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六、案例分析题1. 案例:
A省某市食品公司与B省某审金银花加工厂签订买卖金银花10吨的合同。次日,双方到公证处申请对该合同予以公证。
问:公证处办理此项公证应重点审查哪些内容?
公证处应审查以下内容:
(1)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
(2)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自愿。
(3)卖方对标的物是否有所有权和处分权。
(4)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备。合同是否具有可行性;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并与申请人提供的签名、印鉴相符等。
[考点] 公证证明活动→民事法律行为公证
2. 案例:
在一起离婚案中,甲律师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男方的代理人。在与委托人的交谈中,甲从委托人的话中了解到其生理上的一些疾患,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委托人为了不拖累女方才决定离婚的。时隔数日,在与几个朋友闲聊时,甲为炫耀自己见多识广,将从委托人处了解到的隐私添油加醋地描绘给几个朋友听,朋友听了大乐,甲也很满足。没想到这几个朋友将从甲那里听来的“故事”到处传播,弄得满城风雨,令委托人精神恍惚,几欲轻生。
问:甲的行为有何不当?应如何处理?
甲作为律师在代理活动中了解到当事人的隐私并泄露给朋友们,既给当事人带来了压力、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同时也违反了《律师法》,损害了律师的形象。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当律师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时,由设区的市级或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考点] 律师管理体制→律师的司法行政管理
3. 案例:
小王是某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准备派其到国外深造。2012年12月,小王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举行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考试,其所在单位也为其争取到了赴美公派留学的指标。小王接到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其必须将出国留学使用的学历证书办理公证,方可办理相美审批手续。小王认为,办理公证是公民个人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手续麻烦,遂认为是有关部门故意刁难自己。
问:有关部门的要求是否正确?为什么?
有关部门的要求是正确的。“自愿公证与法定公证相结合的原则”是公证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是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任何机关、组织无权干涉。但对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办理公证的事项,当事人必须办理,该事项方有效。出国留学使用的学历证书,必须办理公证,才能在使用国发生效力。
[考点] 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自愿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