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现在是:
试卷总分:150.0
您的得分:
考试时间为:
点击“开始答卷”进行答题
交卷
评分
存入我的题库
晒成绩
打印模式
隐藏答案解析
打印
下载
背景
字体
较大
大
中
小
较小
退出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模拟152
一、单项选择题
1. 女青年甲明知自己的男友乙杀了人,而帮助乙将杀人的匕首藏至自家的衣柜内并帮乙洗干净血衣。甲的行为______。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窝藏罪
C.构成包庇罪
D.构成杀人罪的共犯
A
B
C
D
C
[解析] 《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犯窝藏、包庇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要注意区分窝藏与包庇: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等行为;而包庇是指以非证人的身份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以便为犯罪分子掩盖罪行,或者隐匿罪证等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包庇罪,选C项。
2. 下列权利中,可以转让的是______。
A.处理委托事务产生的委托费用请求权
B.法人的名称权
C.侵权损害赔偿债权
D.近亲属间赡养费用请求权
A
B
C
D
B
[解析] 对于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不得转让。A项表述的处理委托事务所生的委托费用不得成为债权转让的标的,不选A项。法人的名称权可以转让,选B项。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这主要包括因侵权所生损害赔偿债权,因劳动报酬所产生的债权,近亲属间因亲属关系所生的债权,如扶养请求权等。可见,不选C、D项。
3. 李某8岁,其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无效的是______。
A.在作文比赛中获奖,得奖金50元后捐给生活困难的同学
B.接受爷爷给的压岁钱200元
C.参加一个电视剧的拍摄并获得报酬300元
D.为自己买了一台价值500元的游戏机
A
B
C
D
D
[解析] 《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
独立实施纯获利益
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
其年龄、智力相适应
的民事法律行为。A项,表述的情形为赠与,虽然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其能够认知其实施民事行为的性质,且标的额不大,故也应当认定为有效。B项,李某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接受爷爷给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独立实施。C项,参加电视剧拍摄并获得报酬属于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可以独立实施。D项,表述超出李某的认知能力范围,故应当认定为无效。
4. 3月1日甲向乙发出了购买房屋的要约,并规定了15日的承诺期限,但3月6日甲又通知乙取消之前的要约,乙未理会,后于3月10日乙同意购买,请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
B.甲的要约成功撤回
C.甲的要约被甲撤销
D.乙因为未理会3月6日甲的要约,失去了承诺的资格
A
B
C
D
A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475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发出的要约已经到达乙,其后甲不能再撤回要约,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476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合理准备工作。本题中,甲发出去的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所以不能撤销,C项错误。甲3月1日发出要约,乙3月10日作出承诺,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A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选A项。
5. 甲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乙的仓库,提货时发现部分货物丢失。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是______。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A
B
C
D
B
[考点] 短期诉讼时效期间
[解析]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于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失去胜诉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可分为短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少于两年的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故本题选B。
6. 甲、乙是夫妻,共有存款20万元,无子女,无其他共同财产。甲因车祸身亡,甲的母亲丙和乙共同继承了甲的遗产。后乙因悲伤过度,也去世了,乙的姐姐丁作为唯一的继承人,继承了乙的遗产。关于丙、丁继承的遗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丙、丁各继承遗产10万元
B.丙继承遗产5万元,丁继承遗产10万元
C.丙继承遗产5万元,丁继承遗产15万元
D.丙继承遗产10万元,丁继承遗产20万元
A
B
C
D
C
[解析] 《继承法》第26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题中,甲、乙共有存款20万元,甲10万元,乙10万元。甲死亡时,乙和丙共同继承甲的10万元遗产,乙分得5万元,丙分得5万元。此时,乙有存款15万元,丁继承乙的全部遗产,所以丁继承15万元。因此本题中,丙继承遗产5万元,丁继承遗产15万元。因此C项正确,本题选C。
7. 甲购买乙的住房一套,甲可以善意取得乙出售的房屋的所有权的是______。
A.甲发现房屋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
B.甲知道房屋已经出售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C.甲发现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了房屋已被法院查封
D.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后知道乙对房屋没有处分权
A
B
C
D
D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311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时是善意的,这里的“善意”,指的是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15条第1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受让人不能善意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1)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2)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3)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4)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5)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据此,A项表述属于“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甲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不选A项。B项表述属于“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甲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不选B项。C项表述属于“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甲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不选C项。这道题选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第1项所称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指依法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之时。据此,判断甲是否善意以甲受让房屋所有权即依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时是否为善意,至于事后得知乙没有处分权,不影响甲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故D项表述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选D项。
