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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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法真题2014年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是最符合题意的)
1. “禁止法官在法律上沉默”。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错误的是______。
A.在有法律规则的情况下,法官应按法律规则裁判
B.在没有法律规则的情况下,法官可以按法律原则进行裁判
C.在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冲突的情况下,法官必须做出选择
D.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官才可以选择沉默
A
B
C
D
D
[解析] 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可以依照判例、习惯、法理进行裁判,不能保持沉默。故本题答案选D。
2.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
B.乡规民约不能在裁判文书中引用
C.国际条约中我国申明保留的条款不能作为我国法律的渊源
D.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律的渊源
A
B
C
D
A
[解析] 法律渊源是指特定法律共同体所承认的具有法的约束力或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之大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是我同法律的渊源。故本题答案选A。
3. “谁可向谁,依据何种法律理由,主张什么?”这句话揭示了法律中的基本问题,下列理解错误的是______。
A.“谁可向谁”表达的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
B.“主张什么”表达的是指法律关系的客体
C.“依据何种法律理由”是指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D.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不能主张法律上的权利
A
B
C
D
C
[解析] “依据何种法律理由”不是指法律关系,而是指当事人提出请求所依据的法律规范,C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
4. 中华法系最重要的代表性法典是______。
A.《法经》
B.《汉律》
C.《唐律疏议》
D.《宋刑统》
A
B
C
D
C
[解析] 《唐律疏议》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5. 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监督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最高立法机关是宪法监督的专门机关
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实施
C.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撤销违反宪法的法律
D.宪法监督包括对立法机关立法活动的监督
A
B
C
D
C
[解析] 《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的职权。我国没有违宪审查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没有权力撤销违反宪法的法律。故本题答案选C。
6~7.缺
6. 下列关于法院的判断错误的是______。
A.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可以担任全国人大代表
B.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一律公开进行
C.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D.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A
B
C
D
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故本题答案选B。
7. 下列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合法性要求将人大制定的法律作为唯一渊源
B.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只能实施法律明文规定的行政行为
C.比例原则要求使用最有效的行政行为
D.必要性原则要求使用最有效的行政行为
A
B
C
D
C
[解析] 合法行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这里的法律不仅仅指人大制定的法律,还包括法规和规章。二是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比例原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二是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三是损害最小。是指在行政机关在采用多种形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比例原则的三个方面综合起来,就是要求行政机关使用最有效的行政行为。故本题答案选C。
8. 下列关于公务员交流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甲为市团委的副部长,被调入区政府办公室担任副主任,这是公务员调任
B.乙为街道办事处的副主任,到西藏地区挂职副县长2年,这是公务员挂职锻炼
C.丙为市人保局的副处长,到某国有建工集团挂职副总经理1年,这是公务员挂职锻炼
D.丁原为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现担任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这是公务员转任
A
B
C
D
A
[解析] 调任指的是从国家机关之外调入国家机关担任公务员。调任的公务员来源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调入机关后担任的是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A项甲为市团委的副部长,被调入区政府办公室担任副主任,副主任属于非领导职务,且在副调研员以下。故A项错误。挂职锻炼指的是公务员在不改变与原机关人事关系的前提下短时间实际担任其他职务。挂职锻炼的单位可以是原单位的下级机关,也可以是上级机关,或者其他地区的机关,还可以是国有企事业单位。B项乙为街道办事处的副主任,到西藏地区挂职副县长2年;C项丙为市人保局的副处长,到某国有建工集团挂职副总经理1年.两者都属于公务员挂职锻炼。转任指的是公务员在国家机关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调动。D项丁原为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现担任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属于公务员转任。
9.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______。
A.民警将醉酒闹事的王某带至派出所约束到酒醒
B.某区工商局将涉嫌销售假货的超市予以查封
C.某区建交委将扣押的无照运营车辆予以拍卖
D.某区城管执法大队对涉嫌乱摆摊的崔某的物品予以扣押
A
B
C
D
C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本题中C项拍卖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本题答案选C。
10. 下列关于行政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①行政程序是法律程序的一种
②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
③行政程序的核心价值在于制约行政权力
④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程序
A.①④
B.①②
C.②③④
D.①②③
A
B
C
D
C
[解析] 行政程序包括法定程序与意定程序,因此,不是所有的行政程序都是法律程序。①错误,不选。故本题答案选C。
13.缺
11.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申请复议无须缴纳复议申请费
