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三、判断题1. 在公司发行的股票中,优先股的股利是固定的,不因公司获得巨利而提高;普通股的股利也是固定的,其红利的多少不用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
对 错
B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优先股和普通股。
在公司发行的股票中,优先股的股利是固定的,不因公司获得巨利而提高,而普通股没有固定的红利率,其红利的多寡完全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
5. 执票人可以一面允许参加承兑,一面行使追索权。
对 错
B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参加承兑。
参加承兑是指当汇票不能获得承兑,或付款人、承兑人死亡、逃避或其他原因,无法向其作承兑提示,或付款人、承兑人被宣告破产时,为了防止追索权的行使,由第三人以参加承兑人的身份加入票据关系的行为。如果执票人允许参加承兑,他就不能在汇票到期日前对被参加承兑人及其后手行使追索权,因为执票人既然相信参加承兑人,允许其参加承兑,就应当等到到期日才要求付款,而不应一面允许参加承兑,一面又行使追索权,这与参加承兑制度的精神不符。
6. 按英美法,如果银行出于善意在正常的业务中对有伪造背书的汇票付了款,则银行不可解除责任。
对 错
B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伪造背书。
英美法认为,银行对见票即付的汇票付了款,即使该汇票曾有伪造背书,只要付款银行是出于善意,付款银行即可解除其付款义务。可见,如果付款银行是善意的,就不负责任。
7. 英国法认为,提单是已装船货物数量和状况的终局性的证据。
对 错
B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提单的性质。
英国《海上货运法》认为,提单是已装船货物的数量或重量以及状况的初步证据。
10. 《华沙公约》规定,承运人的货物责任限额为每公斤260法郎。
对 错
B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华沙公约》的相关内容。
《华沙公约》规定,承运人的货物责任限额为每公斤250法郎。
五、简答题1.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有哪些?
(1)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根据所持股份的比例对公司享有权利。
(2)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任何人均可通过购买股票成为公司股东。
(3)公司股票一般可以随意转让。
(4)公司的经营管理主要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股东一般不直接参与管理。
(5)公司必须将财产账目及年度报告向政府主管机关、股东及公众公开。
2. 汇票的定义包含哪几方面的内容?
(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名出具的,要求受票人于见票时或于规定的日期或于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内,向特定人或凭特定人的指示或向持票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2)上述定义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汇票是一种委托他人付款的证券。
②汇票是一种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③汇票的金额必须确定。
④汇票须于见票时或规定的到期日付款。
3. 提单与租船合同有什么关系?
(1)当租船人是货物托运人时,如果没有相反的协议,船舶所有人与租船人之间的关系即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据租船合同,提单内任何与租船合同相反的条款无效。提单仅是一张物权凭证和货物收据。
(2)如果租船人不装运自己的货物,而由租船人以外的托运人装运货物,则租船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依据租船合同,而托运八与船舶所有人之间的关系依据提单。
(3)如果租船人把提单背书转让给第三者,提单从转让给受让人之时起成为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的运输合同。
4. 定期租船合同下,船舶所有人的义务与责任有哪些?
(1)船舶所有人应在交船时提供具有适航性的船舶,并在租期内保持船舶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2)船舶所有人应保证他在订约时对船舶特性陈述的正确性。
(3)船舶所有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船舶,否则,租船人有权销约。
(4)船长应尽快完成航程。
(5)船舶所有人应负担的费用,如船员工资、伙食、船舶保险、舱面和机舱用品等项的费用。
(6)船舶所有人对因船舶不适航和积载不当造成的货损负责。
5. 简述海牙规则和汉堡规则有关托运人责任的规定。
(1)根据海牙规则,托运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标志、号码、数量和重量的正确性,还应保证货物的性质或价值的正确性。
(2)无论按照海牙规则还是按照汉堡规则,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时均应将其危险性质通知承运人。
(3)按照汉堡规则,托运人应保证赔偿承运人由于接受保函,未对提单批注而受到的损失;海牙规则没有关于保函的规定。
六、案例分析题1. 我方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120天托收。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后买方进行了承兑。但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恰好行市上涨,于是付款人出具信托收据(T/R)向银行借得单证。货物售出后买方倒闭。
问:我方于汇票到期时能否收回货款,为什么?
我方于汇票到期时能收回货款。在本案例中,进口人向代收行通融借单,代收行在这笔托收业务中未经出口方即我方授权擅自凭T/R提前借单,这是代收行的责任。因此,一旦汇票到期,代收行应承担付款责任。
2. 美国某公司以航次租船合同租某船将茶叶从中国运往美国。合同中明示规定船舶有权救助人命财产。承租人在运行途中接到另一港他人的求救信号,于是绕航救起两名落水渔人。在返回原航道途中突遏大风浪,部分茶叶因进水而受潮。
问:此项损失是否该承租人负责?为什么?
此项损失不应由承租人负责。在航次租船合同中一般都规定船舶不绕航的义务,但合同中明示规定可以救助他人生命或财产,由此所做的绕航是不违背合同意愿的。由此可知本案例绕航救人是合乎合同规定的,同时茶叶受潮的损失是绕航后发生的,因为是合理绕航,所以可知承租人不应对合理绕航而发生的损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