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三、比较辨析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 试比较合宪性审查与宪法诉讼的异同。
合宪性审查与宪法诉讼是相互统一又相互区别的概念:
(1)二者的相同点:
二者都属于宪法保障范畴,都意在维护宪法秩序,纠正违宪行为。宪法诉讼过程通常附带合宪性审查行为,合宪性审查并不一定要求进行宪法诉讼。
(2)二者的区别:
①宪法诉讼必须以具体案件为前提;而合宪性审查则不一定要求具体案件的存在。
②宪法诉讼是一种通过诉讼程序审查国家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审判活动;而合宪性审查既可能是通过诉讼程序,也可能是通过政治程序来进行。
③宪法诉讼是事后的宪法监督;而合宪性审查既可以是事先的也可以是事后的宪法监督。
④宪法诉讼的主要标的是国家的具体行为,如行政决定、司法判决等;而合宪性审查的主要标的则是国家的抽象行为。
2. 有观点认为,制宪主体与制宪机关是一样的。请对此观点进行辨析。
制宪主体与制宪机关是一样的观点是错误的。
制宪主体与制宪机关是两个不同概念,分别对应的是制宪权的享有主体和行使主体。
(1)宪法制定主体,又称制宪主体,是指享有制定宪法权的行为主体。由于制宪行为是一种主权行为,具有排他性,所以在理论上只有国家主权的所有者才能成为制宪主体。《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表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宪主体为人民(国民)。
(2)制宪机关,是指制宪权的具体行使主体。虽然制宪权的主体为人民,但是并不意味着全体人民都直接参与制宪过程,具体行使制宪权,而是由作为制宪主体的人民通过特定的机关来进行宪法的制定工作。这种为了宪法的制定而专门成立的机关是宪法制定机关,又称制宪机关。
3. 试辨析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关系。
基本权利是表明公民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关系中所处法律地位的权利。基本义务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是国家对公民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
(1)二者的联系:
①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即权利离开了义务就失去意义,义务离开了权利也不可能存在。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允许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要求。
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直接结合为一体的,如劳动权和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而且,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相互促进,有效行使权利会促使公民自觉地履行义务,义务的自觉履行将为公民权利的扩大创造条件。
③相互制约。任何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对的,既没有绝对的权利,也没有绝对的义务。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负有遵守权利的法定界限的义务;公民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要求他人遵守义务的法定界限的权利,有权拒绝超出义务的要求。
(2)二者的区别:
①在价值上,基本义务并不与基本权利处于同等地位,宪法以基本权利保障为核心价值。
②在数量上,通常基本权利多于基本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