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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模拟159
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共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策划分裂国家,由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的行为,策划者不是分裂国家的实行犯
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
C.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D.通过转账方式将走私巨款跨境转移的,对该行为人应以走私罪一罪从重处罚
A
B
C
D
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刑法》第103条的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行为的,都是分裂国家罪的实行行为。所以,应排除A项。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是拐卖妇女的实行行为,而不是帮助行为。所以应当排除B项。根据《刑法》第156条的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故应选C项。根据《刑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洗钱罪:(1)提供资金账户的;(2)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4)跨境转移资产的;(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上述行为不仅包括本犯之外的人以洗钱罪论处的情形,也包括本犯自行洗钱构成洗钱罪的情形。据此,行为人构成走私罪,又将走私巨款跨境转移,构成洗钱罪。对该行为人应以走私罪和洗钱罪实行数罪并罚。可见,D表述错误,不选D项。
2. 甲、乙因琐事打架,甲打不过乙,欲掏出手机报警。乙一把夺过手机,转身就走。乙在离开现场5公里后,把甲价值8000元的手机扔进水塘里。乙的行为构成______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抢夺罪
D.故意毁坏财物罪
A
B
C
D
D
[解析] 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都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题中,乙夺取甲的手机,是防止甲报警,并没有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乙将甲的手机丢人水塘,使甲财物受损,因此乙的行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D项正确。因此本题选D。
3. 关于侵犯财产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是某民营企业的成本核算会计,不经手单位的现金,其偷配了财务室保险柜钥匙,盗走10万元现金。甲成立职务侵占罪
B.乙是出租车司机,某晚见一轿车灯亮着、钥匙未拔且车内无人,便将轿车开走并更换了外地车牌。乙成立侵占罪
C.丙非法侵入某移动公司充值中心的计算机系统,将系统中已充值的充值卡状态修改为未充值状态,重新编写充值卡的密码后将充值卡予以销售,获利数万元。丙成立盗窃罪
D.丁是某公司的产品设计人员,偶然获知公司财务系统计算机的账号密码,便登录后将其他员工的工资卡号改为自己的银行卡,非法获利数万元。丁成立侵占罪
A
B
C
D
C
[解析] 单位内部人员窃取本单位财物,成立职务侵占罪、贪污罪还是盗窃罪的关键在于究竟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经营财物的便利条件。A项甲不经手和管理单位财物,其偷配保险柜钥匙窃取公司财物的行为,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不成立职务侵占罪,而成立盗窃罪,A项错误。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关键区别在于判断财物到底由谁占有:变他人占有为自己占有为盗窃,变自己占有为自己所有为侵古。对于占有的判断,不能仅仅根据事实性因素进行,必须考虑社会一般观念进行规范的判断。B项尽管车主未将车上锁,但根据社会一般观念依然认为车由车主占有,不是无主物或抛弃物,因此乙成立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丙的行为本质是将不能使用的充值卡进行非法充值后予以使用,成立盗窃罪,C项正确。D项无论是被替换工资卡的员工与丁,还是公司与丁之间,均不存在委托保管财物的关系,也就是说丁没有合法占有他人财物,更不是将占有变为所有,因此丁的行为不成立侵占罪,D项错误。本题选C。
4. 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子乙继承。在一次车祸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儿子丙依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______。
A.代位继承
B.转继承
C.第一顺序法定继承
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
A
B
C
D
B
[解析]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之一就是事实根据不同,
转继承
基于继承人后于
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而发生,代位继承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此外,代位继承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不存在于遗嘱继承中。本题中,被继承人甲先死亡,在遗产分割前,其继承人乙也死亡,乙应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转由乙的儿子丙继承,这是转继承,而不是代位继承,且丙是按照遗嘱继承的。
5. 甲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犯虐待罪被判处管制1年。在合并执行上述刑罚时,对甲应当执行的刑罚为______。
A.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罚执行完毕后,执行管制1年
B.判处甲有期徒刑6年6个月
C.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拘役和管制刑不予执行
D.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执行管制1年
A
B
C
D
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刑法》第69条第2款对数个不同种有期自由刑合并处罚规则作出规定,即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据此,选D项。
6. 下列犯罪行为中,应当以强奸罪一罪定罪处罚的是______。
A.甲为迫使妇女李某卖淫而将李某强行奸淫
B.乙在组织多人偷越国境过程中,将被组织的妇女陈某强行奸淫
C.丙在拐卖妇女刘某的过程中,强行将刘某奸淫
D.丁利用女下属孙某醉酒熟睡之机将孙某奸淫
A
B
C
D
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犯强迫卖淫罪,并有强奸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据此,A项表述中,甲构成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数罪,不选A项。根据《刑法》第318条第2款规定,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组织人有强奸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据此,B项表述中,乙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和强奸罪数罪,不选B项。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定罪处罚。强奸行为被拐卖妇女罪包容,属于拐卖妇女罪的加重犯,不定强奸罪,不选C项。D项表述中,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丁利用女下属孙某醉酒熟睡之机将孙某奸淫,这属于利用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强奸妇女,丁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选D项。
7.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居住在某高层住宅的第六层,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甲将其住宅出售,则乙、丙、丁都享有优先购买权
B.如果乙试图将自己的住宅改作旅馆,须经甲、丙、丁的同意
C.甲、乙、丙、丁四人对一、二层间的楼板享有共有权
D.甲、乙、丙、丁四人对物业服务用房共同享有所有权
A
B
C
D
B
[解析] A项,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
非共有关系
,
不存在
优先购买权的问题。B项,根据《民法典》第279条的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
