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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自考题分类模拟10
一、单项选择题
1. 依据票据抗辩的后果,票据抗辩可分为______
A.绝对抗辩和相对抗辩
B.阻却的抗辩和灭却的抗辩
C.对人的抗辩和对事的抗辩
D.权利否定之抗辩和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
A
B
C
D
B
[解析] A项是依据票据对抗特定或不特定的人来划分的。选项C无此分类;选项D是依据民事活动中请求人的请求是否以权利为依据来划分的。答案为B。
2. 一切票据债务人都可以主张的对物抗辩的情形为______
A.票据债权人无权代理
B.票据债权人欠缺票据能力
C.当事人伪造签章
D.票据中文大写金额与数字金额不符
A
B
C
D
D
[解析] 对物抗辩又可以分为两种:(1)任何一个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可以对抗任何一个持票人的绝对抗辩。(2)特定的签章人对任何一个持票人均得抗辩的绝对抗辩。其中持票人凭一张中文大写的金额与数字记载的金额不一致的票据要求在票据上签章的人承担票据责任,依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任何一个在该票据上签章的人都可以拒绝任何一个持有该票据的人提出的支付票据金额的请求。答案为D。
3. 魏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以此为理由拒绝对票据持票人张某承担债务。魏某的这种抗辩属于______
A.对物抗辩
B.民法上的抗辩
C.对人抗辩
D.相对抗辩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是对绝对抗辩(又称对物抗辩)的考查。所谓对物抗辩是指可对抗任何一个持票人的抗辩。对物抗辩又可以分为两种:(1)任何一个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可以对抗任何一个持票人的绝对抗辩。(2)特定的签章人对任何一个持票人均得抗辩的绝对抗辩。其中本题中魏某以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为理由拒绝对票据持票人张某承担债务的抗辩便属于对物抗辩中的第二种情形。答案为A。
4. 以下票据抗辩中,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的是______
A.持票人通过欺诈方式取得票据
B.持票人取得票据没有支付对价
C.票据的原因关系无效
D.票据记载违反票据金额记载规则
A
B
C
D
D
[解析] 在票据抗辩中,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的抗辩属于绝对抗辩。绝对抗辩的情形包括:票据权利因时效期间的届满而消灭的抗辩、票据记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辩等。选项D即属于绝对抗辩,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答案为D。
5. 对物的抗辩是______
A.相对的抗辩
B.绝对的抗辩
C.主观的抗辩
D.存在限制的抗辩
A
B
C
D
B
[解析] 绝对抗辩被称为“对物的抗辩”或“客观抗辩”。答案为B。
6. 对象只能是特定持票人的抗辩属于______
A.权利否定之抗辩
B.相对抗辩
C.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
D.绝对抗辩
A
B
C
D
B
[解析] 相对抗辩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持票人,同时,享有抗辩权的主体则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任何一个人。考生应注意掌握相对抗辩的相关概念特征。答案为B。
7. 相对抗辩又称为______
A.对人的抗辩
B.对物的抗辩
C.客观抗辩
D.阻却的抗辩
A
B
C
D
A
[解析] 相对抗辩又称为“对人的抗辩”、“主观抗辩”。答案为A。
8. 无对价的票据抗辩属于______
A.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主张的对人抗辩
B.一切票据债务人可以主张的对人抗辩
C.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主张的对物抗辩
D.一切票据债务人可以主张的对物抗辩
A
B
C
D
A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赠与、继承、税收而无对价取得票据的权利不优于前手的权利,票据债务人可基于对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无对价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可见无对价的票据抗辩属于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主张的对人抗辩。答案为A。
9. 甲向乙签发一张票据,乙给予甲相应的对价后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但丙并未向乙履行约定的义务,且将该票据背书赠与丁。在本案例中,对丁享有抗辩权的是______
A.甲
B.乙
C.丙
D.甲、乙
A
B
C
D
B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根据《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方式无偿取得票据的,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本题中,丙未履行约定义务,乙对丙享有抗辩权,而丁享有的权利不优于丙,所以乙对丁享有抗辩权。答案为B。