B.外国人不能在我国申请行政复议
C.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D.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A
B
C
D
B
[解析] 行政复议,指的是在当事人的参与下,由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附带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加以审查,并作出评判的活动。行政复议的申请主体是行政相对人,这里的行政相对人没有国籍限制。故本题答案选B。
12. 关于国家秘密的解密或延长保密期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经有关机关、单位申请,由国家保密行政机关审核批准后解密
B.机关、单位对在保密期限内已经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国家秘密,应当及时解密
C.机关、单位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
D.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A
B
C
D
A
[解析]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19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嗣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故本题答案选A。
13. 下列选项中,______不能作为拒绝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理由。
A.公开信息将影响正常行政管理工作
B.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
C.公开信息将影响经济安全
D.相关信息涉及他人隐私
A
B
C
D
A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从本条可以看出,公开信息将影响正常行政管理工作的,不能作为拒绝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理由。故本题答案选A。
14. 某夜,群众举报张家有人在看黄碟,警察敲门入户后,直接进入张某夫妇的卧室,并没收了VCD和黄碟。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警察侵犯了张某夫妇的住宅安全权
B.警察侵犯了张某夫妇的隐私权
C.警察侵犯了张某夫妇的名誉权
D.警察侵犯了张某夫妇的财产权
A
B
C
D
C
[解析] 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直闯张某夫妇的卧室没收VCD和黄碟的行为,侵犯了张某夫妇的住宅安全权和财产权。张某夫妇在家里看黄碟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警察的擅自闯入侵犯了张某夫妇的隐私权。《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本题中警察并没有损害张某夫妇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故本题答案选C。
15. 下列关于行政赔偿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B.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
C.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D.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A
B
C
D
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故本题答案选D。
16. 下列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罪刑法定原则既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也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残虐的刑罚
C.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价值在于惩罚和预防犯罪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法律
A
B
C
D
B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但是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A项错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价值是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权。C项错误。罪刑法定原则并非要求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法律,而是要求依法办事。D项错误。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之一,B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
17. 甲乙夫妇带着名贵爱犬去海边度假,散步时老婆乙和狗同时掉进海里,甲赶忙跳下海,先将狗救上岸,待再救乙上岸时,乙因溺水过久抢救无效死亡。下列判断正确的是______。
A.甲的行为是不作为
B.甲的主观上是故意的
C.本案属于义务冲突
D.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A
B
C
D
A
[解析]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本题中,甲负有救助妻子的义务,但甲却先救狗而导致妻子乙溺水过久死亡,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故本题答案选A。
18.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但其构成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关于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必须且只能是为了使国家的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B.必须是在不得已情况下所采取
C.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D.这种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
A
B
C
D
A
[解析] 《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本题答案选A。
19. 甲想去澳门赌博,但苦于没有资金,遂与乙携匕首将企业主丙劫持到宾馆客房,要求丙筹款,丙以参与竞标名义让财务送来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乙继续看守丙,甲携汇票至澳门赌博,获利650万元,第三天甲回来,将2000万元汇票还给丙。并支付32万元利息。下列判断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既遂
B.甲乙构成抢劫罪的中止
C.甲乙构成绑架罪的既遂
D.甲乙构成绑架罪的中止
A
B
C
D
A
[解析]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题中,甲乙是从丙处直接取走财物,应认定为抢劫罪。甲乙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的既遂,事后返还的行为不影响抢劫罪既遂的成立,只是会影响量刑。故本题答案选A。
20. 《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下列案件符合该款规定的是______。
A.甲教唆乙故意伤害丙,乙打死了丙
B.甲花10万元指使乙杀害丙,乙拿钱后因害怕没有实施杀人行为
C.甲教唆乙抢夺,乙实施了抢劫
D.甲教唆乙盗窃丙,乙在盗窃时被丙发现,乙刺伤丙后逃离
A
B
C
D
B
