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往HKIB的考试试题1. (a)解释可流通汇票的主要特征。
(b)最重要的可流通票据有汇票、本票和支票。说出另外几种可以流通的票据。
(a)可流通票据的特征是:(1)付出对价的善意持票人对票据的取得不受其前手所有权缺陷的限制。(2)对于不记名票据,通过交付就可转让其所有权,而对于记名票据,则需要通过交付和背书以转让其所有权。(3)当前的持票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并且(4)转让时无须通知票据的责任人。
(b)可流通的其他票据包括:(1)国库券;(2)认股权(但应为不记名的,否则就不是可流通票据);(3)不记名债券;(4)不记名凭证。
2. (a)解释汇票的含义。
(b)简单解释以下情况是否为有效汇票:
(1)一张汇票载明:“付给大卫·陈1000美元,条件是及时签署以下收据并注明日期。”
(2)一张汇票载明:“我们在此请求为我们向大卫·陈的指定人付10000美元。”
(3)一张汇票载明:“由你从大卫·陈那里收到的款项中付10000美元。”
(4) —张汇票没有注明日期并且没有载明出票地点。
(5)一张汇票明确表示汇票于“某规定日期或之前”付款。
(6)一张汇票载明:“如果货物可以接受,付皮特·陈100英镑。”
(7)一张汇票载明:“分10次付给迈克尔100英镑。”
(8)以虚构人物为受益人的汇票是有效汇票吗?
(9)在某人去世的当日或其后一段固定时间付款的汇票是有效汇票吗?
(a)汇票的定义是“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的尤条件的书面命令,由出票人签字,要求受票人见票时或于未来某一规定的或叫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金额的款项支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
(b)(1)不是有效汇票,因为它不是无条件的。
(2)汇票应该是一项命令,而本例中只是一种请求,所以不足以构成有效汇票。
(3)不是有效的汇票,因为通过某项基金付款的命令不是无条件的。
(4)汇票没有标明日期和没有列出出票地点并不使汇票无效。
(5)不是汇票。因为付款时间不确定(见williamson诉Rider案)。
(6)不是有效的汇票,因为它不是无条件的。
(7)是有效汇票,因为尽管是分期付款,但金额是确定的。
(8)是有效汇票,因为当受款人为虚构人物时,可将汇票视作不记名汇票。
(9)是有效汇票,因为一个人的死亡是肯定会发生的。
3. a.汇票“持票人”的含义。
b.汇票持票人的义务有那些?
c.如果汇票为即期汇票,那么应该什么时候提示付款?
(a)汇票的持票人是占有汇票或本票的受款人或被背书人。
(b)汇票持票人的义务是作承兑提示和付款提示。如果汇票被拒付,那么应该做出拒付通知,并对被拒付票据做出拒付证书。
(c)如果汇票为即期汇票,那么应在出票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示付款以使出票人对汇票负责,和在背书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示付款以使背书人对汇票负责。在确定一段合理时间时,应该注意汇票的性质、行业对类似汇票的做法以及具体的情况。
4. (a)汇票“承兑”的含义是什么?
(b)“承兑表示受票人同意出票人的指示。尽管持票人提示不是必要的,但持票人这么做对自己有好处,因为他将由于承兑人的签名而获得额外的保证,如果承兑的要求被拒绝,前于将立即对汇票负责。持票人必须提示承兑的情况有三种。”
简要说明持票人必须提示承兑的三种情况。
(a)汇票的承兑是汇票的受票人同意出票人的命令。只有当汇票的受票人签字,同意按汇票金额付款,受票人才对汇票负责。
(b)应该做承兑提示的情况有三种:(1)见票即付,承兑提示是确定付款期限所必要的;(2)汇票明确规定应作承兑提示时;(3)付款地点为受票人居住地或营业地以外的其他地方时。
5. a.汇票“可流通”的含义是什么?
b.汇票是如何流通的?