10. 下列哪种事由属于相对抗辩?______
A.票据权利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
B.票据记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辩
C.票据的到期日未届至的抗辩
D.债务人对请求支付的背书不连贯的票据的抗辩
A
B
C
D
D
[解析] 对于背书不连贯的票据,持票人不能证明其享有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可以进行抗辩;而票据一旦为背书连贯的持票人拥有,票据债务人便不能进行抗辩,所以背书不连贯的抗辩为相对抗辩。选项A、B、C均为绝对抗辩。答案为D。
11. 票据权利否定之抗辩包含______
A.程序上的抗辩
B.实体上的抗辩
C.票据权利未发生之抗辩
D.票据义务履行之抗辩
A
B
C
D
C
[解析] 票据权利否认之抗辩有两种情形:(1)票据权利未发生之抗辩;(2)票据权利业已消灭的抗辩。答案为C。
12. 甲向丙提供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并约定货到后丙向甲支付100万元,后甲向乙签发一张票据金额为100万元的远期汇票,委托丙付款,丙在该汇票上进行了承兑,表示愿意付款,后甲违约未向丙履行供货义务,此时丙不得以甲未供货为抗辩理由拒绝付款,此属于______
A.相对抗辩
B.绝对抗辩
C.票据抗辩的限制
D.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
A
B
C
D
C
[解析] 此题结果是丙不得抗辩,所以,也就谈不上什么相对抗辩或绝对抗辩了,排除A、B选项。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分两种:一是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的,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二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的,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本题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形,排除D选项,只剩C选项。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本题中丙不得以甲未供货为由抗辩乙,正是属此种情形。答案为C。
13.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限制票据抗辩的方法是______
A.积极限制
B.消极限制
C.折中的方法
D.以上皆不是
A
B
C
D
B
[解析]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限制票据抗辩的方法是消极限制的方法,即将票据债务人不得进行抗辩的事由一一加以规定,除此以外均无抗辩的限制。《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答案为B。
14. 票据转让中抗辩切断意味着______
A.直接前手以非票据关系中的事由抗辩
B.票据权利之瑕疵通过票据权利的转让被涤除
C.导致票据行为在非直接当事人之间成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D.导致票据行为成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
B
C
D
B
[解析] 票据转让中抗辩切断意味着票据权利之瑕疵通过票据权利的转让被涤除。之所以做如此规定,是因为票据交易极具风险性,为了确保信用的兑现,尽可能地减少和消除商业风险,使之成为有法律保障的可期待的信用,法律对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予以特别保护,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答案为B。
15. 李某强迫王某签发票据一张,之后李某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孙某,王某是否能以受到胁迫为由对孙某主张抗辩______
A.不能主张,因为产生抗辩切断
B.可以主张抗辩,因为王某受到胁迫
C.可以主张抗辩,因为李某具有恶意,违反善良风俗
D.不能主张抗辩,因为票据的无因性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抗辩的限制,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本题中王某只能向李某主张抗辩,属于相对抗辩,而对孙某则抗辩切断。答案为A。
16. 甲向乙签发一张票载金额为1万元的票据,作为向乙的购货付款;乙将该票据背书赠与给丙;乙未履约向甲供货,对于丙的付款请求,甲______
A.可以以对乙的抗辩理由对抗丙
B.不可以以对乙的抗辩理由对抗丙
C.可以以任何抗辩理由对抗丙
D.因为票据的无因性,应向丙履行付款义务
A
B
C
D
A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方式无偿取得票据的,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所以票据债务人可基于对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无对价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本题中,乙未对甲履行供货义务,甲对乙享有抗辩权,而丙是受赠与取得票据,所以甲可以以对乙的抗辩理由对抗丙。答案为A。
