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四、综合分析题(按所给问题的背景资料,正确分析并回答问题)
1. 某公路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编制了完整、详细的招标文件,其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通用条款;(4)专用条款;(5)合同格式,(6)图纸;(7)工程量清单;(8)中标通知书;(9)评标委员会名单;(10)标底编制人员名单。
……
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对申请投标人进行审查,而且确定了资格预审表的内容,提出了对申请投标人资格必要合格条件的要求,包括:(1)资质等级达到要求标准;(2)投标人在开户银行的存款达工程造价的5%;(3)主体工程中的重点部位可分包给经验丰富的承包商来完成;(4)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评标时采用评标价法来确定中标人,
[问题]1.背景材料中哪些不是招标文件应有的内容?
2.资格预审主要侧重于对投标人哪方面的审查?
3.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必要合格条件主要包括哪几方面?
4.背景材料中的必要合格条件的不妥之处有哪些?
5.采用评标价法评标时,以什么价为最优标书?并简述形成此价的方法。
不属于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名单、标底编制人员名单。
2.资格预审主要侧重于对承包人企业总体能力是否适合招标工程的要求进行审查。
3.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必要合格条件主要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财务状况;流动资金;分包计划;履约情况。
4.背景材料中的必要合格条件的不妥之处是:
(1)投标人在开户银行的存款达工程造价的5%。
(2)主体工程重点部位可分包给经验丰富的承包商。
(3)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5.采用评标价法评标时,以评标价最低的标书为最优。
此价格是在淘汰技术方案不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书后,对基本合格的标书按预定的方法将某些评审要素按一定规则折算成评审价格,加到该标书的报价上形成。
2. 某道路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合同开工日期为2003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为2003年4月1日。施工单位2003年第四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如下表所示。数据表
项目 | 人工费 | 材料费 | 不可调值费用 |
| | 钢材 | 水泥 | 集料 | 砖 | 砂 | 木材 | |
比例(%) | 28 | 18 | 13 | 7 | 9 | 4 | 6 | 15 |
2003年第一季度造价指数 | 100 | 100.8 | 102.0 | 93.6 | 100.2 | 95.4 | 93.4 | |
2003年第四季度造价指数 | 116.8 | 100.6 | 110.5 | 95.6 | 98.9 | 93.7 | 95.5 | |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1.2003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
2.2003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
3.2003年7月份,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2天。
4.2003年8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天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4天。
以上事件中,除第四项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
(1)增加合同工期13天;
(2)增加费用11.8万元。
[问题]
1.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以上事件可否索赔?为什么?
2.计算2003年第四季度应确定的工程结算款额。
3.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中的索赔合理与否判定如下:
事件1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但该工序未处在关键线路上。
事件2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不予延长,该工作属于承包商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事件3费用索赔成立,工期不予延长,因为设计方案有误,但该工序未处在关键线路上。
事件4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可以延长,因为异常的气候条件的变化承包商不应得到费用补偿。
2.2003年第四季度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的结算款额为;
710×(0.15+0.28×116.8/100.0m0.18×100.6/100.8+0.13×110.5/102.0+0.07×95.6/93.6+ 0.09×98.9/100/2+0.04×93.7/95.4+0.06×95.5/93.4)=710×1.0588≈751.75(万元)
3.所发生的维修费应从乙方保修金(或质量保证金、保留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