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
二、给定资料
1.自我国实行村委会换届选举以来,大多数地方的农村都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把一批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带领农民致富的人选进村委会。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仍有一些地方的村委会选举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贿选”问题。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民政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条文释义》的解释,“贿选”是指以获取选票为目的,用财物或其他利益贿赂选民、选举人或选举工作人员,使其违反自己的意愿参加选举,或者在选举中进行舞弊,并对正常的选举工作产生影响的活动。
据调查,由于我国不同地区农村的基本情况不同,村委会贿选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五种:
诱以钱物。钱从一元到上千元不等,物有洗衣粉、香烟、毛毯、面粉等。而且,有相当一部分村委会候选人或亲自或委托他人,将钱物直接送给选民,以期将选票投给自己。有的每户送一盒香烟,有的送几十元钱,更有的送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
请吃请喝。这种现象较普遍。有的候选人自己出面或让亲友出面宴请选民;有的还找乡(镇)、县(区)及部门领导请吃请喝,以便通过领导打招呼、写条子内定人选。
游说恐吓。有的候选人四处奔走给群众“打招呼”,或指派其亲友登门做村民工作;有的候选人笼络村民感情搞空头许诺,表示要自掏腰包修公路、修学校、给贫困户盖房子,等等,以不可能实现的承诺欺骗选民意志;有的候选人甚至组织本村“二杆子”“混混”挨家挨户进行威胁恐吓,要求必须选自己。
肆意操纵。有的候选人在选举前,利用宗族关系操纵选举,不但联络本村社的亲朋好友,而且还利用其他村社的亲朋好友做工作,进行不正当活动,干扰选举;有的候选人在选举中,安排其亲友遍布选区各处,用手机遥控指挥,名为监督,实为拉票,干扰选举。
暗箱操作。有的候选人利用某些选民不会写名字、填选票的机会,要求指定自己人代笔,这些代笔人收到好处后,违背选民意志,本选张三,却填李四,偷梁换柱,进行违法违纪活动;有的候选人借某些村民投票后即离开现场的机会,中途擅自打开票箱改写或更换选票;有的候选人拉拢计票人和监票人按其需要计票。
对于贿选,老百姓形象的说法是“后台现金交割,前台现票入箱”。没有财力为后盾,是无法贿选的。能贿选者,大多系村中通过各种途径致富之人。他们以自己聚敛的财富为资本,以贿选为路径,以经济手段诱惑村民选自己,从而轻易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位置。村委会候选人搞贿选,其实就是另一种形式的“买官腐败”。
2.某网站曾组织网民进行了一场讨论。
网友A:以我村为例,党组织早已退化到有病积弱的程度,连年贿选已形成恶势挡道。有村民把贿选苗头向镇县两级反映,镇县两级也推诿不休。而且,反映情况的村民还可能遭到报复。最后,横行乡里之人如愿以偿当上村长。
网友B:一个一辈子都没干过好事的地痞村霸,通过带黑的非法手段当上村长,上下都知此事,却能成真,只能说明腐败透顶,这样的人当上村长会干出什么好事?以权作恶,无法无天,原因在哪?官官勾结,祸害百姓。官府圈占耕田,自知理亏,利用黑势去压制分化村民。现在对正义之士来说,斗白道无惧,防黑道难,无耻到利用黑道对付群众,丧尽天良,猪狗不如。
网友C:有个村庄换届选举每个选民能得到300多元贿选钱,村民见面相互打趣道:“村长选举一个月搞一次那才好呀。”
网友D:村民选举已经成为一场闹剧,中国真的不能直接选举。
网友E:直接选举后的监督必须到位,首先就是制度的监督,要尽快完善制度,而不是选后撒手不管,听之任之。
3.现在学界对农村基层民主的思路总结起来,首先是寻求村委会选举的技术性改进,制定一部村委会选举法,解决程序公正问题。如果通过这部法律,将大大增加传统权势阶层对选举干预的难度,给第一线的改革力量提供法律支持。
其次是更大地改变农村基层社会的权力配置,具体说是改变两委关系。胡锦涛针对走出两委关系的困境有过几次讲话,认同和支持了学界的一些建议和地方出现的积极办法。
在他的讲话支持下,各地出现了下述一些做法:提倡搞两推一选,把党支部权力的合法性建立在更大范围的选民认同的基础上。
