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五、论述题(本题共30分。)1. 试述“准五服以制罪”的内容、原则及影响。
(1)“准五服以制罪”最早在西晋的《泰始律》中出现,是按照五等服制所体现出来的亲疏远近关系来定罪量刑的一种制度。所谓“五服”,指的是五种丧服,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
(2)运用五种丧服所体现出来的亲疏远近关系来定罪量刑是指:服制越近,以尊犯卑,处罚越轻;以卑犯尊,处罚越重。反之,服制越远,以尊犯卑,处罚相对变重;以卑犯尊,处罚相对减轻。
(3)“准五服以制罪”原则的确立,是儒家礼治与法律结合的重要标志,由于它适用于社会上的一切人,具有最广泛的普遍适用性,因此人们把记载有该原则的《泰始律》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律。“准五服以制罪”原则从《泰始律》确立以后,一直延续至明清。
2. 试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基本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1930年,全国苏维埃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在上海召开,确定了由中共中央提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及其基本原则。1931年,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正式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基本内容:①确定苏维埃政权的性质和任务。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基本任务是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达到消灭一切剥削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同中农巩固的联合,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的目的。②规定苏维埃政权的组织形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大会闭幕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③规定工农民众的各项基本权利。④规定经济、民族和外交政策。
(2)历史意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第二次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根本大法,同时也是一部具有宣示性的政治纲领,它肯定了劳动人民取得的胜利成果,又为人民指明了进一步斗争的方向,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但也存在着一些错误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剥夺了资本家、富农参加政权的权利以及政治上的自由权利;土地政策上强调土地国有,模糊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在民族问题上规定少数民族享有完全自决权等。这些错误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逐步得到了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