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Ⅰ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1. 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有区别的。
(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与他人之间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
(2)诉讼地位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有独立请求权地位的诉讼参加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当于原告的诉讼地位。
(3)享有的权利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常不享有与处分实体权利有关联的诉讼权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与原告所应享有的所有权利。
(4)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是申请或法院通知其参加;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2分。)1. 中国公民刘某和赵某在国内A市结婚后到B市居住,后到英国定居。刘某向英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英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于是刘某回国准备提起离婚诉讼。
问:本案中,我国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
A市和B市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在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A市为二人婚姻缔结地,B市为一方国内最后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