8. 下列行为中,不构成洗钱罪的是______。
A.甲将自己贿赂所得的100万元现金跨境转移
B.乙明知是贪污所得而通过转账方式帮助其朋友将50万元现金转移
C.丙事后明知汽车是其朋友窃得的而予以变现
D.丁将其同事走私石油获得的巨款转换成有价证券
A
B
C
D
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刑法》第191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提供资金账户的;(2)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4)跨境转移资产的;(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据此规定第(4)项,A项表述中,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洗钱罪,应当数罪并罚,故不选A项。需要注意的是,以往刑事立法规定,本犯不构成洗钱罪,但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的行为也认定为洗钱行为的表现形式。根据上述规定第(3)项,乙明知是贪污所得而通过转账方式帮助其朋友将50万元现金转移,构成洗钱罪,故不选B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没有盗窃罪,故C项表述不构成洗钱罪,而应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可见,选C项。根据上述规定第(2)项,丁将其同事走私石油获得的巨款转换成有价证券,构成洗钱罪,故不选D项。
9. 某甲之女友乙被丙强奸,甲大怒,决定报复,后在乙的帮助下将丙的女友丁强奸______。
A.甲构成强奸罪,乙不构成犯罪
B.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C.甲、乙的行为情有可原,不构成犯罪
D.甲、乙均构成强奸罪,但不是共同犯罪
A
B
C
D
B
[考点] 共同犯罪和特殊主体
[解析] 强奸罪的实行犯要求为男性,但是该罪的帮助犯、教唆犯可以为女性,所以乙构成强奸罪。显然也是共同犯罪。类似的还有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等。
10. 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但买卖合同签订后,出现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事变更,但甲方并没有将该情事变更事实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无法将货物按时发运给甲方。则甲方违反了______。
A.诚实信用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平原则
A
B
C
D
A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要求体现在,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如果发生损害,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可见,本题表述中,在发生情事变更事实后,当事人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将发生情事变更的事实通知对方当事人,这正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故选A项。不选B项,因为判断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的标准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而甲方没有将发生情事变更的事实通知乙方并未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选C项,因为判断是否违反禁止权利滥用规则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滥用权利导致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的平衡受到破坏。不选D项,因为判断是否违反公平原则的标准是当事人是否依据公平理念从事民事活动,或者法院在处理民事纠纷时是否公平合理。
11. 甲对乙享有50万元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并办理了出质登记,借款25万元。甲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B.甲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后,对乙发生法律效力
C.乙应当向甲履行债务
D.丙可以向乙主张权利
A
B
C
D
C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440条第6项规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据此,甲将债权出质,设立的就是应收账款质权,因为债权作为应收账款的一种类型,当然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根据《民法典》第445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据此,A项表述正确。对债权设定质权,同属于债权的处分,应适用债权转让的规定。《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据此,如果甲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则该质权对乙发生法律效力。可见,B项表述正确。由于甲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债务人乙,则乙不能向甲履行债务。可见,C项表述错误,选C项。因债权人将出质事实通知了乙,乙应当向丙履行债务,丙可以向乙主张权利。可见,D项表述正确。
12. 下列行为中属于继续犯的是______。
A.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5万元后逃匿
B.乙非法剥夺武某人身自由10天
C.丙一夜之间盗窃同一住宅楼3户人家财物共5万元
D.丁在实施抢劫过程中致受害人重伤且久治不愈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继续犯。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日直至其构成既遂之时,而且,通常在既遂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情况。选项B乙非法剥夺武某人身自由10天,属于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存在的情形,符合继续犯的特征,B项正确,A、C、D项不正确。
13. 下列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欲强奸乙(女)而大量饮酒,甲在无意识状态下将乙强奸,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B.甲偷偷在乙的水杯中放入致幻剂,乙在丧失意识后将丙杀死,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C.甲教唆精神病人乙杀死丙,但乙将丙打成重伤,甲、乙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的共同犯罪
D.甲第一次吸毒后产生幻觉,误以为乙在追杀自己,便用木棍将乙打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A
B
C
D
A
[解析] A项:《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甲承担强奸罪责的理论根据是原因自由行为,即甲作为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故意或者过失使自己陷入丧失或者尚未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状态,并在该状态下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甲是故意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的,因而成立故意犯罪,A项表述正确,选A项。B项:乙丧失意识并非是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的,而是甲的行为所致,因此,乙对自己丧失责任能力、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不存在过错,因而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项表述错误。C项:甲教唆精神病人乙杀死丙,但乙将丙打成重伤,乙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构成犯罪,甲是间接正犯,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C项表述错误。D项:对于原因自由行为,其责任形式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甲客观上实施杀人行为,但“第一次吸毒”提示甲清醒时对于致人死亡的结果没有预见而应当预见,只具有过失,故而甲的行为应当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D项表述错误。不过,倘若题干表述的不是“第一次吸毒”,而是“多次吸毒”,那么就意味着甲通过吸毒使自己陷入无意识状态,那么对于杀人行为应当承担故意罪责。