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C项,甲、乙、丙、丁四人住在第六层,对一、二层间的楼板
不享有
共有权。D项,高层住宅不仅仅包括甲、乙、丙、丁四个住户,还包括其他住户。
8. 甲、乙、丙、丁四人分别购买了某四层住宅楼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四楼外墙广告收入由丁所有
B.若小区物业同意,一层住户甲即可开超市
C.若乙出卖其住宅,甲、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空中花园,须经甲、乙、丙同意
A
B
C
D
D
[解析]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利用外墙所得广告收入为业主共有,A项错误。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B项错误。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各业主对其他业主的专有部分不享有优先购买权,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改变共有部分用途,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D项正确。
9. 监狱执勤的武警甲因太困而睡着,在押罪犯乙趁机逃脱,但触发警报,不到一小时就被抓了回来。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
A
B
C
D
A
[解析] 监狱执勤的武警甲因太困而睡着,导致乙趁机逃走,并非故意将乙放走,因此,甲主观上是过失。在押犯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因此,乙主观上是故意。选项A正确。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其中一人为过失的,不构成共犯。因此,甲乙不成立共犯。选项B错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本题中甲主观上是过失,不是故意,因此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选项C错误。只要实施脱逃的行为即成立既遂,本题中,乙虽然最终被抓回,但仍然构成脱逃罪。选项D错误。
10. 甲向某电脑公司购买一批电脑送给母校。甲指示电脑公司将电脑交给学校,并将订货情况通知了学校。后电脑公司委托某快递公司将电脑运至学校,运输过程中两台电脑毁坏。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甲有权要求电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有权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学校有权要求电脑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D.学校有权要求快递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A
B
C
D
A
[考点] 买卖标的物风险的转移
[解析]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但其中两台电脑在运输途中损坏,属于交付之前发生的风险,在当事人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甲作为合同相对人有权要求电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甲与快递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向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学校属于买卖合同中的第三人,与电脑公司、快递公司之间都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学校不能要求电脑公司、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本题正确答案为A。
11. 下列选项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______。
A.合伙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个人独资企业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A
B
C
D
D
[考点] 法人的特征
[解析]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以下特征:(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集合体。(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选项A、B、C三个主体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都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不属于法人。仅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法人的所有条件,属于法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12. 甲、乙、丙三家协商一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为承租人,由其选定丙公司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套,乙公司购买后交付甲公司使用。在租赁期间,由于甲公司员工丁操作不当,机器设备致第三人损害。下列关于该机器设备致人损害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丙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甲公司应当和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
B
C
D
A
[解析] 《民法典》第749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
第三人人身损害
或者财产损失的,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据此,本题中,承租人甲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 甲于2014年4月1日病逝,4月6日甲的子女将其安葬。4月9日遗产清点完毕,4月13日遗产依法被分割完毕。则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______。
A.4月1日
B.4月6日
C.4月9日
D.4月13日
A
B
C
D
A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1121条第1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据此,本题表述中,被继承人甲于2014年4月1日病逝,则继承由此开始。可见,选A项。
14. 关于我国的监护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书面委托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和组织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担任监护人
B.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C.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D.监护人资格依法被撤销后,不再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义务
A
B
C
D
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33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A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34条,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B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096条,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C项正确。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D项错误。
15. 甲叫乙去偷摩托车,并代为销售,乙偷了一辆八成新的摩托车给甲,甲卖得赃款4000元,分给乙1000元。甲的行为______。
A.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应数罪并罚
D.不构成犯罪
A
B
C
D
B
[解析] 甲、乙事前通谋,由乙盗窃,由甲销赃,甲、乙构成盗窃罪共犯,选B项。甲的事后销赃行为是盗窃财物变现的延续,为事后不可罚行为,因而甲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16. 甲公司为了阻止乙公司向其竞争对手丙公司出售机器设备,伪称有意购买乙公司的机器设备,并与乙公司进行谈判数月,在丙公司放弃购买后,甲公司也宣布无意购买乙公司的设备。乙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承担______。
A.违约责任
B.侵权责任
C.缔约过失责任