17. 关于票据金额更改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票据金额不得更改,否则将导致票据无效
B.票据金额更改后,更改前的金额不再发生效力,各票据债务人均以新金额承担责任,但可以向更改金额的当事人追偿
C.票据金额更改后,更改以前签章的人,对更改以前的金额承担责任,更改以后签章的人,对更改以后的金额承担责任
D.票据金额不得更改,票据债务人仍以原金额为准承担责任
A
B
C
D
A
[解析] 为确保票据的公信力和维护票据交易秩序,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不得变更,否则票据无效。对此考生应熟练掌握。其他三项说法与A项说法矛盾,明显属于错误说法。答案为A。
18. 以下事由中属于绝对抗辩的是______
A.票据未到期
B.持票人以欺诈手段取得票据
C.持票人的前手不履行约定义务
D.恶意抗辩
A
B
C
D
A
[解析] 从票据抗辩的种类可看出,票据的绝对抗辩是指任何票据债务人或特定票据债务人可对抗任何持票人。由此,A选项,任何票据债务人均可对抗任何持票人,属于绝对抗辩。而票据相对抗辩是指任何票据债务人或特定票据债务人可对抗特定持票人。因此,B选项是恶意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任何票据债务人均可对其抗辩。属相对抗辩的第一种情形。C选项直接的票据债务人可对其抗辩。属于相对抗辩的第二种情形。D选项也属于相对抗辩。答案为A。
19. 票据因遗失、被盗、灭失或因其他事由而丧失的,人民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此时,票据债务人享有______
A.相对抗辩
B.绝对抗辩
C.阻却抗辩
D.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
A
B
C
D
B
[解析] 票据因遗失、被盗、灭失或因其他事由而丧失的,失票人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的,持票据请求履行票据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抗辩。所以除权判决的抗辩属于绝对抗辩。答案为B。
20. 欠缺保全手续的抗辩,属于______
A.任何一个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均可以主张的绝对抗辩
B.特定的签章人可以主张的绝对抗辩
C.任何一个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均可以主张的相对抗辩
D.特定的签章人可以主张的相对抗辩
A
B
C
D
B
[解析] 票据保全手续欠缺的,丧失了对汇票出票人和承兑人、本票和支票出票人以外的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丧失追索权后,无论何人取得票据的,均不得要求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责任。因此,本题属于特定签章人可以主张的绝对抗辩。答案为B。
21. 主张票据权利时效届满的抗辩属于______
A.相对抗辩
B.绝对抗辩
C.恶意抗辩
D.不合法抗辩
A
B
C
D
B
[解析] 我国票据法就票据权利的行使时效期间作了明文规定。票据债务人主张票据权利人之票据权利已超过时效期间的,该抗辩成立。所以票据权利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属于绝对抗辩。答案为B。
22. 下列哪种票据抗辩属于绝对抗辩?______
A.基于原因关系的抗辩
B.基于资金关系的抗辩
C.直接恶意的抗辩
D.无权代理的抗辩
A
B
C
D
D
[解析] 无权代理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后,所谓的被代理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无论何人持有该票据,所谓的被代理人都有权抗辩,无权代理的抗辩属于绝对抗辩。答案为D。
23. 票据的相对抗辩事由是______
A.出票人注明附条件支付
B.票据上签章被伪造
C.背书不连续
D.持票人与前手之间无对价
A
B
C
D
C
[解析] 不受法律限制,可以进行票据抗辩的事由有绝对抗辩和相对抗辩两大类。选项A、B属于绝对抗辩事由。相对抗辩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直接前手以非票据关系中的事由抗辩;(2)无对价之抗辩;(3)背书不连贯的抗辩;(4)违反当事人间约定的抗辩;(5)越权补记留白的抗辩;(6)禁止背书之记载的抗辩;(7)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抗辩;(8)明知有抗辩事由,仍受让票据的抗辩。因此,C项中“背书不连续”属于相对抗辩事由中的第(3)种情形;D项中“持票人与前手间无对价”,看似是与相对抗辩事由中的第(2)种情形相同,但有区别。无对价之抗辩指的是收款人或持票人从其直接前手无对价而取得票据,且又不是基于赠与、税收而取得的,其直接前手可以对抗。D项表述不准确,不选。答案为C。
24. 下列属于恶意取得票据情形的是______
A.以欺诈、偷盗手段取得票据
B.票据取得者主观上有重大过失
C.票据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
D.不知有抗辩事由而受让票据
A
B
C
D
A
[解析] 所谓恶意取得票据的情形主要包括: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情形。考生同时应掌握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相关概念含义。答案为A。
