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1. 我国首部《旅游法》已经实施,特别明确了对“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旅游乱象的整治措施。对于《旅游法》的出台,你怎么看?
在我看来,《旅游法》的出台不仅能惩治各种旅游乱象,而且有利于旅游业和正规旅行社的正态发展。
长期以来,部分旅行社奉行强制游客消费、收取回扣的“明规则”,靠“零团费”的幌子诱骗消费者,由此而来的纠纷见诸报端,也挤占了正规旅行社的经营空间。对于这些民众在旅游中诟病已久的诸多乱象,国家出台了《旅游法》作出了针对性限制,因此法律实施的过程也必然是督促旅行社适应新规则,调整经营方式、产品价格和服务内容的过程,让游客玩得彻底、游得顺心的过程。
不过我认为,我们在为新法喝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一些问题。
其一,对于监管者而言,一些细则,例如旅游景区容量超载问题,景区门票上涨问题,如何听证、如何制定政府指导价等等,都需要进一步细化;同时也要加强宣传贯彻,尽快出台《旅游法》相关释义,做好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旅游法》施行后,也应侧重考虑可执行性,从而对此前的一些与旅游相关的条例做出相应修改。不过相比之下,最为重要的还是要加大《旅游法》的执行力度、监管力度,避免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等情况发生。
其二,对于消费者来说,应主动熟悉和掌握如何在新的法规之下维权,主动监督旅行社的接待细节;同时,也要端正消费观念,不完全靠价格来判断旅行社的品质,面对“零负团费”等各种看似诱人的服务和项目时不产生侥幸心理。
总之,《旅游法》只有着力将参与旅游行为各方“得不偿失”的后果杜绝在源头,才能使游客享受真正愉悦且品质高的旅行服务,真正使法律的出台具有现实意义。
2. 你是一名执法人员,依法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导致他负债累累,妻子和他离婚,工作也丢了。他将这一切都归咎于你,经常到你的办公室进行骚扰,甚至上网发帖诋毁你。你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的发生既不利于我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对我单位的形象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我会及时调整好心态,对此事进行妥善的处理,消除李某对我的误解,并帮助他树立生活的信心。
首先,我会找到李某,与他进行深入的交流,对他的心情表示理解,同时,耐心详细地跟他讲解相关法律政策,让他明白自己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确实给社会、给其他群众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我也是按照法律依法行事,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理解我的工作。
其次,我会在允许范围内尽我所能帮助李某渡过难关。针对李某目前的困难,我会跟他说明我们政府目前对失业人员的扶助和救济政策,以及相应的办理部门和办理程序,让他能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当前的生活困境。如有必要,我也会积极地帮助他联系,帮助他渡过难关。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李某能慢慢体会到我的良苦用心,最终消除对我的误解,停止对我的骚扰和诋毁行为。
最后,事情解决后,我也会对李某进行及时的回访,跟进了解他的心理、生活状况,真正帮助他重拾对生活的信心,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这件事也给了我一些启发,我们在执法的时候,既要坚持原则、严格执法。也要给予执法对象相应的人文关怀,这样,我们的工作才算做到位。
3. 上级部门抽调你去开展一个为期半年的系统内部培训组织工作,由于你表现优异,上级领导对你赞扬有加,透露出要调你到上级部门工作的愿望,同事们私下里也向你表示祝贺。培训工作结束之后,你回到了原部门,原部门领导对你很冷漠,你怎么办?
组织培训工作结束后,回到原部门,部门领导对我有些冷漠,面对这一状况,作为下属,我一定好好反思,认真查找原因,并采取积极的措施改善领导对我的态度和看法。
首先,认真反思领导对我冷漠的原因,可能由于我外出组织培训时间较长,向领导汇报工作的机会相应减少,领导与我之间有了一定的疏离感;也可能是我长时间离岗,对现在工作掌握不够熟练,工作没做好;也可能是没有恰当处理培训时上级领导对我的肯定,产生了要调离部门的想法,伤害了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寄托,损害了我们部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我想这应该是主要原因。
其次,当务之急,我会尽快熟悉工作进度,充分发挥自己参与组织培训的效果,推动我部门工作的有序开展,使领导看到我良好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对于有同事私下谈论和祝贺我可能被调走一事,我会请求他们不要再提及,我不会离开,感谢他们的关心。
再次,尽快找合适的机会与领导沟通,将这半年培训组织工作的感悟和经验向领导进行详细汇报,感谢领导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正是领导的推荐我才能有参与这次组织工作的机会。同时,向领导说明由于自己没有正确对待上级领导的评价,导致很多同事误解,损害了部门的团结,向领导道歉,请求领导原谅。
最后,积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重新建立领导对我的信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把我们部门的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