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判断题1. 教育就是塑造人的活动。
对 错
B
[解析] 教育的本质是有目的的培养人的社会实践。
2. 教学中的基本矛盾是知与不知,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知之完善的矛盾,因此,教师要成为知识的传授者。
对 错
B
[解析] 教学中的基本矛盾是知与不知,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知之完善的矛盾。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要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扮演指导者和促进者的角色,帮助学生由已知走向未知,而不是直接教授给学生。
4. 一般而言,学生的学习动机处于中等水平时,学习效果最好。
对 错
B
[解析] 学习动机与学习效果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为:(1)学习动机与学习效果的关系并不是直接的,它们之间往往以学习行为为中介。(2)学习动机强,学习积极性高,学习行为也好,则学习效果好;相反,学习动机弱,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行为也不好,则学习效果差。不一致的情况是:学习动机强,学习积极性高,如果学习行为不好,其学习效果也不会好;相反,学习动机不强,如果学习行为好,其学习效果也可能好。(3)学习动机是影响学习行为、提高学习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却不是决定学习活动的唯一条件。
三、简答题1. 简述学生发展的一般规律。
连续性与阶段性
人的心理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连续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但在人持续一生的心理发展中,具体的心理功能会表现出具有质的差异的不同阶段特征。在心理发展过程中,当某些代表性特征的量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取代旧特征而处于优势的主导地位,表现为阶段性的间断现象。连续性则是指后一阶段既包含前一阶段的因素,又萌发着下一阶段的新质。但作为本阶段特征的那些占优势地位的主要因素,它体现着本阶段的本质特征。
(2)定向性与顺序性
心理发展在正常条件下总是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和先后顺序。这种发展顺序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和不同的个体身上表现出较高的一致性。尽管发展的速度可以有个别差异,会加速或延缓,但发展是不可逆的,也是不可逾越的。如情绪的发展是从原始的愉快、不愉快分化出多种一般情绪,进而发展了道德感、理智感、美感等高级的社会性情感。
(3)不平衡性
在个体心理从出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中,各种心理机能的发展进程是不同步的,也不总是按相等的速度直线发展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个体不同系统在发展的速度上、发展的起讫时间与到达成熟时期上的不同进程;另一方面,同一机能特性在发展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发展速率。
(4)差异性
个体心理发展既遵循共同规律,也存在个别差异。一般来说,同龄学生的发展总要遵循一定的顺序、经历一些共同的发展阶段,但不同个体的同一种心理机能发展的速度、最终达到的高度是各不相同的,发展的优势领域也是千差万别的。各种心理成分在某一个体身上的结合模式也有所不同。
2. 简述当代教学观的变革趋势。
(1)从重视教师向重视学生转变;
(2)从重视知识传授向重视能力培养转变;
(3)从重视教法向重视学法转变;
(4)从重视认知向重视发展转变;
(5)从重视结果向重视过程转变;
(6)从重视继承向重视创新转变。
3. 简述内部学习动机培养与激发的方法。
(1)学习动机的培养
学习动机的培养是指利用一定的途径和方式使学习者从没有学习动机到形成学习动机的过程。根据不同的理论,培养学生学习动机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①设置具体目标及达到的方法;
②设置榜样;
③培养学生对学习的兴趣;
④利用原有动机的迁移,使学生产生学习的需要;
⑤注意学生的归因倾向。
(2)学习动机的激发
学习动机的激发是指使潜在的学习动机转化为学习的行动。学习动机的激发在于利用一定的诱因,使已形成的学习需要由潜在状态转入活动状态,使学生产生强烈的学习愿望。激发学习动机的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坚持以内部动机为主,外部动机为辅;
②实施启发式教学,创设“问题情境”,激发认知兴趣和求知欲;
③利用学习结果的反馈作用;
④正确运用竞赛、考试与评比;
⑤注意内外动机的互相补充和相辅相成;
⑥注意个别差异。
4. 影响解决问题的因素有哪些?
(1)问题的特征
在问题的特征中,问题的类型、呈现的方式等因素常常会影响个体对问题的解决。
(2)已有的知识经验
已有经验的质与量都影响着问题的解决。与问题解决有关的经验越多,解决该问题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研究发现,先进生头脑中贮存的知识经验显著地多于后进生。可以说,拥有某一领域丰富的知识经验是有效地解决该领域问题的基础。但若大量的知识经验是以杂乱无章的方式贮存于头脑中的,则对于有效的问题解决毫无帮助。显然,知识经验在头脑中的贮存方式也影响问题能否有效地解决。
(3)定势与功能固着
定势是影响学习迁移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学校情境中的问题解决主要是通过迁移实现的,因此定势也必然影响问题解决。
功能固着是一类定势现象,即从物体的正常功能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定势。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熟悉了某种物体的常用或典型的功能时,就很难看出该物体所具有的其他潜在的功能。而且最初看到的功能越重要,就越难看出其他的功能。当在某种情形下需要利用某一物体的潜在功能来解决问题时,功能固着可能起到阻碍作用。
除了上述因素外,个体的智力水平、性格特征、情绪状态、认知风格和世界观等个性心理特性也制约着问题解决的方向和效果。
5. 简述学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且损害必须是学生在学校或者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2)学校的违法行为;(3)学校行为须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4)学校主观上须有过错。
6. 依据《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7. 简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主要有:
(1)爱国守法;
(2)爱岗敬业;
(3)关爱学生;
(4)教书育人;
(5)为人师表;
(6)终身学习。
四、案例分析题1. 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在操场上上体育课,学习打篮球。体育教师在给学生讲解完打篮球要点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把班上的同学分为几组,练习投篮和抢篮板球。张某(10岁)和王某(10岁)分在一个组内,因场地不平,张某在抢球时不慎摔倒在地,恰巧被奔跑上来的王某踏在腿上,致使小腿骨折。此时,教师正在指导其他小组练球。张某住院三个月,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加上张某父母的误工费共计约6000元。有人说这6000元应该由体育教师支付。
请你对这一说法进行分析。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案例中的具体情况,在这场事故中,学校、学生、教师和家长都是有责任的。因此,体育教师不应该承担所有的事故责任。
(1)学校对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同时,我国于2002年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也提到,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因此,鉴于该事故发生在正常的学校教学活动中,加上学校场地不平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措施,因而学校应当负主要责任。
(2)在事件当中,体育教师按正常体育课教学规范上课,而且事前给同学讲解过动作要领和注意事项。然而,当存在安全隐患时,未能充分向学生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该体育教师明知学校场地不平存在安全隐患,仍然组织体育教学活动,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学生王某踏上张某腿部导致其受伤,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都是由于其行为直接造成张某的伤害,因此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4)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因此,学生家长对此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