25. 甲为履行买卖合同,开出一张远期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违约未发货。后来乙公司与丙公司合并并成立丁公司;丁公司在到期日后第三天请求甲履行票据义务。此时甲______
A.不得以乙公司违约为由抗辩丁公司
B.可以以乙公司违约为由抗辩丁公司
C.可以以其与丁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为由抗辩丁公司
D.可以以票据到期日已过为由抗辩丁公司
A
B
C
D
B
[解析] 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题中甲可以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进行抗辩,因乙公司和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乙公司的权利义务由丁公司承受,所以甲可以以乙公司违约为由抗辩丁公司。答案为B。
26. 李某向贾某签发票据一张,并注明“不得转让”字样。其后,贾某为购买原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梁某,现梁某向李某主张权利,则李某______
A.可以以禁止背书的规定对抗梁某
B.不可以禁止背书的规定对抗梁某
C.贾某被梁某行使追索权后,贾某不可向李某追索,因为贾某违约
D.可以对贾某和梁某主张抗辩
A
B
C
D
A
[解析] 出票人禁止背书的,可以对抗经收款人背书的一切后手之票据金额的支付请求,但不能对抗收款人所为之票款支付请求。所以,李某只可以以禁止背书的规定对抗梁某。答案为A。
27. 依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无对价取得票据权利的行为是______
A.承兑
B.赠与
C.继承
D.税收
A
B
C
D
A
[解析] 《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所以无对价取得票据的方式有:税收、继承、赠与。答案为A。
28. 票据债务人可以基于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之请求的抗辩是______
A.恶意抗辩
B.不合法抗辩
C.绝对抗辩
D.对物抗辩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是对恶意抗辩相关概念含义的直接考查。所谓恶意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基于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之请求的抗辩。答案为A。
29. 陈某的票据被贾某偷去,贾某将之转让给赵某、赵某为善意取得人。赵某又将之转让给郭某,且郭某知道此票据是陈某失窃的,则______
A.陈某可以抗辩郭某
B.赵某可以抗辩郭某
C.陈某可以抗辩赵某
D.陈某可以抗辩贾某
A
B
C
D
D
[解析] 《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以及《票据法》第13条规定,明知存在抗辩事由取得票据,都属于票据取得有主观过错或恶意。但是两者之后果不同。前者,属于12条规定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即本案中的贾某不享有票据权利,可抗辩;对于后者,票据债务人不能以自己对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倘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直接前手之间没有抗辩事由,纵然持票人明知票据债务人对其他票据当事人有抗辩事由仍受让票据,票据债务人也不能抗辩。答案为D。
二、多项选择题
1. 属于票据上对物的抗辩事由的有______
A.持票人取得票据时未支付对价
B.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C.票据背书不连续
D.票据未到期
E.票据债务人欠缺票据行为能力
A
B
C
D
E
BDE
[解析] 票据上对物的抗辩又称绝对抗辩,可分为两种情形:其一,任何一个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可以对抗任何一个持票人的绝对抗辩。这种抗辩还可以分为三种情形,分别为:(1)由于票据未按照法定的形式要求记载而导致票据权利自始未曾发生。例如,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2)票据的到期日未届至。(3)由于票据的某些记载事项被更改、法院的除权判决等事由的发生,致使业已成立的票据权利归于消灭。因此B、D项为对物的抗辩事由。其二,特定的签章人对任何一个持票人均得抗辩的绝对抗辩。例如,签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中所谓的被代理人等均可以对抗任何一个票据权利人。由此可知,票据债务人欠缺票据行为能力也是对物的抗辩事由。答案为BDE。
2. 下列票据抗辩中哪些是任何票据签章人均可主张的抗辩?______
A.出票欠缺绝对记载事项而导致票据无效的抗辩
B.以欺诈、胁迫、偷盗、拾遗等方式取得的票据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C.欠缺票据行为能力的抗辩
D.因更改不可更改事项而票据无效的抗辩
E.除权判决的抗辩
A
B
C
D
E
ADE
[解析] 任何票据签章人均可主张的抗辩属于绝对抗辩,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形:(1)票据未按照法定的形式要求记载而导致票据权利自始未曾发生的抗辩;(2)票据某些记载事项被更改的抗辩、法院的除权判决的抗辩;(3)票据的到期日未届至的抗辩。答案为ADE。
3. 票据权利业已消灭的抗辩有______
A.票据权利已过时效
B.票据追索权因保全手续的欠缺而丧失
C.票据的到期日届至
D.票据权利未发生之抗辩
E.空头支票
A
B
C
D
E
AB
