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1. 流动党员如何参加党组织活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人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流动党员应当自觉遵守哪些规定?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使用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当地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外出前要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却又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四)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情况。
3. 党员的党籍和党龄有何区别,如何计算?
党籍是一种身份概念,表示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有了党籍。党龄是一种时间概念,即成为正式党员的时间,指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后在党内经过的年数。党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4. 党员交纳党费有什么基本要求?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应自觉、主动,一般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
(二)按时。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一般应当按月交纳党费,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足额。党员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党费,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
5.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 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7. 党员能否一次性预交或补交党费?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预交或补交党费,但预交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这不仅是为了在经济上为党员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更重要的是通过交纳党费,增强党的组织观念,使每个党员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应该尽力去为党而工作。按月交纳党费,有利于起到经常提醒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作用。所以党员不应该为了省事一次预交党费,党组织也不应该预收。
8. 党费具体使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一)培训党员。主要用于对广大党员进行政治理论、使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必须是直接用于订阅或购买以党员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包括购买或制作奖杯、奖状、奖牌、奖章、奖品、荣誉证书的费用,表彰大会会议资料的印刷费用、会议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赁费用等,也包括必要的现金奖励费用。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定期生活补贴、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发放慰问品的费用。
(五)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包括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修缮基层党组织因受灾受损的活动场所、电教设备等教育设施的费用。
9. 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六有”目标是什么?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指出,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达到“六有”目标:
一是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
二是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培养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是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建设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综合阵地;
四是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创新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工作抓手;
五是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制度;
六是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取得群众欢迎、群众受益、群众认可的实际成效。
10. 机关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原则是什么?
机关党组织服务党员应做到“七个坚持”:
坚持普遍关心党员与重点帮助党员相结合;
坚持解决党员思想问题与解决党员实际困难相结合;
坚持给予党员生活关怀与精神关怀相结合;
坚持帮助党员追求各种合理合法的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相结合;
坚持帮助党员解决生活困难与增强其创业活力相结合;
坚持组织帮助与党内互助相结合;
坚持服务党员与服务群众相结合。
11. 机关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服务党员,就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尤其要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责任感,激发党员服务群众内在动力。一是在思想上关心党员,帮助党员解疑释惑。二是在政治上关怀党员,帮助党员维护权益。三是从工作上关心党员帮助党员建功立业。四是生活上关爱党员,帮助党员解决困难。五是从精神上关怀党员,帮助党员维护心理健康,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12. 机关党务干部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条明确了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
13.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有什么样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根据各地做法,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由部门中层正职级别干部担任,工委直属的机关总支、支部专职书记由部门中层正职或副职级别干部担任。
14. 机关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交流换岗是如何规定的?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优化结构,是指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是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整体,要有合理的知识、专业、年龄结构,使队伍结构达到最佳状态,发挥出结构整体优势。目前,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不同程度地存在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主要是知识陈旧、专业偏窄、年龄老化的问题比较突出,亟须交流,调整优化结构。
增强活力,是指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要通过双向交流,有进有出,从而永葆活力。如果这支队伍长期处于“出不去、进不来”的状态,就会缺乏生气,缺少活力。
相对稳定,是指机关党的工作有其内在的规律,从事这项工作的党务工作人员要探索和积累经验,熟悉和把握其规律,机关党的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比较强,也需要一个学习和掌握的过程,因此,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交流时要注意保持工作的连贯性,保留一批相对稳定的骨干力量,分期分批进行交流。
合理流动,是指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人员的双向交流应当是有序的,必须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而绝不应随意、盲目、杂乱无章地交流。同时,双向交流应符合工作需要,又适合个人特点,有利于干部的锻炼成长,有利于队伍建设加强。
15. 机关党的统战工作的对象、任务和基本政策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规定,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是:(一)民主党派成员;(二)无党派人士;(三)党外知识分子;(四)少数民族人士;(五)宗教界人士;(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九)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十)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十一)华侨、归侨及侨眷;(十二)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新时期必须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统一战线的基本政策。
16. 机关党组织与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是什么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所以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是机关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组织。
17. 新形势下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三个要求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群团组织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我们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是党直接领导的群众组织,承担着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共同奋斗的重大责任,必须把保持和增强先进性作为重要着力点。要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走在时代前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要以先进引领后进,以文明进步代替蒙昧落后,以真善美抑制假恶丑,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
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要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而不能让群众当配角、当观众。要更多关注、关心、关爱普通群众,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经常同群众进行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的零距离接触,增进对群众的真挚感情。要大力健全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加快新领域新阶层组织建设。群团组织和群团干部特别是领导机关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争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18. 机关党组织如何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必须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组织要重视依靠群团组织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群众中的贯彻落实,更好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群团组织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深入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始终是群团工作的价值所在。各级党组织要指导群团组织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外交工作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团结动员所联系群众为完成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贡献力量。群团组织要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明确职责定位、展现自身价值,更好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群团组织是党直接领导的群众自己的组织,为群众服务是群团组织的天职。各级党组织要推动群团组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团组织服务群众创造条件。群团组织要增强群众观念,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
(五)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群团工作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各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把握时代脉搏,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不断推进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步前进。
(六)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尊重群团组织性质和特点是做好群团工作的重要原则。各级党组织要支持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体现群众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群团组织要大胆履责、积极作为,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维护群众权益,最广泛吸引和团结群众。
19. 党的作风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党的作风建设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五个方面内容。其中思想作风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灵魂,对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起着支配作用,是树立良好作风的根本。
20. 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任务决定的,也是解决当前党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
21. 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的内容和特征是什么?
