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现在是:
试卷总分:150.0
您的得分:
考试时间为:
点击“开始答卷”进行答题
交卷
评分
存入我的题库
晒成绩
打印模式
隐藏答案解析
打印
下载
背景
字体
较大
大
中
小
较小
退出
专升本民法模拟215
第Ⅰ卷 选择题
一、选择题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______
A.仅可以在该交付期限的第二天交付
B.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C.只能在该交付期限的当天交付
D.仅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到期后的一周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了买卖合同的知识点。
[解析] 《民法典》第60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2. 有权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机关是______
A.人民法院
B.公安局
C.人民检察院
D.居委会或民政部门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了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机关的知识点。
[解析] 《民法典》第47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3. 甲、乙均未年满14周岁。一次,甲和乙互换价值大约1000元的玩具,甲的父母表示同意。乙的妈妈因在外地工作,乙的爸爸表示同意。乙的妈妈知道后反对。甲和乙的行为的效力如何______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知识点。
[解析] 限制行为能力人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需要经监护人同意后才能生效。本题中甲、乙未满14周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作出交易1000元的玩具不在他们的行为能力范围之内。甲经其父母同意,乙的父亲为其监护人,同意后即生效。
4.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的所有权属于______
A.国家
B.发现者
C.集体
D.发现者所在单位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了所有权取得的知识点。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所有权属于国家。
5.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______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了租赁期限的知识点。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705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6. 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遗产的是______
A.土地
B.汽车
C.电脑
D.冰箱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了遗产的知识点。
[解析]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不得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7. 甲在某小区门口捡到一个钱包,内有1000元人民币。过了两天见没人认领,甲就约朋友吃饭,将该钱花费殆尽。甲的行为属于______
A.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非民事行为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了不当得利的知识点。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而法律规定,拾得遗物的,应归还失主,失主不明的,应归国家。因此,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8.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______
A.地役权
B.抵押权
C.质押权
D.留置权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了担保物权的分类的知识点。
[解析] 地役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故A项可排除;B、C、D三项中,抵押权是依抵押合同设定,而质押权是通过质押合同设定,均为约定担保物权,只有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故D项正确。
9. 甲欠乙500,元,后乙对甲表示不用偿还。该债务消灭的原因是______
A.提存
B.混同
C.抵销
D.免除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了债的消灭原因的知识点。
[解析] 债的消灭原因主要包括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五种。其中,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的单方行为。
10. 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是______
A.电视
B.房屋
C.手机
D.手表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了抵押权的设立时间的知识点。
[解析] 《民法典》第402条规定,以本法第395条第l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395条第1项至第3项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
11. 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属于______
A.他物权
B.自物权
C.用益物权
D.担保物权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了所有权性质的知识点。
[解析] 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它属于自物权。本题中,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12.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抵销权属抗辩权
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
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了民事权利类型的知识点。
[解析] 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因此B项说法正确。
13. 某照相馆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万元,后又以该房屋为抵押向裕丰商行借款1.5万元。前项抵押未经登记,后项抵押则经过了登记。但经估计,该房屋仅值2万元。按法律规定。该房屋应由______
A.两家债权人均等受偿
B.银行优先受偿
C.裕丰商行优先受偿
D.两家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了抵押权的顺序的知识点。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41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述规定。所以选C项。
14.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当月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其辞职后招待私人朋友的,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了表见代理的知识点。
[解析] 《民法典》第172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虽然乙因故辞职,但是因为乙长期在丙餐厅签约招待客户,使丙餐厅有理由相信乙是有代理权的,形成表见代理,所以甲公司应该付款。所以A项正确。
15. 下列选项中,不被法律认为是违法行为的是______
A.某甲为抢钱而打伤乙
B.公安人员在执行公务中殴打当事人
C.丙为抵抗抢劫而打伤抢劫人的行为
D.某公司将债务人放置在本公司的货物出卖抵债的行为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了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的知识点。
[解析] A、B、D三项都是侵权行为,C项是正当防卫,属于侵权行为的抗辩理由。
16. 甲15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了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知识点。
[解析] 未成年精神病人,既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又是精神病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根据《民法典》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述规定。故未成年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A项错误。《民法典》第31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C项错误。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典》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相关条文规定。D项错误。
17. 下列民事权利中,不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权利是______
A.名誉权
B.名称权
C.隐私权
