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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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自考题模拟24
第Ⅰ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下列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是______
A.政府向某灾区发放救灾物资
B.甲向某小学捐赠书籍
C.乙向某税务机关依法纳税
D.丙因非法取水被罚款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民法调整的范围。
[解析] 民法调整的范围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A、C、D三项均为发生在不平等主体间的行政关系,应属于行政法调整的范围。只有B项符合题意,故应选B项。
2. 甲继承房屋3间,出租于乙。乙擅自改造房屋结构。甲诉乙侵权。引起上述财产继承关系、房屋租赁关系、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的法律事实分别是______
A.事件、行为、行为
B.行为、事件、事件
C.事件、行为、事件
D.行为、行为、行为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及运用。
[解析] 财产继承关系是由被继承人的死亡事件引起的,房屋租赁关系是由甲、乙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是由乙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故应选A项。
3.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______
A.出生
B.10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A
B
C
D
A
4. 某甲因外出而委托某乙全面照看其8岁的儿子某丙。某日,某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______
A.某甲承担,若某乙有过错,则负连带责任
B.某甲承担,若甲无力承担,则由某乙承担
C.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的监护人,某乙概不承担
D.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
[解析]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5. 申请宣告甲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正确顺序是______
A.甲妻乙,甲债权人丙,甲父丁,甲子戊
B.甲父丁,甲妻乙,甲债权人丙,甲子戊
C.甲父丁,甲子戊,甲妻乙,甲债权人丙
D.甲妻乙,甲父丁,甲子戊,甲债权人丙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宣告死亡申请人的顺序。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故应选D项。
6. 甲是某汽车修理厂(属企业法人)的修理工。一日,甲在驾驶维修过的车辆试车时,因违章将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的乙撞伤。那么,对该起交通事故,应向乙承担责任的是______
A.甲
B.某修理厂
C.甲或者某修理厂
D.甲和某修理厂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58条的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应选B项。
7.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责任的形式为______
A.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负责
B.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负贞
C.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
B
C
D
C
8. 根据民事行为与其原因的关系,民事行为可分为______
A.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B.主行为与从行为
C.要因行为与非要因行为
D.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
A
B
C
D
C
9. 下列属于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为______
A.债务免除
B.遗嘱行为
C.授予代理权
D.购买动产的行为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划分。
[解析] 遗嘱与抛弃不需相对人意思表示,是单方行为。免除债务、授予代理权、购买动产需要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故应选B项。
10. 下列符合民事行为一般生效要件的是______
A.甲13岁时利用压岁钱购进乙所持政府公债面额2000元
B.丙被绑架后,其妻丁向绑架者支付人民币30万元
C.乙向丙租房设立电子游艺厅进行赌博,并相约丙不得将此事告知他人
D.甲15岁时随父母弃学经商,17岁暴富,购进价值人民币70万元房屋一套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解析] A项属于主体资格不合法,缺乏相应的行为能力,故不选。B项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故不选。C项属于行为内容违法,故不选。D项属于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故有效,应选。
11. 下列不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的是______
A.对己代理
B.超越代理权代理
C.双方代理
D.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代理
A
B
C
D
B
[考点] 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滥用代理权的表现。
[解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己代理、双方代理和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代理均属于滥用代理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代理则属于无权代理。故应选B项。
12. 某化工厂化学气体泄漏,某甲吸入该气体后身体不适入院治疗,该工厂侵害了甲的______
A.健康权
B.劳动权
C.生命权
D.身体权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侵犯健康权的判断。
[解析] 健康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健康利益为客体的,以维持其人体的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为内容的人格权。因吸入工厂泄漏的气体而身体不适,应属于健康问题,故应选A项。
13. 依物权人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来划分,定限物权可分为______
A.主物权与从物权
B.完全物权与限制物权
C.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A
B
C
D
D
14. 相邻关系的实质是______
A.动产权利内容的限制
B.不动产权利内容的扩张
C.不动产权利内容的限制和张
D.不动产权利和内容的限制
A
B
C
D
C
15. 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点的叙述错误的是______
A.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为目的
B.其主体可以为非业生产者
C.其客体只能是农村的土地
D.只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才能取得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点。
[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以下特点:(1)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的目的在于从事农业生产;(2)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只能是农业生产者,并且一般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特定性;(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村土地,具有限定性;(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程序具有严格性;(5)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使的限定性和期限性。故应选B项。
16. 甲公司与乙银行约定在未来3年内以甲公司的机器设备作价1000万设定抵押,乙银行在此限度内为甲公司贷款,甲、乙之间约定的抵押是______
A.最高额抵押
B.证券抵押
C.共同抵押
D.质押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最高额抵押含义。
[解析] 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抵押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 抵押权人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故A选项正确。
17. 甲在乙处加工西服两套,取回西服时因钱不够,未能付清加工费,乙只允许甲取走其中一套,另外一套等甲将钱交清之后再取。甲无奈,只得取走其中一套。乙对另一套西服的占有属于______
A.所有权
B.抵押权
C.质权
D.留置权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留置权的含义及其成立要件。
[解析]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包括:(1)须债权清偿期已届满;(2)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须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权具有牵连关系;(4)须债权人占有的财产为合法占有。对不法占有的动产不能享有留置权。
18. 张某欠黄某1万元钱,张某为逃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此行为______
A.黄某可通过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予以撤销
B.在黄某追认前,效力待定
C.有效
D.黄某可通过行使债权人代位权予以撤销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债权人的撤销权。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张某为逃避债务,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依法申请撤销。故应选A项。
19. 甲厂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现在甲厂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负债累累,被乙公司兼并。甲厂欠乙公司的债务因此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______
A.债的解除
B.债的混同
C.债的抵销
D.债的免除
A
B
C
D
B
[考点] 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债的混同。
[解析] 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混同的原因有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两种。题中所述为概括承受。
20. 2007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2008年1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______