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所形成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是党的思想作风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特征,是党的思想作风的核心和灵魂。思想作风对党员干部个人而言,就是在思维方式、思想观念,特别是在指导思想上表现出来的行为取向和特点,我们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所采取和运用的思维方式与思想方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不仅具有丰富的哲学理论性和文化思想性,更具有广泛的指导性和实践性。
22. 党的领导作风的核心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等优良作风。这些作风贯穿于党的领导活动之中,构成了党的领导作风的核心。
23. 党的三大优良作风是什么?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构成了党的三大优良作风。所谓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作风,就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作风。所谓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和党内外的群众结合在一起,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一切为了群众,一刻也不脱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正确处理和有效地解决党内矛盾,克服缺点,纠正错误的科学方法。
24. 在领导干部中提倡的八个方面良好作风是什么?
在各级领导干部中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
一是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转化为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二是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三是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政绩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
四是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
五是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善于把中央精神与地方和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是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
七是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八是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25. 什么是“两个务必”?
“两个务必”是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的,要求全党在胜利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夺取全国政权后要经受住执政的考验,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26.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全党要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全面贯彻这“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进一步开拓创新、知难而进,关心群众、真抓实干,艰苦奋斗、拒腐防变,使党的作风有新的明显进步,使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使广大群众看到实效,增强信心。
27.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是什么?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8.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六项禁令是什么?
2013年1月,中央纪委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六项禁令”:
(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二)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
(三)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四)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五)严禁超标准接待。
(六)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29.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遵守的廉洁自律规范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党员廉洁自律规范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是: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30. 什么是“四风”?
“四风”是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
31. 要对“四风”的哪些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一是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二是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行为,坚决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三是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等问题。四是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五是整治“二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六是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七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32. 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重点建设哪些制度?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建立健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
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制度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制定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
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完善楼堂馆所建设的管理制度、“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等方面管理规定。
33. 什么是“三严三实”,其内容是什么?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称为“三严三实”。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34. 践行“三严三实”要着力解决哪三方面的问题?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强调,要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等问题;着力解决滥用权力、设租寻租,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不直面问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顶风违纪还在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着力解决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等问题,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35.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抓好哪几方面的工作?
党的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当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完善监督制度。
第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第三,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向全覆盖目标迈进。
第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第五,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第六,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36.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握好哪五个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就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指出要把握好五个重点:
一是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首先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是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有多少就处理多少。抓作风建设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在加强党性修养的同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三是实现不敢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
四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五是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廉洁用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37. 廉政风险防控的十个方法是什么?
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廉政风险防控的十个方法为:依法规范职权;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优化权力结构;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科技防控;实施预警处置;坚持动态管理。
38.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主要包括:一是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二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三是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四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39.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形成的“三个机制”是什么?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核心在于建立起让全体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一是提高惩戒力度,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二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三是减少腐败的收益,建立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40. 什么是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挺纪在前、执纪必严,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丰富实践价值。
41. 机关党组织如何配合、协助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指出,机关党组织要参与配合、协助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提拔使用,机关党委和所在党支部要提出意见,党支部要对所在支部的党员包括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推动部门干部人事工作和机关党委的工作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推动有条件的部门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党组(党委)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参与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主动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
42. 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各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43.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44.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是什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追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自身职责,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
45.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有哪些?
是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通过以下方面进行考核: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况;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情况;领导干部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群众测评情况。
46. 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在哪些方面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七条要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47. 没有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哪些情形要实施责任追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48. 什么是“一岗双责”?
“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一岗双责”要求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49. 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二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两个责任”存在辩证关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两个责任”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影响。
50. 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基础在于思想教育,关键在于制度建设,核心在于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