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三、判断题1. 国际经济法属于国际公法,国家商法主要是私法,属于国际私法的一部分。
对 错
B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国际商法的性质。
传统的国际私法主要是冲突法,其任务是为具有涉外因素的私法案件确定准据法,而国际商法主要是实体法。
4. 英美法规定,催告是债权人就履行迟延请求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
对 错
B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催告制度。
催告是大陆法上的一种制度,英美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
6. 英美法认为,如果一方应对方的请求为后者提供了某种服务后,日后,对方允诺给予报酬,这项允诺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因为它是过去的对价。
对 错
B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过去的对价不是对价”的原则的例外。
在英美法中,“过去的对价不是,对价”这一原则有例外情况:如果一方应对方的请求为后者提供了某种服务,日后,对方允诺给一予报酬,则这种过去已经提供的服务仍可作为日后允诺给予报酬的对价,这项允诺对当事人就是有约束力的。
8. 大陆法认为,由于违约造成的解除合同,并不使合同自始无效,而只是指向将来。
对 错
B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消灭合同的效力,合同一经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告消灭。但这种消灭的作用是溯及既往,还是指向未来,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英国普通法和大陆法不同。英国法认为,由于违约造成的解除合同,并不使合同自始无效,而只是指向将来,即只是在解除合同时尚未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大陆法认为,解除合同是使合同的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未履行的债务当然不再履行,即使已经履行的债务,亦因缺乏法律上的原因,而发生恢复原状的问题。
10. 美国法把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
对 错
B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时效制度。
在英美法中只有一种时效,就是诉讼时效。大陆法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
五、简答题1. 简述商人习惯法的特点。
(1)它具有跨国性和统一性,普遍适用于各国从事商业交易的商人。
(2)它的解释和运用不是由一般法院的专职法官来掌执,而是由商人自己组织的法院来掌执,其性质类似于现代的国际仲裁或调解。
(3)其程序较简易、迅速,不拘泥于形式。
(4)它强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案件。
2. 各国对合同有效成立的要求主要有哪些?
(1)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协议,这种协议是通过要约与承诺而达成的。
(2)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3)合同必须有对价或合法的约因。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6)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 在关于合同错误的问题上,英国法与大陆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英国法的要求比大陆法较为严格,一般来说,英国普通法不允许以单方面的错误为理由使合同无效。
(2)因错误而引起的后果亦有区别:大陆法对法律认定的错误,或者认为合同无效,或者认为可以撤销合同;而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却采取不同的原则,如依普通法,错误可导致合同无效,而依衡平法则是撤销合同。
4. 大陆法认为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要有损害的事实。如果根本没发生损害,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同时,对于发生损害的事实,一般须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予以证明。
(2)须有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原则上债务人仅对其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3)损害发生的原因与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5. 什么是抵销?其优点有哪些?
抵销是指两个人彼此互负债务,而且债务的种类相同,并均已届清偿期,因而,双方均得以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的范围内归于消灭。其优点有:
(1)手续方便,可以避免交换履行。如果不采用抵销的方法,则双方当事人必须分别向对方履行各自的债务,但采用抵销的方法,则可不必经过两道履行手续,对当事人比较方便。
(2)当一方当事人破产时,采用抵销方法,可以避免交换履行所引起的不公平的结果。
六、案例分析题1. 法国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洽谈出售某种原料产品400吨。法方公司发电报称“确认售与你方……400吨,7月在伦敦交货,请汇400000英镑。”英方公司复电:“确认你方电报,条件按你方电报的规定……已汇交你方银行400000英镑……请确认在6月装船交货。”法方未回电,以高价将该产品售与第三方。
问:法方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1)法方公司不违约。
(2)因为英方要求在6月交货,其实已经在承诺中将要约的内容加以变更,从原则上说这就是一项反要约,是对原要约的拒绝,不能产生承诺的效力,必须经法方的承诺才能成立合同。法方公司不回电证明已经拒绝这一反要约,法方有权将货物卖给第三方,因而不违约。
2. 某进出口公司与某运输公司签订合同,该进出口公司要求该运输公司装运一批茶叶,并设定了航道。该运输公司却没按原定航道走,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新航道,因天气关系,航期延误20天,茶叶价格猛跌,该进出口公司损失了3000美元。
问:该运输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1)该运输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为该运输公司没有按原定航道走而延期构成了违约,违约造成对方损失了3000美元,而这一损失是该运输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该预见到的。商品价格波动损失是国际市场上的通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