D.一般保证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①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这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
关键区别
是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缔约之际,而违约责任发生于有效的合同达成之后。缔约过失责任和侵权责任的
关键区别
在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缔约之际,即已经进入缔约阶段,可是侵权责任未必发生于缔约之际,即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根本没有缔约的目的。本题表述的情形,尽管属于假缔约,但对乙来说却是发生于缔约阶段的真缔约,故不能认定为侵权责任。
17. 2013年1月1日,甲向银行贷款80万元,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期限1年。期满后,甲未能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的最晚时间为______
A.2015年1月1日
B.2016年1月1日
C.2017年1月1日
D.2018年1月1日
A
B
C
D
C
[解析] 《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中,债权1年后到期,也就是2014年1月1日到期。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普通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因此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是2017年1月1日,银行应该在2017年1月1日前行使抵押权。C项正确。因此本题选C。
18. 甲因办理出国手续向乙借款10万元,并立字据约定甲在出国前将钱还清。此后甲在国外生活了3年,甲、乙虽有电话联系,但对借钱一事只字未提。甲回国后,乙因用钱要求甲还钱,甲在原字据上表示先归还3万元,1年后再归还剩余7万元。债务到期后,甲称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拒不归还剩余的7万元钱,并要求乙归还3万元钱。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应归还剩余的7万元钱
B.乙所得3万元钱系不当得利
C.甲在原字据上表示归还借款的,诉讼时效延长
D.甲有权索回3万元钱
A
B
C
D
A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19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据此,甲无权索回已归还的3万元钱;甲此后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拒绝还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甲应归还剩余的7万元钱。可见,选A项,不选D项。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属于不当得利,不选B项。《民法典》第197条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据此,C项表述错误。
19. 下列选项中,形成相对法律关系的是______。
A.甲将房屋抵押给乙而在甲、乙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B.债权人与担保人签订动产质押合同取得质权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C.因人身伤害向侵权行为人要求支付赔偿金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D.因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而在作者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A
B
C
D
C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因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而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因债权而与他人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系。本题中,抵押关系、动产质押关系和著作权关系都是绝对法律关系,而人身伤害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法律关系。故C项正确。
20. 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丙的损害应由______。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分担
D.丙自己承担
A
B
C
D
B
[考点] 共同危险行为
[解析]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对于共同危险行为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考查点为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及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的区分,考生可以根据《考点解析》标注把握,题目中甲、乙造成行人丙砸伤,属于共同危险行为,故B选项正确。
21. 甲房地产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拍得的一处正在建设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双方在贷款合同中约定自乙银行将贷款打人甲公司账户时合同生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双方的贷款合同自贷款到账时生效
B.乙银行的抵押权自贷款合同生效时设立
C.甲乙双方的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D.乙银行的抵押权范围仅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其上营建的建筑物
A
B
C
D
C
[解析] 甲乙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双方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或公序良俗,因此贷款合同自订立时成立且生效。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相应地,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B项错误,C项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D项错误。
22. 患者甲在住院治疗期间,当班药剂师乙发药时只看包装盒,未核对药品名称,错将氯化琥珀胆碱作为乙酰胺发给治疗医生丙,丙以为氯化琥珀胆碱是乙酰胺的别名,没有核查便将药配好给患者打肌肉注射,导致甲死亡。乙、丙对甲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______。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过失
D.过于自信过失
A
B
C
D
C
[解析] 本案中,乙发错药,丙用错药,乙、丙分别构成医疗事故罪。乙和丙属于从事诊疗业务的医务人员,其违反的是诊疗护理规范中特别加以规定的注意义务,属于业务过失。一般而言,如果过失发生在职务、业务工作中,行为人是特种职务、业务从业者,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职务、业务方面的规范、规章、管理,则存在疏忽大意过失,选C项。
23. 退休干部李某,利用其原工商局局长的便利条件,通过任现职的局长,为本不符合条件的请托人办理了工商登记,并收受请托人人民币3万元。对李某______。
A.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论处
B.构成受贿罪
C.不构成犯罪,不处分
D.请托人构成行贿罪时,李某才构成受贿罪
A
B
C
D
A
[解析] 《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的前款行为,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退休干部李某正是利用其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条件,通过现任局长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其财物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本题选A。
24. 甲死亡,其遗产被分割殆尽。乙根据甲的遗嘱继承现金8万元,丙获得甲遗赠的价值12万元的汽车,丁根据法定继承分得房产一处,价值20万元。现甲生前的债权人戊持6万元借据请求偿还。戊的债权______。
A.由乙、丙各偿还3万元
B.由丁偿还
C.由乙、丙、丁各偿还2万元
D.由丙偿还
A
B
C
D
B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在多种继承方式并存时,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也有先后之别。《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据此,丁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首先在其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限度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选B项。