[解析]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按照刑法理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一般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被教唆的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2)被教唆的人虽然接受教唆,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3)被教唆的人实施犯罪并不是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所致;(4)被教唆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之罪的性质完全不同。本题中只有B项乙虽然接受教唆,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属于《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
21. 甲犯盗窃罪被判12年,抢劫罪被判15年,诈骗罪被判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25年,执行3年后,犯故意伤害罪,被判10年。下列判断正确的是______。
A.对甲应该采用先并后减的方式数罪并罚
B.对甲再次数罪并罚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25年
C.对甲再次数罪并罚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20年
D.对甲再次数罪并罚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22年
A
B
C
D
C
[解析] 《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本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本题属于判决后又犯新罪的情况,应当先减后并,即数罪并罚的25年减去已执行的3年,剩余22年,新罪被判10年,那么甲执行的刑期就应该在10年以上32年以下。根据前述法条规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所以,对甲再次数罪并罚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20年。故本题答案选C。
22. 小林今年29岁,但属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有一天,小林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向祝某购买了一辆卡车。小林买车的行为属于______。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可撤销行为
D.效力待定行为
A
B
C
D
A
[解析]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所做的行为有效。
23. 乙找某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甲办事,甲对乙说:“你的要求不符合规定。”乙说:“那你忙,我先走了。”但走时没有带走放在甲的办公桌上的装有10万元现金的档案袋。甲随手将钱仍在办公室桌抽屉内,既没有还给乙,也没有上交,也没有帮乙办事,甲的行为______。
A.构成侵占罪
B.构成贪污罪
C.构成受贿罪
D.不构成犯罪
A
B
C
D
C
[解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这10万元不属于公共财物,因此甲不构成贪污罪。《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结合本题语境分析,甲的行为构成索贿,由于索贿行为并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因此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题中乙没有将自己的钱交给甲保管,甲乙之间不存在委托保管关系。故甲不构成侵占罪。故本题答案选C。
24. 甲已婚,与乙女发生婚外恋,并在外同居。甲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乙。乙因此与甲妻丙诉讼,法院判乙败诉。关于本案,下列有关民法基本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具体法律规则在适用中出现问题时,可以适用一般法律规则
B.意思自治原则是有限制的
C.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冲突时,公序良俗原则优先
D.意思自治原则并不能支持甲立遗嘱将遗产给乙的行为
A
B
C
D
C
[解析] 法律原则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原则;(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本题即是为了实现个案正义,而舍弃法律规则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判案的情况,A项正确。民法中的原则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B项正确。当两个法律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作出权衡:被认为强度较强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比其他原则的适用更有分量。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无效,也并不因此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外,因为在另一案件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关系可能会改变。因此不存在“谁优先于谁”的说法。C项错误。意思自治原则本身受到了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等原则的限制,意思自治原则并不能支持甲的的遗赠行为,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C。
25. 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大要素,按照我国的法律,下列关于民事主体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民事主体是依法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B.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C.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不属于民事主体
D.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彼此平等
A
B
C
D
C
[解析] 《民法通则》第二章第四节和第五节明确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故本题答案选C。
26. 甲委托乙卖掉乡下老宅院子里桂花树中的一棵。乙找到从事收购的丙。丙认为一棵树太少,至少两棵才愿意做这单生意。乙给甲打电话,但恰巧不通,丙对乙说:“都已经委托你了还不能拿主意?”于是乙卖给丙两棵桂花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本案代理有效
B.在代理卖树期间,甲没有保持手机的畅通,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C.应该由乙单独承担对甲的赔偿责任
D.丙也要对甲承担赔偿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本题中乙的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构成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责任。否则,由代理人承担责任。本题中没有提到被代理人追认的情形,因此只能认定为铍代理人没有追认,乙的代理行为无效,且乙丙之间没有恶意串通的行为,故应由乙单独对甲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选C。
27. 甲用自己的一套房屋抵押,向乙借款1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将房屋出租给丙。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没有偿还债务。下列判断正确的是______。
A.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B.房屋租金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由乙收取
C.抵押期间,甲不得转让该房屋