[解析] 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业已消灭的抗辩包括:(1)票据权利已过时效;(2)票据追索权因保全手续的欠缺而丧失。答案为AB。
4. 关于无对价票据抗辩,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______
A.所谓无对价,就是取得票据时无支付金钱或交付货物
B.以1万元现金受让他人5万元的支票,属于无对价取得票据
C.以1万元现金受让他人5万元的支票,只要票据授受双方认可即可
D.票据对价应有相应性,这就排除了是否票据授受双方认可的问题
E.票据法规定的对价应当是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应代价
A
B
C
D
E
ABCD
[解析] 《票据法》第10条第2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据此判断,选项A、B、C、D错误。答案为ABCD。
5. 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情形有______
A.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B.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
C.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间接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D.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直接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E.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的,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
A
B
C
D
E
BE
[解析] 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情形主要包括两种:(1)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的,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2)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的,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答案为BE。
6. 下列事由中属于票据法上对物的抗辩事由的有______
A.无对价之抗辩
B.票据债务人欠缺票据行为能力
C.票据金额已依法提存
D.票据未到期
E.票据权利时效期间届满
A
B
C
D
E
BCDE
[解析] 本题是对绝对抗辩情形的考查。对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抗辩,选项B、C、D、E均属于绝对抗辩情形,选项A属于相对抗辩情形。答案为BCDE。
7. 以下属于绝对抗辩的情形有______
A.因出票欠缺绝对应记载事项而致票据无效的抗辩
B.变更禁止变更所载事项而致票据无效的抗辩
C.票据权利已灭失的抗辩
D.无权代理的抗辩
E.承兑的撤销抗辩
A
B
C
D
E
ABCDE
[解析] 绝对抗辩的情形主要包括:(1)票据应记载事项的欠缺;(2)记载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3)变更禁止变更的记载事项;(4)票据能力欠缺;(5)票据的签章被伪造;(6)票据到期日未届至;(7)票据权利时效期间届满;(8)法院对丧失的票据作出除权判决;(9)票据金额已依法提存;(10)无权代理票据行为;(11)票据保全手续欠缺;(12)承兑的撤销。答案为ABCDE。
8. 属于票据法上对物的抗辩事由的有______
A.持票人取得票据时未支付对价
B.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C.票据背书不连续
D.票据未到期
E.票据债务人欠缺票据行为能力
A
B
C
D
E
BDE
[解析] 对物的抗辩又称绝对抗辩,绝对抗辩事由主要有:(1)票据应记载事项的欠缺;(2)记载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3)变更禁止变更的记载事项;(4)票据能力欠缺;(5)票据的签章被伪造;(6)票据到期日未届至;(7)票据权利时效期间届满;(8)法院对丧失的票据作出除权判决;(9)票据金额已依法提存;(10)无权代理票据行为;(11)票据保全手续欠缺;(12)承兑的撤销。选项C属于相对抗辩;选项A为典型的对人抗辩事由。答案为BDE。
9. 属于相对抗辩的情形主要有______
A.无对价之抗辩
B.背书不连贯的抗辩
C.越权补记留白的抗辩
D.禁止背书之记载的抗辩
E.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抗辩
A
B
C
D
E
ABCDE
[解析] 属于相对抗辩的情形包括:(1)直接前手以非票据关系中的事由抗辩;(2)无对价之抗辩;(3)背书不连贯的抗辩;(4)违反当事人间约定的抗辩;(5)越权补记留白的抗辩;(6)禁止背书之记载的抗辩;(7)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抗辩;(8)明知有抗辩事由,仍受让票据的抗辩。答案为ABCDE。
10. 下列属于权利否认之抗辩事由的是______
A.未支付对价
B.未成年人签发的票据
C.票据形式不合法
D.票据权利已过时效
E.票据保全手续欠缺
A
B
C
D
E
BCDE
[解析] 票据权利否认之抗辩是指被请求人从根本上否认请求人票据权利的存在,从而对抗请求人的请求。绝对抗辩均是票据权利否定之抗辩,选项B、C、D、E均属于绝对抗辩,也属于票据权利否认之抗辩,选项A属于拒绝履行票据义务之抗辩。答案为BCDE。
