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五、案例分析题37.2008年,A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5000万元。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该公司董事会决定第二次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1300万元,第一次发行尚有800万元未偿还。股东大会决定后报有关部门批准。1.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定条件,为什么?
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是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
2. A公司能否第二次发行债券,为什么?
可以第二次发行公司债券,但不能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证券法》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A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为2000万元,因为第一次发行债券尚有800万元未偿还,第二次发行公司债券就不能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
3. A公司股东大会能否作出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的决定,为什么?
4. 双甲股份有限公司是某省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为100万股。以下是在证券交易所发生的几起买卖双甲股票的事件:
(1)甲于6月8日10时在持有该公司股票3万股情况下购进1万股,同日14时再购进5000股。
(2)乙于6月8日14时在持有该公司股票4万股情况下购进1万股,6月10日11时购进5000股。同年8月份,电脑爱好者陈某偶尔进入到双甲公司董事长刘某的个人网址,得知该公司近期将增资。
(3)陈某得知增资计划后,立即买入该公司股票1万股。
(4)陈某在买入该公司股票后,将该消息在网络上发表传播。
问:上述所列四项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第一项行为中甲的行为合法,因为甲的持股尚未达到证券法所限定的最低5%的持股报告限额。
(2)第二项行为中乙的行为违法,乙在多购入1万股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已达5%报告限额下限比例,在6月10日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
(3)第三项行为陈某的行为违法,因为陈某是通过非合法方式获知信息,属知情人员,不得买卖该公司股票。
(4)第四项行为违法,陈某为知情人员,不得散布传播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