25. 下列选项中,属于代理情形的是______。
A.甲委托乙把自己的孩子从幼儿园接回来
B.丙接受丁的委托,以丁的名义与戊签订买卖合同
C.赵某接受钱某的委托,将钱某不接受缔约要求的意思表示向孙某作了回复
D.远大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李某与宏远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签订加工承揽合同
A
B
C
D
B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代理的特征之一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但A项属于一般的事务性委托,且不涉及第三人,故不属于代理。代理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为意思表示,但C项类似于传达、捎口信,没有独立意思,故也不属于代理。法定代表人不同于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二者属于合而为一的关系,D项也不是代理。故选B项。
26. 甲于某日晨在路边捡回一名弃婴,抚养了3个月后,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3000元卖给乙。如何认定甲的行为?______
A.甲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B.甲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
C.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D.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A
B
C
D
D
[解析] 《刑法》第240条第2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甲将一名捡回的弃婴以3000元的价格出售,有贩卖儿童的行为,因此甲构成拐卖儿童罪,故本题选D项。
27. 熊大和熊二两兄弟有一栋房屋,价值300万元,2019年两兄弟以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若2020年,两兄弟偿还了其中的100万元,则银行只能对其中一层享有抵押权
B.若2020年两兄弟闹矛盾分割该房屋,熊大取得一层所有权,熊二取得二层所有权,银行仍然对整栋房屋享有抵押权
C.抵押期间,熊大和熊二将房屋卖掉,银行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D.担保期间,房屋因为泥石流毁损灭失的,银行可以就该房屋保险金优先受偿
A
B
C
D
A
[解析] 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主债权未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抵押权,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C项正确。《民法典》第390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D项正确。
28. 山东禹城女子方某某被夫家虐待致死一案引发了全社会关注。婚后在丈夫张某家的两年间,方某某多次受到丈夫和公婆的殴打、虐待,并于2019年1月31日被钝器打击致死。关于虐待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虐待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B.虐待罪的行为方式为肉体或精神上摧残、折磨的行为
C.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虐待罪的结果加重犯。此情形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但不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自残
D.虐待罪是亲告罪,但是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A
B
C
D
C
[解析] A选项,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般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着亲属关系,如父母、夫妻、子女(包括继父母、养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但事实上属于家庭成员也可以,如长期在家中的保姆。所以A选项正确,不当选。
B选项,虐待罪的行为方式为从肉体上或者精神上摧残、折磨的行为。例如经常殴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等肉体摧残;经常侮辱、咒骂、讽刺、不让参加社会活动等精神折磨。所以B选项正确,不当选。
C选项,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虐待罪的结果加重犯。此情形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但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自残。所以C选项错误,当选。
D选项,虐待罪是亲告罪,但是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所以D选项正确,不当选。因此本题答案为C。
29. 下列情形中,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是______。
A.甲未按照约定向乙支付工程款,导致乙无法向员工发放工资
B.丙享有选举权,但在选举期间,选举委员会并未将其列入选民名单
C.丁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结婚戒指被承揽人打磨时丢失
D.戊在缔约之际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较大损失
A
B
C
D
C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C项表述中,丁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选C项。不选A项:因为合同债权不适用侵权责任。不选B项:因为选举权、被选举权、休息权等宪法权利不适用侵权责任。不选D项:因为D项表述的情形属于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故不适用侵权责任。
30. 某市展览馆为了配合计划生育工作,宣传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遂与某主管计划生育的部门联合主办了“优生优育展”,将5年前一女患者刘某的照片展出,导致刘某与丈夫离婚。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构成共同侵权,其中,计划生育部门负主要责任
B.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
C.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侵犯了刘某的配偶权
D.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侵犯了刘某的名誉权
A
B
C
D
B
[解析] 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构成共同侵权,但应当由展览馆承担主要责任,而非计划生育部门负主要责任,A项表述错误,不选A项。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未经刘某许可便将其患病的照片展出,导致刘某与丈夫离婚,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可见,B项表述正确,选B项。配偶侵权行为发生于配偶之间,例如丈夫之不忠或者妻子与他人通奸等,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不可能侵犯刘某的配偶权。可见,C项表述错误,不选C项。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共同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同时也会造成刘某名誉权的损害,构成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的竞合,但在认定为隐私权的情况下,不再认定为侵犯名誉权。一般而言,侵犯隐私权所散布的事实是真实的,而侵犯名誉权所散布的事实是捏造的、虚构的。总之,不选D项。
31.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夫或妻个人财产的是______。
A.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稿酬
B.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经营收益
C.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D.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通过炒股所得的股息
A
B
C
D