提倡支部书记候选人参加村委会选举,当选后再参加党支部书记选举;如果落选,则不能参加支部书记选举。
提倡吸收合格的非党员村委会主任入党,并担任党支部书记。这些做法不大合乎许多人最终的民主政治的理念,但在实践中可能是一种容易突破僵局的办法。目前的困难是,这些做法只是作为一种建议被提倡,没有普遍地实行。
最后一种思路是更彻底地实现乡村自治,并制定一部乡村自治法,用以奠定农村新的权力关系。这个思路将大大改变乡村社会的权力配置,并更深地触动传统体制。很明显,实施这个思路的难度在一定时期里也很大。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史卫民认为,解决矛盾并非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事情。
史卫民建议:我们现在的选举还是各自进行,人大选举归全国人大常委会管,党的选举归中央组织部管,村委会选举归民政部管。三项制度到了基层都是要面对选民,三项制度有时候互相打架,你推行这个,他推行那个,选民和基层干部不知道该怎么办。制度的协调,当然是复杂的问题,必须要以制度化来解决。
4.一网友在河北新闻网上发帖称:河北省某行政村有两千多口人,22个自然村。2012年农历二月初一在书记赵某的主持下召开了2012年的第一次村民代表大会,这次村民代表大会实到人数29人,超过了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通过了解,原来本届村民代表只在3个自然村进行了选举,其余19个村的村民代表是书记、主任指定的。最为可笑的是书记、主任、副主任同在一个自然村,而这个村也没有进行村民代表选举。他们以欺骗的手段召开了这次村民代表大会,他们不顾本村两千多口人利益,在这次不合法的村民代表大会上以十票选定了会计,而且当选的会计和书记、主任、副主任同为一个自然村的村民。自从2009年到现在,这个村的村务几乎没有公开过,广大村民一再要求村务公开,可是他们一直不公开村务。连两千多口人都敢明目张胆欺骗的村干部,我们怎么能去相信他呢?望能够帮帮我们这些无助的老百姓。
湖南省某行政村群众在红网上呼吁:强烈要求上级党政纪检督察审计我村近九年来的村级经济。
此村,约300户,一千多人,地理位置较好。改革开放以来,商贸往来活跃。近些年来,花桥集镇初具雏形,村级经济日益壮大。在集镇中心,村里建起了占地两亩多的大市场,还有存款入股花桥造纸厂,村级经济基础在全镇来说,首屈一指。
但是近九年来,以冯某为首的村支两委,村务不民主、财务不公开,让我们全村百姓眼睁睁地看着村里财产化为乌有。
5.贵州瓮安“6·28”事件和云南孟连“7·19”事件的教训刚过3周年,广东陆丰的“乌坎事件”重蹈覆辙。乌坎村民上访静坐到后来堵路砸警车,事件升级之后,引起广东省的高层重视。2011年12月20日,广东省工作组进驻陆丰,由省委副书记带队,对村集体土地问题、村财务问题、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和村委换届选举问题等进行彻查彻纠。
2011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发文指出:
在“乌坎事件”中,基层政府最初失误正在于没有正视村民合理的利益诉求,让理性的上访升级为过激的行动。广东省工作组以“最大决心、最大诚意、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坚定承诺,化解了激烈的情绪,为问题的彻底解决,为当地的稳定和谐,创造了基本条件。这种有错即纠的政治勇气,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宗旨:对群众利益负责,就是对党的事业负责。
目前,乌坎村主要负责人被“双规”。这个上万口人的村庄近年来发展变化很大,但是问题也多,比如土地问题、财务问题、选举问题、村干部违法违规问题,无论哪一条,都极具代表性。可以说,乌坎事件的标本意义不可小觑。正如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所说:“乌坎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忽视这个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积累的结果,是我们的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必然结果。”省工作组把事件定性为“人民内部矛盾”,所以提出了“五个坚持”,意义非同寻常。“民意为重、群众为先、以人为本、阳光透明、法律为上”这五点顺民心合民意,全社会有信心期待着那些问题会逐一得到圆满解决。
