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四、简答题1. 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土地公有原则。
(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
(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2. 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3)通过租赁厂房和场地的方式。
(4)通过企业拍卖或租赁经营方式。
(5)与农村经济组织合资、合作经营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
3. 商品房买卖中关于质量方面的纠纷如何处理?
按照《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交付的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具体责任是: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功能受到影响,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简述建设单位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2)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杈的,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案例分析题1. 2000年3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广场的一栋大楼出租给乙公司,每月租金150万元,按月收租,租期二年,从2000年4月1日到2002年3月30日止。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乙公司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后,甲公司将楼房交付乙公司使用。此后,乙公司按期交租。2000年9月,甲公司因欠丙公司2800万元,便将该楼房抵押给丙公司,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约定:如甲公司不能在2000年12月底还债,丙公司将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但是一直到2000年12月,甲公司仍然无钱清偿对丙公司的债务,于2001年1月,丙公司要求乙公司向其缴纳租金,乙公司拒绝。从2000年1月至2001年3月,乙公司以甲公司、乙公司之间存在的抵押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既拒绝向甲公司交租,又不向丙公司交租。2001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因抵押合同纠纷诉到法院。
问:
(1)甲公司能否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给丙公司,是否需要取得乙公司的同意?为什么?
(2)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抵押合同没有进行登记,甲公司与丙公司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如果甲公司与丙公司的抵押合同有效,那么丙公司能否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将楼房拍卖,以清偿自己的债权?如承租人提出异议能否成立?为什么?
(4)丙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收取租金,以充抵甲公司的债务?为什么?
(1)甲公司将已出租给乙公司的房屋抵押给丙公司,不需要获得乙公司的同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2)未登记对抵押合同没有影响,抵押合同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3)丙公司可以将房屋拍卖。承租人的异议不能成立。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丙公司拍卖之后,房屋的买受人并不能终止租赁关系,承租人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4)丙公司无权向乙公司收取租金来充抵自己对甲公司的债权。租金请求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本案中甲公司是出租人,拥有租金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