C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①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③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④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据此,A项表述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B项表述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经营收益。D项表述的“以个人财产通过炒股所得的股息”,也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属于婚后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例如婚前购置的房屋于婚后的升值,婚前收藏的古玩在婚后的价值增长,都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但由于股息并非孳息,因此对于本题提及的股息,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A、B、D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选A、B、D项。《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和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主要是指:①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③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据此,C项表述为个人财产,选C项。
32. 张某准备到某厂财务室撬保险柜偷钱,他约李某帮助他去望风。李某不同意,并到派出所告发了张某,张某的行为属于______。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意表示
D.犯罪中止
A
B
C
D
A
[解析] 犯罪预备,是指
为了犯罪
,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犯意表示,是指行为人以口头、文字等形式将其直接故意犯罪的意图明确表露出来,没有任何具体的犯罪准备活动。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张某约李某帮助他去望风,已经不是犯意表示,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情形。但因为李某到派出所告发的行为,导致张某犯罪不能进入实行阶段,而李某的告发属于张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33.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______。
A.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先执行罚金,剩余部分再支付民事赔偿
B.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剩余部分再执行罚金
C.以犯罪分子的财产为限,民事赔偿和罚金各占50%
D.先执行罚金,民事赔偿部分暂缓支付
A
B
C
D
B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故选B项。
34. 关于罪数及其犯罪认定的说法,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话线而构成犯罪,则对甲应在盗窃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中按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处罚
B.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将该手机变卖,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
C.丙将某妇女弄昏实施奸淫行为后,顺带将其身上的现金3000元掠走,丙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D.丁在绑架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杀死,对丁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A
B
C
D
A
[解析] A项,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话线,既构成
盗窃罪
,又构成
破坏交通设施罪
,属于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应
择一重罪
处断,而不实行数罪并罚。B项,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变卖的行为属于事后销赃的行为,不能单独再次进行评价,只能定抢夺罪。C项,丙的奸淫行为构成强奸罪,至于丙实施强奸行为之后的取财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因为丙弄昏妇女的目的并非抢劫,而是强奸,这个行为与强奸是有联系的,但与占有财物没有联系。D项,《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罪包含了将被绑架人杀害的情况,因此,丁的行为成立绑架罪,而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
35. 甲欲翻物资仓库的围墙盗窃抢险物资,因身体矮小未能翻越围墙进入仓库。乙路过见此情形,以与甲一起分赃为条件,找梯子帮助甲越过围墙,甲应允。乙找到梯子后甲顺利翻过围墙窃得财物,甲、乙二人共同分赃。甲、乙二人的共同犯罪属于______。
A.简单的共同犯罪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
B.任意的共同犯罪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
C.复杂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D.特殊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A
B
C
D
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分为简单的共同犯罪和复杂的共同犯罪;根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分为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特殊的共同犯罪。由于盗窃罪既可以由一人完成,也可以由数人完成,所以是任意的共同犯罪。甲、乙双方事前无通谋,在实施犯罪时形成共同犯罪故意,所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甲、乙双方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存在分工,所以是复杂的共同犯罪。甲、乙双方不存在组织关系,因而是一般的共同犯罪。故选C项。
36. 齐某很想出国,无奈手中缺钱,某日趁自己做生意的朋友吕某之子小东放学之机,骗其到自己事先租用的一所房子内,打电话要挟吕某用20万元换孩子。吕某报警,齐某发现后将小东杀死。对齐某的行为应当______。
A.以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B.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C.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
D.以绑架罪处罚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绑架罪的认定。《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仍然只认定为绑架罪,不与故意杀人罪并罚或者“从一重处断”,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37.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则市场价格的确定时间为______。
A.损失发生时
B.被侵权人提起诉讼时
C.侵权行为实施时
D.被侵权人知道损失发生时
A
B
C
D
A
[考点] 侵权责任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19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可知,A选项正确。
38. 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理解为______。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C.不构成犯罪
D.是犯罪但应免除处罚
A
B
C
D
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为了区分犯罪与一般的违法行为,我国刑法在规定犯罪概念的时候特别强调犯罪“量”的因素,没有达到一定“量”,就不能认定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就是没有达到需要动用刑罚来制裁的程度,所以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故选C项。
39. 某国有公司司机甲下班后将本单位的小汽车作为出租车运营,收入归自己所有。甲以这种方式共计获利1万元。甲的行为______。
A.构成挪用资金罪
B.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C.构成挪用公款罪