14. 甲将5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藏书500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与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得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A
B
C
D
D
[考点] 所有权的特征
[解析] 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而非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该赠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标的物自交付时起转移。甲将500册藏书交付给乙之后,所有权转移。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500册藏书的所有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15. 甲、乙为亲兄弟,甲是A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果园从事经营,乙是B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承包果园从事经营。甲一直未婚,乙成家立业。丙为A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设立
B.甲、丙不能将各自承包经营的土地互换
C.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承包期内B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乙的承包地
D.若甲死亡,乙可以继承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果园收益
A
B
C
D
C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333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据此,A项表述错误。《民法典》第3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据此,甲、丙可以将各自承包经营的土地互换,B项表述错误。《民法典》第33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C项表述正确。若甲死亡,甲作为承包人获得的承包收益即果园收益,可以继承;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故D项表述错误。
16. 甲、乙二人约定,如果30天内下雨,甲就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______。
A.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既不是附条件也不是附期限的约定
A
B
C
D
A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具有或然性,即条件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期限的发生是必然的,故本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延缓条件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条件不成就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永远处于成立状态,条件一经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才能生效。故选A项。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不成就则永远处于生效状态,条件一经成就,则效力解除。
17. 小光在旅游途中前往纪念品店购物,在商店中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店主小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小唐报价2万元(实际进货价1万元,市价1.5万元),小光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小光的赔偿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B.赔偿2万元
C.赔偿1万元
D.赔偿1.5万元
A
B
C
D
D
[解析] 在本题中,小光并未与小唐签订买卖合同,所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小光应承担对小唐的侵权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所以应当赔付市价1.5万元。D项正确。
18. 李某找到某国有公司经理王某,请求他从单位挪用15万元供其放高利贷,并将一个清代瓷瓶送与王某且承诺1个月内肯定归还。王某通过做假账将钱转给李某,到期后王某催讨无果,便用自己的私人财产将钱全部还上。下列选项错误的是______
A.李某与王某私下勾结,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B.王某虽然将15万元全部归还,但二人仍属于挪用公款罪的既遂
C.王某收受瓷瓶,构成受贿罪
D.对王某不能以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A
B
C
D
D
[解析] 首先,二人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的情形,该情形没有对归还时间进行限制,只要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既遂,且二人具有挪用公款的意思联络,应属于共同犯罪。故AB项正确。其次,王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李某的清代瓷瓶,为李某谋取利益,符合受贿罪的成立要件。C项正确。最后,依据我国《刑法》,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故D项错误。
19. 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片)掺入咖啡让乙喝下。乙在甲的床上昏睡,甲离家到附近一座山上打算自杀。甲在山上犹豫徘徊一昼夜,心生悔意急回家,发现乙已经被人送医院抢救,未死。甲大喜过望。对甲______。
A.按既遂犯处罚
B.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关键在于行为人以自己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如果是他人的行为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对于行为人而言,这实际上是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故只能成立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本题就是适例。甲在实施完犯罪行为之后,虽然欲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但犯罪结果实际上是由他人的行为防止发生的,所以,甲成立犯罪未遂,按照《刑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题的答题步骤分为两部分:先要对题干中所给定的案情判断其犯罪停止形态,然后还要复述出相应的犯罪停止形态的刑事责任。如果考生对具体的犯罪停止形态的刑事责任记忆不清,即使判断正确犯罪停止形态,也不能正确回答本题。本题再一次提醒考生,对于总则法定量刑情节,一定要记忆清楚准确。
20. 在犯罪的基本特征中,______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和刑法的限制与保障功能。
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刑事违法性
C.应受刑罚处罚性
D.主观恶性
A
B
C
D
B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定化,即只有法律明确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国家才能够动用刑罚进行处罚。刑事违法性这一犯罪特征反映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将仅仅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排除在外。故选B项。
21.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侵权
B.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A
B
C
D
D
[考点] 专利侵权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善意侵权行为问题。甲公司获得新型专利后,乙公司制造、丙公
司销售、丁医院使用该专利产品的,均构成侵权行为。但丙、丁均不知道甲已经获得专利,所以其侵权为善意侵权,对于善意侵权中如果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22. 甲与有夫之妇乙勾搭成奸,后乙因受丈夫责骂,与甲中断了关系,甲怀恨在心。一天下午,甲将乙骗至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入乙家将其丈夫杀害。甲的行为属于______。
A.想象竞合犯
B.继续犯
C.连续犯
D.牵连犯
A
B
C
D
C
[解析] 甲杀完了乙,又杀了乙的丈夫,是连续犯,选C项。其他选项都无法和题干的表述相符。
23. 甲、乙二人约定,甲如果考上研究生,甲就将房屋出卖给乙。对于该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是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如果该民事法律行为所附事实一直没有成就,则会维持成立状态
