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案例分析题2005年7月30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贷款20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两个月后,乙银行与甲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金额200万元,月利率8‰,还款期限2006年9月30日。同时,该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约定:“甲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丙公司在担保方一栏加盖了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贷款到期后,甲公司因项目投资失败,未能偿还本息。乙银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代为清偿借款,丙公司加以拒绝。乙银行遂将甲公司和丙公司一并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它们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1. 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哪些基本的法律关系?
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丙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
2. 本案中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保证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但是具体形式可以多种,本案中的保证合同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形式,是有效的。
3. 丙公司能否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丙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为本案中的保证是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乙银行就主合同(借款合同)进行诉讼或者仲裁,并且就甲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前,丙公司可以拒绝履行保证责任。
2004年3月,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在甲的要求下,丙为甲借款提供了保证。在丙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协议中,丙承诺为甲的500万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没有约定保证期限。2005年4月,贷款到期,甲没有按期归还贷款。2005年9月,乙银行没有向甲追讨贷款,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4. 乙银行直接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合法。因为按照丙与甲银行签订的保证协议,丙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5. 丙的保证责任是否超过保证期限?为什么?
没能超过保证期限。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6个月。本案中,乙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没有超过6个月。
6. 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甲公司缺少流动资金,向某银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2006年3月21日,银行与甲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2000万元,期限一年。同日,银行与甲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将甲公司一栋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也在同日,乙商场与银行签订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乙商场为甲公司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发放了贷款。但贷款到期后,甲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力还款,银行经过考察,认为作为抵押的办公楼有行无市,变现十分困难,而保证人乙商场实力雄厚,有还款能力,因此要求乙商场承担保证责任,乙商场则提出银行应先处置抵押物,不足部分才由商场承担。银行遂将甲公司和乙商场同时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7. 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哪些基本的法律关系?
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关系:乙商场与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
9. 乙商场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为什么?
乙商场不应该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为根据《担保法》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本案中,抵押合同已经生效,乙商场充其量也只应该承担办公楼抵押担保以外的那一部分贷款债务。
甲乙双方串通签订买卖合同,从A银行贷款900万从事房地产投资,A银行要求他们担保,于是他们欺骗丙说是为了购买原材料而贷款,于是丙作为保证人提供了保证。后因房价暴跌,债务人甲、乙无法还款,导致A银行损失900万元。于是A银行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10. 甲、乙双方与A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因为贷款炒房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所以合同无效。
11. 丙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
丙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因为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无效。丙被骗取担保,自身无过错,所以不承担责任。
12. 倘若丙知道两人贷款炒房,但碍于情面而提供担保,丙应承担怎样责任?
若丙知晓甲、乙两人贷款炒房,则丙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保证人最多承担甲、乙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即300万元。
某租赁公司A与某公司B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A出资购买一套设备,租赁给B使用,由B支付租金。X公司还就B公司支付租金向A公司出具了保函,但未约定保证的方式。B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又向Y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以A公司租赁给其使用的设备提供了抵押。后来,B公司未能如期交付租金,也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
请回答:13. Y银行能否对该设备行使抵押权?
Y银行不能就该设备行使抵押权。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设备的所有权在租期内仍归出租人,承租者只是享有使用权,因此B公司不能以其不享有所有权的设备抵押,该抵押合同无效。
14. A公司能否直接要求X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A公司可以直接要求X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于X公司的保函中未约定保证的方式,因此X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购销棉花合同、数量为5000千克,价款2万元,履行期限为6月30日以前,现甲希望乙能提供担保。16. 现假定乙请丙来做担保,问:①甲与丙之间签订的合同叫什么?②如果甲丙之间未约定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依法律规定应当如何处理?③如果乙到6月30日未履行债务,丙应承担哪些义务?丙对甲可以行使哪些权利?(假设为一般保证的情形)
①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保证合同。②如果甲丙之间未约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甲、丙之间的保证范围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③乙如果届期不履行债务,丙应当承担代为履行债务,代为赔偿损失和代为支付违约金等义务。同时丙对甲可行使债务人的抗辩权。
1987年6月18日,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李某预付部分房款,余额由乙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2007年2月18日前还清。由甲公司做保证人,并约定如果李某不能按期还贷,由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李某又将所购商业用房抵押于乙银行,但并未办理抵押登记。2007年2月18日,李某未能还清贷款。17. 甲公司与乙银行的保证合同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限是多少?为什么?
是一般保证。因为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案甲公司与乙银行的保证合同即是这种方式。保证期限为2007年8月18日。在一般保证中,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李某与乙银行约定的还贷期限为2007年2月18日,则保证期间则为2007年2月18日至2007年8月18日,所以保证期限为2007年8月18日。
18. 李某到期未能还贷,乙银行能否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应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可以。但必须在2007年2月18日至2007年8月18日之间6个月内,对李某提起诉讼,并就李某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还清房贷才可以对甲公司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由于李某与乙银行的抵押合同并未登记,故未生效,乙银行无法实现抵押权。
甲公司向H银行申请一笔200万元的贷款,甲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汽车一辆设定了抵押,同时由乙公司提供了保证,保证合同中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其后,甲公司未按时还贷。根据H银行了解,乙公司资金雄厚,于是H银行要求乙公司归还这200万元贷款,但遭到乙公司拒绝。19. 乙公司的拒绝是否有法律依据?