D.不构成犯罪
A
B
C
D
D
[解析] 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公款罪挪用的都是
资金
或者
公款
,甲的行为是
挪用一般公物
的行为,并非挪用特定款物,《刑法》未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根据
罪刑法定
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40. 下列各项属于简单共犯情形的是______。
A.甲、乙共同对丙实施抢劫,甲用凶器控制住丙,乙对丙搜身将其财物抢走
B.甲用乙提供的手枪和子弹将丙杀死
C.甲唆使乙奸淫了丙(女)
D.甲在背地里指挥多人参与盗窃
A
B
C
D
A
[解析] 按照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在简单共同犯罪中,
所有犯罪人都是实行犯
,而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存在着实行犯、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等多种情形。A项,尽管甲、乙实施不同的行为,但犯罪客观要件相同,都是抢劫罪的
实行行为
,属于简单共同犯罪。B项,甲、乙之间存在分工,甲是
实行犯
,乙是
帮助犯
。C项,甲唆使乙奸淫丙女,乙是
实行犯
,甲是
教唆犯
,也存在分工。D项,甲是
组织犯
,其他人为实行犯,也属于复杂共同犯罪。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哪些情形应该数罪并罚______
A.投保人甲,为了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
B.十五周岁的甲,盗窃时拒捕杀死被害人
C.司法工作人员甲,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
D.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的甲,遇到检查将被运送人推进大海溺死
A
B
C
D
AD
[解析] 对于牵连犯、吸收犯的处理,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一定要依照法律规定处理。选项AD就是法律明文规定构成数罪,且要数罪并罚的。选项A中,对甲应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选项D中,对甲应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所以,B项应该以故意杀人罪一罪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因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所以,C项应该以故意杀人罪一罪处罚。
2. 甲、乙、丙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共有份额为5:3:2,三人约定房屋轮流居住。在乙居住期间,窗户玻璃掉下将行人丁砸伤。下列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按共有份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丁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
B
C
D
BC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307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
对外关系
上,共有人
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3. 下列情形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的是______。
A.甲在路上拾到一张信用卡而到商场使用
B.乙从同学王某处骗取信用卡并到KTV消费
C.丙盗窃同事赵某信用卡并到餐厅刷卡使用
D.丁通过对时某电脑安装木马病毒而获取时某信用卡信息资料,然后利用该信用卡信息资料在网上购买商品
A
B
C
D
AB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根据该规定,应当选择A、B、D项。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应当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故应排除C项。
4. 甲向乙银行借款,以其住房作为抵押。之后,甲依法在该房屋上加盖了一层楼,并在住房所属院内盖了一个车库。乙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财产有______。
A.住房
B.加盖的楼层
C.车库
D.建设用地使用权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房屋所有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一致原则。《物权法》第14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物权法》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这两条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坚持的“房屋所有权主体与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致”的原则,亦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与此规定相呼应,《物权法》“担保物权”一编还规定了建筑物与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一并抵押。《物权法》第182条第1款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第2款规定,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上述第1款规定体现了“房屋所有权主体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致”原则,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如果抵押人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将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而是分别抵押或者仅仅抵押其中一项财产时,该如何处理?对此,根据《物权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无论是以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还是分别抵押,未抵押的财产都视为一并抵押。可见,本题选A、B、D项。本题之所以选B项,就是因为加盖的楼层虽然属于新增加筑物,但属于附合物,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因此选B项,如果不是附合物,当然不能选B项。《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据此,车库属于新增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乙银行对车库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不选C项。
5.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A
B
C
D
ABD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变更中的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第三人享有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故A项正确。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也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故B项正确。债务转移后,由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脱离了债权债务关系,故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后,不得再向原债务人主张债权,原债务人也没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故C项错误。如果原债务人非得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法律并不禁止,据此,可以按照代为清偿处理。故D项正确。注意:抗辩权具有可转移性,即债权债务转移的,抗辩权也随之转移。
6. 投保人甲,为骗取保险金而制造了保险事故,在还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时即被侦查机关抓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甲构成保险诈骗的预备
B.甲构成保险诈骗的未遂
C.甲构成保险诈骗的既遂
D.甲不构成犯罪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保险诈骗中,制造保险事故是预备,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要求是着手,得到赔偿是既遂,本题中甲还未来得及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故甲是保险诈骗罪的预备。