D.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处于生效状态
A
B
C
D
C
[解析] 甲、乙二人约定,甲如果考上研究生,甲就将房屋出卖给乙。甲、乙二人的约定成就民事法律行为的事实是甲考上研究生,而甲是否考上研究生是不确定的,因而甲、乙二人的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不选B项。甲、乙二人的约定以甲考上研究生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条件,因而属于延缓条件,而非解除条件,不选A项。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条件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不成就,则一直不生效。可见,C项表述正确,选C项。D项表述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表现,因而不选D项。
24. 甲、乙签订耕牛租赁合同,甲将耕牛租给乙。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又达成耕牛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耕牛卖给乙,则耕牛的交付方式为______。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A
B
C
D
B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规定的动产物权的交付方式包括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两种,拟制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返还请求权让与)和占有改定三种。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现实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直接控制之下。简易交付即在买卖合同订立时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自合同生效时标的物即视为交付。本题表述的情形即为简易交付,故选B项。占有改定即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买受人仅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给买受人,由买受人直接向第三人要求返还标的物的交付。
25. 2019年6月30日,上海警方接到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带去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受王某猥亵。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批准逮捕。关于猥亵儿童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猥亵儿童罪的行为方式可以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猥亵
B.猥亵男童时包括与男童性交行为,但猥亵女童时不包括性交,否则成立强奸罪
C.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是本罪的法定刑升格情形
D.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满16周岁的儿童(男童和女童)
A
B
C
D
D
[解析] A选项,猥亵儿童的行为方式可以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也可以是非强制的猥亵。“猥亵”行为在不同的情形中范围不同。所以A选项正确,不当选。B选项,猥亵男童时包括与男童性交行为,但猥亵女童时不包括性交,否则成立强奸罪。所以B选项正确,不当选。C选项,猥亵手段恶劣或者其他恶劣情节作为本罪的法定刑升格情形,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改的。《刑法》第237条第3款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所以C选项正确,不当选。D选项,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男童和女童),而不是不满16周岁。猥亵儿童罪中的儿童和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中的“童工”不同,“童工”是指不满16周岁的人。所以D选项错误,当选。
26.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应当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B.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罪的,应当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C.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发现漏罪的,应当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D.数罪中既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也有被判处管制,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继续执行管制
A
B
C
D
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是刑罚没有执行完毕。如果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就不存在适用数罪并罚的条件了。故应选C项。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有期徒刑和管制、拘役和管制之间数罪并罚的,采用并科制;而有期徒刑和拘役之间并罚的,采用吸收制。
27. 甲、乙系夫妻。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甲、乙离婚的是______。
A.乙提出离婚,军人甲不同意离婚
B.甲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得离婚后,甲、乙又分居满1年,甲又提起离婚诉讼
C.甲被依法宣告失踪,乙提起离婚诉讼
D.甲经常与自己的情人秘密约会并同居
A
B
C
D
A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1081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据此,军人甲不同意离婚,法院不得判决离婚,以保护军婚,选A项。《民法典》第1079条第5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据此,B项表述的情形中,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不选B项。《民法典》第1079条第4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据此,C项表述的情形中,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不选C项。《民法典》第1079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据此规定第(1)项,甲经常与自己的情人秘密约会,这还不能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但是,甲与情人同居,则构成离婚的法定事由,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可见,不选D项。
28. 吕某因为绑架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考验期满后,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有期徒刑25年,根据刑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吕某______。
A.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
B.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
C.可以假释,但不能减刑
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
A
B
C
D
B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吕某是被判处死缓,但由于死缓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有期徒刑,符合假释的对象条件,但是由于吕某系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不能假释。故应排除A项和C项。同时,根据《刑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所以应当排除D项。
29. 甲于2019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理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2013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据此,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______。
A.34000元
B.30000元
C.19000元
D.15000元
A
