司收到B公司交付原材料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B公司于6月8日向A公司交付所购原材料,C公司于第二天才得以开始分批从其账户中支取该资金并交付B公司。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0. A公司交付给B公司的支票未记载收款人,该支票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尽管A公司交付给B公司的支票未记载收款人,但该支票仍然有效。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A公司已授权B公司在收款人栏内补记收款人,因此,该支票是有效的。
11. B公司利用C公司账户存取款项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说明理由。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应当由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首先,B公司利用丙公司账户存取款项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的账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C公司与A公司未发生任何业务活动,因此,B公司在该支票上填写C公司为收款人,由C公司存取款项,C公司收取相应的管理费,C公司的行为属于出租或转让账户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其次,应当由C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存款人出租和转让账户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工商银行通知C公司不能支取使用到账资金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工商银行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首先,工商银行通知C公司不能支出到账资金的理由不能成立。一是,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二是,根据有关规定,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代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其次,工商银行限制C公司支取支票资金的行为,属于延压和截留客户资金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工商银行应当按延压金额每天0.5‰计付赔偿金。
[解析] 人们常说的空白支票就是不写收款人的,谁持有该支票,谁就是收款人。账户就是自己的钱袋子,只能自己使用,不能出租、出借,否则,很多公司就可以不开立账户,而使用别人的账户。支票是见票即付的,不允许拖延。除非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否则,银行无权冻结客户账户中的资金,客户对其账户资金有支配权。
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发现以下事实:
(1)甲公司欠A企业100万元货款。2010年6月1日,应债权人A企业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100万元的设备设定抵押;
(2)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主动放弃对B企业200万元的债权;
(3)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已经不能清偿数个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并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甲公司仍向债权人C企业清偿了300万元的货款;
(4)2010年3月1日,甲公司为逃避债务在D企业隐匿了120万元的财产,被管理人发现;
(5)甲公司一直拖欠E企业250万元的货款。2011年6月20日,E企业得知甲公司已经申请破产的事实后,迅速与甲公司签订了200万元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发货后,E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6)甲公司的股东F企业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对其出资不足的60万元,管理人要求F企业补足时,F企业以超过了出资期限为由表示拒绝;
(7)2007年4月1日,甲公司的董事刘某将甲公司20万元的财产据为己有,被管理人发现。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3. 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向A企业进行的抵押?说明理由。
管理人不能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设定抵押的时间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已经超过了1年,因此,管理人不能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
14. 对甲公司主动放弃对B企业债权的行为,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说明理由。
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放弃债权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5. 对甲公司向债权人C企业的清偿行为,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说明理由。
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个别债权人C企业的清偿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因此,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6. 对甲公司在D企业隐匿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予以追回?说明理由。
管理人有权予以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自始无效,管理人有权予以追回。
17. E企业能否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说明理由。
E企业不能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根据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能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18. F企业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F企业的主张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19. 对刘某的行为,管理人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管理人应当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解析] 撤销抵押有期限限制,时间太长不利于交易秩序的稳定;债务人放弃债权明显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1年内的允许撤销;6个月内,如果已经发现符合破产条件,就不允许对个别债权人清偿,以维护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对于恶意债权人兼债务人不能抵销,也就是说,不能让部分人通过抵销获益;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随时可以要求其履行。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11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0.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丙机械厂仍未履行,此时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1. 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不符合法律规定。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仍然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责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买卖双方的当事人,而丙机械厂为第三人,因此不承担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22.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虽然解除,但不影响其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23.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定金的上限为16万元,约定的定金未超过该上限,因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4. 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说明理由。
法院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甲公司提起诉讼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乙公司在首次开庭时也未提出异议,因此视为甲乙双方放弃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有权继续审理该合同纠纷。
中国证监会的某证券监管派出机构于2011年5月在对天地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天地公司报送的2010年年度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为26888万元。
(2)至检查时止,天地公司董事会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先后为下列公司提供了担保:①2011年1月,为天地公司持股55%的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甲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资料显示:总资产为8600万元,净资产为2200万元。②2011年2月,为天地公司持股45%的乙公司向银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③2011年3月,为控股股东丙公司向他方履行合同的行为提供总额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天地公司报送的2010年年度报告仅披露了公司前5大股东持股情况,而未披露其他股东的情况。
(4)2011年3月,公司依赖于进口的主要原材料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天地公司没有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该事件;同年4月,天地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根据经理的提议,解聘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某的职务,该信息也未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5. 天地公司董事会决定为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①天地公司为甲公司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在本题中,甲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达到74.42%(6400÷8600=74.42%),因此,天地公司董事会决定为甲公司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规定。
②天地公司为乙公司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在本题中,天地公司为乙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金额为其净资产的11.16%(3000÷26888=11.16%)。因此,天地公司董事会决定为乙公司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规定。
③天地公司为丙公司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在本题中,丙公司系天地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天地公司董事会决定为丙公司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规定。
26. 天地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天地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股东人数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披露公司前10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27. 根据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天地公司是否应当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原材料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的信息和解聘王某的信息?分别说明理由。
①天地公司应当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原材料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的信息。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在本题中,天地公司依赖于进口的主要原材料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即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因此,天地公司应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该信息。
②天地公司不应当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解聘王某的信息。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的变动,属于重大事件。在本题中,王某作为财务负责人,其职务的变动不属于重大事件,因此,该情形不属于临时报告应当披露的范围。
[解析] 为风险较大企业提供担保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单笔担保金额过大的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为关联主体提供担保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年度报告的内容很重要,应当记忆;临时报告的内容也很重要,应当记忆。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三、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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