A.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B.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解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时,二者只能择一适用,不能同时主张。
二、多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侵权民事责任中,侵权人可以提出的抗辩事由有______
A.第三人过错
B.受害人过错
C.紧急避险
D.不可抗力
E.意外事件
A
B
C
D
E
ABCD
2.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人身权受到侵犯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______
A.姓名权、名称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E.生命权
A
B
C
D
E
ABCD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侵犯人身权的责任方式。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述规定。因此,ABCD四项正确。侵犯生命权不涉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责任方式,故不选E项。
3.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______
A.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
B.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
C.饲养动物造成损害
D.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
E.医疗事故致人损害
A
B
C
D
E
AB
[考点] 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解析] C项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特殊情况下则适用过错推定的过错责任原则,故不选。D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故不选。E项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故不选。只有AB两项合乎题意,故选AB。
4. 下列有关地役权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B.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
C.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D.地役权具有可分性
E.地役权只能基于法律行为取得
A
B
C
D
E
BC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地役权的特点。
[解析]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不是为特定人设定的,故A项不正确,B项正确。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所有权或是使用权相分离,具有从属性,故C项正确。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故D项错误。地役权不仅可基于法律行为取得,还可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故E项错误。
5. 下列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______
A.甲,6岁,极聪明,幼儿园大班
B.乙,11岁,智力一般,小学二年级
C.丙具有法人资格,已资不抵债
D.丁,26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E.戊为个人独资企业,生意红火
A
B
C
D
E
AD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定。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故A、D两项正确。B项属于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选。C项作为正存在的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终于法人的终止,故不选。E项作为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故不选。
第Ⅱ部分 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题
1. 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 代理权
代理权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并由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资格。
3. 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债务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
4. 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是指债权债务的承受人完全替代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债的关系的新的当事人。
5. 清偿抵充
清偿抵充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数宗同种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确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制度。
四、简答题
1. 简述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的效力。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效力是对其财产的管理和财产义务的履行。《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 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本人名义为民事行为;
(2)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者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
3. 简述名称权的内容。
名称权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其名称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名称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名称的决定权、名称的使用权、名称的变更权、名称的转让权和维护名称利益权等五个方面的权利。
4. 简述共同共有的特点。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共有物不分份额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共同共有具有以下特点:
(1)共同共有以一定的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共同共有的财产不分份额;
(3)各共同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5. 简述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1)管理他人事务;
(2)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五、论述题
1. 试论物权的优先效力。
(1)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同一个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这种优先效力主要表现以下两个方面:一方而,优先享受其权利,即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而得到实现。另一方面,先成立的物权压制后成立的物权,即后成立的物权害及到先成立的物权时,后成立的物权将因先成立的物权的实行而被排斥或消灭。
以物权的成立时间先后确定物权的优先效力只是一般原则,这一原则也存在例外。这种例外主要有两种情形:①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②法律规定有物权先后顺序的,应以法律的规定确定物权的先后顺序。
(2)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是指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先于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①所有权的优先效力。②用益物权的优先效力。③担保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
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作为一般原则,也存在着例外,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将租赁物出卖给受让人时,受让人虽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但不能以该所有权对抗承租人的租赁权。②根据《物权法》第20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③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中,如果商品房的买受人支付了大部分款项的,则该优先受偿权不能对抗买受人的债权。
六、案例分析题
林某与于某是世交,于某于2000年去世,林某经常照顾于某的独生女于文,对其疼爱有加,并希望于文成为其儿媳,但是于文不同意。后林某因病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如果其儿子林森在2006年元旦前与于文结婚,则林某的遗产均赠给于文,否则其所有的遗产都由其女儿林立继承。
问:
1. 林某的遗赠是附条件的还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为什么?
该行为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期限和条件的主要区别在于:期限是必定要到来的,而条件的发生与否不确定。
2. 该遗赠是否有效?
该行为无效。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附条件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林某的遗嘱中所附条件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权,故该行为无效。
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材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去世,药也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某家都应收下。
问:
3. 王某托李某代买药材是什么行为?李某购买药材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
李某买名贵材是受王某委托进行的,其行为属于委托代理。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本案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后果应由王某承担。
4. 药材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
王家应该出钱买下。因为根据《民通意见》第82条的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故代理人因实施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受,由此产生的债务作为被代理人的遗产,应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来承担。
第Ⅰ部分 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第Ⅱ部分 非选择题三、名词解释题
1
2
3
4
5
四、简答题
1
2
3
4
5
五、论述题
1
六、案例分析题
1
2
3
4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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