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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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二)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为填补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遭到的损失,达到如同实际履行合同获得的收益的经济效果,同时又避免违约方承担责任过重造成新的利益失衡。合同法强调违约责任的______
A.财产性
B.补偿性
C.惩罚性
D.相对性
A
B
C
D
B
[解析] 补偿性是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自然也是违约责任的特征。补偿是填补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责任强调补偿性,意在使未被充分履行的合同,通过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达到如同实际履行的经济效果,同时又避免违约方承担责任过重造成新的利益失衡。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的违约样态称为______
A.预期违约
B.履行不能
C.迟延履行
D.不完全履行
A
B
C
D
A
[解析] 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的一种违约样态。
3. 如果合同义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在何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______
A.必须到履行期届至
B.可以在预期违约意思表示作出前
C.可以在履行期届至前
D.必须在履行期届至后
A
B
C
D
C
[解析] 如果合同义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则对方当事人无需等到履行期届至便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4. 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______
A.履行不能
B.明示的预期违约
C.默示的预期违约
D.根本违约
A
B
C
D
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08条前段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明示的预期违约。
5. 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以其行动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______
A.履行不能
B.明示的预期违约
C.默示的预期违约
D.根本违约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08条后段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以其行动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默示预期违约。
6. 甲请个体工商户乙上门修理空调,乙派好友丙前往服务,但丙未履约,则应当由谁承担违约责任?______
A.乙
B.丙
C.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乙丙承担按份责任
A
B
C
D
A
[解析] 《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属于债务履行辅助人,违约行为由主债务人乙负担。
7.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在我国的演变过程可以概括为______
A.由无过错责任原则到过错责任原则
B.由过错责任原则到无过错责任原则
C.由过错责任原则到公平责任原则
D.由公平责任原则到无过错责任原则
A
B
C
D
B
[解析] 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在我国经历了一个由过错责任原则到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严格责任原则)演变的过程。
8. 由我国合同法总则规定的免责事由是______
A.意外事件
B.无重大过错
C.债权人过错
D.不可抗力
A
B
C
D
D
[解析] 《合同法》在总则中于第117条将“不可抗力”作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
9. 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对不可抗力采______
A.主观态度
B.客观态度
C.主客观相结合态度
D.不明确
A
B
C
D
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53条对不可抗力作出如下界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此可见,我国民法对于不可抗力的理解采主客观相结合的态度。《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对于不可抗力的界定完全沿袭了《民法通则》的提法。
10. 债务人虽尽到通常的注意,但仍不免发生的事件,然而如果债务人尽到特别严密的注意,则可能予以避免。此种情形确切的讲是______
A.不可抗力
B.事变
C.通常事变
D.免责事由
A
B
C
D
C
[解析] 事变在理论上被分为通常事变和不可抗力两种情况。通常事变是指债务人虽尽到通常的注意,但仍不免发生的事件,然而如果债务人尽到特别严密的注意,则可能予以避免。
11. 在各种违约责任形态中,最能充分实现合同目的的责任类型是______
A.损害赔偿
B.违约金
C.定金责任
D.继续履行
A
B
C
D
D
[解析] 继续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给付义务时,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达到合同依其本旨被履行时所应有的效果。在各种违约责任形态中,继续履行是最能充分实现合同目的的责任类型。
12. 合同法中减少价款或报酬称为减价,减价是一种______
A.合法行为
B.违法行为
C.违约责任方式
D.抗辩权
A
B
C
D
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11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迟延履行、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除了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之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求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统称为减价,是一种违约责任方式。债权人请求减价的权利,其性质通说认为属于形成权,其理论根据则是守约方对于违约方在价款或报酬上的一部解除。
13. 最为重要的违约责任方式是______
A.损害赔偿
B.继续履行
C.违约金
D.减价
A
B
C
D
A
[解析] 损害赔偿是最为重要的违约责任方式。虽然继续履行对于实现合同目的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并非在所有违约的情况下,合同义务均可能或适宜继续履行。损害赔偿作为履行的替代形式,以给付金钱达到合同义务如同被实际履行的价值状态。损害赔偿无法达到实际履行的效果,仅能在价值上达到相当于实际履行的效果。损害赔偿不仅是违约责任的方式,也是侵权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重要方式。
14. 我国合同法在损害赔偿上在采用“全部赔偿”原则的基础上,又对违约责任的限额作了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采用什么标准?______
