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
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
二、给定资料
1.2012年3月23日下午16时30分许,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五号楼风湿免疫科发生血案,17岁的李某持一把水果刀刺向医务人员和实习学生,最终造成一名实习学生死亡、三名医务人员重伤。死者王浩,时年28岁,系哈尔滨医科大学09级硕士研究生,事发前刚收到香港中文大学博士录取通知书。凶手李某被抓获后称,1年前他曾在该科室住院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此次再次前来治疗时被医生告知其患有肺结核,并建议其先到哈尔滨胸科医院检查治疗。对此,李某认为医生是在故意刁难,不愿给其看病,随即心生不满,一场刺医血案就此发生。
2011年9月15日,发生了曾经在北京同仁医院就医的患者王宝洺砍伤同仁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生徐文的血案,犯罪动机源于医患之间三年前的一起医疗纠纷官司。王宝洺曾于2006年为治疗喉癌到同仁医院徐文医生处就诊,王宝洺认为手术治疗效果与之前医院的描述不符,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患者王宝洺的妻子龚女士提到,王宝洺是因为与同仁医院的诉讼三年无果,反遭“无限期休庭”,而采取了极端行动。
有专家认为,人民法院审理医患纠纷一般拖延得较久,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一般最快的仅一审就需要半年左右,拖到五六年也有可能。患者心理承受能力不好时,就会采取极端方式“维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主要有赖于我国审判制度和鉴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虽然医患纠纷频发,然而医患双方都未寻找正常的解决渠道,“医闹”现象不断发生,甚至发生了暴力冲突,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一种潜在的危机正在延伸。
2.佛山“产检门”、深圳“八毛门”、广州“录音门”……近期,随着一件件医疗纠纷的接踵曝光,医患关系之结越系越紧,患者对医院越来越不信任,甚至有部分医生因职业压力产生退意。而医疗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一些患者甚至采用向媒体爆料的方式给法院施加压力,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医患关系紧张。“在诉讼中,如何解开医患关系的死结,成为法官办案的难点。”佛山中院未来副院长胡充寒认为,医疗纠纷是一个社会问题,解决医疗纠纷不能仅靠法院一家之力,还需要社会力量的多方联动。
为此,佛山中院在医疗纠纷的相关调研中,就如何妥善化解医患矛盾,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建立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患者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医疗纠纷发生后及时介入调解,对调解成功的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提高矛盾化解效率。
二是加强鉴定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的建设,并通过立法尽量缩短和规范鉴定周期,减轻患者的诉讼时间成本。
三是引导媒体舆论对医疗纠纷客观、真实、全面报道,避免舆论审判代替司法审判,给法院审判带来压力。
佛山中院未来将加强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力度,尽量避免案件进入周期较长的鉴定程序,加强司法公开,及时发布相关案件信息;通过司法建议、联席会议、法学公益讲座等多种形式,完善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告知体系,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诊疗程序,进一步降低医疗纠纷发生概率。
3.“非常气愤。”在北京市一家三甲医院工作20多年的临床医生贾勇就同仁医院患者故意伤害主治医生一案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医生被患者暴力伤害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偶发事件了。”
“患者对医疗行为不满意可以进行投诉,使用行政手段,甚至把医生告上法庭,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为什么要使用暴力,这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了。”曾经做过10年急诊护士、目前在北京一家三甲医院的医患办工作的王芳这样评论。
王芳告诉记者,近年来,医患纠纷有愈加激烈之势,这与社会的发展、人的需求、对医生的期望值以及对自身权利维护意识的提高都有关系。同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利益驱使。现在,患者缺乏对医生的信任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利益”二字。比如说医生用药,患者就会想是不是存在过度用药或者是用高价药等问题。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涉及医生利益与药品挂钩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由来已久。所以说,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是一种累积叠加的过程,“恶劣”的医患关系不是一两天形成的。
“同仁医院这件事反映出目前关于医疗事故纠纷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受害人很难通过正常渠道得到法律救助,法制环境还不是很好。”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专家卓小勤说。
“从理论上来讲,医患关系在法律意义上是一个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但在现实中,医患关系仍然是一个主动被动型的,或者说是类似父母与子女这样一种关系。医生就像父母一样,病人就像孩子,所以在诊疗过程中,病人要遵医嘱、要听医生的。如果说医患双方完全丧失了信任,那么病人并没有医疗判断能力,就会把所有医生都当成坏人,这时候患者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卓小勤说,现在指责医生的责任心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关键在于解决制度缺失的问题。