B
C
D
B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共同犯罪最大的特点是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无论是在定罪还是在量刑时都应当把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所以,本题中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数额而言,应当按照其共同诈骗的数额来确定犯罪数额,而不考虑共同犯罪人实际违法所得的数额。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甲诈骗张某4000元属于诈骗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5年,所以到2019年6月,甲诈骗张某的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因此,本题中甲诈骗罪的犯罪金额是30000元。故选B项。
30. 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有______
A.甲创作了一篇小说
B.乙对王某发出的要约予以拒绝
C.丙通知合同相对人赵某发生了不可抗力
D.丁将自己的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周某
A
B
C
D
A
[解析]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创作作品的行为是典型的事实行为,本题选A。BCD项均为准民事法律行为。
31. 下列关于离婚制度的相关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征得军人同意,否则不得准予离婚
B.女方在怀孕期间、终止妊娠后一年内或者分娩后六个月内,男方一律不得提出离婚
C.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既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也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过错情形
D.离婚之后再提起经济补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A
B
C
D
D
[解析]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A项错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B项错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但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过错情形。C项错误。离婚时的经济补偿请求权的成立条件有二:(1)须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负担了更多的义务;(2)必须于离婚之时提出请求。因此,离婚之后再提起经济补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项正确。
32. 关于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是国家工作人员
B.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
C.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包括这部分人
D.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比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范围大
A
B
C
D
B
[解析]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根据立法解释的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只要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也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因此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也包括村委会工作人员。因此选B。
33. 甲(女)发现老公乙出轨,为了测试乙是否还关心家庭,悄悄将4岁的儿子丙送到外省的亲戚家。之后甲报警谎称儿子失踪,引发社会关注。乙悬赏50万寻找儿子丙,当地公安出警600余人次,多家公益组织加入搜救行动,全国多家知名媒体持续报道。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遗弃罪
B.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C.绑架罪
D.妨害公务罪
A
B
C
D
B
[解析] 甲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B项正确。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甲不构成遗弃罪,A项错误。甲没有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不构成绑架罪,C项错误。甲没有阻止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故意,D项错误。
34. 下列选项中,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的是______。
A.甲合伙企业一致选举合伙人乙作为负责人而在乙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B.甲因乙违约向法院起诉而在甲与法院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C.国家因建设需要征用某集体组织的土地而形成的土地征用关系
D.甲公司雇用乙作为人事部员工而在甲和乙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A
B
C
D
A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或对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从而与债权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故选A项。B项形成诉讼法律关系,属于公法关系。C项形成行政征用法律关系。D项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35. 甲委托乙帮其购买一台电脑,乙在买完电脑回来的路上突遇暴雨,导致电脑损坏,乙也因此得重感冒花费医药费1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乙应当赔偿甲电脑的损失
B.甲和乙应当分担电脑的损失
C.甲可以以乙未完成委托任务为由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给乙必要费用
D.乙可以要求甲赔偿医药费
A
B
C
D
D
[解析]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未明确说明该委托合同是否有偿,但是乙没有任何过错,甲无权要求乙赔偿电脑的损失,AB项错误。委托合同中,支付必要费用与完成委托任务并非对待给付义务,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C项错误。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D项正确。
36.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一般保证。一周后,甲以自己的同一套房屋提供抵押向丁借款20万元,并办理了登记。如果乙打算放弃对甲的抵押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需要征得丙的同意
B.需要征得丁的同意
C.若乙放弃抵押权,则丙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乙放弃抵押权,则丙在乙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A
B
C
D
D
[解析]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乙的抵押权设立在前,乙放弃抵押权不会对丁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因此无须征得丁同意,B项错误。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C项错误,D项正确。乙放弃抵押权减轻了保证人丙的担保责任,因此无须征得丙的同意,A项错误。
37.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在警察将乙送医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因长时间得不到救治而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醉酒驾驶的甲将行人丙撞成重伤,丙昏倒在路中央,甲驾车逃离。1分钟后,超速驾驶的乙发现丙时已来不及刹车,其驾驶的机动车将丙碾压致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C.甲为杀人故意向乙开枪,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丙中弹身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甲向乙的茶水投毒,重病的乙喝了茶水后感觉难受,自杀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A
B
C
D
D