乙公司的拒绝有法律依据。由于保证合同中约定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因此,根据《担保法》之规定,一般保证责任在保证人的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0. 乙公司应当承担多少金额的保证责任?
由于该笔贷款甲公司以其价值100万元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因此存在同一债权既有物保又有人保的情况。根据《担保法》规定,乙公司只对物保部分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乙公司应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
2006年3月,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在甲的要求下,丙为甲借款提供了保证,但是要求甲提供反担保措施。在丙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协议中,丙承诺为甲的100万借款提供连带保证。在丙签订保证协议后,甲与丙签订了一份反担保协议。在协议中约定,甲以其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但是,在签订反担保协议之后,双方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007年5月,贷款到期,甲并没有按期归还贷款。2007年10月,乙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21. 乙银行直接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的做法是否合适,为什么?
乙银行可以直接要求丙履行保证责任。因为丙与银行鉴订的保证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丙为甲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2. 根据丙与甲之间签订的反担保协议,丙对甲厂房的抵押权是否成立,为什么?
丙对甲厂房的抵押权并不成立。当事人设立财产抵押时,对于须登记才能确权的抵押物,如土地、建筑物等,必须办理抵押登记,且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以一套设备(价值约80万元)为该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丁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当事人对保证担保和物保的范围均未做约定。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责任而引起纠纷。23. 乙银行可否任意选择丙公司或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可以。同一债权既有保证人,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依《物权法》第176条规定)。本题中,丙公司为该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丁公司为该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且未约定担保范围,担保物权人乙银行可以选择丙或丁承担保证责任。故乙银行可任向丙公司或丁公司或丙公司和丁公司请求承担保证责任。
24. 若乙银行选择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否要求丙公司承担相应份额?为什么?
不可以。根据《物权法》第176条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丁公司承担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不可要求丙公司承担相应份额。
甲服装公司向某工商银行借款800万元,请乙化妆品公司所属的A市分公司提供担保。后甲服装公司破产,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某工商银行从甲服装公司破产财产之中,仅获得200万元清偿,余下的600万元贷款甲服装公司无力偿还。于是,某工商银行将保证人乙化妆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25. 担保合同无效有哪几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债权人无过错,仅保证人有过错,则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仅债权人有过错,而保证人无过错,则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担保人都有过错,各承担一部分责任,其中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6. 本案中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无效。因为保证人是乙化妆品公司所属的A市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从而没有保证资格。
27. 银行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具体怎么分担?
银行明知该乙化妆品公司所属的A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而接受担保也有过错,因此,乙化妆品公司最多承担债务人不能偿还的一半,即300万元。
某企业以其持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向该市城市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双方于2006年8月3日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次日交付股票并签订质押合同,8月5日向有关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商业银行依合同规定于8月6日向该企业发放了贷款。
请依据现行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9. 该质押合同自何时起生效?
该质押合同自办理出质登记手续之日,也就是8月5日起生效;
31. 如因银行保管不善,致使股票遭火灾焚毁,该如何处理?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责任。故银行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2. 如果贷款到期不能归还时,银行该怎么办?
银行应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处分出质的股票,即折价、变卖或拍卖的方式处分股票,并将卖得的价款抵偿贷款本息,多余的部分退还借款企业,不足部分可继续要求该企业偿还。
33. A公司向Y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并提出以其在某有限责任公司X中的股份为质押。经查,X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A公司享有20%的股份,A公司已缴清出资。
你作为Y银行的律师,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Y银行接受A公司以其在X公司的股份为质押,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如果符合法律要求,怎样才能保证质押合同生效?
根据《担保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可以设置质押。因此,只要A公司持有的X公司的股份是其合法拥有并可依法转让的,Y银行接受其作为质押就不存在法律问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4. 某批发商将价值20万元的货物以高于正常价批发给过路商,过路商在支付货款后将货运走。该批发商收款时验钞设备损坏不能使用,遂凭经验收款,事后查验,有5万元属伪钞,该批发商遂分10次将伪钞支付客户,几天后,客户纷纷上门交涉,要求退还伪钞,该批发商起初否认,遂发生纠纷,后经公安机关查证,属故意转用伪钞行为,批发商认错,但仍以自己也属受害者而拒退伪钞金。
试分析批发商拒退要求是否有理,纠纷该如何解决?
批发商拒退要求是没有理由的。批发商应接受退还的伪钞并不得使用。(1)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批发商在查验后已知该钞为伪钞,却用于支付客户贷款,其行为违法。(2)客户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拒收伪钞,批发商应退还伪钞等款额。批发商虽也属受害者,应找过路商交涉,如过路商无处可查,批发商损失便属过失所致,责任自负。(3)批发商明知伪钞仍使用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并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金。
35. 焦某是一工厂职工,他于2007年8月去某地购进一批游戏卡。正当他忧心卖不出去时,一陌生人找到他,买了一万元的货,付给焦某一沓新的人民币。兴致勃勃的焦某连数也没数,随手放在皮包里。当天晚上,当他打开皮包查点钞票时,才发现全是假币。焦某想:别人能骗我,我为什么就不能骗别人?他来到某县一家药店买药,正当他用假钱付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试分析焦某行为的性质和是否应受到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如果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并且数额较大的,也属违法行为。焦某明知所持的是假人民币,使用为欺骗行为,却依然使用,可见有犯罪故意,所用伪钞数额较大已触犯了刑律。按刑法规定,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