D.荣誉权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了自然人人身权的知识点。
[解析]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不享有名称权。
18. 甲、乙间订立赠与合同,甲将其房产一处赠与乙,并进行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个月后,乙与甲发生争执,将甲打伤致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已履行,不能撤销
B.甲的继承人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要求乙返还财产
C.甲的继承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
D.甲的继承人应当在赠与财产所有权移转后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了赠与的撤销的知识点。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664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据此,只有B项正确。
19. 甲公司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对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经2年开发建成房屋后转让给了乙公司;乙公司使用1年后又转让给了个人丙。依规定丙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应当为______
A.50年
B.48年
C.49年
D.47年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了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的知识点。
[解析]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为限。
20. 凡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时,任何人都负有不妨害其行使权利的义务,则此权利称为______
A.绝对权
B.人身权
C.财产权
D.相对权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了民事权利分类的知识点。
[解析] 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指在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均为义务人。所以选A项。
21.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如果险情是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则______
A.由紧急避险人和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B.紧急避险人承担民事责任
C.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D.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适当承担民事责任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了紧急避险的知识点。
[解析]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所以选C项。
22.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行为人应______
A.承担所有民事责任
B.不承担民事责任
C.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D.分担民事责任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了防卫过当责任的知识点。
[解析] 《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3.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上班期间,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职工王某为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______
A.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主要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亦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自己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了格式合同的知识点。
[解析] 王某虽然在下班后使用机器,但其目的是为了完成生产定额,因此,仍然符合该公司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之情形。
24.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了合伙企业财产处理的知识点。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0条的规定可知,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A项正确。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B项正确。如果合伙协议事先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只能要求退还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C项正确。李明是否愿意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等到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便是本人愿意也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实现。因此D项错误。
25. 继承权是一种______
A.身份权
B.人格权
C.占有权
D.财产权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了继承权的性质的知识点。
[解析] 继承权是基于近亲属的身份关系而发生的财产权,其在民事权利中属于绝对权,具有排他性。所以选D项,排除A、B、C三项。
26. 下列权利中,属于人身权的是______
A.物权
B.债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隐私权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了人身权的种类的知识点。
[解析]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种。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都属于人格权。物权、债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属于财产权。
27. 甲、乙、丙3人合伙开餐馆,甲出门面房折价10万元,为店主;乙出资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出技术,为厨师。3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负担。经营1年后,负债3万元,丁为债权人。对此债务______
A.甲、乙、丙应按盈余分配比例对丁各承担1万元
B.应按约定由乙独自承担3万元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为店主,应由甲全部承担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了合伙债务承担的知识点。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本题中,合伙人的内部约定,亏损由乙负担,约定对外无效,因为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C项。
28.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的行为是______
A.单方解除
B.协议解除
C.法定解除
D.约定解除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了合同解除的分类的知识点。
[解析] 单方解除是指单方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协议解除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将合同解除的行为。约定解除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在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因此应选C项。
29. 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是______
A.火车站出售火车票
B.悬赏广告
C.商家发布未附价格条款的广告
D.投标中的竞标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了要约邀请的知识点。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473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C项符合要约邀请要件。A、B、D三项属于要约。
30. 下列亲属中,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______
A.父母
B.兄弟
C.叔叔
D.姐妹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的知识点。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1129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参加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1. 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遗产的是______