问题是,乌坎事件所暴露出的土地问题、财务问题、选举问题、村干部违法违规问题等,我们都似曾相识,有的还耳熟能详。比如村土地,村民没有发言权,大片土地被卖掉,而村干部普遍攫取非法利益中饱私囊,年复一年编织起自己的利益团体,形成黑恶势力,村民利益被肆无忌惮侵占。比如村选举,贿选成风,但是没有一个人不是等着大捞特捞,单单卖地一项,就够捞得盆满钵满了,让人难堪的是,竟然没有监督村干部的“良法”。
当天《中国青年报》报道了河南洛阳洛龙区古城乡某村的村委会主任竞选的事情,王某竟然因为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立功而当选。“好多乡亲见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才知道还有这部法律”,这个细节表明:村民自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许多时候,我们并不缺法律法规,缺的是贯彻落实,缺的是责任追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乌坎村履行到位了吗?没有,肯定没有。好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好在“多行不义必自毙”,好在“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好在“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正义最终要战胜邪恶,村民自治的光明之路最终会成为名副其实的金光大道。
6.2010年5月,南京市村务公开试点工作在雨花台区展开。有四个村委会率先创建“村监会”制度,把村务公开监督权还给村民。
所谓“村监会”,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简称,由村民差额选举产生,由五名村务监督员组成。
“以前村务监督不能充分发扬民主,只是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相互监督,是‘干部监督干部’,现在做到了‘群众监督干部’,扩大基层民主落到了实处”,村民们对此十分欢迎和支持。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从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算起,村民自治已经在我国农村地区推行了20多年。通过实行村民自治,确实给我国农村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影响,不仅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扩大了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还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但是,村民自治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必然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各种社会现象都通过基层反映出来,各种社会问题都在基层最先表现出来,各种社会冲突也可能最先在这里酝酿、爆发。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在基层,重在基础。
7.美国是一个实行城镇自治的国家。遍布美国各地的无数大小城镇,全部由民众自行组织政府,选举官员。从中央政府到各州,再到各个城镇,没有委派官员的纵向关系。
在北方新英格兰地区,从四百年前五月花号开始,就实行镇民会议制度,每年秋天开会,选出三至五人的地方政府,并且对修桥筑路,集资兴学等公共事务作出表决。在其他地方,则大多选出市镇委员会来管理公共事务。市镇委员会每年要召集选民参加镇公所会议,就公共事务听取居民意见。镇民会议和镇公所会议是美国地方自治的特色传统,以至于现在联邦政府的总统和部长们,有时候到大学里或者地方上,举行和民众见面的恳谈会,解释中央政府的决策,也把这种会议称为镇公所会议。
美国的小镇很吸引人,可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小镇完全掌握自身管理权的体制,对社会总体来说,有一个很大的风险:如果有些小镇趋向于封闭,趋向于黑社会山寨化,甚至在小镇内纵容刑事犯罪,那么法律和文明社会的秩序还怎么进入这样的小镇?