4.2010年12月8日,山东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政府组织独立的“第三方”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事实上,就医患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模式,山东此前早有探索。在2006年,山东省开始推广另一种形式的医患关系第三方管理机制:由一家公司作为独立于医患的“第三方”,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目前在济南,已有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和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四家医院与这家公司合作,参与了医患关系“第三方”管理。那几年来实施效果如何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医患纠纷是医院最挠头的事情。以前医院需要直接和患者面对面,引入‘第三方’后,医院彻底从中解脱了出来,解决率明显上升,也给了患者一个相对公平的调解结果。”山东省立医院医务处副主任孙广恭说。
自2007年6月1日起,山东省立医院就在全省率先引进了道成北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创建的“医患善系第三方管理”。孙广恭介绍,所谓“医患关系第三方管理”就是以保险为载体,由独立于医患双方的保险服务机构,运用医学、法学、保险等手段建立的一种事先预防、事中调解、事后补偿的新型保险保障、服务机制,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和事佬”的角色。
孙广恭说,医院与道成北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公司对医院进行医疗风险管理、医疗风险转移和医疗服务监督。公司派专业调解员常驻医院,建立“医患协调办公室”,成员由临床医学专家、医院管理专家、法律工作者、保险专家等组成。
如果医患纠纷出现,“第三方”会及时派出工作人员,首先登记患者诉求,以及诉求依据,然后到科室调查。如果医患纠纷复杂,就要召集院内各科室专家论证,讨论医院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然后由专家无记名投票,以保证投票结果的公平。随后“第三发”向患者反馈调查以及论证情况。如果医院有过错,“第三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评估患者受伤害的程度,从而计算出医院需要承担的费用,反馈给医院,医院对科室、医生进行行政处理,对患者进行赔偿。如果医院无过错,之前参加保险的患者也可得到补偿。如果调解不成,“第三方”也可以正确引导患方进入诉讼程序,维护医院秩序。
5.为严厉打击“医闹”行为,解决医患纠纷,2010年年初,由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的新举措。
据了解,目前我国医患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医院与患者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渠道调解解决和法院诉讼解决等。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途径仍存在不足。以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为例,院方为了息事宁人常常赔钱了事,结果形成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局面。
为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我国天津、江苏、宁波等地探索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70%以上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了妥善处理。
6.医疗纠纷是一个世界性问题。美国医学研究所1999年发布的报告透露,美国每年约有9.8万人死于可预防的医疗差错,远超过工伤交通事故和艾滋病死亡人数,造成损失高达290亿美元。这一报告曾震惊当时的美国克林顿政府,但此后的小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依然未能降低美国的医疗事故。
医疗疏忽和医疗失误在美国是个严重问题。美国有关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时,力求照顾医患双方,努力寻找两者利益的平衡点。在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也注重保护医生的权益。美国有11个州规定,只有医疗疏忽的责任超过50%时,被告才需要进行赔偿,其他州则规定按责赔偿。美国一些州的执法部门认为,如果对医院和医生的惩罚过重,使其经营成本和风险高到难以忍受,只会使专业人才外流,最终倒霉的可能还是患者。
美国人处理医疗事故的系统比较完备,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第一选择往往都是打官司,很少去医院闹事。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美国患者都会采用法律手段解决医疗纠纷。最极端的一个例子发生在2010年9月16日。当时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最大的一家医院约翰·霍普金斯医院发生一起枪击事件,医生被一名病人的儿子枪击致伤。
但这毕竟属于极端个案。在美国,任何人不可以随意到一个私人家庭或单位闹事,未应邀踏入私人领地都是违法的,主人可以采取自卫行动,更何况在医院这种治病救人的神圣地方,闹事将威胁更多人的生命安全,警察一定会立即赶来处理,这一点足以警戒所谓的“医闹”。
此外,在约翰·霍普金斯医院枪击案后,美国各医院已经高度关注对来自患者和家属的安全威胁,甚至连一些威胁性的语言也会被医院提交给安全部门来处理应对。
7.日本是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高的国家之一,然而近年来却不时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日本媒体曾披露,仅2006年一年,日本全国270所国立医院共发生医疗事故1300起,导致150人死亡。
日本在处理医患关系方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经验。第一是建立医患信任关系。为了增加病人对医生的信任,日本1995年成立了医疗评估机构,监督医院向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对所有医院进行综合评分,评估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并在网上公布结果。
第二是从失败中汲取教训。为了让人们从事故中总结经验,日本建立了医疗事故数据库,成立了由医生、律师、民间组织代表参加的医疗事故信息研究会,研究如何预防事故、查明事故原因以及应对策略。
第三是利用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化解矛盾。院方通常为医生购买保险,许多小的纠纷或事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得到解决,不至于酿成大的纠纷。
第四是通过法律手段协调双方关系,做到发生医疗事故有章可循。按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日本的医院要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要向病人家属作出解释,属于院方的错误,医院要真诚道歉,并在经济上给予赔偿。如果医患双方对责任承担存在争议,可诉诸法律,不过大部分医疗诉讼案都以和解方式解决,这反映出医疗诉讼案对原告造成的巨大心理和经济压力,种种原因使很多患者家属最终选择通过和解结束官司,拿走一笔数额可观的赔偿金了事。
