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 简述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查明的事项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2. 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主体;(2)征税对象:(3)税率;(4)税种税目、纳税环节、减免税、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
3. 简述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
(1)国际私法调整的是不同国家的公民和法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属“私法”范畴,而国际公法调整的是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关系,属“公法”范围;(2)国际私法目前主要还是由各个国家的国内法规范所构成,而国际公法都由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构成;(3)国际私法案件是由各国国内法院管辖的,而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主要是通过国际司法机构进行的。
五、论述题(共14分)1. 试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1)在保障宪法实施中,关键的因素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负有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直接责任。
(2)保障宪法实施,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这是宪法得以实施的最根本保证。
(3)党还要领导全国人民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广泛、深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宪法家喻户晓,成为全体人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4)体现了全体人民意志和中国共产党的正确主张的新宪法,又由全体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努力来保证其实施,就一定能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六、案例分析(每小题8分,共16分。)1. 某甲有一儿一女。女儿于解放前出嫁,解放后土地改革时父子俩分得了4间房子。后来儿子外出工作,父亲在家,生病由女儿照料,生活费由儿子承担。1985年.某甲立下遗嘱,他死后,将自己的房子一半给女儿,一半给儿子。某甲死后,儿子和女儿一道安葬了父亲。办完丧事后,儿子要将4间房子卖掉,女儿不同意,认为根据父亲的遗嘱,4间房子自己应当分得两间,弟弟只可以卖掉他所分得的两间。因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我国《继承法》第26条第2款规定:“遗产在家庭共同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某甲父子在解放后土改时共分得4间房子,其中父子各分得两间。在某甲去世后,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分出其儿子在土改时所分得的两间。
某甲在遗嘱中所说的将自己的房子一半给女儿,一半给儿子,指的应是将自己所分得的两问房子一半给女儿,一半给儿子。因而,对于这4间房子,其儿子应得3间,其女儿应得1间。
2. 某搬运站板车工人某甲,身强力壮,技术熟练,从未出过事故。有一次换了一辆新板车,未加刹车装置,某甲用此板车运铁块去货场。下坡时,同行拉车的人怕他出事故,要帮他拉车。他说了声“没问题”,就单独驾车下坡。终因车重路滑,板车失去控制,将路过的行人撞倒,行人被轧断双腿。
问:某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如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某甲驾用未安刹车装置的板车,装运重物下坡,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他白恃身强力壮,技术娴熟,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以致造成行人人身损害的结果。就某甲的主观方面说,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对于这一行人被轧断双腿的后果,板车工人某甲应负过失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