自治小镇有可能出现黑社会山寨的现象,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在南北战争以后的几十年里,美国南方的有些小镇上,白人居民们将有些他们所不能容忍的人,不经法庭审判,实行“群众专政”,施以暴力,甚至当众吊死或烧死。这种公开的非法暴行,产生了一个美国特有的英语词lynching,即私刑。私刑的受害者,大多是黑人或者是外来的白人。
对于不愿破坏地方自治制度的美国来说,反对和杜绝私刑特别艰难。为此,社会上有良知的朝野各界人士,做出了几十年的努力。从20世纪初的罗斯福总统开始,美国历届总统都主张废除种族隔离,立法保护民权,在自治小镇趋向黑道、纵容犯罪的时候,应该由联邦政府出面保障法律和秩序。
美国的新闻界和媒体,在揭示私刑真相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人们组织了揭露和反对私刑的民间团体,几十年如一日地呼吁政府和社会,不要忽视南方的私刑现象。在纽约闹市的一栋大楼窗口,曾经日日夜夜飘着一面大旗,上面写着:“昨天,又有一个人受到了私刑。”这提醒人们,私刑是文明社会的耻辱。就是这样,在小镇自治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用法律来杜绝私刑,防止封闭小镇黑道化,一直到1964年《人权法案》的出现才最终得到保证。
美国小镇走过的道路告诉我们,实行民主选举的,民众自我管理的自治村镇,要保持其文明的本质,必须有一定的条件作为基础。从表面上看,首先是居民和官员们要有一种共同的道德理性,即一些共同的道德和行为底线。事实上,这种共同的道德理性是任何人类文明群落存在的先决条件。我国历史上的自治村镇,有建立在家族观念上的道德行为规范。在美国乡村城镇,有无所不在的教堂。世界上所有文明群落的这种共同道德有着惊人的相似性,那其实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是非之辨。不杀人放火,不打人骂人,不偷不盗,这些是文明社会的共同戒律。
但是,仅有道德理性是不够的。美国的私刑就是一种违反文明规范的犯罪行为,却往往发生在具有浓厚宗教气氛的美国南方乡镇。仅仅依靠民众的道德,往往不足于惩罚犯罪,抑制黑道化。这时候就需要法律,需要国家和政府,由合法的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在黑道化的地方实行法治。为此,上级政府首先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律办事,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法律的权威。法律有了权威,才能到达全社会的角角落落。
如果法律不能惩罚黑道,黑道必将变本加厉,就会在局部地方,形成“强拳就是公理,外人不得干涉”的黑道山寨逻辑,而如果这种黑道化和体制权力结合,使得局部地方的黑道体制化,那将是非常危险的,最终会让全社会付出代价。这个教训是我们应该及早汲取的。
8.我国14亿人口中有一半在农村。扩大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使农民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真正实现当家做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
民主选举。按照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由村民直接选举或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在选举过程中,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提名、直接投票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民主决策。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鉴于中国农村千差万别,村庄规模大小不一,在一些人数较多、居住分散的村庄,村民会议面临难组织、难召开、难议决的实际困难。通过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民主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全体村民讨论制定或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和村民按照被形象地称为“小宪法”的自治章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民主监督。村民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对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等制度和形式,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情况和村干部行为。
三、作答要求认真阅读资料,回答以下两道题目。1. “给定资料1~4”反映了村民自治存在的种种问题,请对这些问题进行概括和归纳。
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不超过250字。
一是村民选举中贿选成风,成为另一种形式的“买官腐败”,甚至出现利用黑恶势力强行“贿选”。某些乡镇干部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黑白颠倒现象,严重破坏了选举秩序。二是在村务管理上,政务不公开,民主决策机构缺失,村长、书记独裁,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中饱私囊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村民缺乏民主意识,甚至将贿选当做赚钱的手段。四是民主监督不到位,村委选举缺少法律依据,各种监督制度缺失或履行不到位,缺少问责机制,致使村委会工作情况及村干部行为处于放任状态。
2. “给定资料6”介绍了南京市村务公开试点的成功案例,南京市某报纸决定编印一期《村民自治》专版,全面系统描述我国村民自治情况,请你根据资料6所述经验写一篇小言论。
要求:概括全面准确,切中要害,200字以内。
“村监会”会监村
美国第二任总统杰弗逊曾经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大到一个国家总统,小到一个村的村长、书记,只要有权力行使的地方,那么就需要权力监督。无约束之权力产生的不仅是腐败,更是灾难。我国自实施村民自治制度以来,扩大了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力,但由于缺乏监督,贿选、村民上访事件等不断见于各大媒体。南京雨花台区率先创建“村监会”,将监督权还给农民必将有力促进基层民主落到实处。
3. “给定资料2”中提到,某网站曾组织网民进行了一场讨论。请你根据给定资料,反驳“网民D”的观点。
要求:
①观点明确,分析透彻,论据真实;
②语言流畅,层次分明,有说服力;