此外,日本政府也加紧建立相关制度,帮助医疗诉讼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原告患者和家属。日本计划建立一个新的补偿机制,对医疗事故中受害患者家属推行“无过失补偿制度”,即无论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受害患者家属都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其额度将由第三方权衡决定。
8.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10年7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
类似的“新闻”并不少见。几年前,辽宁沈阳、福建武夷山、北京等地或在医院建立警务室,或邀请民警到医院任职,这一做法的目的在于打击“医闹”。事实上,警察进驻医院并非治本之举。以沈阳为例,尽管有警察给医院当“保镖”,但近几年该市医患纠纷反倒呈逐年上升的势头。而此次沈阳市部分医院聘警察当副院长,虽然所聘对象“规格”提高了,但能否起到有关部门所期望的“达到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明显减少的良好效果”,实在让人生疑。
医患纠纷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事故处理机制不健全、医疗行为缺乏透明度、医患之间缺乏沟通与互信等造成的。不少专家认为,医院聘警察当副院长,非但不能有效纠正医患关系的强弱失衡,反而会让素来强势的医院更加强势,让原本就处于弱势的患者群体无形中变得更弱势。医疗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如果能够为患者和医院提供高质量的行政、法律服务,医患矛盾就会得到有效解决。
警察掌握着公众赋予的特殊执法权,代表着国家意志,公共权力只有为全体公众服务才会有公正性可言。医院聘警察当副院长,其目的只在于对医患纠纷中的患者一方进行威慑。拥有了副院长和警察双重身份之后,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其身份首先是警察还是副院长?他们在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时,会不会倾向于维护医院的利益,如何保证执法公正?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9.2012年4月下旬,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一起医患纠纷案件。原来,李先生的姐姐家在外地,患有肝病,进入黄浦区一家医院治疗后,于第二天病故。这样的结果令病人家属无法接受,找到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当天,李先生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姐姐家乡政府开出的家庭经济状况说明,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因为手续齐全,当天法律援助中心就为李先生完成了资格审核。
李先生最想弄明白的是:医院到底有没有过错?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奚韬受过医学专业知识培训,了解情况后,他向李先生说明,病人去世确实不存在医疗事故,医院没有过错。但法律援助中心还是为李先生的姐姐聘请了专业律师来协调解决此事。一周后,律师向医院发出律师函,医院很重视,开始和李先生沟通。7月初,李先生和医院达成和解协议,院方补偿给李先生的姐姐家6万元,李先生不上诉。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李先生起诉医院,一定会败诉,因为不存在医疗事故,但从立案到判决需要1年半到2年时间;如今,通过法律援助调解,解决此事用时不到2个月。”奚韬说,李先生一家接受了和解,这个案例也成为新法援标准实施后,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解的第一例“医患纠纷”。
李先生一家能接受“不存在医疗事故”这个事实,是因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他切实感受到“自己的事”被当成了一回事,相信法律援助的公正性。
同时,法律援助也让得到补偿的家属明白:“赔偿”和“补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医院没有过错,那6万元补偿,仅仅是出于人道救助。“这其实不难理解,好比一名行人出了交通事故,虽然机动车没有过错,但也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这就是民法设定的‘公平原则’——在双方强弱差异明显的时候,强势的一方要救济弱势的一方。”奚韬说。
10.2012年7月22日,记者从南充市卫生局了解到,南充市医疗机构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大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公立医院医患纠纷大幅下降。
据了解,南充市医疗机构在优化便民服务中,实行疾病预防、保健、诊疗和护理一体化管理,推行门诊电子处方、住院电子病历、就医“一卡通”“叫号”服务以及医保病人“一站式”服务,开展预约诊疗、无假日门诊和不限号门诊,采取夜间门诊和高峰时周六错峰手术,公立医院就诊能力提高10%以上,门急诊和住院人次同比分别增长4.55%和22.76%。
“严控医药费用,确保次均医药费用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该局相关负责人说,在市、县(市、区)综合医院建立检验检测和影像诊断中心,推行二甲以上医院检查结果同级互认及上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认可制度,为患者减少检查费用600余万元。开展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提高转诊病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3至5个百分点。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开展抗菌药物整治,推行药品“开零”服务和用药量监测,公立医院住院时间平均缩短0.8天,次均费用增幅下降5个百分点。
为了融洽医患关系,南充市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完善不良职业行为记分制度,加强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公立医院医患纠纷同比下降28.82%。并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主导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患者投诉处理反馈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经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调查显示,总体满意率达96.5%。
三、申论要求1. “给定资料1”中指出“一种潜在的危机正在延伸”。请你结合“给定资料”,谈谈这种潜在危机是什么?