三、简答题
1. 简述绝对抗辩的概念及其种类。
可对抗任何一个持票人的抗辩为绝对抗辩。绝对抗辩又被称为“对物的抗辩”或“客观抗辩”,它因某些客观因素对抗一切持票人,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影响。绝对抗辩,又可以分为两种:
(1)任何一个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可以对抗任何一个持票人的绝对抗辩。这种抗辩还可以细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由于票据来按照法定的形式要求记载而导致票据权利自始未曾发生。
第二种情形是,由于票据的某些记载事项被更改、法院的除权判决等事由的发生,致使业已成立的票据权利归于消灭。
第三种情形是,票据的到期日未届至。
(2)特定的签章人对任何一个持票人均得抗辩的绝对抗辩。
2. 简述绝对抗辩与相对抗辩的区别。
(1)绝对抗辩可对抗任何一个持票人,相对抗辩只能对抗特定持票人。
(2)导致绝对抗辩的发生事由是某些客观因素,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影响;导致相对抗辩的发生事由是票据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影响。
(3)绝对抗辩中,即使持票人是善意的,也不得以善意为由而否定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之抗辩;相对抗辩中,一旦善意受让人有偿取得票据,控辩双方的特殊关系基于对善意受让人的保护而被切断。
3. 简述票据抗辩的限制。
(1)票据抗辩限制的立法:各国关于票据抗辩限制的立法大致有两种:积极限制和消极限制。我国《票据法》即采取消极限制方法,即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2)票据抗辩的限制。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两项受法律限制不得进行抗辩的事由。①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我国《票据法》规定了票据抗辩限制的两种例外情形。①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的,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②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的,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
4. 简述恶意抗辩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恶意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基于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之请求的抗辩。
恶意抗辩之构成,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并非直接前后手之间的关系;
(2)持票人明知票据债务人与自己之前手或者与出票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受让票据;
(3)持票人有偿取得票据,若无偿取得,票据债务人可基于无对价抗辩进行对抗而无须援引恶意抗辩;
(4)票据债务人有权对抗持票人的前手或得对抗出票人。
四、案例分析题
陈某为某集团的总经理,陈女13岁,中学生。2006年9月间,陈女趁陈某疏忽,擅自动用陈某的个人支票凭证本,冒充陈某签名签发了一张票据金额为12万元的支票,并加盖了陈某的私章,持票到某集团公司下属的某购物中心购买了一架价值12万元的遥控模型直升机。某购物中心的经理认识陈某和陈女,故对她交付的支票深信不疑。尔后,某购物中心为清偿货款将该支票背书给了某塑料玩具厂。次日,当地报纸即刊登了人民法院裁定该塑料玩具厂破产的公告。因清算组尚未成立,该厂会计科便把上述支票交开户行入账,遭退票。理由是支票印鉴不符。清算组成立后,持该支票向票据出票人陈某及背书人某购物中心追索,均遭拒绝。陈某的理由是:我的印鉴是被我的女儿背着我盖上去的,我根本不知道,且该私章不是我的支票预留印鉴,我不负责。购物中心的理由是:持票人已破产,丧失了受领资格,等该厂清算时再说。
[问]
1. 陈某的抗辩是什么性质的抗辩?如果上述各情节得以证实,其抗辩能成立吗?为什么?
陈某主张私章被盗而加盖于票据的抗辩,实际上为被伪造人提出票据系伪造的抗辩,即特定人可以对抗一切人的抗辩,属于绝对抗辩。其抗辩事由如能证实,则不负票据责任,但本案中其是否应承担监护人责任则另当别论。
2. 某购物中心的抗辩是什么性质的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持票人因破产而失去或被限制行为能力(受领资格),票据债务人只可对特定人(破产人)主张之,对非破产的持票人则不可,故购物中心的抗辩属于相对抗辩。但是本案中的清算组是在破产人失去或者被限制行为能力后,法定行使破产人债权的组织,故购物中心的抗辩不成立。
A因享有对C的债权,因此二人约定以支付票据金额作为偿还债务的替代方式,于是A签发商业汇票一张,B为收款人,C为付款人。票据到期前B要求C承兑时遭到拒绝。
[问]
3. 相对票据关系而言,A与C约定以支付票据金额作为偿还债务的替代方式属于何种关系?
相对票据关系而言,A与C约定以支付票据金额作为偿还债务的替代方式属于资金关系,但从资金关系自身性质来说,也不属于票据关系,而属于一种票据基础关系。
4. C是否有权拒绝承兑?为什么?
C有权拒绝承兑。根据绝对抗辩当中的票据到期日未届至可知,C可以进行抗辩从而有权拒绝承兑。
5. 如果B向A行使追索权,A是否可以以其与C之间的关系进行抗辩?理由是什么?