D.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抵押权
A
B
C
D
D
[解析] 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A项错误。《物权法》第197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B项错误。本法第19l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抵押期内,甲经乙同意是可以转让该房屋的。C项错误。本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D。
28. 甲在某市有一套闲置房,甲出国期间,将一套房屋钥匙寄放在乙处,后乙见房租上涨得很厉害,就将甲的房屋租给了丙,并准备等甲回来后将租金全部给甲。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乙的行为成立委托代理
C.乙丙的租赁合同应恢复原状
D.乙的行为构成侵权
A
B
C
D
A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故本题答案选A。
29. 下列关于人身权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可以因人身权而取得财产权
B.生命健康权不可放弃
C.不存在可以转让的人身权
D.自然人和法人都有人身权
A
B
C
D
C
[解析]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和亲属权。另外,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也属于人身权的范畴。以上所有权利中,名称权、著作权可以转让。肖像使用权也可以转让。故本题答案选C。
30. 农民甲在修建房屋时,在房屋门前院子建造长宽约50×40厘米的四方井(井下水深10厘米),称“聚财井”,邻居乙3岁的儿子自行离家到甲的屋前玩耍。不慎头朝下、脚朝上跌入该水井内溺亡,关于本案,______。
A.甲承担全部责任
B.甲承担主要责任
C.甲承担次要责任
D.甲不承担责任
A
B
C
D
D
[解析] 本题中乙未尽到监护责任导致儿子跌入水井内溺亡,甲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故本题答案选D。
31. 下列选项中,可以使用《合同法》的是______。
A.张某与王某的收养合同
B.李某与孙某的婚约
C.赵某与林某的专利许可使用协议
D.杨某的遗嘱
A
B
C
D
C
[解析] 《合同法》第2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故本题答案选C。
32. 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______。
A.甲商场用电子邮件向客户邮箱发送当期商品价目表
B.甲网站弹出广告窗口,乙汽车商以10万元特价出售B级汽车
C.甲在校园网上发帖,有一本旧书以30元出售,有意者按帖中所留电话号码联系
D.甲在淘宝开店,挂出一件标价100元的新款衬衣,并表示见单发货
A
B
C
D
D
[解析]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D项甲在淘宝开店,挂出一件标价100元的新款衬衣,并表示见单发货,符合要约的规定,属于要约。《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ABC三项均属于要约邀请。故本题答案选D。
33. 某土特产公司业务员到某茶厂收购优质毛尖茶叶,但该业务员对茶叶的等级知识不懂,以为茶叶级数越多,质量也就越高,遂购买了1吨三级茶叶。货物运到后,土特产公司发现与要求购买的优质茶叶不符,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合同为受欺诈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
B.该合同为意思真实的合同,故为有效合同
C.该合同为重大误解的合同,故为可撤销合同
D.该合同为乘人之危的合同,故为效力未定合同
A
B
C
D
C
[解析] 《民通意见》第7l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业务员对茶叶的等级知识认识错误,导致所购买的茶叶跟自己的意思相悖,属于重大误解。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故本题答案选C。
34.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约定到期时,甲归还本息310万元;如果到期甲不能按时归还,甲需要向乙支付违约金20万元。借款合同中,约定由丙提供保证担保,丙同意并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到期,甲未归还借款。乙为了催促甲还款,经常宴请甲,在酒桌上商议此事。花费约1万元。丙承担保证的范围为______万元。
A.300
B.310
C.330
D.331
A
B
C
D
C
[解析] 《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本题对保证的范围没有约定,丙应对330万债务承担责任。故本题答案选C。
35. 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委托合同的解除不具有溯及力
B.违约解除有溯及力时,增加的返还费用,应由违约方和守约方共同负担
C.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时,解除具有溯及力,当事人之间当然恢复原状。给付人请求受领人返还给付物的权利是债权请求权,而不是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D.协议解除不可以与赔偿损失并存
A
B
C
D
A
[解析] 违约解除有溯及力时,增加的返还费用,由违约方承担。B项错误。在合同尚未完全履行时,解除具有溯及力,当事人之间当然恢复原状。给付人请求受领人返还给付物的权利是物权请求权。C项错误。《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协议解除也是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因此协议解除合同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本题答案选A。
36. 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是指______。
A.知识产权是无形的
B.其客体智力成果是没有物质形态的
C.其客体智力活动是没有物质形态的
D.其客体智力创造过程是无形的
A
B
C
D
B
[解析] 无形性,是知识产权客体的本质特征,是指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智慧创作物是看不见、摸不着,不占有任何物理空间,但能够被人们的感觉所感知的客观存在。故本题答案选B。
37.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______。
A.发表权
B.广播电视组织权
C.署名权
D.报酬权
A
B
C
D
B
[解析]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故本题答案选B。
38.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申请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要求的,应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B.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C.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推迟审查
D.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A
B
C
D
C
[解析] 《专利法》第34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因此,A项正确。本法第35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据此,BD正确,C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
39.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则初步审定并公告______。
A.完成在先的商标
B.完成在后的商标
C.所有同一天申请的商标
D.使用在先的商标
A
B
C
D
D
[解析] 《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故本题答案选D。
40. 下列行为中,______不一定属于不正当竞争。
A.某商家设立最高奖金为10000元的有奖销售
