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8. 填筑路堤的土石方数量,应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补充测量经监理工程师校核批准的横断面线为基础,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横断面图为依据,由承包人按不同来源(包括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和借方)分别计算,经监理工程师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其中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和临时排水均不另计量,但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应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对 错
A
该题主要在于掌握填方路堤的计量方法,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不另计量;临时排水以及超出图纸要求以外的超填均不计量;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四、综合分析题1. 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定:
(1)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安装;
(2)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设备闲置,按下表中所列标准补偿;
设备闲置补偿标准表 机械名称 | 台班单价(元/台班) | 补偿标准 |
大型起重机 | 1060 | 台班单价的60% |
自卸汽车(5t) | 318 | 台班单价的40% |
自卸汽车(8t) | 458 | 台班单价的50% |
(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其价款按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以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间接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5%,税率为3.41%。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过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费用30000元,工期延误10天。
事件2:基坑开挖深度为3m,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的放坡系数为0.3(已经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为避免坑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土方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0000元,工期延误3天。
事件3:施工单位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的预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该预埋件的错误所致。返工处理后,增加费用20000元,工期延误 8天。
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时间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施工单位一台大型起重机、两台自卸汽车(载重5t、8t各一台)闲置5天,工人窝工86工日,工期延误5天。
事件5:某分项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的调整,须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后,经确认直接工程费增加18000元,措施费增加2000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
(1)分析以上各事件中造价工程师是否应该批准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为什么?
(2)对于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造价工程师对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确定?
(3)造价工程师应批准的索赔金额是多少?工程延期是多少天?
(1)工程师对施工索赔的审核批准如下:
事件1:不应该批准。
这是施工单位应该预料到的(属施工单位的责任)。
事件2:不应该批准。
施工单位为确保安全,自行调整施工方案(属施工单位的责任)。
事件3:应该批准。
这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中错误造成的(属建设单位的责任)。
事件4:应该批准。
这是由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按计划时间到场造成的(属建设单位的责任)。
事件5:应该批准。
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变更造成的(属建设单位的责任)。
(2)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造价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如不被造价工程师确认,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确定变更工程价款时,按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解决。
(3)
1)造价工程师应批准的索赔金额为:
事件3:返工费用:20000元
事件4:机械台班费:(1060×60%+318×40%+458×50%)×5=4961(元)
人工费:86×18=1548(元)
事件5:应给施工单位补偿;
直接费:18000+2000=20000(元)
间接费:20000×10%=2000(元)
利 润:(20000+2000)×5%=1100(元)
税 金:(20000+2000+1100)×3.41%=787.71(元)
应补偿:20000+2000+1100+787.71=23887.71(元)
或:(18000+2000)×(1+10%)(1+5%)(1+3.41%)
=23887.71(元)(或23888元)
合计:20000+4961+1548+23887.71=50396.71(元)
2)造价工程师应批准的工程延期:
事件3:8天
事件4:5天
合计:13天
2. 某建安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600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合同签订日期为某年1月初,从当年2月份开始施工。
(1)合同规定:
1)预付款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从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累计达到总合同价的40%时的下月起各月平均扣回。
2)保留金按5%扣留,从第一个月开始按月结工程款的10%扣留,扣完为止,竣工结算时返还。
3)工期提前1天,奖励10000元,推迟1天罚20000元。
4)合同规定,当物价比签订合同时上涨不小于5%时,依当月应结价款的实际上涨幅度,按如下公式调整:
式中0.15为人工费在合同总价中比重;0.60为材料费在合同总价中比重。
单项上涨幅度小于5%者,不予调整,其他情况均不予调整。
5)合同中规定:非承包商责任的人工窝工损失费为800元/天,机械闲置损失费为600元/天。
(2)工程如期开工,施工过程中,某一关键工作面上发生如下情况造成临时停工:
1)5月10日至5月1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
2)应于5月1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日才交给承包商;
3)5月28日至6月3日施工现场下了该季节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日至6月5日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4)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赶工措施费5万元。
(3)工程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
(4)1)该工程实际完成产值见表3(各索赔费用不包括在内)。
表3 工程实际完成产值 单位:万元 月份 | 2 | 3 | 4 | 5 | 6 | 7 |
实际产值 | 1000 | 1200 | 1200 | 1200 | 800 | 600 |
2)实际造价指数见表4。
表4 各月价格指数 单位:万元 月份 | 1 | 2 | 3 | 4 | 5 | 6 | 7 |
人工 | 110 | 110 | 110 | 110 | 115 | 120 | 110 |
材料 | 130 | 130 | 135 | 135 | 140 | 130 | 130 |
问题:
(1)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和可索赔费用分别是多少?
(2)该工程预付款、预付款起扣点、保留金分别为多少?
(3)每月实际应结算工程款为多少?
(1)对临时停工的索赔判定如下:
1)5月10日至5月16日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能索赔。
2)5月17日至6月1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可以进行工期与费用索赔。工期15天,费用索赔额=15×800+600×15=21000(元)=2.1(万元)。
3)5月28日至6月3日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风险,不应考虑费用索赔,6月1日至6月3日工期可索赔3天。
4)6月4日至6月5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费用索赔额=(800+600)×2=2800(元)=0.28(万元),工期可索赔2天。
5)赶工措施费不能索赔。
综上所述,可索赔工期20天,可索赔费用2.38万元。
(2)该工程预付款为:6000×20%=1200(万元),起扣点为6000×40%=2400(万元),保留金为6000×5%=300(万元)。
(3)每月实际付款:
2月份:实际完成1000(万元),扣保留金1000×0.1=100(万元),应支付1000×0.9=900(万元),支付累计1200+900=2100(万元),扣保留金累计100万元。
3月份:实际完成1200万元,扣保留金1200×0.1=120(万元),应支付1200×0.9=1080(万元),支付累计2100+1080=3180(万元),扣保留金累计220万元,尚需扣留80万元。
3月份支付款累计已超起扣点,下月开始每月扣
=300(万元)。
4月份:1200-300-80=820(万元)
5月份:实际完成1200万元,材料上涨:
×100%=7.69%>5%,应调整价款。
调整后价款=1200×(0.15+0.6×
+0.25)=1200×1.046=1255.2(万元)
应支付:1255.2-300=955.2(万元)
6月份:实际完成800万元,人工上涨:
×100%=9.09%>5%
调整后价款=800×(0.15×
+0.6+0.25)=810.91(万元)
应支付:810.91-300+2.38=513.29(万元)
7月份:实际完成600万元,工期提前奖:(10+20)×10000=300000=30(万元)
应支付:600+30+300-300=6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