A.现实损害说
B.可预见性
C.差额说
D.可获得赔偿
A
B
C
D
B
[解析]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的规定体现了全部赔偿的理念,但同时也对违约责任的范围作出了合理的限制。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见,在进行限制时,采取的是“可预见说”。
15.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该规定被称为减轻损害规则,它体现的是合同法的______
A.合同自由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A
B
C
D
C
[解析]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之后,应对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负责,理所固然。但守约一方也并非完全处于消极被动地位,基于诚信原则,守约方在可能的范围内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违约造成的不良后果,即防止损失的发生和扩大。
16. 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因同一赔偿原因事实,在受到损害的同时又获得利益的,应将所受利益由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赔偿范围的制度。这一规则称为______
A.债务抵销
B.损益相抵规则
C.损害赔偿限额规则
D.减损规则
A
B
C
D
B
[解析] 损益相抵,又称损益同销,是指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因同一赔偿原因事实,在受到损害的同时又获得利益的,应将所受利益由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赔偿范围的制度。
17.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类型不包括______
A.惩罚性违约金
B.赔偿性违约金
C.约定违约金
D.法定违约金
A
B
C
D
A
[解析] 我国《合同法》并未对惩罚性违约金作出专门的规定。惩罚性违约金完全依靠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
18. 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具有惩罚性,或者约定不明的,应推定为______
A.惩罚性违约金
B.赔偿性违约金
C.约定违约金
D.法定违约金
A
B
C
D
B
[解析] 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具有惩罚性,或者约定不明的,应推定为赔偿性违约金。
19. 惩罚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责任______
A.可以并用
B.不能并用
C.特定类型的违约行为下,可以并用
D.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
A
B
C
D
A
[解析] 无论发生何种类型的违约行为,惩罚性违约金均可与损害赔偿责任并用。
20.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______
A.只能适用定金
B.只能适用违约金
C.同时适用定金与违约金
D.适用定金,或者适用违约金
A
B
C
D
D
[解析] 《合同法》第116条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1. 合同权利与义务终止,违约金条款______
A.归于无效
B.效力待定
C.继续有效
D.双当协议决定
A
B
C
D
C
[解析] 《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天然具有清算性质,虽然合同已经被解除,但其在清算法律关系中仍能发挥作用,并不因合同解除而归于消灭或无效。
22. 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者履行期届至之前,向他方交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有价物称为______
A.违约金
B.定金
C.押金
D.预付款
A
B
C
D
B
[解析] 定金是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者履行期届至之前,向他方交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有价物。
23. 根据合同法原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属于______
A.立约定金
B.证约定金
C.违约定金
D.解约定金
A
B
C
D
C
[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就是说,由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乃是违约定金,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具有相同性,因此二者不能同时并用。
24. 下列选项中,属于违约责任形式,但不可以并用的是______
A.损害赔偿与定金
B.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
C.损害赔偿与修理、重作、更换
D.定金与违约金
A
B
C
D
D
[解析]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定金与违约金两者不能并用。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赔偿性违约金,同时又约定定金,则两者具有不同的目的和功能。适用定金罚则后,依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合同当事人虽不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责任,但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定金不能弥补的损失。
25. 同一事实符合两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并非产生两个独立的请求权,而是产生一个请求权。但是,该请求权具有两个法律规范基础:一个是合同关系,一个是侵权关系。此种学说称为______
A.法条竞合说
B.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C.请求权自由竞合说
D.请求权相互影响说
A
B
C
D
B
[解析] 在责任竞合处理的理论中,请求权规范竞合说的特点在于同一事实符合两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并非产生两个独立的请求权,而是产生一个请求权。但是,该请求权具有两个法律规范基础:一个是合同关系,一个是侵权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下列关于违约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违约责任是违约行为引起的债的不履行责任
B.违约责任包括违反合同主给付义务的责任
C.违约责任包括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责任
D.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E.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态
A
B
C
D
E
ABCDE
[解析] 违约行为属于民法理论上债的不履行行为的一种,由此产生债的不履行责任,即违约责任。违约行为表现在合同的各个方面,既包括违反合同主给付义务的行为,也包括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态。