[解析]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在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介入了其他因素时,要判断结果的发生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的,应当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介入因素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因素对结果发生情况影响的大小。A项中,出现了偶然的、异常的介入因素,即“车辆出现故障,致乙因长时间得不到救治而身亡”,该介入因素最终引起了乙死亡,中断了甲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A项错误。B项中,甲将丙撞倒后,丙在路中央被再次碾压的可能性非常大,甲的行为导致丙处于高度危险中,虽然乙超速了,但是该介入因素不具有异常性,因此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B项错误。甲虽然不是故意要杀丙,但是甲的开枪行为导致了丙的死亡,中间没有任何介入因素,因此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中的因果关系,C项错误。D项中,乙的死亡结果是其自杀行为导致的,而不是甲的投毒导致的,也就是说乙的自杀行为的介入阻断了甲的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甲的投毒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项正确。因此本题选D。
38. 甲与乙一起乘火车旅行。火车在某车站仅停2分钟,但甲欺骗乙说:“本站停车12分钟”,乙信以为真,下车购物。乙刚下车,火车便发车了。甲立即将乙的财物转移至另一车厢,然后在下一站下车后携物潜逃。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诈骗罪
B.侵占罪
C.盗窃罪
D.故意毁坏财物罪
A
B
C
D
C
[考点] 盗窃罪
[解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甲采用了欺骗的手段,但是乙并没有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自己的财产,故A项错误。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乙放在车上的行李不是遗忘物、埋藏物,也不是请甲代为保管之物,排除侵占的可能性,故B项错误。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甲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乙的行李挪走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故C项正确。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甲拿走乙的行李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并非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使其完全丧失价值与效用,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39.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他人巨额财产的,______。
A.构成犯罪,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构成犯罪,但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构成犯罪,但不负刑事责任
D.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A
B
C
D
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他人巨额财产的,不构成盗窃罪。故选D项。
40. 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______。
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D.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A
B
C
D
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A项中,行为人没有逃避法律追究,故应当排除。B项中,行为人的逃离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应当排除。D项中,行为人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使得被害人不可能得到他人的救治,是故意杀人行为,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故应当排除。
二、多项选择题
1. 甲、乙两公司先后向王某出具正式的委托授权书,委托王某为其代理人,授权王某可以和任何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王某签订的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有______。
A.王某代表甲公司与自己签订的租赁合同
B.王某同时代表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C.王某代表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D.王某代表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A
B
C
D
CD
[解析]
滥用代理权
的行为包括
自己代理、双方代理
和代理人与当事人
恶意通谋
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三种情形。对于滥用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因
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而无效
。A项属于自己代理。B项属于双方代理。
2. 甲生子乙、丙,女丁,其妻早逝。丙成年后娶妻戊,生子庚。甲设立遗嘱指定丙继承其全部遗产。丙因车祸丧生后,甲痛不欲生,当天即因脑出血去世,留下遗产。有权继承甲遗产的人员有______。
A.乙
B.丁
C.戊
D.庚
A
B
C
D
ABD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继承人丙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甲所立由丙继承其遗产的遗嘱无发生余地,对甲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乙、丁为其法定继承人,选A、B项。丙先于甲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庚为代位继承人,选D项。戊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甲的遗产,故不选C项。
3. 关于诈骗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冒充干洗店的老板,骗取被害人的保姆说是被害人的衣服要干洗,将一件名贵西服拿走。甲构成诈骗罪
B.乙冒充交通警察对开车违章的司机罚款3000元。乙构成诈骗罪
C.丙受托为江某的藏品进行鉴定,丙明知该藏品价值100万元,但故意贬其价值后以1万元收买。丙构成诈骗罪
D.丁冒充保洁人员,在打扫卫生的过程中将笔记本电脑拿走。丁构成诈骗罪
A
B
C
D
A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是诈骗罪。A项和C项中,甲、丙分别实施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行为,并基于此而获得财物,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B项中,乙虽然也虚构事实,但是乙冒充的是人民警察,符合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诈骗罪。D项中,丁虽然也虚构事实,但是被害人并没有自愿交付财物,不是诈骗罪,而是盗窃罪。故应当选A、C项。
4. 下列选项中,采用登记设立主义的是______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不动产抵押权
D.地役权
A
B
C
D
B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也是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AD不是登记设立主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抵押权是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是登记设立主义。本题选BC。
5. 甲、乙二人合谋后进入丙家进行盗窃,二人分别进入不同的房间。甲窃得财物之后离开房间,而乙窃得财物之后又产生了毁灭现场的意图,正好房间里有电炉,就在电炉上放上一些报纸后插上电源离开。乙和甲在屋外会合后,乙告诉甲他插上了电炉,稍后就会起火烧毁犯罪现场,甲并没有阻止,两人离开现场。后来房屋被烧毁,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丙也被烧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构成盗窃罪共同犯罪
B.甲构成放火罪,乙不构成放火罪
C.甲、乙构成放火罪共同犯罪
D.乙成立放火罪的结果加重犯
A
B
C
D