[要求] 准确、全面,不超过200字。
这种潜在的危机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针对现阶段频频发生的医患纠纷,相关政府部门不能科学合理地去解决问题或是“介入”医患关系的方式不对,经常采用暴力和堵截的办法,不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地解决医患纠纷,从而更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对医院的偏袒会使公信力缺失,导致医患纠纷的最后解决途径不通,这可能使医患矛盾进一步加深,进而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影响社会和谐发展。
2. 为了解决紧张的医患关系,有些医院聘用警察当副院长,引起热议,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要求] 条理清楚,表达准确,不超过250字。
医院聘用警察当副院长,表面上看是指导医院开展治安防范工作,但实际上是借用警察的公权力来遏制医患纠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警察作为国家执法的公权力组织,代表着国家意志,其宗旨是维护人民的利益。出任医院领导,俨然又成了医院的“保镖”甚至“打手”,会严重影响其处理纠纷的公正性,更可以使医院在医患纠纷中占据上风。这不仅不利于医院改善工作作风,更不利于维护病患的利益。因此,医院不能单凭聘用警察解决问题,应该健全事故处理机制、增加医疗行为透明度、加强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与信任,这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治本之策。
3. B市市政府准备着手解决医患纠纷问题。请你结合“给定资料”,以市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草拟一份实施意见。
[要求]
①对有关意见内容的要点进行提纲挈领的陈述;
②体现政府精神,通俗易懂,不超过500字。
B市关于解决医患纠纷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建立预防和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医疗服务环境,促进我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共建平安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公安、卫生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办为成员单位,负责医患纠纷处置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三、行动和措施
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规范履行报告责任。有关病历文件、现场实物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封存或启封,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 请根据你对“给定资料”的理解和体会,围绕“如何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自定立意,观点鲜明,语言流畅,字数在1000字左右。
多方合力,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医患关系发生了剧烈变化,医疗纠纷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十年间,医患暴力冲突呈井喷式爆发,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医患关系的和谐,而且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成为当前一个突出的不安定因素。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有很多,从根本上来说,我们目前正处于新旧观念更替的变革时期,各项政策措施没有配套,医患关系置于这个不断变革的社会中,必然会衍生出各种矛盾和冲突来。具体来说,医患纠纷是由政府、医方、患方、媒体以及法律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而导致的。所以,欲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多方合力,共同努力。
从政府方面看,一是要认真履行职能,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关心弱势群体,实事求是、认真调查事实真相,保障患者利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二是要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健全法制。医患纠纷频发,主要是由于事故处理机制不健全、医疗行为缺乏透明度、医患之间缺乏沟通与互信、监督制度失效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必须健全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引入第三方处理机制,维护公信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医疗行为的透明度,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建立顺畅的医患沟通渠道,加强交流,增强信任;完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医生和医院的监督,严格规范其行为,化解医疗纠纷。
从医院方面看,一是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监督制度。医生对待病人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医德是目前医患关系中最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医院一定要加强对医生品德的培养和教育,建立一套完善、正规的教育、管理、监督体制。二是要转变模式,营造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努力建立引导与合作型的医患关系模式,为患者康复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从患者方面看,一是应加强对医疗工作的认识。要认识到,医疗事业是一项高风险事业,水平再高的医生也难以包治百病,人才和设备再优越的医院也不是“保险箱”。二是应加强维权意识、对医疗过程的参与意识,以互信的态度更多地了解治疗方案、用药以及病愈后的情况。
从法律方面看,在相关法律建设滞后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和患者分别站在各自的角度去评价对方,易产生冲突,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目前常见的如同一类医疗纠纷适用不同的法律、赔偿金额出现天壤之别等现象,不仅浪费诉讼资源,也降低了司法救济的威信,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往往还会进一步激化医患矛盾。所以应尽快完善各种医疗法规,使医患之间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做到有法可依。
从媒体方面看,应加强和谐文化的宣传。引导人们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社会,培养人们用宽容的态度看待和处理各种问题,避免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和极端化,形成尊重劳动、关爱他人、维护公平、相互关爱、团结互助的社会风尚。
医患各方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及义务,更好地增进彼此之间的信任与支持,取得最佳合作效果。把以人为本转化为自身的、内在的需要,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建设和谐社会,净化医疗环境,让和谐的阳光遍洒人间。
一、注意事项
二、给定资料
1.2012年3月23日下午16时30分许,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五
三、申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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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