A不可以以其与C之间的关系进行抗辩。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某甲为敷衍“赌债”而签发支票一张给某乙,乙又将支票背书给某丙用于偿还贷款。丙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发现该支票是一张空头支票,遂转而向甲索要票款,甲辩称:赌博之债为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这张支票为无效支票。
[问]
6. 甲签发的这张支票有效吗?为什么?
该支票有效,甲的出票行为因为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债权债务关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无效,但是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和无因性,票据还是有效的。
7. 甲能对丙进行票据抗辩吗?为什么?
甲不能对丙进行抗辩。因为《票据法》第13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A作为买方与B签订一购销合同,同时又作为卖方与H签订另一合同。A与B、H达成协议开出一张以H为付款人、B为收款人的定期汇票,以履行这两份合同,H承兑了该汇票,B持此汇票后以背书方式转让给C,C不慎被D窃取了该汇票,D伪造C的签章,以自己为被背书人,后转让给E,E不知情认为签章真实,支付对价以背书方式取得。基于与F的合同关系,E将汇票背书转让给F,但F没有履行合同,F告知G有关汇票与E之间的合同之事,G仍支付对价取得该汇票,并持此票据要求H付款,但H却以A未履行两者之间所订立的合同为由拒付。
[问]
8. 若G请求E付款,E是否可以以F没有履行合同为由进行抗辩?为什么?
可以。因为G明知E与F之间存在抗辩事由,仍支付对价取得该汇票,其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
9. 假设本案中,该汇票并未被D窃取,则当C依法请求付款人H付款时,H以A未履行两者之间所订合同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不成立。对于票据抗辩的限制,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故该情况下,付款人H对持票人C的抗辩事由不成立。
王爱赌博,一次在赌博中输了3万元。债主小李不断催促小王还债,否则就“不客气”。小王因知道小李不好惹,就签发给小李一张3万元的支票以还赌债。小李事先欠小张3万元,故将此支票背书转让给小张以偿还欠款。小张向银行交支票结算时被告知该支票是空头支票,遂向小王索要票款。小王知道小张为一文弱书生,故称:“赌博之债为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这张支票不算数!”
[问]
10. 小王的主张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票据为无因证券,小王签发支票的原因虽不合法但不影响该支票在外观上创设权利的效力。
11. “赌博之债”的抗辩能否对抗小张?为什么?
小张作为善意的第三人,对王李之间的赌债一无所知,因此以“赌博之债”作为抗辩事由只是原因关系的抗辩,只能抗辩直接当事人小李,不得对抗善意取得支票的持票人小张。
甲为出票人,因汽车买卖而签发自己为付款人的汇票交给乙。按照双方的约定,在乙交付汽车的同时,甲亦承兑了自己签发的汇票。未几,甲、乙双方就因汽车质量纠纷而诉诸法院。诉讼期间,乙又将本案所涉汇票背书转让给知悉该诉讼的丙。
[问]
12. 丙能否向甲主张票据权利,为什么?
丙虽然明知前手与出票人之间有抗辩事由,仍然受让票据,但并非恶意或者间接恶意取得票据,也谈不上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故仍然可以主张票据权利。但由于知情,故需继受前手对该票据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
13. 假如甲在质量纠纷诉讼中全部胜诉,其退货给乙的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甲据此拒绝支付票款给丙,那么,甲的这种抗辩属于什么性质的抗辩?
甲无论以出票人还是以承兑人身份,均可以主张知情抗辩而对抗丙。这种抗辩只能对抗特定的人(直接法律关系相对当事人或者知情人),故属对人抗辩。
14. 在本案中,甲作为出票人与承兑人的抗辩权是否相同?
严格而言,甲作为出票人与作为承兑人的抗辩权是不同的。如前者可以主张原因关系抗辩,后者则不能。但在本案中,因主张票据权利之人不是出票时的直接法律关系相对人,故甲即使作为出票人时,对丙也只能主张知情抗辩。在此情况下,其抗辩权与作为承兑人的抗辩权行使的事由相同。
一、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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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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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三、简答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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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四、案例分析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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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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