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1. 简述我国《民法典》列举的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 简述附期限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设一项附款,附款中约定期限用以约束合同的效力;
(2)期限所限制的是合同生效的时间,而不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3)附款中的期限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期限是约定的,不是法定的;二是期限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是期限必须是将来到来的;四是期限一定能够到来。
(4)期限的到来能够限制合同的效力。
3. 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
(1)承担的债务须为有效债务。
(2)承担的债务须具备可转移性。
(3)免责的债务承担属于合同的一种。
(4)债务承担如以原债务人与承担人协议的方式进行,须经债权人同意。
4. 简述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
(1)合同债务人存在违约行为;
(2)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3)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