A.自然人的文物
B.被继承人在人身保险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C.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的近亲属的抚恤金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了遗产的范围的知识点。
[解析] 《民法典》第1122条正面规定了遗产的范围,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不可纳入遗产范围的也应注意:(1)有关单位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遗产;(2)有人身保险合同的人死后,其保险合同中注明了受益人的,保险金不得作为遗产,该保险金是合同中所注明的受益人的财产,而不是遗产;(3)承包经营权、房屋租赁权等不得作为遗产。
32.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之间的关系是______
A.主权利与从权利
B.请求权与抗辩权
C.既得权与期待权
D.原权与救济权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了质权与被担保的债权之间的关系的知识点。
[解析] 质权与被担保的债权的关系是主权利与从权利间的关系。没有主权利即不会存在从权利,主权利转让消灭,从权利亦然。故选A项。
33. 下列组织,属于法人的是______
A.股份有限公司
B.某大学的法律系
C.某公司的分公司
D.某厂的车间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了法人的知识点。
[解析] A项是法人,B、D两项是法人的内设机构,不是法人,C项是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34. 在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承担者是______
A.债务人
B.债权人
C.债权人与债务人
D.债权人,但债务人承担补偿责任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了提存的效力的知识点。
[解析] 《民法典》第57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5. 根据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权可分为______
A.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B.主物权与从物权
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D.自物权与他物权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了物权分类的知识点。
[解析] 根据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他物权。A项是根据标的物性质所作的分类。B项是根据物权能否独立存在所作的分类。D项是以物权支配力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第Ⅱ卷 非选择题
二、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30分。
1. 简述承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4)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5)承诺的传递方式应当符合要约的要求。
2. 简述遗嘱继承的特征。
遗嘱继承具有如下特征:
(1)遗嘱继承的发生以存在有效遗嘱以及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遗嘱人的意愿。
(3)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份额的约束。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 简述动产交付的方式。
动产交付的方式可以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及指示交付。
(1)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的现实的、直接的支配力移转于受让人。
(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在让与动产物权时已经因其他原因而占有动产时,在让与合意成立时,即产生交付的效力。
(3)占有改定是指在让与动产物权时,让与人仍将继续占有动产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可以订立契约,使受让人因此取得间接占有以代交付,同时受让人已经取得物权。
(4)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对于特定第三人的标的物返还请求权,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以代交付。
三、论述题
本大题20分。
1. 论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造反法定义务,由于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以及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有无过错,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特征:
(1)是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
(2)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3)是由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以及法律明确规定不论有无过错均构成侵权行为的行为。
(4)是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5)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四、案例分析题
每小题15分,共30分。
郭某(男)和王某(女)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建立恋爱关系。2010年办理了结婚登记。从2011年开始,郭某开始迷恋网络游戏,对家务不闻不问。时间一长,王某非常不满,两人经常吵架,感情急剧恶化。2012年底,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郭某表示同意,但是双方对于财产问题存在分歧:王某要求分得夫妻居住的两室一厅房屋的一半,郭某认为该房屋是结婚前自己用父母赞助的钱买下的,不能分给王某。诉讼期间,郭某参加了某项电子游戏国际大赛,获得奖金10000美元,王某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也应该分得一半,郭某则认为游戏大赛是自己参加的,这个与王某的生活无关,并且发生在离婚诉讼期间,坚决不同意分割。双方结婚前,王某叔父曾送给王某国画一幅,价值5万元人民币,天天挂于客厅正中央,郭某认为这是家庭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应当予以分割。王某还主张,自己平时照料双方老人,做家务较多,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在分割财产时应当由郭某对此作出补偿。现查明郭某、王某对于夫妻婚后财产归属没有任何约定。
问:
1. 王某有无权利分得房屋的一半?
无权。因为房屋是郭某婚前用父母赞助的钱购买,属于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所以王某无权参加分割。
2. 对于郭某参加比赛所获奖金,王某有没有权利请求分割?
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于婚后财产没有约定的,除了法定的个人特有财产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郭某参加的电子游戏大赛虽然是他自己参加的,但是在离婚诉讼进行期间,仍然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其性质依然应归属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有权利参与分割。
3. 对于王某叔父赠与的国画,郭某有无权利参与财产分配?
郭某无权参与分割国画。与第一小题相似,此国画亦是王某的婚前财产,因此郭某没有权利参与财产分配。
4. 王某请求郭某补偿自己所做家务有无道理?
没有道理。离婚时的补偿请求权的主张有一个前提,就是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因为郭某王某夫妇对财产归属没有约定,补偿请求权的行使就缺乏成立条件,因此王某无权主张补偿。
张三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张甲,二儿子张乙,女儿张丙。张乙在外地工作,张丙1994年出嫁。1999年,张三去世,留下房子6间。张甲与张乙各继承3间,张丙未提出继承。后张乙托张甲帮忙照看3间房,张甲表示同意,并一并使用该房。后张甲在其儿子结婚时对这3间房进行了维修,交由儿子使用。张乙2012年退休回家定居,要求张甲还房,张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同意。张丙此时提出要求继承属于她的遗产,张甲以同样理由拒绝。无奈,三人诉至法院。
问:
5. 张乙是否可以要求张甲还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可以。未过诉讼时效。
6. 张丙是否可以要求继承,为什么?
不可以。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本案中,张丙在1999年就知道其权利被侵犯,适用3年诉讼时效,张丙当年在明知的情况下未提出继承,因此过了诉讼时效,故不可再要求继承。
7. 张甲与张乙之间的房屋是何关系?
张乙委托张甲帮其照管房屋,二者是委托合同关系。
第Ⅰ卷 选择题一、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第Ⅱ卷 非选择题二、简答题
1
2
3
三、论述题
1
四、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6
7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提交纠错信息
评价难易度
提交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