③不超过400字。
网友D的观点过于偏激。首先,村民选举中虽然存在贿选现象,但选举与上级直接委派或者“世袭”相比本身就是一种进步,不能将之简单称为“闹剧”。其次,一般来说,直接选举是最能代表民意的,如果中国不适合直接选举,那么对于农村来说间接选举更加容易被人操作,而实行任命制更可能为“买官”现象撕开口子,所以比较而言,直接选举还是最适合村民选举的方式。再次,中国现阶段村民选举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不是直接选举形式不适合中国,而是因为直接选举对中国来说是一个新事物,难免在制度设计上不完善,尤其是监督机制不到位,从而也就给各种不良行为造成了可乘之机。同时,对于中国村民来说,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统治之下,民主意识缺乏,骤然被赋予这样的民主权力还有些不适应,甚至不懂得如何去正确行使该项权力,以至于出现拿选举当赚钱方式的思想,这注定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不是一帆风顺的,但随着制度的完善和人民民主意识的不断提高,各种不良选举行为必将随之消失。
4. “给定资料4”反映了某些村村务不公开的问题,假定你是汨罗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领导安排你处理此事,请你提出处理此事的具体措施。
要求:条理清楚,措施具体,有针对性,不超过400字。
群众利益无小事,湖南省某行政村村民所呼吁之事事关该村村民的切身利益,解决得好坏直接决定该地的和谐稳定,为此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做好调查工作。成立调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获取事实真相。在调查对象上,选取村民代表、村干部、造纸厂以及大市场负责人等,多方了解情况,做好调查记录,比对不同人的谈话记录。其次,做好质询工作。为进一步弄清真相,组织召开一次由全体村民、干部及相关人士参加的大会,由村民代表向村干部进行质询,为避免会场出现骚乱,请当地公安部门配合维持秩序。在整个调查过程中,随时向领导汇报进展情况,请领导给予指示。再次,给出处理意见。问题调查清楚后,写出调查报告,并给出处理意见,请领导审阅。根据领导批示,将处理意见分送给各职能部门进行妥善处理。最后,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此次调查,总结经验教训,为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供有效建议。
5. “给定资料7”中讲述了美国城镇自治发展的经验教训,请你结合我国村民自治问题,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①结合“给定资料”,并注意联系当前社会实际和自身体会;
②观点明确,内容充实,层次清楚,语言流畅;
③总字数为800~1000字。
村民自治,法德先行
村民自治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重要一步,扩大了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步。然而现实不容乐观,各地贿选、黑恶势力扰乱选举秩序,村务不公开、监督不到位、村长书记滥用职权的问题屡见不鲜,基层民主发展注定不是一帆风顺的。纵观美国的城镇自治,也经历了这样一个艰难的过程,直到1964年《人权法案》的出现才使黑道及私刑问题得以最终解决,从而使美国的基层民主走上了健康的发展道路。美国的经验告诉我们,基层民主的实现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居民和官员们要有一种共同的道德理性,即一些共同的道德和行为底线。二是需要国家和政府,由合法的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对各种黑恶行为实行法治。只有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基层民主才能顺利向前发展。
对于中国目前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来确保基层民主制度的实施:
首先,强化宣传,加强教育,提升村民民主意识。要继续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使村民自治的政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当家做主的责任感。村民教育是村民民主意识提高的关键,尤其要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培训,把他们培养成村民自治所需的精英,为村民自治的长远发展提供可靠的储备力量。通过宣传教育使地方官员和村民在村民自治问题上形成共同的道德认知,并在这种共同的道德认知下规范地展开各种活动。
其次,规范程序,完善制度,真正实现以法治村。在适当的时候,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各种“贿选”进行法律界定。在选举程序上,坚持“秘密画票、当场唱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三个方面的严格规定,减少有关违法行为。
最后,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要建立适合村民实行民主监督的硬约束制度,比如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如期召开,村民对村财务状况的咨询,村委必须给予解释和答复。要明确村民维权的办法,追究行政不作为者及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要严格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该公开的必须及时、全面、彻底地进行公开,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效排除家族、宗派势力的干扰,村民的各项民主权利也才能落到实处。
总之,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基层民主,必须道德、法律双管齐下,才能彻底摆脱目前的发展困境,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之路。
一、注意事项
二、给定资料
1.自我国实行村委会换届选举以来,大多数地方的农村都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三、作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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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