B.某地政府决定增加外地品牌的汽车上牌照的费用
C.某水产商低于成本大量销售水产品
D.煤气公司要求安装煤气的市民购买某公司的煤气灶
A
B
C
D
C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A项某商家设立最高奖金为10000元的有奖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人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B项某地政府决定增加外地品牌的汽车上牌照的费用,属于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C项某水产商低于成本大量销售水产品,不一定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有可能是即将过期产品低价销售等原因,因此本项不一定属于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D项煤气公司要求安装煤气的市民购买某公司的煤气灶,属于不正当竞争。故本题答案选C。
41.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包括______的代表。
A.劳动行政部门
B.公会
C.企业
D.社会中介组织
A
B
C
D
D
[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故本题答案选D。
42. 食品检验事关千家万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食品检验的叙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B.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
C.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D.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A
B
C
D
C
[解析] 《食品安全法》第61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故本题答案选C。
43.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H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乙丙三人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
A
B
C
D
B
[解析]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本题中甲持股70%,乙持股25%,表决权超过了10%,因此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故本题答案选B。
44. 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也有例外。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例外的是______。
A.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B.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C.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的采购
D.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A
B
C
D
D
[解析] 《政府采购法》第10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本题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D项不属于例外情况。故本题答案选D。
45. 下列关于社会救济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社会救济保障的对象是城乡中的灾民和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公民
B.社会救济在公民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时才发生作用
C.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对公民提供的援助
D.社会救济的具体内容包括灾害救济和疾病救济,但不包括扶贫计划
A
B
C
D
D
[解析]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国家对遭受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幸事故以及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给予的一种临时性的或定期性的帮助。它包含了五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对公民提供的援助:第二,社会救济是在公民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时才发生作用;第三,社会救助的形式多种多样:第四,社会救助是公民应得的权利;第五,社会救助一般是短期的。D项社会救济的具体内容包括灾害救济和疾病救济,但不包括扶贫计划,表述错误。社会救济包括扶贫计划。故本题答案选D。
46.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______组成。
A.统筹养老金
B.保险养老金
C.补助养老金
D.基础养老金
A
B
C
D
D
[解析] 《社会保险法》第21条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故本题答案选D。
47. 按照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建设项目中______,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A.保障安全的措施
B.防止污染的措施
C.提高质量的措施
D.降低成本的措施
A
B
C
D
B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没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故本题答案选B。
48.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下列不属于业主权利的是______。
A.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B.提出制定或修改管理规约的建议
C.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程的建议
D.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
A
B
C
D
D
[解析] 《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因此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不是由业主直接选举产生的。故本题答案选D。
49.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公安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等。人民法院负责对刑事案件的审讯,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等。此外还负责______。
A.执行逮捕
B.定罪量刑
C.批准逮捕
D.批准劳教
A
B
C
D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故本题答案选C。
50.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是______。
A.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B.因履行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C.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D.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A
B
C
D
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答案选B。
51.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期间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
