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六、案例分析题(第39小题10分,第40、41小题各5分,共20分)
镇江某罐头加工厂与烟台某干鲜果品公司签订购买200箱红富士苹果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则将纠纷提交某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镇江某罐头加工厂以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付货款,为此产生纠纷。烟台某干鲜果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来到律师事务所,要求该所律师钱某担任代理人,代为提出仲裁申请。
问:1. 钱律师是否可以接受委托?
可以。这是一起合同纠纷,属于律师业务范围。应由律师事务所与烟台某干鲜果品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但应当尽量满足当事人对律师的指明要求。
2. 钱律师如接受委托,应审查哪些内容?
应审查委托人的资格、有无仲裁协议、仲裁请求事项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仲裁时效等。
3. 钱律师在仲裁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钱律师在仲裁前应做的准备工作:①调查取证,制作证据清单;②起草仲裁申请书;③考虑是否申请财产、证据保全;④帮助委托人确定仲裁员。
张三与孙五两家相邻。1997年3月10日,孙五家建新房砌墙,张三之妻李莉认为孙家侵占了她家的宅基地,就去动手拆孙家新砌的墙,因而与孙五厮打起来。张三也参与了打架(已受治安管理处罚),后被别人劝阻。3月20日,县公安局以张三殴打孙五致轻微伤害为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对张三作出治安拘留12日的处罚裁决。张三不服,向所在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了维持原裁决的复议裁决。张三仍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其妻李莉与孙五打架时他不在现场,县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几份内容互不一致的证人证言以及卫生院出具的伤情证明,证据不足,因此所作的处罚裁决错误,故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处罚裁决。县公安局经研究决定,由治安科科长和公安局聘请的孙律师前去应诉。在准备工作中,孙律师认为:诉讼案件应当“谁主张,谁证明”,我们不必着急收集证据,让原告去举证吧。
问:4. 孙律师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孙律师的说法不正确,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5. 作为县公安局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应当依法为哪些诉讼行为?
作为这一案件的被告的代理律师,应当依法为以下诉讼行为:
①研究起诉状,撰写答辩状;
②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分析研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起草代理意见书;
③代理出庭,如有回避的情形,行使申请回避之类的程序性权利;
④参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
6. 张某于2002年4月出具借据向吕某借款15万元用于经营活动,借款期限为3个月,双方商定若张某不能按期归还借款,需按借款额的20%向吕某支付违约金。2002年7月,临近还款日前,吕某向张某询问是否能按时归还借款,张某遂提出是否能宽限几天,吕某坚持拒绝,声明必须按期还款。还款到期日当天,吕某在得知张某已筹集了款项可归还自己欠款的消息后,切断所有联系方式,意图造成张某未按期还款的事实,从而达到让张某依约承担违约金的目的。
问:张某为避免承担违约金,可依法采取何种公证方式?该公证的效力如何?
张某可向吕某住所地的公证机构申请提存公证。
提存公证的效力:从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引起债务清偿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