c.简要说明汇票上(而不是支票上)“不得转让”一词的含义。
(a)汇票的流通是指:当其被从一人手中转移到另一人手中时,受让人成为汇票的持有人。
(b)对于不记名汇票,只通过一人向另一人进行实际交付或推定交付即可转让。对于不记名汇票则需通过背书和交付来实现转让。
(c)当汇票上有“不可转让”的字样时,就意味着禁止转让汇票,或者不应转让汇票。汇票只在汇票的当事人之间有效。
6. 陈出具了一张以李为受票人的汇票,受款人为王。汇票的形式符合要求,出票后3个月到期。李承兑汇票后,陈将汇票寄给了王,王对汇票背书后将汇票给了郑以清偿债务。简要说明陈、李和王各自对汇票的承诺或责任。
陈是出票人。汇票的出票人通过出具汇票承诺:汇票被如期提示时有关人员将依据汇票文义进行承兑和付款,如果被拒付,他应向持票人或任何不得不为汇票付款的人赔偿有关损失,但应及时就拒付办妥必要的手续;出票人不得对正当持有人否认受款人的存在及其当时背书的能力。
李是承兑人。汇票的承兑人通过承兑承诺他将根据其承兑的期限付款;不得对正当持票人否认出票人的存在、签字的真实性,以及出票的能力和权利;如果汇票为向第三入的指定人付款的汇票,不得否认受款人的存在及其背书能力(但不是其背书的真实性或有效性)。”
王是背书人。汇票的背书人通过背书承诺:汇票被如期提示时将依据汇票期限获承兑和付款,如果被拒付,他应向持票人或任何不得不为汇票付款的后手背书人赔偿有关损失,但应及时就拒付办妥必要的手续;背书人不得对正当持有人否认一切有关出票人签字以及所有的手背书的真实性和合格性。不得对其直接被背书人或其后被背书人否认汇票在共背书时是有效的和存在的,也不得否认其当时对扎:票拥有有效的所有权。”
7. 阿尔佛雷德出具一张以波妮为受票人、以托尼为受益人的金额为10000港元的汇票。托尼通过背书将汇票转给西蒙。西蒙将金额改为100000港元,并通过背书将汇票转给乔治。这种更改不明显。如果乔治向阿尔佛雷德、波妮、托尼和/或西蒙索赔时,你可以给他提出什么建议?
《汇票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如果未经汇票所有责任人的同意而对汇票或承兑进行重大更改,那么汇票将无效,但做出授权或同意该更改的当事人以及其后的背书人除外。
如果汇票已作重大更改,而更改不是显而易见的,并且汇票在正当持票人手中,那么该持票人可以利用该订票就好像汇票未曾被更改过,并可根据汇票原有文义要求付款。
如果乔治为正当持有人,那么托尼、波妮和阿尔佛雷德对其应付的责任限额为10000美元,而西蒙对其负责的限额为100000美元。
8. 对于汇票而言,以下术语的含义是什么:
(a)普通承兑?
(b)限制性承兑?
(a)普通承兑是没有限制地同意出票人的指示。
(b)限制性承兑明确改变汇票的作用。限制性承兑可以是:(1)有条件承兑,也就是说,承兑人的付款取决于汇票中有关条件的执行;(2)部分承兑,也就是说,只承兑支付汇票的部分款项;(3)限定某个地点,也就是,承兑只在某个地点付款;除非明确表示只能在某个地点而不是其他地方付款,否则承兑在某个地点付款属于普通承兑;(4)时间受到限制的承兑;(5)某些受票人承兑而不是所有受票人承兑。汇票持有人可以拒绝接受限制性承兑而将汇票视作因不承兑而拒付。如果持票人确实接受了限制性承兑,那么除非出票人和背书人同意,否则出票人和背书人的责任将由此解除。
9. 对于汇票而言,请解释以下术语的含义:
a.可流通的性质;
b.承兑;
c.解除责任。
(a)流通票据的基本特征是可以将其从一人于中转让给另一人,如果受让人凭着诚信、付出了代价并且不知道转让人的所有权存在任何缺陷,那么尽管他的转让人没有所有权或所有权存在缺陷,受让人也对票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这就是汇票流通的性质。
(b)承兑是指受票人或另一人通过签署汇票同意当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责任。
(c)解除责任是指:如果受票人或承兑人善意对持票人的汇票付了款,并且没有注意到持票人所有权的任何缺陷,那么这种付款属于正当付款,因而解除了其对汇票的责任。其后,没有任何人对该汇票拥有末偿付的债权。
10. 简要解释以下术语:
a.流通(有关流通票据);
b.限制性背书;
c.正当持票人。
(a)《汇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转让是指将汇票从一人转移给另一人,以便将汇票的受让人转为汇票的持有人。不记名汇票只通过交付就可流通,而记名汇票则通过持有人的背书和交付被转让。
(b)限制性背书是指:通过背书禁止汇票的进一步流通,或明确表示该背书只是根据汇票指示处理汇票的一种权利,而不是转移汇票的所有权,如如果汇票被背书为“仅付给D”,或“为X付给D”或“付给D或凭具指示托收”。
(c)正当持票人是指:根据以下条件取得一张表而完整合格票据的持票人,也就是:(1)在汇票过期前成为汇票的持票人,该持票人没有发现该票据以前曾被退票(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2)持票人取得汇票时善意真减地付出了对价,并且当汇票转让给他的时候,他不知道汇票转让人的权利存在任何缺陷。