C.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
A
B
C
D
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4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故本题答案选D。
52.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双方的举证责任是对等的
B.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并不会因为无法证明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而败诉
C.被告的举证责任仅限于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
D.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按时提供证据的,应当被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没有证据
A
B
C
D
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并不会因为无法证明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而败诉。故本题答案选B。
53. 下列关于行政行为的效力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对行政相对人推定合法的效力
B.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成立,行政主体不得任意变更的效力
C.行政相对人必须服从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拘束力的体现
D.行政相对人可通过行政诉讼要求行政主体履行义务,是行政行为执行力的体现
A
B
C
D
D
[解析]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执行不是必须经过行政诉讼程序。故本题答案选D。
54. 2013年,______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停《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三部法律中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商务部
D.上海市人大常委
A
B
C
D
A
[解析] 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停《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三部法律中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故本题答案选A。
55. 对下列行政决定,可以提起复议的是______。
A.甲对乙未履行离婚协议,对离婚登记提起复议
B.乙遭甲殴打受轻伤,某派出所对甲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决定
C.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丙公司应向其员工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仲裁决定
D.曹某与丁某因琐事互殴,派出所对双方进行调解
A
B
C
D
B
[解析] A项,甲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因此B项中甲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C项中丙公司不能申请复议.可以提起诉讼。D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能提起复议。
56. 上海市辖区、县的新设、撤销或合并,应由______批准。
A.上海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A
B
C
D
B
[解析] 《宪法》第89条规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本题答案选B。
57. 下列有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的任免,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上海市人大任免
B.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
C.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任免
D.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免
A
B
C
D
B
[解析]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故本题答案选B。
二、多项选择题
(每小题给出的5个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选项是符合题意的)
1. 《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元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关于该条,下列判断正确的有______。
A.“六”等数字概念是法律中唯一可以称为精确的概念,几乎不需要解释
B.遗失物是指遗忘的和失控的物体,所以遗忘物是遗失物,这是文理解释
C.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七个月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这属于当然解释
D.因为日耳曼法规定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拾得人可以获得部分所有权,所以我国也应该将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于拾得人,这是比较解释
E.对“人”应做缩小解释
A
B
C
D
E
ABCD
[解析] 对“人”进行平义解释即可,不需要做缩小解释,E项错误,不选。
2.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规定属于______。
A.成文法
B.根本法
C.实体法
D.一般法
E.公法
A
B
C
D
E
ACDE
[解析] 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刑法是成文法。根本法指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故B选项错误。实体法是与程序法相对性的概念,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刑法。一股法指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如刑法、合同法。公法是配置和调整公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调整的是国家和犯罪分子之间的关系,属于公法。故本题答案选ACDE。
3. 下列关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
B.全国分为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C.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D.民族自治地方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结合
E.特别行政区完全自治
A
B
C
D
E
ABD
[解析] 《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由此可知,B项正确,C项错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下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是国家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地方自治的结合。因此AD正确。E选项错误,特别行政区是高度自治而非完全自治。
4.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的是______。
A.海关总署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家统计局
D.国家林业局
