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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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民法模拟210
一、选择题
1. 某公司在某市甲区有一幢主要办公楼,在乙区有一幢营业大楼,在丙区有一幢物业管理楼,在丁区有刚落成的新办公楼。依《民法典》规定,该公司的住所是______。
A.甲区办公楼
B.乙区营业大楼
C.丁区办公楼
D.四个办事机构的所在地
A
B
C
D
A
[解析] 《民法典》第6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2. 甲放在阳台上的酒瓶坠落,造成行人乙受伤,关于该民事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乙不能证明甲有过错,则甲不承担责任
B.无论甲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C.无论甲是否有过错,都应当由乙自己承担责任
D.如果甲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责任
A
B
C
D
D
[解析] 《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为______。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D.遗赠扶养协议
A
B
C
D
A
[解析]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则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还适用于遗嘱继承。所以选A项。
4. 某照相馆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万元,后又以该房屋为抵押向裕丰商行借款1.5万元。前项抵押未经登记,后项抵押则经过了登记。但经估计,该房屋仅值2万元。按法律规定,该房屋应由______。
A.两家债权人均等受偿
B.银行优先受偿
C.裕丰商行优先受偿
D.两家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A
B
C
D
C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41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述规定。所以选C项。
5. 甲乙签订一份租房合同,其中定有“甲之女儿若调来本市工作则收回该房”。合同所附该条件为______。
A.肯定条件
B.否定条件
C.延缓条件
D.解除条件
A
B
C
D
D
[解析] 所谓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就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反之,则是延续条件。所谓肯定条件,是指把某种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又称积极条件;反之,则为否定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本题中甲乙签订的合同所附的条件为解除条件。
6. 甲、乙结婚的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该房屋经过8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D.即使甲、乙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A
B
C
D
B
[解析] 《民法典》第1063条第3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7.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不得向甲主张
D.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
A
B
C
D
B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符合撤销权行使要求,不是代位权。
8. 甲、乙、丙拟设立一合伙组织,他们签订的合伙协议______。
A.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
B.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可以采用邮件形式
D.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A
B
C
D
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9. 依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______。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请求权与形成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
A
B
C
D
D
[解析] 根据民事权利的相互关系不同,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必须依赖主权利存在而存在的权利。如主债权是主权利,担保物权是从权利。所以选D项。A项。是从调整对象进行的分类。B项。是从义务主体范围进行的分类。C项,是从权利的效力进行的分类。
10. 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范围的是______。
A.立遗嘱
B.支付违反合同
C.某人遭雷击身亡
D.订立合同
A
B
C
D
C
[解析] 事件与行为的分类是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划分的。事件是与主体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C项符合题意。
11.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行为人应______。
A.承担所有民事责任
B.不承担民事责任
C.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D.分担民事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12. 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一般只适用于______。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A
B
C
D
B
[解析] 法律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不同类型的权利规定了不同法定期间,如适用于支配型权利的取得时效,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适用于知识产权的期间等,而只适用于请求权的是诉讼时效。
13. 甲欠乙货款5000元;乙在未通知甲的情况下将对甲的权利转让给了丙;后丙直接向甲要求还款而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向丙偿还
B.甲向乙偿还
C.未通知甲,该转让对甲不发生效力
D.补充通知转让有效
A
B
C
D
C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14.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A
B
C
D
C
[解析] 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故选C项。
15. 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属于______。
A.他物权
B.自物权
C.用益物权
D.担保物权
A
B
C
D
B
[解析] 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它属于自物权。本题中,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16. 村民甲(19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所卖的西瓜踩碎3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60元。丁的3个西瓜价值16元。则______。
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丙、丁的损失均由乙赔偿
D.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A
B
C
D
D
[解析] 《民法典》第1250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D项正确。
17. 柴某与钱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一直没有共同居住,两人如果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的是______。
A.柴某的工资
B.钱某以其婚前个人财产投资股票所分红利
C.钱某单位发给钱某的破产安置补偿费
D.柴某结婚前继承、结婚后取得的汽车
A
B
C
D
D
[解析] 本题D项中柴某的婚前个人受遗赠财产,属于个人单方财产,应归于柴某个人所有。
18.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_