2. 下列选项中,属于违约责任的有______
A.停止侵害
B.消除影响
C.恢复名誉
D.支付违约金
E.赔偿损失
A
B
C
D
E
DE
[解析] 《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强制履行、减少价金等。这些责任形式均可以金钱衡量,属于财产责任。与此不同的是,侵权责任的具体形态中还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不包括非财产责任。
3. 预期违约可以分为______
A.根本违约
B.双方违约
C.明示违约
D.默示违约
E.履行不能
A
B
C
D
E
CD
[解析] 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的一种违约样态。预期违约又可以区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类型。
4. 下列关于履行不能的分类,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履行不能可以分为自始不能和嗣后不能
B.履行不能可分为永久不能和一时不能
C.履行不能可分为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
D.履行不能可分为事实不能和法律不能
E.履行不能可分为客观不能和主观不能
A
B
C
D
E
ABCDE
[解析] 履行不能有自始不能和嗣后不能之分。履行不能还有永久不能和一时不能、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事实不能和法律不能、客观不能和主观不能等区分,在履行不能统一作为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各种履行不能的类型已经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5. 下列关于迟延履行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合同明确规定履行期的,发生“期限代人催告”
B.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的,必须在催告后仍不履行债务的,才构成违约
C.履行期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发生迟延履行
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E.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期的,债务人在给予的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构成迟延履行
A
B
C
D
E
ABDE
[解析] 合同明确规定履行期的,则履行期届至(或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不经债权人催告,即构成履行迟延,此即所谓“期限代人催告”。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的,必须在催告后仍不履行债务的,才构成违约。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期的,确定迟延履行的时间节点原则上应以债权人催告债务人履行之时为准,即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且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经过之后,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应构成迟延履行。
6. 下列关于受领迟延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受领迟延指的是债务人迟延
B.受领为债权的一项权能,具有权利属性
C.债权人行使受领权应照顾债务人的利益
D.债权人行使受领权应有益于合同目的的实现
E.债权人享有受领的权利,不负担受领的义务
A
B
C
D
E
BCD
[解析] 受领迟延,又称债权人迟延,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提出的给付,未受领或者未给予必要的协助。受领本为债权的一项权能,具有权利属性,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债权人行使受领权应照顾债务人的利益,并有益于合同目的的实现,因此债权人在享有受领权的同时,也负担受领的义务。
7. 下列关于双方违约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B.双方违约只发生在双务合同情形下
C.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及因违约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程度确定各自的责任
D.一方的过错程度明显大于另一方,且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也较重,则应当承担更重的责任
E.在双方违约情况下,过错仍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A
B
C
D
E
ACDE
[解析] 《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违约应发生在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负担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但不限于双务合同。在很多单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也都各自负担义务,只不过各自的义务没有构成对价关系罢了。研究双方违约的关键是如何确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认为,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及因违约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程度确定各自的责任。如果双方过错程度相当,且因其过错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程度大体相同,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其损失。如果一方的过错程度明显大于另一方,且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也较重,则应当承担更重的责任。由此可见,虽然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上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但在双方违约情况下,过错仍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8. 下列适用继续履行的违约行为的有______
A.拒绝履行
B.迟延履行
C.不完全履行
D.履行不能
E.瑕疵履行
A
B
C
D
E
ABCE
[解析] 适用继续履行作为违约责任的,要求合同债务人存在拒绝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违约行为。如果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是履行不能,则不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另外,瑕疵履行亦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
9. 下列关于继续履行与损害赔偿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二者是两种不同的违约责任方式
B.二者法律效果相同
C.二者责任方式目的相同
D.通常情况下二者不并用
E.在继续履行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二者应当并用
A
B
C
D
E
ADE