7. 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5000元买下石雕。对于所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乙可以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B.乙可以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A
B
C
D
BD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据此,齐某明知第三人甲实施欺诈行为,符合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可撤销的情形,在乙和齐某的交易行为中,合同的相对人是齐某,因此乙应当向齐某而不是向甲主张撤销购买行为。可见,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选B项。《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据此,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将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销售给甲,构成欺诈,甲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可见,C项表述错误,不选C项。《民法典》第152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据此,D项表述正确,选D项。
8. 甲将乙杀死,劫得现金1万余元,又打电话给乙的亲属,声称乙被绑架,向其亲属索要钱财10万元,否则撕票。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绑架罪
B.敲诈勒索罪
C.抢劫罪
D.故意杀人罪
A
B
C
D
B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甲为劫财将乙杀死,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行为不再评价。之后,甲又隐瞒乙已经被杀死的真相,向乙的亲属索要钱财,甲意图利用被害人的认识错误和恐惧心理取财,应当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想象竞合)。
9. 甲(12周岁)邀请好友乙(10周岁)和丙(11周岁)前往学校旁的饭店吃饭。席间,乙和丙醉酒后因口角发生打斗。饭店老板孟某未上前制止。结果丙将乙打伤,花去医疗费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的父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丙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C.饭店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D.丙的父母和饭店应承担连带责任
A
B
C
D
BC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题中,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将乙打伤,丙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A项错误,B项正确。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饭店老板孟某见到乙与丙打斗而未上前制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C项正确。丙的监护人与饭店不存在共同侵权,无需承担连带责任,D项错误。本题选BC。
10. 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理解,正确的有______
A.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B.主观方面包括故意与过失
C.情节严重包括多次建老鼠仓的情形
D.客体是金融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A
B
C
D
CD
[解析]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包括自然人,没有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没有过失。
三、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40分)
1. 简述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未得逞。犯罪行为尚未完整地满足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从而使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导致犯罪无法得逞。
[考点] 刑法学
2. 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条件。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由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须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须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在我国,被代位继承人既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所以代位继承既适用于直系血亲,也适用于旁系血亲。
(3)须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若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不仅本人不能参加继承,他人也不能代位继承。
(4)须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直系晚辈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考点] 民法学
3. 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
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及公共安全,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多数犯罪的行为方式是作为,少数犯罪表现为不作为,且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不少罪名是危险犯,比如放火罪、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着重掌握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尤其要掌握放火罪、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行为人以放火、爆炸等行为实施故意杀人的,如果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就成立放火罪、爆炸罪,如果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则成立故意杀人罪。《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方式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几种新的行为方式,考生要绐予注意。
刑法分则对四要件的考查,多考查具体的罪名,但偶尔也会考查类罪名,比如此前考查过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考生在复习时要对真题中还没有考过的类罪名给予关注。今年在法学和非法学的真题都以筒答题的方式考查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不同的是法学真题中明确要求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在回答构成要件的题目时,即使题干中没有明确要求写上概念,也可以先把概念写上,然后再写四要件,这才是完整的答题思路。
4. 简述单位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有:
(1)主体要件。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法定要件。单位犯罪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以刑法分则有明文规定的为限。
[考点] 刑法学
四、法条分析题
(每小题10分,共20分)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请分析:
1. 如何认定近亲属的禁婚范围?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考点] 民法学
2. 如何确定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考点] 民法学
3. 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考点] 民法学
《刑法》第277条第5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分析:
4. 本条规定的是何罪?其客观表现有哪些情形?