AC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甲、乙合谋盗窃,构成盗窃罪共同犯罪,选A项。乙窃得财物后,为毁灭现场放火,构成放火罪;因放火行为是因盗窃后毁坏现场引起的,是甲、乙二人共同犯罪引发的危险,甲有制止的义务但没有制止,系不作为的放火罪。对于放火,甲(不作为)与乙(作为)构成放火罪的共同犯罪,这不同于实行过限。可见,选C项,不选B项。乙放火致人死亡,甲、乙都成立放火罪的结果加重犯,选D项。
6. 下列哪些情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______。
A.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B.拐卖妇女过程中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
C.拐卖妇女过程中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D.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或者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A
B
C
D
ABCD
[解析] 见《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7. 下列人员中,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的是______
A.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B.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C.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D.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A
B
C
D
ABCD
[解析]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1)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2)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3)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4)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15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5)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题选ABCD。
8. 下列选项中,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有______。
A.乙向甲收购某“宋代瓷器”一件,发现甲的瓷器为赝品,市价仅值500元;甲被识破后,恼羞成怒,持枪威胁乙,强行让乙以1万元的价格买下瓷器
B.甲在拍卖会上,采用恐吓的方式,不准其他人与自己竞标,从而以最低价拍卖下该拍卖物品
C.甲见乙参股的A公司非常赚钱,就假称自己是黑社会威逼乙,让其将所持的A公司股票以市价转让给自己
D.甲向A银行申请贷款因不符合条件被拒绝,遂持刀进入行长乙家中,威胁乙在贷款申请书上签字,从而从A银行贷款2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不能归还
A
B
C
D
BC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在于交易是否真实、价金是否悬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钱物,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加以综合判断。据此,A项表述的交易价金与实际价金非常悬殊,应当认定为抢劫罪,不选A项。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实施的强迫交易的法定方式有:(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根据上述规定第(3)项,B项表述构成强迫交易罪,选B项。根据上述规定第(4)项,C项表述构成强迫交易罪,选C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指出: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属于《刑法》第226条第2项规定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D项表述的情形属于强迫他人提供借贷服务,构成强迫交易罪,选D项。
9. 下列行为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的有______。
A.外国公民甲在我国境内故意重伤第三国公民乙
B.我国公民丙在外国境内故意重伤该国公民丁
C.外国公民布劳恩在其本国国内杀害我国公民徐某
D.外国公民易卜拉欣将一枚炸弹邮寄到我国某市,致使3人被炸死
A
B
C
D
ABCD
[解析] 《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我国
领域内
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第7条规定,
中国公民
在中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实施针对
我国国家或者公民
的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10. 下列关于大赦与特赦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大赦是赦免一定种类的犯罪,其对象是特定的犯罪人
B.大赦既可实行于法院判决之后,也可实行于法院判决之前;特赦只能实行于法院判决之后
C.大赦既可赦其罪,又可赦其刑;特赦只能赦其刑,不能赦其罪
D.大赦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特赦后再犯罪的,如果符合累犯条件,则构成累犯
A
B
C
D
BCD
[解析] 大赦是赦免一定种类或不特定种类的犯罪,其对象是不特定的犯罪人;特赦是赦免特定的犯罪人。A项错误。BCD项表述正确。
三、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40分)
1. 简述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考点] 刑法学
2. 简述保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保证合同,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保证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从属性。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成立为前提,因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同时,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务性和无偿性。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单方面承担财产性义务或者责任,但不因此从对方获得财产利益,对方也不承担对待给付义务,故保证合同为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至于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有偿还是无偿则没有强制性要求。
(3)相对独立性。保证合同虽然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但保证合同是独立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单独合同,有自己独立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以及变更和消灭原因。
[考点] 民法学
3. 简述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的内容。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考点] 民法学
4. 简述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观方面。
(1)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2)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3)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4)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考点] 刑法学
四、法条分析题
(每小题10分,共20分)
《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分析:
1. 伪证行为的基本特征。
伪证行为的基本特征有:①虚假性。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行为。②关联性。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内容,必须和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有联系。③时间性。伪证行为必须是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考点] 刑法学
2. 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在刑事诉讼中”“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和“虚假”的含义?