E.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
B
C
D
E
ABCD
[解析] E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不当选。故本题答案选ABCD。
5. 下列选项中,关于行政委托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规范性文件可以成为行政委托的依据
B.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受委托组织的权限
C.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行政机关不得再委托受委托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实施相关行政行为
E.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受委托组织
A
B
C
D
E
AB
[解析] 行政委托的依据可能是法律、法规、规章,也可能是一般规范性文件,A项正确。由于受委托的组织本身不具有行政权,所以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要委托组织的权限。B项正确。受委托方是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职能,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责任,C项错误。法律中只限制受委托组织不得将被委托的事项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并没有限制行政机关不得再委托受委托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实施相关行政行为,故D项错误。行政委托对象应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因此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受委托组织,E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B。
6.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的是______。
A.某交警大队将发生事故的车辆拖走
B.某县人保局举行歌咏比赛
C.某市税务局为建办公大楼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承揽合同
D.某区公路局对主要干道进行养护
E.某城管大队徐某在执法过程中将小贩董某打伤
A
B
C
D
E
ADE
[解析]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行政事实行为的构成条件是:第一,有损害事实的发生。第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上有重大过错。第三,造成侵权的行为与职务有紧密联系。由此可知,E项正确。行政事实行为依据行政主体实施行政事实行为的目的、依据和方式主要分为四类:(1)补充性行政事实行为,如销毁收缴假冒伪劣商品;(2)即时性行政事实行为,如拖走抛锚的车辆,清理横倒在公路上的树木,以保证公路交通顺畅;(3)建议性行政事实行为,如行政指导行为:(4)服务性行政事实行为,如行政公告中的天气预报,道路养护,桥梁维修,公共工程的建设等。因此,AD正确。故本题答案选ADE。
7. 王某伙同曹某将位于某市主干道几个价值500元的窨井盖偷走,两天后,该市突降暴雨,女大学生小奚在赶路时不慎跌入未盖井盖的下水道身亡。下述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王某、曹某构成盗窃罪
B.小奚家人可向王某、曹某提出侵权赔偿之诉
C.王某、曹某对小奚的死亡是故意的
D.小奚家人可向该市市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E.该市市政管理部门构成行政不作为
A
B
C
D
E
BCDE
[解析] 本题中,王某、曹某盗窃位于城市主干道上的窨井盖,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盗窃罪,A不选。王某、曹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导致他人伤亡的结果,仍然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是间接故意,C项正确。由于王某、曹某二人的行为造成了小奚死亡的结果,因此,小奚的家人有权对其提出侵权赔偿之诉,B项正确。市政管理部门负有对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职责,但在本案中,该市市政管理部门在主干道窨井盖被偷走的情况下未能及时予以修缮,属于行政不作为,从而造成了小奚死亡的结果,对此,小奚的家人可提出行政赔偿请求。D、E正确。
8.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______。
A.甲对乙实施强奸,乙说自己的丈夫是警察,日后定将他捉拿归案,甲放弃。其实乙的丈夫并不是警察
B.甲意图谋杀乙,在乙回家的路上放了一包炸药,在乙经过时引爆。甲见乙倒地,以为乙已经死亡,遂清理现场。发现乙并没有死亡,只是被冲击力震晕。甲想算他命大,径直离开
C.甲正在撬保险柜时,外面正好有个小孩在玩玩具警车,甲以为是警车,马上离开
D.某甲与别人私通,欲毒死妻子。一日,把毒药放入汤中,后又想起妻子对自己的体贴照顾,就把汤倒入垃圾桶中
E.甲想盗窃乙的文物,打开保险柜后发现里面不是文物,而是黄金,未取并离开
A
B
C
D
E
AB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4条第l款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A选项中甲在实行强奸终了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B项甲的行为属于自动放弃本可继续实施的犯罪行为,是犯罪中止。C项甲以为警察来了,属于被迫停止犯罪,是犯罪未遂。D项甲的行为属于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E项甲欲盗窃文物,保险箱内没有文物,属于客观不能,不是犯罪中止。故本题答案选ABD。
9. 孕妇甲之前曾有过出轨行为,为弥补丈夫乙,向乙表示给乙找个女孩,乙同意。甲在路边假装摔倒,骗女孩丙搀扶,并请求丙送其回家,到家后,甲骗丙喝下含有迷药的酸奶。乙将昏迷的丙抱到床上意图强奸,但正值丙的经期,乙放弃。乙怕丙醒来后报案,跟甲说把丙杀了,甲同意,乙遂用枕头闷死了丙。下列判断正确的有______。
A.甲乙构成强奸的共同犯罪
B.乙的强奸行为构成犯罪中止
C.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D.对甲乙应该数罪并罚
E.甲乙的最高刑是死刑
A
B
C
D
E
AB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因此E项中甲乙的最高刑是死刑表述错误,不当选。故本题答案选ABCD。
10. 女子甲因不满月嫂乙的表现,在网站上发了一篇题为《说说我家黑心月嫂》的帖子,不仅公布了乙的真实姓名和电话,还列举了五大“罪状”,其中包括给孩子吃安眠药、护理技术差、偷钱、偷吃东西、挑拨家里人关系等。乙将甲告上法庭。乙能证明是甲发帖和帖子内容。但不能证明在甲家按照月嫂的规范工作,甲也不能证明帖子中乙的不良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_。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通信自由权
C.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甲侵犯了乙的荣誉权
E.甲应该赔偿乙精神损害抚慰金
A
B
C
D
E
ABDE
[解析] 侵犯姓名权有以下几种情形: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甲只是在网上公布了乙的姓名,不属于侵犯乙的姓名权。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甲未侵犯乙的通信自由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甲不能证明帖子中乙的不良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甲未侵犯乙的荣誉权。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和题目不符。故本题答案选ABDE。
11. 甲为602室居民,乙为楼下501室居民。甲房卫生间与乙房靠北小房间有部分交叠。乙房小房间出现渗水,导致地面、墙壁潮湿霉变。乙遂在外租住,并找甲交涉。要求甲解决漏水问题并赔偿损失。但经甲乙检查,甲卫生间地面、落水管道壁面干燥。甲因此表示乙房只是部分与甲卫生间重叠,所以并不能说是自己卫生间漏水,不同意重新铺设给排水管道。后经诉讼,专业机构鉴定结论为甲卫生间漏水,但甲不同意鉴定结论。下列判断正确的有______。
