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1. 简述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诺处理事务的合同。
特征:
(1)委托合同是以他人处理事务为目的的合同;
(2)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
(3)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委托合同一般为无偿合同。
2. 简述合同变更的效力。
(1)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2)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3. 简述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1)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2)情事变更需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3)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引起;(4)情事变更是当事人所不可预见的;(5)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4. 简述合同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1)解除条件原则上可以附加于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并不限于合同;而合同解除则只适用于合同领域。(2)在民事法律行为中附解除条件,目的是为了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满足当事人特定的需要;合同解除不是合同的附款,并且往往不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主要是基于法律的规定。(3)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且自动地消灭,无须当事人再有什么意思表示;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仅有解除的条件还不能使合同消灭,还必须有解除行为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4)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合同解除则既有向将来发生效力,也有溯及到合同成立当初的。
五、案例分析题1. 某地农民贾某的父母收藏了一幅齐白石的画,一直秘而不宣。其父去世后,贾某收拾遗物时发现了该画。由于贾某文化不高,不知道齐白石画的价值。一日,某市一国家干部刘某下乡检查工作,住在贾某家,发现了这幅画。于是,刘某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了这幅画。后来,贾某通过电视知道了齐白石画的价值,便通过十分曲折的途径找到刘某,要求刘某退回该画。刘某以双方都是自愿买卖,不存在威胁、欺骗为由,拒绝退回。于是贾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返还该画。
问:(1) 贾某与刘某订立的合同采取的是什么形式?
(2) 贾某与刘某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 贾某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否支持?为什么?
(1) 口头形式。
(2) 可撤销,因为贾某出卖该画之时的意思表示不是其真实意思,对该画的价值存在重大误解。
(3) 应予支持。因为,双方订立合同后刘某所支付的不是与涉案齐白石画价值相当的对价,合同违反了公平原则。该买卖合同表面上的自愿是建立在低价值基础上的,如果贾某知道齐白石画的价值,他是不自愿的,实际上也是如此。
2. 农民甲某去外地经商,将一青骡留给其岳父乙使用,甲在外经商很成功,已无意返乡务农,乙年事已高,青骡已派不上用场,还需要喂饲料,乙无力负担,又认为养而无用,遂牵到集市上把青骡卖掉,由某丙以公道价格买得,钱骡两清,丙及围观者认为乙系出卖自己之骡。
问:(1) 乙能否出卖该骡,为什么?
(2) 乙丙买卖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1) 不能,因为青骡为甲所有,乙缺乏处分权。
(2) 可以,因为甲可以追认,或者乙可以在事后取得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