本条规定的是袭警罪。袭警罪的客观表现有: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
[考点] 刑法学
5. 以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处理?
以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考点] 刑法学
6.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重伤、死亡的,应如何处理?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重伤、死亡的,构成袭警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考点] 刑法学
7. 以高速驾驶机动车撞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和周围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处理?
以高速驾驶机动车撞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和周围其他人的,构成袭警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考点] 刑法学
8. 醉酒后非法持有枪支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处理?
醉酒后非法持有枪支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犯罪的,以袭警罪、危险驾驶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实行数罪并罚。
[考点] 刑法学
五、案例分析题
(每小题15分,共30分)
2010年3月,乙以做生意为由劝诱某国有公司经理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乙为此送给甲好处费10万元。甲未经董事会决定就将资金200万元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提供资金账户,乙随时提款用于贩毒。在甲的催促下,2011年5月,乙归还了70万元,后来就拒绝和甲见面。甲见追回剩余款项无望,便携带乙归还的70万元潜逃。2011年11月,甲将70万元挥霍一空后,因走投无路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交代了借款给乙、接受乙好处费10万元和携款潜逃的事实,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乙归案后主动交代了给甲好处费和贩毒的事实。
阅读上述材料后,根据相关刑法理论知识和我国刑法规定分析:
1. 甲的行为性质及其处罚。
①甲将公款200万元借给乙做生意使用,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携带70万元潜逃,并将70万元挥霍一空,属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乙好处费10万元,为乙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②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投案,交代了借款给乙、收受贿赂和携款潜逃的事实,这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构成自首,因此对甲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甲提供线索致使乙被抓获,构成立功,因此对甲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甲应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和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
[考点] 刑法学
2. 乙的行为性质及其处罚。
①乙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贩毒,属于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乙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乙与甲共谋,对乙应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论处;乙为了达到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的非法目的,送给甲10万元好处费,构成行贿罪;乙将挪用的公款用于贩毒,构成贩卖毒品罪。②乙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对乙贩卖毒品的行为成立自首,对此自首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乙归案后交代了行贿的事实,但该行贿事实已被司法机关掌握,因此乙交代的行贿事实构成坦白,对乙的坦白行为,可以从轻处罚。对乙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行贿罪和贩卖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
[考点] 刑法学
3. 丙的行为性质。
丙明知乙提供的款项属于挪用的公款而仍然为乙提供资金账户,掩饰、隐瞒犯罪违法所得的性质和来源,构成洗钱罪。
[考点] 刑法学
甲公司委托李某作为代理人到异地的乙公司购买香料,甲公司给李某开具加盖公司印章的空白介绍信。李某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乙公司才想到要求李某出具甲公司的授权文件,但李某将文件遗失。乙公司于是向甲公司催告,要求甲公司在1个月内对李某的身份予以确认,甲公司未作任何答复,乙公司害怕香料价格波动,便将存货全部卖给丙公司。15日后,甲公司通知乙公司,确认李某是甲公司的代理人,并将文件遗失情况告知乙公司。由于乙公司已无香料存货,因而无法交货。甲公司认定乙公司违约。
请回答下列问题:
4. 如何认定李某和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李某和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因为李某将甲公司的授权文件丢失,对于乙公司而言,李某是无权代理人,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考点] 民法学
5. 乙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乙公司并没有违约。因为乙公司是善意相对人,乙公司在甲公司追认之前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而乙公司的行为表明其已经撤销该合同,因此,乙公司并未违约。
[考点] 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简答题
1
2
3
4
四、法条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五、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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