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1. 简述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法定权利,其类型、内容均由法律设定,不同于约定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2)特征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2. 简述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类型。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类型有:(1)民事责任,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形式;(2)行政责任,主要有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等;(3)刑事责任。
3. 简述专利法规定的不视为专利权侵权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的穷竭。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先用权人的实施。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医药审批的使用。另外,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 简述驰名商标的概念及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的因素。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有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考虑的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