A.奇石属遗失物,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A
B
C
D
A
[解析] 甲丢失奇石,奇石应当属于遗失物而非无主物,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本题中奇石的所有权仍属于甲。
19. 下列不属于质押合同条款内容的是______。
A.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B.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C.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D.质押财产的地址
A
B
C
D
D
[解析] 《民法典》第427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4)担保的范围;(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20.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A
B
C
D
C
[解析] 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故选C项。
21. 甲、乙商定,半年后乙出租给甲一套房子,这属于______。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
B
C
D
B
[解析]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并把这个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法律效力发生、变更、消灭的依据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则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为依据。本题中“半年后”属于期限。所以选B项。
22. 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______。
A.无须经债权人同意
B.可以经债权人同意
C.应当经法院同意
D.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A
B
C
D
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551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3.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A
B
C
D
D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0条的规定可知,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A项正确。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B项正确。如果合伙协议事先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只能要求退还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C项正确。李明是否愿意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等到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便是本人愿意也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实现。因此D项错误。
24. 下列关于债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债权是请求权
B.债权是对人权
C.债权是支配权
D.债权规范的是财产流转关系
A
B
C
D
C
[解析]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此,债权是支配权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25.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是指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权______。
A.中止履行其义务
B.解除合同
C.中止履行其义务或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其义务,若在合理期限内。对方仍不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可解除合同
A
B
C
D
D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向对方先为履行之前,如果发现对方的财产显著恶化或履行债务的能力降低,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实现时,先履行的一方有权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D项正确。
26. 甲、乙、丙三人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合伙跑运输,后彼此之间闹矛盾,遂决定终止合伙共有关系。但在分割财产时谁也不愿意要汽车。对此应采取的处理方法是______。
A.实物分割
B.作价补偿
C.变价分割
D.协商分割
A
B
C
D
C
[解析] 所谓变价分割,是指共有物如为不可分物,不能进行实物分割,如果实物分割会减损财产的价值,或者虽然共有物为可分物,但共有人都不愿意取得共有物,则可以把共有物予以出卖,各共有人依各自份额取得共有物价款的一种分割方式。题中的汽车应采取变价分割的处理方法。
27. 继承权是一种______。
A.身份权
B.人格权
C.占有权
D.财产权
A
B
C
D
D
[解析] 继承权是基于近亲属的身份关系而发生的财产权,其在民事权利中属于绝对权,具有排他性。所以选D项,排除A、B、C三项。
28. 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人格权范畴的是______。
A.名誉权
B.生命权
C.配偶权
D.肖像权
A
B
C
D
C
[解析]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所以A、B、D三项属于人格权。配偶权是身份权,不是人格权。
29.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向次债务人行使的请求其履行债务的权利是______。
A.代理权
B.撤销权
C.代位继承权
D.代位权
A
B
C
D
D
[解析]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因此,选D。
30. 下列只能由本人实施、不得代理的行为是______。
A.存取款
B.买飞机票
C.领结婚证
D.进行诉讼
A
B
C
D
C
[解析]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只能由本人实施的行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记,遗嘱公证等具有高度人身性质的行为。
31. 下列选项中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是______。
A.祖父母
B.父母
C.儿媳和女婿
D.兄弟姐妹
A
B
C
D
B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1129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2. 公民不能享有所有权的物是______。
A.土地
B.文物
C.汽车
D.房屋
A
B
C
D
A
[解析] A项,公民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3. 没有公证遗嘱的数份遗嘱中,如果内容相抵触的,以哪个遗嘱为准?______
A.口头遗嘱
B.自书遗嘱
C.代书遗嘱
D.最后所立的遗嘱
A
B
C
D
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4. 甲在某小区门口捡到一个钱包,内有1000元人民币。过了两天见没人认领,甲就约朋友吃饭,将该钱花费殆尽。甲的行为属于______。
A.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非民事行为
A
B
C
D
B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而法律规定,拾得遗物的,应归还失主,失主不明的,应归国家。因此,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35. 下列不是法人成立应当具备的要件的是______。
A.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B.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C.依法成立
D.进行注册登记
A
B
C
D
D
[解析] 《民法典》第58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30分)
1. 简述宣告死亡的概念和条件。
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
(2)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3)须经人民法院宣告。
2. 相邻关系有哪些种类?