A.甲应该重新铺设卫生间给排水管道
B.乙不需要承担甲重新铺设卫生间给排水管道的费用
C.甲应该赔偿乙房屋霉变的损失
D.甲应该赔偿乙在外租住的费用
E.甲应该向乙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A
B
C
D
E
ABCD
[解析] 由于专业机构鉴定结论为甲卫生间漏水,因此甲对乙的损失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故甲应该重新铺设卫生间给排水管道,费用由甲自己承担,乙无需承担这一费用,AB两项正确。乙房屋霉变是因为甲卫生间漏水造成的,所以甲应该赔偿乙房屋霉变的损失,C项正确。因房屋发生霉变,乙在外租住,甲应该赔偿乙在外租住的费用,D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属于对财产的侵害,因此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故本题答案选ABCD。
12.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______。
A.不可抗力
B.法律特别规定
C.对方的过错
D.第三人的过错
E.不可避免、不可预料的事件
A
B
C
D
E
ABC
[解析]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法律特别规定和对方的过错三种。意外事件和第三人过错不是免责事由。
13. 下列______的行为不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A.甲购买正版畅销图书用于出租
B.乙购买正版杀毒软件用于出租
C.丙购买正版唱片用于出租
D.丁购买正版专利产品用于出租
E.戊出租自己录制的正版唱片
A
B
C
D
E
ADE
[解析] 《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构成侵权。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B项乙购买正版杀毒软件用于出租的行为和C项丙购买正版唱片用于出租的行为构成侵权。故本题答案选ADE。
74~76.缺
14.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下列______项所述的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A.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C.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D.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E.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A
B
C
D
E
BCDE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之一,不是合同劳动终止的事由。故本题答案选BCDE。
15. 下列关于刑事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A.采用刑讯逼供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B.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应当予以排除
C.未成年人不能作为证人
D.证人作证期间所在单位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E.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A
B
C
D
E
AE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由此可知,A项正确,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因此,知道案件情况,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的未成年人可以作证人。C项错误。本法第63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故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E。
16.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可以由______管辖。
A.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
B.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被告指定的人民法院
E.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A
B
C
D
E
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答案选BC。
17. 李某系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长期未履行其对其年迈父母的赡养义务,经父母向单位反映后被公安局给予撤职处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李某与父母之间的赡养纠纷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不应当被撤职
B.公安局对李某的行为只能处以警告,而不能撤销其职务
C.公安局的撤职决定是合法的
D.李某如不服公安局的撤职决定,可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李某可通过复核或申诉途径寻求纠正撤职决定
A
B
C
D
E
AE
[解析]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李某长期未履行其对其年迈父母的赡养义务的行为不是失职行为,公安局不能对其实施行政处分,撤职行为是不合法的,B、C两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因此李某不能对公安局的撤职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通过复核或申诉途径寻求救济,D项错误,E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AE。
一、单项选择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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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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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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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17
18
19
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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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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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9
30
31
32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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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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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39
40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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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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