[解析] 继续履行和损害赔偿为两种不同的违约责任方式,其法律效果不同:继续履行追求以债务人的实际履行实现合同目的,而损害赔偿则要求债务人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填补债权人损害,以达到如同债务被实际履行的价值状态。由于两种责任方式目的不同、效果不同,通常情况下没有并用的必要。但是,继续履行毕竟是在债务人违约后的补救措施。债务人一经违约,往往就会造成债权人的损害。即使债务人事后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对于已经发生的或者继续发生的损害,违约方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 损害赔偿之债的赔偿方法包括______
A.恢复原状
B.修理、更换与重作
C.金钱赔偿
D.采取补救措施
E.支付违约金
A
B
C
D
E
AC
[解析] 在民法理论上,损害赔偿之债有两种基本的赔偿方法,分别是恢复原状和金钱赔偿。所谓恢复原状,即恢复到损害发生前的状态;所谓金钱赔偿,指按照损害的程度支付金钱,以填补损害。
11. 下列关于减损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减损规则要求守约方承担“减损义务”,此项义务系法定义务
B.相对人可以单独请求减损义务的履行
C.违反减损义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守约方违反减损义务构成违约
E.减损义务在理论上被称为“不真正义务”
A
B
C
D
E
AE
[解析] 减损规则要求守约方承担“减损义务”,此项义务系法定义务。但该项义务效力较弱,一方面,相对人不得单独请求减损义务的履行,另一方面,违反减损义务并不产生任何法律责任,而仅仅减损守约方的相应权利,如就损失扩大部分不得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减损义务在理论上被称为“不真正义务”。基于减损义务的属性,守约方违反减损义务并不构成违约,所以减损规则与所谓双方违约有着本质的区别。双方违约系合同当事人均违反其合同义务的现象,应各自根据其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2. 下列关于违约金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违约金通常以金钱为客体,但也允许当事人约定以其他给付充当违约金
B.针对任何类型的违约行为,都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
C.违约金均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不得约定向第三人支付
D.违约金兼具债务履行担保和损害赔偿的双重功能
E.违约金合同是附停止条件的合同
A
B
C
D
E
ABDE
[解析] 违约金通常以金钱为客体,但也允许当事人约定以其他给付充当违约金。以其他给付充当违约金的,在学理上被称为“准违约金”。原则上,针对任何类型的违约行为,如履行不能、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等,都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兼具债务履行担保和损害赔偿的双重功能违约金合同成立之后,以违约行为的发生为生效条件,因此违约金合同是附停止条件的合同。
13. 下列关于违约金与继续履行并用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惩罚性违约金与继续履行责任可以并用
B.赔偿性违约金可以与继续履行责任并用
C.赔偿性违约金在发生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可以与继续履行责任并用
D.惩罚性违约金只有在发生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与继续履行责任并用
E.无论是惩罚性违约金还是赔偿性违约金,都可以与继续履行并用
A
B
C
D
E
AC
[解析] 惩罚性违约金与继续履行责任可以并用,符合惩罚性违约金的本质属性,在理论和实务上均没有疑问。赔偿性违约金只有在发生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可以与继续履行责任并用。
14. 下列关于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定金具有合同的性质
B.定金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诺成性合同
C.定金合同不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D.定金合同又属于从合同
E.定金种类繁多,各自具有不同的功能
A
B
C
D
E
ADE
[解析] 定金是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者履行期届至之前,向他方交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有价物。当事人就定金须独立形成意思表示,故定金具有合同的性质。定金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要物合同(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无论何种性质的定金合同,均以辅助于主合同为目的,故定金合同又属于从合同。定金种类繁多,各自具有不同的功能。《担保法》第89条规定的是违约定金;《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了立约定金(第115条)、成约定金(第116条)和解约定金(第117条)。
15. 下列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中,可以并用的是______
A.定金与违约金
B.定金与损害赔偿
C.定金与实际履行
D.惩罚性违约金与继续履行
E.惩罚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
A
B
C
D
E
BCDE
[解析]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定金与违约金两者不能并用。基于定金责任作为合同履行的压力工具所具有的惩罚性特征,其与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并用。定金责任是对违约方的惩罚,继续履行则属于广义的损害填补制度,两者在功能上并无抵触之处,可以并用。由惩罚性违约金的惩罚性,其可以与继续履行与损害赔偿并用。
三、简答题
1. 简述不完全履行的概念及类别。
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行为不符合债的本旨的,为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在形态上可以区分为如下两类:
(1)瑕疵给付。瑕疵给付系指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义务或附随义务,诸如数量不符、质量不佳、方法不当、地点不妥、时间不宜等,均可构成瑕疵给付。此外,义务人未能履行《合同法》第60条第2款所规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的,也构成瑕疵给付。
(2)加害给付。债务人的给付行为,不仅行为本身含有瑕疵,且因为该瑕疵造成债权人其他损害的,构成所谓加害给付。
2. 简述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2)基于标的物原因的特殊免责事由。
(3)基于债权人原因的特殊免责事由。
3. 简述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
(1)合同债务人存在违约行为。适用继续履行作为违约责任的,要求合同债务人存在拒绝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违约行为。
(2)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守约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仍有价值的,可以选择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3)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4. 简述继续履行的形式。