(1)因防止损害而发生的相邻关系。包括:相邻环保关系、相邻防险关系。
(2)因用水、排水而发生的相邻关系。包括:相邻用水关系、相邻排水关系。
(3)因使用邻地而发生的相邻关系。包括:相邻通行关系、相邻管线设置关系、因建筑施工临时占用邻人土地而发生的相邻关系。
(4)建筑物相邻关系。包括:因建筑物通风、采光而发生的相邻关系,相邻建筑物之通行关系,因相邻建筑共用墙、楼梯、空地而发生的相邻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之间的相邻关系。
(5)相邻地界关系。包括:因界标设置而发生的相邻关系、工界建筑而发生的相邻关系、因越界竹木而发生的相邻关系。
3. 简述债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债的种类主要有:
(1)按照债的发生原因,债可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
(2)按照债的标的物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债可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3)按照债的主体数量多少的不同,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4)按照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各自对债权或债务的承受情况,多数人之债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5)按照债的标的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6)按照两个相互联系的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三、论述题
(20分)
1. 试述物权的效力。
(1)物权的排他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即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相抵触的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优先效力。
①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在同一个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
②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先于债权。
(3)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得追及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
(4)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是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者被侵害之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四、案例分析题
(每小题15分,共30分)
与乙(女)于2006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9年甲调动到A城工作,随后因与乙感情不和而通过诉讼离婚。2010年A城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丙随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给丙抚养费150元。2012年春节,丙在与邻居小孩丁玩耍时,不慎用石头打伤丁的眼睛。丁父母为给丁治疗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丁的父亲要求乙赔偿这一损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厂不景气,已经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又无其他经济收入,故无力承担该责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给部分钱,以赔偿丁父母的损失。甲一口拒绝,并说道:“我们早就已经离婚,孩子是判给你抚养管教的,你是监护人,孩子现在惹了祸是你管教不严造成的,责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抚养费,别的责任我就没有了。”由于乙迟迟不能赔偿损失,丁的父亲便以丙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
问:
1. 夫妻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还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为什么?
甲、乙离婚后,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甲仍是丙的监护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 丙造成他人损害,甲是否还应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应承担责任。《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权益的,原则上由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共同生活的监护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法院仍可以判决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甲与妻子乙以及儿子丙一家3口出门旅游。途中不幸飞机失事,3人身亡。经清理,夫妻俩共有财产50万元,另外有一套登记为乙所有的住房。这套住房是乙7年前尚未结婚时继承父母的遗产,现在乙的弟弟提出要回房子的要求,甲的父母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问:
3. 如何确认3人死亡的先后次序?
推定甲与乙同时死亡,丙晚于甲、乙死亡。
4. 如何确认甲和乙的遗产范围?
分割甲、乙的共有财产50万元每人一半,房屋为乙个人财产,甲的遗产即为25万元,乙的遗产为25万元加上一套房子。
5. 甲、乙、丙的遗产最终归谁继承?为什么?
甲的遗产应由其父母和丙继承,丙死后遗产由丙的祖父母即甲的父母继承。乙的遗产由丙继承,丙死亡后,也由丙的祖父母继承。即遗产最终归甲的父母继承。
一、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二、简答题
1
2
3
三、论述题
1
四、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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