“在刑事诉讼中”是指在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整个过程中。“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是指足以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使轻罪重罚的情节,或者是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情节。“虚假”是指捏造或夸大事实以陷人入罪,或者掩盖、缩小事实以开脱罪责。
[考点] 刑法学
3. 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表现在:①行为对象不完全相同。伪证罪的行为对象主要是人犯;而诬告陷害罪的行为对象是任何公民。②行为方式不同。伪证罪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重要情节作伪证;而诬告陷害罪则是捏造整个犯罪事实。③犯罪主体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诬告陷害罪则是一般主体。④行为内容不同。伪证罪的行为内容包括陷害他人或包庇犯罪;而诬告陷害罪则只是陷害他人。⑤行为实施的时间不同。伪证罪是发生在立案以后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而诬告陷害罪则发生在立案侦查之前。
[考点] 刑法学
《民法典》第312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请分析:
4. 何为“遗失物”?如何认定遗失物的所有权?
“遗失物”是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遗失物的所有权属于失主。
[考点] 民法学
5.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的规定体现的是物权的何种效力?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的规定体现了物权的追及效力。
[考点] 民法学
6. 遗失物转让给第三人的,所有权人如何进行权利救济?
遗失物转让给第三人的,遗失物所有权人有选择权:①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考点] 民法学
7. 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的条件有哪些?
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的条件:遗失物已经转让给第三人,且符合善意取得的一般条件的,所有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未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的,受让人例外善意取得遗失物所有权。
[考点] 民法学
8. 本条规定中的“二年”属于何种性质的期间?
“二年”属于除斥期间。
[考点] 民法学
五、案例分析题
(每小题15分,共30分)
2008年2月3日甲乙之间签订合同约定,乙借给甲10万元,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2月5日,乙将10万元交给甲,但甲并没有将汽车交给乙,也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月10日甲与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丙购买一批价值30万元的冰箱,违约金为3万元,同时甲向丙交付了1.5万元的定金。之后丙又要求甲为该合同提供担保,于是2人于2月15日订立了质押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汽车质押给丙,2月16日,甲将汽车交给了丙。后来丙由于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冰箱而违约,导致甲损失2万元。在丙占有该汽车期间,丙又将其出租给了不知情的丁。丁由于驾驶不当而造成汽车多处受损,遂到戊的汽车修理店修理,丁修完后交了修理费要将车开走,戊以丁之前还欠其5000元为由要求留置该汽车。
问题:
1. 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于2008年2月5日生效。
2. 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乙的抵押权效力如何?
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生效,但是乙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3. 甲丙之间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丙的质押权何时产生?
甲丙之间的质押合同于2008年2月15日生效,丙的质押权于2月16日产生。
4. 甲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甲应当向丙主张违约金3万元,同时要求丙返还缴纳的1.5万元定金。
5. 丁驾驶不当造成汽车受损,甲应该向谁要求赔偿损失?
甲应该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6. 戊能否留置丁送来修理的汽车?
戊不能留置丁送来修理的汽车。
某日,杭州6岁小男孩甲随母亲、舅舅等一行在植物园内的孔雀园喝茶,甲在一旁观赏园内散养的孔雀时,突然被一只孔雀啄伤,当时上唇被啄破,伤口约2厘米长,血流满面,其母亲等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尽管甲的上唇缝合,但需要整形治疗方能恢复外形。后甲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植物园赔偿,甲的父母称:植物园散养孔雀不加防护,造成孔雀致伤原告,植物园应负有完全责任。植物园称:植物园是根据孔雀的特点在园内散养的,另根据《中国动物志》鸟纲第四卷记载:孔雀的特点是“性机敏畏人,不易接近”,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且原告不注意看管自己的孩子,未尽到监护职责,故应责任自负。问:
7. 植物园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什么?
植物园应当对甲的人身伤害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植物园是动物的饲养人,也是实际管理人,对于孔雀的散养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且存在明显的管理疏忽,只要动物致人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考点] 民法学
8. 如果植物园承担侵权责任,则适用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责任还是推定过错责任?为什么?
植物园承担无过错责任。因为对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考点] 民法学
9. 甲的母亲是否应当就甲的人身伤害承担监护人责任?为什么?
甲的母亲不承担监护人责任。因为植物园的孔雀处于散养状态,受害人并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植物园也不能以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为由拒绝承担侵权责任。
[考点] 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简答题
1
2
3
4
四、法条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五、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9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提交纠错信息
评价难易度
提交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