(1)继续履行债务。
在债务人拒绝履行、迟延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或者剩余的部分合同义务。守约方可以为继续履行设定履行期限。违约方在该期限内仍然不履行债务的,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
在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履行合同义务数量不符、质量不合等情形,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具体形态就是《合同法》第111条所规定的修理、更换或者重作。
5. 简述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形。
(1)不能履行。
合同义务如果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陷于履行不能,则不可能被强制继续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6. 简述减损规则的内容。
减损义务人应如何履行减损义务,即采取何种减损措施,一般认为有如下四种:(1)停止工作;(2)替代安排;(3)变更合同;(4)继续履行。当然,减损措施不限于这四种类型。减损义务人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恰当的减损措施。
7. 简述违约金的特征。
(1)违约金以金钱或者其他给付为客体。
(2)违约金须在违约时支付。
(3)违约金兼具债务履行担保和损害赔偿的双重功能。
(4)违约金合同为诺成合同。
8. 简述定金责任的效力。
定金责任的效力体现为所谓的“定金罚则”。《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责任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两类:丧失定金返还请求权和双倍返还定金。这样的规定体现出定金责任具有强烈的惩罚性色彩。无论违约行为是否造成实际损失,以及造成多大的损失,定金罚则作为法定责任均须执行。
9. 简述定金责任适用的限制规则。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2条对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作出了进一步的限制:“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10. 简述法条竞合说。
该学说的主要观点是,同一事实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如果数个法律规范之间具有位阶关系,如特别法关系、补充关系或吸收关系等,则仅能适用其中的一个法律规范。适用法条竞合说的结果是不承认发生责任竞合的可能。法国民法学倾向于这一学说。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为例,法国的侵权责任制度高度抽象,而合同制度具体。当某一事实既可适用合同法律制度,又可适用侵权责任法律制度时,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只能适用合同法律制度,合同一方实施加害给付行为侵害合同另一方固有利益的,只能追究违约责任,而不能追究侵权责任。
11. 简述我国责任竞合的处理规定。
我国既有具体的侵权责任规则,又有具体的合同法律规范,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没有位阶上的区别,不存在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因此,我国《合同法》第122条对于责任竞合作出了原则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四、论述题
1. 试论述违约责任的特征。
相对于其他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合同不履行的责任表现为财产责任。《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强制履行、减少价金等。这些责任形式均可以金钱衡量,属于财产责任。
(2)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补偿性是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自然也是违约责任的特征。补偿是填补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责任强调补偿性,意在使未被充分履行的合同,通过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达到如同实际履行的经济效果,同时又避免违约方承担责任过重造成新的利益失衡。违约责任的补偿性强调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包括积极利益的损失和消极利益的损失。当然,主张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并不完全否认违约责任也可能具有惩罚性。
(3)违约责任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虽然责任最终都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强制,但违约责任仍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这与合同法总体上为任意法的特征相适应。当事人约定违约责任具体表现为违约金责任和定金责任。侵权责任为法定责任,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对侵权责任作出事先约定。
(4)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合同关系是相对性的法律关系,合同仅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具有拘束力。基于合同效力的相对性,违约责任也仅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即使在合同当事人为第三人行为负责的情况下,合同责任仍然不失其相对性:第三人并非合同当事人,第三人所为行为,由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关系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
2. 试论损害的类型。
(1)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
财产损害指受害人所遭受的财产上的损害,或者具有财产价值、得以金钱衡量的损害。财产损害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也包括财产消极的不增加。非财产损害指受害人遭受的财产利益之外的损害,包括精神损害和身体损害。身体损害往往转化为财产损害,如医疗费用等。至于违约责任是否救济精神损害,世界各国立法态度不一。我国通说认为,违约责任不包含对精神损害的救济。
(2)积极利益和消极利益。
积极利益,又称履行利益,指债权人在合同完全履行后所可能获得的利益,反面言之,即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因此所遭受的不利益。消极利益,又称信赖利益,指合同当事人信赖合同能够成立、生效,但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因此而遭受的利益损失。积极利益与消极利益的法律效果不同。积极利益赔偿的结果在价值上如同合同被完全履行,而消极利益赔偿的结果则是在价值上如同合同未曾订立。
(3)所受损害与所失利益。
所受损害指因违约行为造成债权人现有财产的减少。所失利益则指因违约行为造成债权人本应增加的财产未增加。
3. 试论违约金的种类。
(1)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的特点在于,违约方除了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之外,其他违约责任均不受影响。惩罚性违约金目的不在于填补实际损失,更多地被作为督促义务人履行债务的压力工具,是一种私的制裁。惩罚性违约金完全依靠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具有惩罚性,或者约定不明的,应推定为赔偿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本质上是对损害赔偿数额的预定,即合同当事人对一方违约后应支付的损害赔偿数额的预先规定。通过违约金的形式预定损害赔偿数额,对于简化违约纠纷处理具有意义。
(2)约定违约金与法定违约金。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此类违约金基于当事人的合意产生,属于约定违约金。所谓法定违约金,则是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和数额。
五、案例分析题
2008年8月15日,张三和李四约定,张三将其一幅祖传名画卖与李四,价款10万元,双方定于8月20日同时履行各自的义务。8月16日,因王五出价12万元,张三遂将其祖传名画卖与王五。
问:
1. 李四能否在8月16日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是什么?
李四可以在8月16日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张三的行为时预期违约,它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明确表示,或者以某种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 如果李四在8月20日前没有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李四能否于8月20日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是什么?
可以,依据是张三已经构成实际违约,所以李四可以在8月20日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3. 根据上述两种情况,请谈谈你对李四能否解除合同的看法。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根据《合同法》预期违约的规定,张三已无法届时履行合同,李四可以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因张三已实际违约,李四只能追究违约责任。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计算机100台,每台单价1万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0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将30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台单价1.2万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赔偿甲公司支付给丙公司的违约金20万元损失。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问:
4. 定金条款是否无效?
部分无效,定金合同中超过20%的部分无效。
5. 如果定金条款无效,是否会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
不会,定金合同是从合同。
6.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
不可以,《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定金与违约金只能选择一项适用。
7. 丙公司能否直接要求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不可以,合同责任具有相对性。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手表1000块,每块单价100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将3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块表单价120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由此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8. 如果甲公司只请求支付违约金,乙公司要求减少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为什么?
如果甲公司只请求支付违约金,乙公司要求减少违约金,法院不能支持,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只有在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本案中约定的违约金是2万元,乙公司的损失亦为2万元,不符合法定减少违约金的情形;如果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法院不能支持,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只有在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本案不符合法定可以增加的情形。
9. 若乙公司本已准备好1000块手表,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三天因突发地震而灭失,乙公司当即向甲公司通报了此情况,问乙公司是否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乙公司不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乙公司是因为地震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其影响,部分或全部免责。
10. 若乙公司不能交付手表的原因是因为相邻的丁仓库失火(因消防设施不全所致),延烧及乙公司的仓库,导致1000块手表灭失,则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丁工厂应否承担责任?向谁承担责任?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该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不构成免责事由。丁工厂应承担责任,其应向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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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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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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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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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5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三、简答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四、论述题
1
2
3
五、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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